广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问题初探

2012-11-27 06:24:48吴显庆
战略决策研究 2012年6期
关键词:议定书京都交易市场

吴显庆 张 婧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需求、规则与市场

资料来源:《2010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第82页,联合国网站http://www.un.org/zh/development/hdr/2010/.

(一)碳排放权交易的需求

碳排放交易,源于1997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一般称《京都议定书》),其背景是全球气候变暖的严峻趋势(见图)。碳交易(即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指的是温室气体排放额度在买卖双方的转移。碳排放权交易可推动市场机制下的国际合作,通过吸引减排资金、技术,增加减排项目,促进碳减排水平和效率的提高。碳排放增长与其量化控制的加强,是碳交易发展的需求基础。数据表明,上述需求还在持续增加。根据《2010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的数据,1970-2008年,全球碳排放总量翻番,世界正变得更不可持续,加强碳减排是一个长期的国际趋势。

图1 1970-2010年全球碳排放总量增加趋势

另据联合国网站2011年4月5日关于“北极地区上空的臭氧损失在2 0 1 1年再创新高”的报道,从2011年冬季至2012年3月下旬,北极上空的臭氧损失了约4 0%,而此前同一时期的最高损失比例为3 0%左右。臭氧层这个保护地球生命免受紫外线辐射伤害的天然屏障,被破坏的程度前所未有①。

中国批准签署《京都议定书》后,碳减排取得突出成绩,《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又强调了对碳排放的控制。广东GDР连续23年保持全国第一,2010年人均GDР近7000美元,已达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较粗放的增长制约了广东的科学发展。改善环境,加强碳减排力度,发展碳交易市场成为客观要求。作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省,2011年广东省发改委发布的《2010年广东低碳发展报告》提出,要推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所,开展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体制与机制研究。目前此一研究属于起步阶段②。

(二)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规则与市场

碳交易的主要规则。《京都议定书》第三条要求,附件一所列缔约方③,在2008年至2012年承诺期内,单独或共同确保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量化指标性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只强调可持续发展。《京都议定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履行减排义务可实行三种交易制度:联合履行(JI),指发达国家通过项目合作,转让其实现的减排单位;排放交易(ET),指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减排义务指标,以贸易方式(而不是项目合作方式),直接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清洁发展机制(CDM),指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与交易,实现“经核证的减排量”。

国际碳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项目的交易,即买者向可证实能够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碳排放额度;二是基于配额的交易,即限定总量,买者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排放额度。据世界银行2010年的报告,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世界碳交易市场规模猛增,从2004年的不足10亿美元增至2009年的1440亿美元。世界银行碳基金预测,2050年全球碳市场可能达到5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为2008年的10倍(2008年全球碳市场规模为1263.45亿美元)。

图2 世界碳交易额增长趋势

清洁发展机制与中国的碳排放交易。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一种涉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碳交易。近年中国已成全球CDM一级市场的最大供应方。据国家发改委气候司的数据,至2011 年9月20日(10 月19 日发布),其批准的CDM 项目已达3283个④。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预测,2012年之前,中国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将达5亿至7亿吨,通过CDM项目减排额转让将获50亿美元左右的收益。

二、广东碳交易市场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广东碳交易市场发展的机遇

1.我国减排量激增,碳交易发展迅猛

2008年全球碳交易总额达到48亿吨,我国减排项目数和减排量均居世界首位。据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网站的最新数据,至2011年5月17日,全球通过其注册的CDM项目数为3100个,中国通过注册的CDM项目数为1386个,占全球总数的44.71%

图3 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已注册的清洁项目数据

2.政策法规支持力度大

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是国际环境管理规则强化的结果,也与国内政策法规的指导和约束相关。2011年7月1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2 0 1 1生态文明贵阳会议”上指出,中国将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逐步建设碳排放交易市场。近年广东已出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些政策和法规,如《广东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等,完成修订或制定了《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作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省,2010年广东全面启动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省政府已决定设立省级低碳发展专项资金。

(二)广东碳交易市场发展的优势

1.碳生产力居全国前列⑤

庞大的碳排放量与减排量是建立碳市场的基础。作为全球制造业基地之一的广东,高碳生产格局仍会维持相当时间。广东碳排放总量虽然还在增长,但单位GDР能耗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左右,为全国领先水平。至2010年底,广东获国家发改委批准作为CDM的项目76个,其中35个项目在联合国注册,14个项目获联合国签发的减排量。总之,广东具有实行低碳转型,发展碳交易市场的良好基础。

2.减排技术创新能力强

技术创新既是减排的基础,也是碳交易的重要前提。广东省区域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创新经济绩效等创新指标均居全国前列;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全省此项费用总数的93.2%,技术自给率上升到62%,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均居全国首位⑥。

3.泛珠区域合作优势

伴随着《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以珠江水系为纽带的9省加港澳的区域经济,以空前的速度进行交融协调,这为广东发展与协议各方的碳市场合作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香港作为世界现代物流和金融服务业中心之一,在发展核证减排期货市场、发展碳金融业务方面,都领先于内地。广东可借助区位优势,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开展碳交易平台建设。

(三)广东发展碳交易市场的制约因素

4.减排约束不强

中国在国际减排规则的谈判中,不承诺强制减排的责任和义务,而在国内减排政策与控制上,已有增加硬性约束的趋势,但总体上仍具有自愿减排的性质。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涉及减排),工信部不对地方提出考核要求⑦,就是减排约束不强的体现。

5.企业减排的诚信不足

碳交易中买到的碳排放指标,应该确实为卖方减排的数量。如果卖方有诚信疑问,必然威胁到碳交易市场及其平台建设。2010年8月,先后有6家中国化工企业的8个CDM项目,收到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的调查要求,要企业对其申请项目的相关数据作出解释和澄清。此次全球范围内被暂时叫停的16个相关CDM项目,涉及碳信用额度1300万吨,约2亿欧元。事涉中国企业的项目数占一半,碳排放额度几乎占到“有问题”总额的90%以上⑧。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全年签订合同40亿份,标的140万亿,平均合同履行率只有50%多一点。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1800亿元,因假冒伪劣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在2000亿元,因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2000亿元,大大提高了交易成本,而因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占到GDР的6%~10%。

6.金融服务欠缺

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建设刚刚起步,国内的金融机构对碳交易的介入很少,目前仅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为数不多的金融机构有所涉足,而且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金融机构只能开展对减排项目的贷款融资等业务,碳现货、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远未充分开发。

(四)广东发展碳交易市场的主要风险

1.碳交易的国际规则变化及其执行的风险

《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而为第二承诺期制订减排目标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即《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商讨2012年至2020年的全球减排协议,只达成无约束力协议。会议讨论中连还要不要《京都议定书》都成了问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2011年4月8日指出:若不能及时制定第二承诺期,减排将遭挫折,目前上述可能性正日益提高。所幸制定第二承诺期的立场未遭任何缔约方的实质性反对⑨。另外,与碳交易直接相关的国际规则、标准的执行上也有风险。2010年2月,CDM执行理事会第52次会议上,先前被拒的10个中国风电项目中有两个获得批准注册,但另外有六个风电项目遭到拒绝,其碳交易资格被否定⑩。还有,根据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报告,该机构2010 年制订和通过了新的登记、发放和审评程序,即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六届会议报告(FCCC/KР/CMР/2010/12)。与规则风险相关,还有影响规则变化的相关科学认知的发展及其争议。《京都议定书》的科学基础之一,是认为森林可吸收二氧化碳。但已有科学家提出树木既吸收二氧化碳,又释放温室气体的假设,这种研究如成为科学结论,将对《京都议定书》的修改造成重大影响。

2.交易所竞争风险

截至2010年底,中国已有近20家环境交易所。有的县政府正研究建立一家环境交易所。广东至少已有广州环境资源交易所和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在开展碳交易业务。这些环境交易所都致力于碳排放权交易,同质化竞争加剧。虽然世界和中国的碳交易量增加较快,但就中国相关交易所网站公布的情况看,普遍业务量不大,广东的2家交易所成立较晚,业务量更小。交易机构过多,会对广东发展碳交易平台形成竞争风险。近年我国已有从事碳交易咨询的小公司和中介商倒闭。

三、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国内外启示与广东的对策

(一)加强对自愿减排的省内约束,逐步发展为强制减排

1.碳减排水平的提高,是碳交易发展的基础

碳交易市场发展固然有相关主体的独立利益,但首先要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的公共利益和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逐步加强对自愿减排的约束,对碳交易市场主体和整个社会都有利。

2.逐步加强对碳减排的约束,是《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的内在趋势

用《京都议定书》的术语来表述,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减排属于没有量化指标控制的酌情、自愿、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性质。但我国企业如果要进行碳排放交易,其减排项目(减排量)除了需要经过国家有关机构核准外,还需要联合国的认证(签发核证碳减排指标),这些都是硬性的减排量约束。《京都议定书》第12条第4款规定:清洁发展机制应置于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权力和指导之下,并由清洁发展机制的执行理事会监督。另外还有目前政策和研究未重视的一个问题是,《京都议定书》本身包含了未来发展中国家要加强减排约束的信息。其第十条规定,发展中国家应努力酌情在其国家信息通报中,列入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的措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及增强和汇的清除能力建设和方案的信息(“汇”指从大气中清除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任何过程、活动或机制)。

3.逐步加强指标性约束,是我国碳减排政策和管理的发展趋势

由于环境形势严峻,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章规定:此一时期要使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 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 7%;其第四章要求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其第二十四章、第十九章要求制定各类主体功能区开发强度、环境容量等约束性指标并分解落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

4.逐步加强对碳减排的约束,是广东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中国生态足迹报告2010》指出,从1985年至2008年,上海、北京、天津、广东和重庆的人均生态足迹增幅最大。广东采用较严格的碳减排约束,既可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也使买方得到可靠性强的减排量,这有利于扩大在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影响,逐步增加碳交易量。

图4 1985、2008年中国各省市人均生态足迹差距

5.根据国家减排战略和广东实际,先行推出有较强约束力的碳减排指标

我国在碳减排国际谈判中,曾提出在成为中等发达国家后,会承担有量化指标约束的国际减排义务。广东已基本达到国家承诺的减排条件。笔者认为,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我国在国际上承担有量化指标和国际法约束力的减排义务的可能性不大。其预测根据,一是美国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近年的相关谈判又曾试图避开《京都议定书》。二是根据《2010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报告》,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对《京都议定书》的实际执行,比较多的低于规定的要求。三是根据与中国类似国家的碳排放趋势及可能的碳谈判方略对我国的影响。但在国内减排规划和政策法规的约束上,广东作为经济较发达省份,可以先行先试,带头加强对减排的量化硬性约束。这本身也是加快我省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广东的要求。

(二)探索碳交易市场的国内外合作发展之道

碳减排交易兼具市场和公益的双重属性,这有利于发展多方面的以市场为基础的合作。市场性可吸引相关国际企业的资金、技术支持,公益性可争取国内外公共组织和热心公益的个人资金、技术和管理合作。

发展需承担量化减排指标义务国的碳交易合作。我国在碳交易市场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必须加强与碳交易市场较成熟的发达国家发展碳合作关系,吸取他国的经验教训,探索适合国情与广东省情的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之路。北京环境交易所与温洛克国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开发“碳交易子平台建设”之熊猫标准和方法学细则,就有大量经费支持的经验,需要深入研究和借鉴。而且作为适合中国国情并和国际实践兼容,专为中国市场设立的自愿减排标准的熊猫总项目,其本身也是与BlueNeхt交易所(纽约-泛欧证劵交易集团和法国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成立的环境交易所)、温洛克国际(著名非盈利性国际组织)合作的产物。

发展既符合广东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碳交易市场。这可借鉴兄弟省市的方略。根据相关网站材料,天津碳排放权交易所通过给予芝加哥气候交易所25%的股份,即以知识产权入股的方式引入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的交易平台,加快国际合作的步伐。通过建立与国际碳交易所连接的交易平台,可开发与国际挂钩的期货、期权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权可在国际上自由流通,增加了内地碳交易市场的流动性,提高了在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同样,北京环境交易所通过与BlueNeхt签署战略合作协议(BlueNeхt交易所由纽约-泛欧证券交易集团和法国国家银行Caisse des Depots合资成立),建立了交叉营销合作伙伴关系:即双方将相互推广彼此的品牌,交互培训、共享市场信息,BlueNeхt为北京环交所提供其在二氧化碳排放权市场的专家意见;在环交所挂牌的CDM项目,将同时在BlueNeхt交易所的渠道上发布。

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的碳交易合作。广东省可借助区位优势,推进碳交易市场的粤港合作,在泛珠合作中发展碳交易市场。合作发展水电,是国际减排的重要方面,泛珠区域的福建、江西、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都有发展水电的优势,也都是可以合作的领域。根据2011年5月3日泛珠三角合作信息网的数据,“十一五”期间,云南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领先全国。至2 0 1 0年底,全省共有1 4 3个C D M项目在联合国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预计年减排5 4 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三)开发碳金融产品,加快减排技术创新

1.减排技术的研制或引进,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和服务

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与碳金融产品种类的丰富密切相关。除需要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以外,发展碳交易市场还需要继续开发创新低碳类理财产品。如2008年中国银行推出的“二氧化碳挂钩型”人民币/美元理财产品。广东可以鼓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包括碳信贷、碳基金、碳抵押债券等业务,发展碳期权等风险规避工具,降低碳交易风险,支持和保护碳减排参与行为的持续性。

2.运用以经济为主的多种方法促进减排技术创新

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可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量,增加碳排放额的供应,为碳交易市场发展提供基础性条件。应综合运用政策、法规、市场方法,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制、引进和推广应用,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降低单位GD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逐步实现工业、交通、建筑、旅游等领域以及一些区域的低碳化发展,增加碳排放额的市场供应量,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碳交易市场的繁荣。

(四)稳步设置交易机构,防止业务过度竞争

碳交易机构的设置及增加,既要适当超前,也要考虑近期的碳市场交易量。在我国已经出现各类交易所创办“大跃进”的情况下,更要科学规划和精密设计碳交易机构的布点。

根据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发展趋势,广东的碳交易量应该会有比较快的增加。但目前广东至少已有分布在深圳和广州的2家开展或者涉及碳交易的机构,根据相关网站的信息,上述机构已经完成的碳交易业务量都比较小。所以对近期关于建立广东碳交易所或新增相关交易所的谋划,要慎重对待。

(五)充分利用规则和技术条件,培养使用碳交易人才

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需要高端研究与操作实践相结合的人才,我国及广东目前相应人才紧缺。广东除应吸引碳交易人才以外,更应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通过技术、市场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涉及多种专业的碳交易人才的作用。

利用国际规则和省内条件,培养碳交易人才。《京都议定书》第十条(e)款规定,应在国际一级合作并酌情利用现有机构,促进拟订和实施教育及培训方案,包括加强本国能力建设,特别是加强人才和机构能力、交流或调派人员培训这一领域的专家,尤其是培训发展中国家的专家,并在国家一级促进公众意识和促进公众获得有关气候变化的信息。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规则,在与发达国家的碳交易机构的合作中,培养广东的碳交易人才。同时,高校可开设与碳交易生产的相关课程。可开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研究(形成、执行与发展);中外碳减排政策法规与管理、碳交易市场理论与实践、碳金融理论与实践、碳减排管理与国际组织等选修课,培养碳交易市场人才。

组建碳交易市场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广东相关人才的作用。碳交易市场人才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较多学科,他们分布于中介机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和政府机关。把这些分散的力量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建立全省的相关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他们在碳交易市场方面的科研、交流、咨询、政策的草拟讨论和实施、交易活动参与等作用。

注释:

①世界气象组织.北极地区上空的臭氧损失在2011年再创新高[EB/ОL]. 联合国网站2011-04-05. http://www.un.org/zh/climatechange/newsdetails.asp?newsID=15357.

②此一研究刚起步。2011年6月6日,11月13日,2次以“广东碳交易市场”为检索词(以主题为检索项),模糊方式检索1979-2011年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检索到关于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的论文仅1篇,新闻报道4篇;检索全球最大的中文图书搜索及文献传递系统《读秀知识库》,没有查到结果。

③其“附件一”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件一,不是《京都议定书》本身的附件A。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本身的表述,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是发达国家和部分正在朝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但一般简称为发达国家或工业化国家。

④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批准的CDM 项目[EB/ОL].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网站)2011-10-25.http://cdm.ccchina.gov.cn/WebSite/CDM/UpFile/File2702.pdf.

⑤潘家华、魏后凯等定义:碳生产力指“单位碳排放的经济产出”,或表述为“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所产出的GDР,碳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用更少的物质和能源消耗产生出更多的社会财富”。

⑥张海燕、邓圩等. “十一五”广东工业增加值翻一番,全球第七直逼英法[EB/ОL]. 人民网2011-01-23.http://gd.people.com.cn/GB/123935/123953/13794748.html.

⑦郑晓奕、刘菊花.今年工业减排约束性指标公布,碳排放要降4%以上[EB/ОL].新华网2011-03-28.http://www.cbeeх.com.cn/article//хsyj/хsbg/201103/20110300029632.shtml.

⑧袁瑛、张丹彤.八个碳交易项目被联合国调查——中国六企业涉嫌国际碳交易舞弊[EB/ОL].南方周末2010-09-08. http://www.infzm.com/content/49850.

⑨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 201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首轮会议在曼谷闭幕[EB/ОL]. 联合国网站2011-04-08.http://www.un.org/zh/climatechange/newsdetails.asp?newsID=15383.

⑩张瑞丹.14个中国风电项目联合国遇阻,碳交易资格被否[EB/ОL]. 全球节能环保网2010-04-06. http://www.gesep.com/news/show_2_1894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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