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鹏飞 廖媛媛
(华中师范大学 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楚简异体字形与代表字形的形体差异比较
匡鹏飞 廖媛媛
(华中师范大学 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楚简文字存在着大量异体现象,楚简代表字形和异体字形共同组成了楚简文字的字形系统。文章通过对同一楚简文字的异体字形和代表字形的对比分析,归纳总结出它们在形体结构方面的差异主要表现为:楚简异体字形繁于或简于代表字形、楚简异体字形更换部分构件、楚简异体字形变换构件位置、楚简异体字形的整体形变。分析总结楚简代表字形与其主要异体字形之间的形体差异,既可以深化对楚简文字形体特点的总体认识,又能进一步揭示战国时期“文字异形”的实际状况。
楚简;异体;比较
围绕汉字规范的问题,学术界对“异体字”展开过比较充分的研究和讨论,虽然对于“异体字”的界定还存在一些争议,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只有形体上存在差异的才能称之为“异体”。本文“楚简异体字形”指的是,具有同楚简代表字形相同记词职能,但形体上存在差异的楚简文字形体。1
大多数情况下,楚简文字中形体上相异于代表字形的异体字形往往不止一个,但本文只选取滕壬生(2008)、李守奎等(2007)等楚简文字编著作中已经确定的众多异体当中比较常见的一个,然后再将其与楚简代表字形进行比较。通过对比分析,本文归纳总结出楚简异体字形与其代表字形之间存在以下几种差异。对于每一类差异,我们以表格的形式把最具代表性的例字列举出来。
楚简文字的代表字形与异体字形共同组成了楚简的字形系统。其异体字形的繁与简,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为异体字形繁于代表字形;其二为异体字形简于代表字形。
(一)异体字形繁于代表字形
异体字形繁于代表字形,是由于异体字形添加了部分构件而造成的。与代表字形相比,异体字形所添加的构件在字形中或为饰符或为声符或为意符。
(1)异体字形添加装饰构件
汉字形体上只起美观、装饰作用的构件称为饰符。在汉字形体上添加装饰性符号是书写者审美心理的外在显现。素有“鸟虫书”之称的楚文字,饰符种类繁多。比较常见的有“”、“丨”、“丿”、“口”等。装饰构件是导致楚简文字当中部分形体相异于其代表字形的主要原因。例如“”与“(天)”;“”与“(攻)”;“”与“(目)”;“”与“(皆)”;“”与“(凡)”等,这几组字,分号内为同一汉字的两种形体,前一形体为楚简异体字形,后一形体为楚简代表字形,每一组内,前一形体比后一形体多出了部分构件,这些多添加的构件并不提示该字形的读音也不提示其意义,它们只是一些装饰字形的羡余符号。
(2)异体字形添加表意构件
异体字形添加表意构件,是指与代表字形体相比,异体字形添加了与字义有关的构件,这些构件在整个字形当中起到提示或者强调字义的作用。例如,“及”的楚简异体字形“”与代表字形“”相比添加了构件“辵”。“及”有一个常用义“追赶”,“辵”与“追赶”的意义有着密切关联,添加了“辵”的“”能更好地体现“及”的“追赶”之义。“旗”的楚简代表字形作“”,其异体字形添加了表示旗帜意的“”,作“”。再比如,“匕”的楚简异体字形作“”,和代表字形“”相比添加了构件“(食)”,这一构件与字义的关联在于古人将舀取饭食的一种勺匙称为“匕”。
(3)异体字形添加表音构件
异体字形添加表音构件指的是,与代表字形相比,异体字形添加了标示或突出字音的构件。具有这类差异的楚简异体字形比较少。“羽”的楚简异体字形作“”,与其代表字形“”相比添加了构件“(于)”。“羽”与“于”的上古音非常接近,据唐作藩先生《上古音手册》(下文凡涉及上古音皆据此书,不再一一说明),它们的声母都为匣母,韵母都为鱼韵,只是声调稍微有点差别,“羽”为上声,“于”是平声。“”由象形字“(甲骨文)”线条化而来,“于”相当于其表音构件,起到提示“羽”字读音的作用。这一类的例字数量较少。
(二)异体字形简于代表字形
异体字形简于代表字形主要表现在,与代表字形相比,异体字形省略了部分构件。异体字形当中省略的那部分构件大都对该汉字的读音与意义不造成影响。例如,“社”字,与其代表字形“”相比,其异体字形“”省略了构件“木”。实际上,“木”对“社”的读音与意义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这一写法应该得到提倡。“还”的楚简代表字形“”与其异体“”;“等”的楚简代表字形“”与其异体“”;“纪”的楚简代表字形“”与其异体“”等,这些字的异体字形都比其代表字形省略了一个“口”。“口”在楚简文字形体当中十分常见,身份却十分尴尬,它有时因美化字形而存在,有时又会因为书写趋简而被遗弃。
楚简异体字形更换部分构件是指,相对于代表字形而言,其异体字形的部分构件发生了变更。这主要体现为表意构件以及表音构件的形体变化。相异的表意构件、表音构件之间可能是义近、音同或者是形体相近的关系。
(一)异体字形更换表意构件
异体字形更换表意构件指的是,代表字形用构件A作为表意构件,异体字形用的却是构件 B。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唐兰先生就指出,字形同字音一样可以通转,他还进一步指出“凡义相近的字在偏旁里可以通转”[1]241,并具体列举了“巾”旁与“衣”旁、“土”旁与“阜”两组互为通用的形旁作例证。上世纪八十年代,高明先生(1982)对古文字义近通用偏旁进行过较为系统的总结,共列举出“首”与“页”、“目”与“见”、“口”与“言”、“音”与“言”、“止”与“足”、“止”与“辵”、“辵”与“行”、“走”与“辵”等32组古文字中通用的义近形旁。王慎行先生(1992)在其著作《古文字与殷周文明》一书中进一步补充了“又”与“寸”、“又”与“手”、“攴”、“攴”与“殳”、“行”与“彳”、“止”与“彳”等22组义近形旁通用的例子。可见在汉字形体得到规范之前,意义相通的构件往往可以通用。义近形旁换用的现象同样出现在楚简文字内部。义近形旁的换用也是造成部分楚简异体字形相异于其代表字形的一个重要原因。例如,“败”的楚简代表字形“”与其异体字形“”,这两种形体,前者从“攴”得义,后者得义于“又”。“攴”表示手持棍棒击打,“又”表示手,可见它们是一对意义十分相近的形体,也是古文字当中经常通用的表意构件。在楚简文字形体内部,义近形旁通用的例子还有“(政)”与“”、“(建)”与“”等。
此外,形体十分接近的构件也容易造成偏旁混用。例如,“习”的楚简代表字形作“”,上“(羽)”下“(曰)”,其异体字形作“”,上“”下“(自)”,“”与“”形体相近。类似的还有“(利)”与“”、“(既)”与“”等。
(二)异体字形更换表音构件
异体字形更换表音构件,指的是代表字形用构件A作为表音构件,异体字形却用的是构件B。A和B两个表音构件通常是同音替代或音近通转的关系。例如,“芰”的楚简代表字形“”与其异体字形“”,前者从“(只)”得声,后者从“(枳)”得声。“只”与“枳”的上古音都为章母、支韵、上声,它们是上古的一对同音词。“纷”的代表字形“”与其异体字形“”,其表音构件分别为“分”和“颁”,它们在上古也是一对同音词,同为帮母、文韵、平声。此外,形体的讹误也会造成字形的差异。例如,“产”的楚简代表字形“”与其异体字形“”。不过,与“添加表音构件”的情况相同,属于这一类的例字数量也相对较少。
楚简异体字形变换构件位置是指,组成楚简文字异体字形的各构件与组成其代表字形的各构件是相同的,只是构件的位置有变动。在保持汉字构意的情况下,义近形旁的换用并不影响字形的认读,同样的,组合构件相同,只是构件位置移动也不会影响该字形的认读。构件位置的不固定是古文字不稳定的一个主要表现。在汉字形体没有得到规范的情况下,汉字的构件位置由于各种原因很容易发生变动。楚简异体字形构件位置变换最常见的情况是:代表字形为左右结构,由于构件位置的变动,其异体字形变成了上下结构或者还是左右结构只是构件位置互换了。例如,“祝”的楚简代表字形作“”,左“示”右“兄”,其异体字形“”,左“兄”右“示”,虽然都是左右结构,但两个构件的位置互换了。不论是左“兄”右“示”的“祝”还是左“示”右“兄”的“祝”,都不影响“祝”的构形意图,也不会影响读者对它的认读。又如,“赐”的楚简代表字形作“”,左“貝”右“易”,其异体字形作“”,上“易”下“貝”,构件虽相同,整个字形却由左右结构变成了上下结构。再如:“清”、“波”、“多”的楚简代表字形分别为“”、“”、“”,其异体字形分别为“”、“”、“”。
此外,异体字形变换构件位置还包括,某一构件在代表字形中的位置与其在异体字形中的位置不一致。例如,“卜”的楚简代表字形作“”,其异体字形为“”,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两种形体构件都相同,但短横在两者中位置不同。类似的差异还体现在“兵”、“霝”的楚简代表字形与其楚简异体字形上。而“”与“”之间的位置差异则表现在:“頁”的书写方向改变之后,另一构件“工”的位置也随之发生了移动。
楚简异体字形的整体形变指的是异体字形与其代表字形之间呈现整体性的差异。无论是各种不同汉字系统间文字的形体差异,还是楚简文字系统内部的形体差异,并不总是表现为某一个构件、某一个笔画的增减和变换,而常常是一种整体的形变。这种整体的形变,有的是多个构件不同方式的综合变化的结果,而有的则很难从某一构件的角度分析其差异。造成整体形变的原因,既有可能是历时形变的不断累积,也有可能是造字理据的迥然不同。在楚简文字中,异体字形与代表字形之间形体的差异,属于字形整体形变的数量最多。例如“晋”、“乌”等字的楚简代表字形分别作“”、“”,其异体字形分别为“”、“”。
楚简代表字形和异体字形是楚简文字内部,形体结构等方面具有差异的同一汉字的不同写法。同一汉字的某种写法在不同的楚系简帛材料中多次出现,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被称为“代表字形”,而同是这个汉字的其他写法由于在当时的材料中出现的次数较少而被视作“异体字形”。分析总结楚简代表字形与其主要异体字形之间的形体差异,既可以深化对楚简文字形体特点的总体认识,又能进一步揭示战国时期“文字异形”的实际状况,这种“异形”不仅如一般所理解的存在于不同的地域文字之间,而且还可以存在于同一地区同一文字体系的内部。此外,这一研究对于我们重新深入思考诸如什么是“异体字”、通用字和异体字的关系、汉字的规范化等问题,也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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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92
A
1673-2219(2012)02-0168-06
2011-10-12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楚简文字的文化学研究”(项目编号07JJD740062)阶段性成果。
匡鹏飞(1975-),男,湖北武汉人,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字学。廖媛媛(1986-),女,江西赣州人,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汉语言文字学。
(责任编校:傅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