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检验所(100035)闫丰 郭悦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现有职工20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0人,硕士以上学历83人,高级职称52人,国家药典委员8人,各类评审专家几十人,呈现出专业技术人员多,专家骨干多的特点。近年来,在北京市药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目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心工作,在圆满完成各类日常检验和应急检验任务的同时,继续教育工作保持了良好态势,取得了新的成效。
1.1 丰富培训形式,有效开展各类所内培训 2010年是药典宣贯年,为保证《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准确执行,使北京市药检所检验人员对《中国药典》2010年版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和正确的认知与理解,以“专家在我身边”为主线,为全体检验员举办4期《中国药典》2010年版培训班,6次“药典委员风采”专题讲座;为配合实验室认证认可和食品化妆品认证需要,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各种宣贯、专题讲座、培训班10次;针对所内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北京市药检所积极创建检验员与各大仪器公司工程师的交流平台;对于新职工的岗前培训,2011年则根据以往经验,在培训对象、授课内容上有所改进,要求近三年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职工均要参加,组织参观了拜耳医药保健公司和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并对新职工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轮转检验科室的实操培训,培训后进行了理论及实验考试。此外,针对不同层次、对象举办各类有针对性的培训,如组织新增抽验员培训、LIMS管理员培训等。
1.2 拓宽培训渠道,积极参加各类所外培训 北京市药检所围绕提高新时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实际需要,按照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有针对性地参加国家局、中检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组织全所药学专业职工参加药学会举办的药学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学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教材》;49人次参加了国家局等培训机构举办的关于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培训;积极开展学历教育,调整职工学历结构,三年中共有14名职工完成学历教育。
1.3 依托专业能力,定期举办各类对外培训 在做好内部培训的基础上,北京市药检所还承担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检验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所内工作人员积极改善培训班的学习、饮食条件,根据需要邀请区县所检验员参加北京市药检所举办的所内培训,还根据培训内容,依托药检所专业技术能力,大胆启用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年轻职工授课,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储备并提供丰富的智力资源。
2010年是新版药典开始实行的第一年,如何掌握药典改版后新内容的变化是所有制药企业、检验机构能否顺利开展工作的基础。为此,北京市药检所积极开展《中国药典》2010年版以及有关微生物内容的专题培训;为了提高制药企业质检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满足GMP认证对质检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北京市药检所在三年中共举办了六期“制药企业质检人员培训班”,754人通过培训考核后走上工作岗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还特邀北京市西城区治安支队危管处等单位的资深官员、专家举办危险化学品、毒麻品安全使用和管理培训班;根据市药监局关于北京市查处铬超标胶囊应急检验工作部署,北京市药检所对五个区县中心药检所、北京疾控中心的近百名检验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共同完成应急检验任务;根据企业需求,举办了一系列专题培训班。
1.4 做好进修工作,认真履行服务社会职能 长期以来,依托所内的专业技术能力,北京市药检所负责对全市制药企业、区县药检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响应国家对口支援号召,每年都会接收新疆、四川、西藏、青海等药检所检验员来所学习检验技术,部分区县药检所新职工入职前要先到所内进行系统培训,区县药检所检验员、制药企业职工也会不定期来此学习检验方法、仪器使用。还通过与北京市及外省市高校合作,对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带培养,受到了各高校及学生家长的好评。进修、实习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提高北京市药品生产、检验领域的技术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1 高度重视培训工作 长期以来,北京市药检所将所内培训作为每年都要开展的常规工作,为更好的开展职工科研教育工作,2008年经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科教科,专门负责全所职工的科研教育工作管理。抽调在所内办公室长期从事科教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同志负责科室的全面管理,并指派一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科教科的具体工作。
2.2 健全培训管理制度 科教科成立以来,将每周五的下午定为固定培训时间,并依照北京市药检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教育培训的各种手续进行了简化,制定《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等程序文件、操作规程,强化审核登记制度。2009年,开通LIMS系统,检验数据全部需要通过该系统录入,实现检测能力范围和仪器设备操作许可管理信息化。2011年,结合数字北京、数字药监、数字药检的发展需要,尝试运行新版综合办公系统平台,使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实现培训申请、审批、备案、报销全程网上自助办公。
2.3 扩大培训效果影响 以新仪器使用方法培训为例,检验员参加培训后,需要交流收获体会,以此保证知识的最大化传播。具体如下:参加培训——获得培训证书——科教科授权仪器设备操作许可权限——将仪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写成操作规程——与本科室分享经验——举办全所范围内的讲座、交流会。
2.4 完善培训约束机制 北京市药检所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登记制,并把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与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聘用紧密结合。制定严格的检验员证、学分手册年审制,在培训过程中,对每位职工的学习培训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只有参加了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才能在检验员证的仪器设备操作许可中授权,才能展开相应的检验工作。
2.5 建立培训信息档案 北京市药检所有一套完整的人员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细则,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职称材料、考核材料、培训材料、学术活动材料等。此外,对各类培训的通知、签到表、课件也都留有备案。
2.6 丰富培训内容形式 每年年初,北京市药检所都会收集各科室的培训需求,并结合所内的工作实际,制订当年培训工作计划,并尽可能多邀请专家来所讲课,同时利用所内专家多的优势,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所内办班与外出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以专题形式对某项领域的知识进行系列培训,并尝试建立知识共享机制,规定外出参加学习人员回来后将学习体会及学到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方法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讲座传授,并举办经验交流会,使继续教育真正起到了“继续”的作用。
2.7 区分培训对象层次 坚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保证质量。根据职工不同职位的需要进行实际操作,此举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起区分培训对象的培训格局。
2.8 落实培训经费管理 北京市药检所近年来不断加大对职工继续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同时还通过举办科研课题、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奖励获奖者,引领职工参加继续教育活动。这些教育培训经费在年初进行财政预算,并随工作发展逐年增加,经费由教育培训部门掌握。
3.1 培训人数 2009~2011年度职工继续教育情况见附表。
3.2 成效 主要包括:①《药品违禁物质检测平台的建设及在中药打假中的应用》获北京市科学技术二等奖。②《京产中药质量标准的提高与应用》获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③获得发明专利10项。④承担国家级、市级课题27个,所级课题22个。⑤发表论文160篇。⑥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8人,国家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保护品种等各类评审专家几十人,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21人。
附表 2009~2011年度职工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
主要包括:①职工教育培训的统筹与规划的科学、合理性不够。②对职工的培训需求缺乏科学、细致的分析。③培训效果评估体系不健全。④职工对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
5.1 坚持依法培训,规范职工继续教育的制度化管理。严格按照《北京市药品检验所职工教育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职工教育培训,建立职工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5.2 创新方式方法,激发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在动力。树立现代化培训意识,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吸引力与活力。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
5.3 开发整合资源,构建富有活力的职工继续教育新格局。依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科技示范基地等,开展职工业务技能培训。
5.4 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努力提高职工继续教育的现代化水平。实现通过综合办公系统平台对全所职工参与培训、进修情况进行综合量化管理。
在全国省级药检所中建立较为科学、符合国际规范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完善职工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实现依法培训;基本建立职工培训与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相结合的有效机制;确保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得到较好落实;全面提高职工履行职责必备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管理全所和各部门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电子政务工作能力等。为北京市药检所争创“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全国一流药检所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