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虞“艳体诗”事件始末考

2012-10-11 00:40:16杨华丽
关键词:聂绀弩晨报日记

杨华丽

(绵阳师范学院 文学与对外汉语学院,四川 绵阳 621000)

考察“‘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1]吴虞的人生轨迹时,1924年无疑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点。因为正是这一年,吴虞遭遇了“艳体诗”事件,他因反孔非儒而获得的一系列声名——“蜀中名宿”①、“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1],尤其是“‘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由此倍受怀疑,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1925年的离京返川以及此后悲凉的晚年遭际。可以说,“艳体诗”事件是吴虞一生中由1921年开始的波峰走向1925年后的波谷的转折点。故而全面考察“艳体诗”事件与吴虞的反孔非儒斗士形象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我们更深入地反思吴虞反孔非儒的致思路径及局限性,并触及“五四”时期复杂的中国思想界的某些侧面。

一、事发因缘

1921年5月,吴虞到北大任教;同年,胡适题写序言的《吴虞文录》出版,吴虞获得了“中国思想界的一个清道夫”、“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这两个称号,达至了他事业的顶峰状态。然而和那一时期其他文人一样,在成都即已捧过戏子的吴虞,于1923年6月26日,与由德归来的朋友孙少荆开始了在北京的狎妓体验。自此一直到吴虞离开北京前的1925年8月6日,《吴虞日记》中多有逛胡同的记载。

考察此期的《吴虞日记》可知,吴虞最初接触的妓女有娇玉、婵娟、素琴、雪琴、朱桂卿、吕宝红等,吴虞也曾自责、忏悔并试图让自己不再有狎邪之行①例如,吴虞在1923年7月24日日记中,在记载了他与孙少荆同游后的经历及由此总结的经验后说,“但予之游玩,至此当作一收束。旷时废日,有荒正课一也。劳民伤财,有关经济二也。因此而衣服交游皆格外增费,而取乐之时少,吃苦之时多三也。”(《吴虞日记》,第125页),但终究还是没有斩断这种念头,并且于2月14日②在整理本《吴虞日记》(下)中,1923年2月14日并无日记,但据《晨报副镌》刊载的吴虞诗作可知,2月14日夜,吴虞写了赠娇玉诗14首。开始大量给娇玉写赠诗。至3月20日,吴虞共赠诗20余首。此后,吴虞一方面继续为娇玉作诗并投往《顺天时报》和《小民声报》,另一方面则紧锣密鼓地开始印行诗单的工作。3月20日,吴虞“过术白,嘱将二月赠娇玉诗八首补写好,以便明日交去付印五百张散布”[2]170。3月22日,吴虞“晚饭后做赠娇玉诗四首,补述前诗未及者,录送术白,加入付印”[2]170。第二天,术白就令人交来样稿,并言及价格,吴虞“即将底稿校好,加入一首,与术白送去,嘱照办印五百张,将错字校好,幸勿误脱为要”[2]170。此时,拟印的诗单中收录的诗歌已经达至25首了。到了3月26日,吴虞和术白一起去取得了书单,并“与娇玉送去”,娇玉取诗单一百张。吴虞当晚还特意嘱咐娇玉“择送议员、官僚、政客之通文墨者,勿送学生,勿乱送人”[2]171。

第二日,吴虞就开始向他的友人——柳亚子、袁琴南、吴仲渔、高虞卿、余啸风、陈朝华等赠送诗单,且在以后一段时期的《日记》中,常有寄赠诗单的记载③整理者在1924年3月28日吴虞日记中的注释。。吴虞为诗单的印行和推广可谓费尽心思,而其目的,除展示自己的诗才之外,意在向娇玉示好。因为,就在3月31日的日记中,吴虞记载了娇玉处的盛况:“连日以来,盘子大增,一日至十余邦(原文如此,引者注)客人,娇玉同跟妈,楼上楼下,忙得不了。掌班特为娇玉置银盘四个捧之”;以及娇玉的感慨:“现有吴老爷捧我,我要红了。”之后,吴虞坦言“盖诗单收效也”[2]172-173。而在4月2日的日记中,吴虞记载了龚龙瞻所讲他和一些朋友因吴虞诗单而“欲一睹娇玉”,且“见娇玉皆称好”,后来还专门到娇玉处推牌九,以“替吴先生捧场”的故事之后,他说:“娇玉以诗单分送诸客,当知予诗之力不小矣。”[2]

就在吴虞为此沾沾自喜之时,一场与他关系甚密的“事件”悄悄拉开了帷幕,考察此次事件的发生过程,可将双方的冲突分为两个回合,下面将对之作具体论析。

二、第一回合

这次事件交战的主要阵地是《晨报副镌》,发表的文章有又辰的《介绍“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底近著》、“记者”的《浅陋的读者》、XY的《孔家店里的老伙计》以及《吴虞先生的来信》。

1924年4月9日的《晨报副镌》第四版“杂感栏”里刊登了两篇文章:署名LT的《<胡适论>》和署名又辰的《介绍“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底近著》。在后一篇文中,又辰说:“……一张绿色的印得极精致的诗笺,引起我爱文艺的嗜好,便欣然点头朗詠一过;细嚼其味,似还比《自由魂》高出十倍!”随后,又辰不忍与“这种伟大的著作家”“交臂失之”,所以向他的同乡问询“吴吾”的来历,最终知道了这吴吾就是“‘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吴虞。又辰说:“他老先生是我平日最佩服的人;他的文集早已风行海内了,他的诗却很少有人读过;我不让少数人独享这‘黄绢少妇’的艺术,所以把她介绍到晨报副刊上来,给朋友们一个无量地愉快!”[3]这就是《晨报副镌》刊载的七律《赠娇寓》以及《新年赠娇寓十二首》、《二月十四日夜赠娇寓十四首》,一共27首诗。

对又辰在文中尽数抄录吴虞所写“赠娇玉诗单”,《晨报副镌》“全行登录”的举措,吴虞的反应是欣悦的:“自此予赠娇玉诗,学界尽知之矣,其名将益大,其客将益多,真要红矣。”[2]174所以,4月10日,吴虞在接到北大发欠薪的通知后,“甚高兴,同术白过娇玉,交新印诗单二百张。”[2]他根本没有考虑到又辰这篇文章是和LT的《<胡适论>》这篇攻击反对新文化运动者的文章放在一起的,这种表述语境和《晨报副镌》一向支持新文化运动的立场,预示着又辰对他诗作的态度不可能真如其言辞所说,而仅仅是一种暗讽。

这种态度在4月12日《晨报副镌》所刊载的《浅陋的读者》中体现得明明白白。记者说自己本以为9日所登两篇文章不至于发生误解,“而事实竟不然:竟有许多读者频来责难,说本刊不应该提倡此类淫靡的旧诗”。为此,记者提请误解的读者注意两点,一是他们平时连规矩的古诗也不登,为什么会突然登起淫靡的古诗来了;二是他们应该注意到提倡与攻击的形式是有分别的,提倡不应用“此种含讥带讽的口气出之”。最后,记者声明道:“……两篇杂感都是讽刺。第一篇是明刺,第二篇是暗刺,一样的都是讽刺,并没有什么提倡的嫌疑。换句话说,对于胡适论式的荒谬古文,与对于吴吾赠娇玉式的淫靡古诗,本刊都不以为然,都放在必攻之列。”

吴虞看了该文后,“乃拟一函,欲致该报记者。”但由于其北大同事单不厂的建议,并未寄出。第二日,吴虞继续写作赠娇玉诗,并录寄《顺天时报》的“听花”栏目,只是将常用的署名“吴吾”换成了“又玄”。到了4月15日,吴虞又作赠娇玉诗一首,并且决定“此后有赠娇玉诗,不再登报,留待重版时印之可也”。由开始的刻意印行并四处录寄到此时决定“不再登报”,这体现了因为4月12日记者之文而导致的吴虞的思想上的紧张。但吴虞并未有所行动,因为17日张怡生来,“言诗单事,但言不知,不必多辨别,亦不必承认,吴吾自吴吾,与我无关也。”[2]176这正体现了周作人所说的“别号的用处”[4]83,也正是吴虞后来在复信中采取的策略。同时,吴虞并未舍去与娇玉的交往,因为4月29日的日记中,吴虞还说,“十七日至二十六日十天,娇玉处账目:十天共用洋十八元五角。”[2]178

吴虞对娇玉态度的改变,是因了4月29日《晨报副镌》上署名XY的文章《孔家店里的老伙计》。在该文中,吴虞一向非常重视的称号“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受到了最为根本的质疑。XY径称吴虞是思想不清楚的人,根本不配成为打孔家店的打手;其文录,则是“汗漫支离,极无条理;若与胡适,陈独秀,吴敬恒诸人‘打孔家店’的议论相较,大有天渊之别”。认为其文录是用孔丘杀少正卯的手段来杀孔丘的;认为“狎娼,狎优,本是孔家店里的伙计们最爱做的‘风流韵事’”,而《赠娇寓》和《朝华词》中的诗行正体现了孔家店中的货色,质疑说“什么‘打孔家店的老英雄!’简直是孔家店里的老伙计”[5]!

就在当天的日记里,吴虞记下了他的阅读感受:“今日《晨报》,又有一篇,由诗单而攻及《文录》与《朝华词》,语多诬诋轻薄,而实不学无术之狂吠也。因书八条复之,……寄孙伏园,并声明不再答复”[2]178。第二天,正是4月最末一天,吴虞日记中说“《晨报》今日满,即令停送,此后只看《顺天时报》一种”。此外,他还认定“娇玉处皆一人去最好,不再约人同往”[2]178。

然而吴虞终究还是气愤难平。5月1日,“饭后草一《致晨报副镌书》凡十三纸。”并在游公园时“晤君毅、白鹏飞、郁达夫诸人”,在君毅的劝说下才将稿子毁去,并决定“此后无论对于何人,皆勿再言娇玉,即唐少坡、术白亦勿言”[2]178。

5月2日,吴虞所言的“八条”在《晨报副镌》的“来件”栏以《吴虞先生的来信》之名刊出,吴虞看后感觉“尚无大谬”[2]179,但他在文中以胡适、蔡孑民、陈独秀、吴稚晖的“思想清楚”、“配称打手”为自己辩护的策略,被XY、薛玲等看穿。在《<吴虞先生的来信>的读后感》中,XY针对吴虞的论述而加了按语:“蔡,陈,胡,吴诸君固然是新思想的先觉,但他们也未必全无‘謬’论。吴先生的议论是‘浅陋昏乱’还是值得‘称许’,应该看他的自身而定;他固然不因XY不‘称许’他而受辱,却也未必因蔡,陈,胡,吴诸君‘称许’他而加荣阿!”而薛玲在《吴虞先生休矣!》中径直称“吴先生是一位好拿大人物嚇人(?)的一个人”[6]179-180!

上述为“艳体诗事件”的第一个回合。在这个回合中,吴虞终于应战,但回应的水平只是郁达夫所言的“不糟,此后勿自答”[2]179-180。

三、第二回合

在接下来的一个时段中,吴虞果真没有直接为文寄送《晨报副镌》,而是任由XY、薛玲、王基、浭生的文章发表。这些文章及其相关信息如下(见表1):

表1 《晨报副镌》所刊反对吴虞文章一览

仔细分析这些文章可见,其实这里面还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即5月12日及以前为一阶段,5月20日发表的两篇文章为第二阶段。

XY、薛玲、王基的文章都针对吴虞的“八条”而写,其作用在从各自的角度反驳吴虞,将相关反思推向深入。《<吴虞先生的来信>的读后感》中,XY采用了类似“双簧信”事件中刘半农回应“王敬轩”的方式,逐段逐段地对吴虞来信中的“八条”加以批驳,而又自有侧重点。首先,XY继续坚持关于中国古代的思想、“欧洲古代的思想和印度思想,一律都是昏乱思想”的观点,认为吴虞在回信中所举那些文字所自出的中国古书,“只有两种处置法:一是送给思想清楚的人们做‘中国昏乱思想史’的史料;一是照吴稚晖先生的办法,把牠们扔到毛厕里去。”这是对他上一篇文章的承续。其次,XY抓住吴虞来信中说为文与学说不同,不必有信仰的说法,大加驳斥,最后得出“‘为文’与‘主张信仰’不符,正是孔家店里的伙计们的态度”的结论,这进一步坐实了吴虞与“孔家店里的老伙计”之间的关联。再次,XY从人道主义角度质疑吴虞的言论,其一,他质疑吴虞所说年纪甚大之男人为排遣而狎优的合理性:“优伶也是‘不聊生’的‘人’?他‘于忧患之中’若要想‘排遣’,可以用什么来‘藉资’?——阿!我又错了!拿优伶和‘年七十’与‘年六十余’的‘诸老先生’相比,本是孔家店中的人所不许的阿!”其二,他质疑吴虞“寻芳”、“买美人怜”并写“绮艳之词”的背后,存在忽视“芳”与“美人”的人权的实质;其三,XY针对吴虞“今我无儿子。人又言我剥夺儿子的自由。岂非怪事。此等事似未可信笔书写。至阴护礼教。果何所据而言”进行驳斥,指出自己所言的“儿子”本兼及男女,而“这种讲法,又必非孔家店里的伙计所许可”,并指出了“阴护礼教”的含义,其言说指向的是吴虞与其女儿的紧张关系以及吴虞的处理方式。

如果说XY的文章重在进一步密切吴虞的回应文字及言行与“孔家店里的老伙计”这一身份之间的关联,王基的文章《回答XY先生的疑问》通过回答XY抛出的两个问题,而将“各行其所非”作为“孔家店里的伙计们的态度”的“简括的宣言”,是对XY观点的有力呼应,那么,薛玲的《吴虞先生可以休矣!》一文,则重在指出吴虞“好拿大人物嚇人”的特征,他说:“吴先生!一人出丑就出吧,别引出许多人来陪你!”

这篇文章中,值得关注的是薛玲的这个问题:“别人作淫词没人管,先生写几句诗就挨骂:其中底因果,先生何不想想?”这实际上开启了一扇窥知吴虞遭遇“艳体诗”事件的真实原因以及新文化阵营此期的思想状况的窗子。

浭生的《浅陋的话》和XY的回答可以作为此一回合的第二阶段来考察。浭生在文中说,“我决不是为昏乱如吴吾的辩护,更不敢到孔家店里去学徒,作些《赠娇寓》之类的诗,只是对于XY君的科学的科学思想有所疑问罢了。”对科学思想的怀疑,其实表征着他对XY批驳四千年文化,以孔子思想为中国昏乱思想的大本营的反感,他认为打倒“中国昏乱思想的大本营”孔老夫子的思想的说法“未免失之过火”,而“迷信‘全盘受西方化’的也未必是聪明人”,最后认为XY的文章在思想方面一如《<胡适论>》,“都是‘千该打,万该打的(疑脱了‘东’字,引者注)西。’”

和前此薛玲、王基对XY的呼应不同,这篇文章对XY的观点进行了驳斥。其驳斥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指出XY的观点太过火、偏激,二是认为不能全盘受西方化,而应该将四千年的文化进行重新估价,沙里淘金。这种反思,已经超出了吴虞“艳体诗”事件的范畴,而归属于质疑新文化运动先驱者对中国古代文化、西方文化的态度是否合理的问题,而且这种评论,显出了后来否定新文化运动者的观点的端倪,所以尤其值得重视。

XY的回应也恰好针对这两方面。其回应技巧是引用浭生文中的话,而全然换成自己的逻辑。首先,他表明斥从前的著作为毫不足取是应该的,毫不太过,而过去四千年的文化恰恰是碎纸;其次,对其进行重新估价虽有应当性,但如何沙里炼金,终究是个问题。这里,XY的言说均强调“现在”、“此时”的价值,而又指出古代文化已不适应现代生活,故而必须批判之的观点。XY的回应文字简短而有力,反映的正是新文化先驱一贯主张的现代生活大于一切,重视现代的“人”的独立生存的观点。

四、余波与回声

此后,“艳体诗”事件双方均未再做纠缠,所以表面看来,这一事件已经结束,但它对吴虞本身而言,意味着其生命从波峰向波谷转变的开始;对当时的周作人,此后的聂绀弩、巴金乃至当下研究吴虞及此期思想界状况的学人而言,则意味着漫长的反思之路的开始。考察这种回声与思考,有利于我们明了研究“艳体诗”事件的意义所在。

“艳体诗”事件刚结束,周作人在用陶然之名发表的《别号的用处》一文中就曾谈及“吴吾”。他说自己写杂文用别号,意在“省麻烦”;如果遇到麻烦,“援‘吴吾自有吴吾负责’之例也就可以推托过去”[4]48。他对吴虞及其“艳体诗”的评价,体现于1925年3月所写的《道学艺术家的两派》中。在该文中,周作人将吴虞指认为“传统的又一个活代表,所以也是真正的老牌道德学家”,认为他没有反抗社会恶俗的勇气,而“循俗去狎妓或畜妾”,“不免是卑怯的渔色”;对于其诗,周作人认为是“猥亵的”,这种“猥亵”与反道学的《沉沦》等不同,故而显出的是道学气,《赠娇寓》中的“杂事还堪续《秘辛》”一句“便表示道学气无复余蕴”,而这和《情波记》作者的思维方式,正是一路货色。所以周作人说,“《情波记》派”和“《赠娇寓》派”正是道学艺术家的两派,《赠娇寓》中的诗是“传统的肉麻诗”,是不得不拒绝其进入“艺术作品”之列的[4]214。

但在深受《吴虞文录》影响的聂绀弩那里,吴虞及其艳体诗事件不是周作人所认定的样子。1942年9月6日,聂绀弩在所写的《读<在酒楼上>的时候》中说:

在《新青年》上写文章的人,最使我爱好的是吴又陵先生。……后来《晨报副刊》攻击他的“教郎亲自看红潮”的艳诗(《赠娇寓》),我却都私自反感着,以为那是一般年轻人不理解中年人的理智与感情,意志与习性的不统一的苦痛的苛论……[7]150

由对吴虞文章的好感达至为其写作艳体诗的行为辩护,是聂绀弩的致思路径。而从代际差异角度理解“艳体诗”事件的发生,并提出吴虞狎娼、写艳体诗的行为乃是因为理智与感情、意志与习性的不统一,这为后来者开启了一条观照吴虞及其艳体诗事件的路径。事实上,学人李蓉认为吴虞的反孔非儒是他的趋新行为,是“理性的思想支配下的行动”,其中话语的“表述主体不是‘我’而是‘我们’”,而他的狎邪之行及写作艳体诗的行为,则表明他是“感觉的行动者”[8]141-142。这种从理性与感性、新与旧、趋新与传统等的矛盾冲突对吴虞作出的解释,正与聂绀弩的相通。

1980年代,聂绀弩还专门写了《从<吴虞文录>说到<花月痕>》一文,在纵横捭阖中论及吴虞狎邪及其写作艳体诗之因。在他看来,吴虞只是“无行文人”而已,但“这种无行因为有文,比一般文人、武人、文武人的有行都有行也有益于人得多”[9]231。

1985年年底的巴金则在写给香港朋友的信中指出,“五四”并没有全面打倒历史传统、彻底否定中国文化,其缺点“恰恰是既未‘全面打倒’,又不‘彻底否定’”,并说,“我们行的是‘中庸之道’,好些人后来做了官,忘了革命,当时胡适吹捧的‘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吴虞就是一个喜欢玩女人、闹小旦、写艳体诗的文人。”[10]634

此外,专门论及吴虞“艳体诗”事件的文章只有抱朴所写《吴虞“艳体诗”的风波》[11]以及舒芜所写《关于<吴虞“艳体诗”的风波>》[12];赵清、郑城所写《论吴虞》[13]和《吴虞集·前言》[14]以及邓兴盈等著《吴虞思想研究》[15]中,有对艳体诗事件的点滴评论。然而,就在这些有限的读解中,不可忽视的误读依然存在。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在于,吴虞狎妓、写艳体诗的行为,到底应像聂绀弩等那样,将其纳入个人私事范畴从而不做评判,还是应像周作人、巴金等那样,将其纳入当时的公共话语空间来讨论,以辨析吴虞的行为及反对者们的批判到底折射了当时思想界的何种景观?

此时再回到反对者薛玲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别人作淫词没人管,先生写几句诗就挨骂:其中底因果,先生何不想想”?也许不无意义。循此重新考察事件中反对方诸君的观点,其实可以理出他们观点上的呼应及推进关系:从又辰引吴虞出洞,到XY对吴虞自以为傲的“‘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之称的指斥,到浭生跳出“艳体诗”事件本身而对XY的立论基础“科学的思想”发问,直至XY重申他的两大主张:以现在的眼光斥从先的著作为毫不足取;以现在的眼光看来,四千年来的文化都是碎纸,此时,讨论的意义已被提升至传统文化与新文化运动之对立与否的高度。所以可以这样以为,发生在《晨报副镌》上的“艳体诗”事件,是孙伏园、XY为主的认同于新文化运动的人在当时语境下的一次集体行动,它表征着当时“打孔家店”的思想战线已经进一步发生分化。思想界的这种景观,与随后的有鲁迅牵扯其中的《青年必读书》事件以及章士钊提倡尊孔读经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1]胡 适.《吴虞文录》序[C]//吴虞文录.上海:亚东图书馆,1921.

[2]中国革命博物馆.吴虞日记(下)[M].荣孟源,审校.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

[3]又 辰.介绍“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底近著[J].晨报副镌,1924-04-09(4).

[4]周作人.别号的用处[C]//周作人自编文集·谈虎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5]XY.孔家店里的老伙计[J].晨报副镌,1924-04-29(4).

[6]薛 玲.吴虞先生休矣![J].晨报副镌,1924-05-10.

[7]聂绀弩.读《在酒楼上》的时候[C]//聂绀弩全集(第四卷).武汉:武汉出版社,2004.

[8]李 蓉.论“吴虞现象”[J].天府新论,2009,(4):138-143.

[9]聂绀弩.从《吴虞文录》说到《花月痕》[C]//蛇与塔.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

[10]巴 金.老化[C]//随想录.北京:作家出版社,2005.

[11]抱 朴.吴虞“艳体诗”的风波[J].博览群书.1998,(2):42-43.

[12]舒 芜.关于《吴虞“艳体诗”的风波》[J].博览群书,1998,(4):43.

[13]赵 清,郑 城.论吴虞[J].社会科学研究,1979,(2):26-35.

[14]赵 清,郑 城.吴虞集·前言[C]//吴虞集.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

[15]邓星盈,黄开国,唐永进.吴虞思想研究[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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