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顺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河北邯郸056005)
有一些人,把社会主义理解为,通过革命,建立起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制度(简称“公、计、劳、专”)。自以为把“公、计、劳、专”的“钢结构”一摆,就优越无比、所向无敌、百战百胜,从而就自我神圣起来,口中念念有词,谁不认同这个公式,谁就是离经叛道,谁就是机会主义、修正主义。在实践中,谁在单一的公有制外发展了点儿“民营经济”,谁就是“走资了”;谁在计划经济之外运用了点儿市场手段准是原则错误,谁如果搞市场经济,谁就是“变修了”;谁在按劳分配之外结合了多种分配方式,谁就是“复辟了”;谁不提无产阶级专政,谁就是“丢刀子”。如此一来,不仅使人的思想陷入误区,而且使人在行动上作茧自缚而难以自拔。对此,认识上的事,需要理论上探讨以求真;实践的发展,要求我们去正本清源以务实。
应当说,“公、计、劳、专”能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的论述中找到支持,为了节省篇幅,我们不必大段大段去抄录他们的论述。马克思写了《资本论》,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未写《社会论》,去勾画未来社会的细节。马克思、恩格斯不去“教条式地预料未来”,但可以“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1][p416]既然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家剥削压迫工人的根源,那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就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既然资本主义市场竞争生产无政府状态造成了经济危机,那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消灭经济危机,就要搞计划经济;既然资本主义剥削是按资分配,那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就要实行按劳分配,再过渡到按需分配;既然资本主义民主是资产阶级少数人的民主,那推翻资本主义统治后的一段时间就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它是最广泛的为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则要消灭阶级……。反向推理的结果,一张新社会的蓝图描绘已就。这些设想的成效究竟如何,要靠历史来回答。不过,今天人们所称的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和他们生活的时代不一样了。
必须说明白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把“公、计、劳、专”当作未来新社会的制度结构。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以后一定时间的社会发展看作3个时期:革命转变时期、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1)在革命转变时期,政治上的过渡实行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但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并未建立起来。(2)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建立起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制度,但无产阶级专政已经不存在。恩格斯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2][p70]从恩格斯的这段话中我们读得出,公有制建立后,人们在公有制面前都成了平等的一员,因此社会成员便不再有阶级划分,没有了阶级也就不会有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政治国家,既然公有制建立后无产阶级和国家都不存在了,哪里来的无产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单独统治的国家)?后来,列宁把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称作社会主义社会,并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在这一时期是必要的,这已经是列宁版的社会主义。(3)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旧的分工从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对立已消失,劳动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个人全面发展,生产力增长,按需分配取代了按劳分配,更不可能有哪个阶级在专政。此时,再说“公、计、劳、专”已无必要。
由此可见,说“社会主义 =公、计、劳、专”、“公、计、劳、专=社会主义”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是说过这方面的话但并没有把“公、计、劳、专”拼图成一个叫“社会主义”的东西,完成这一拼接并名之曰社会主义的人物是列宁。
“公、计、劳、专”4位一体的社会结构不是脱离具体条件的抽象的孤立的存在。不是任何人只要愿意,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竖立起这么一个结构就完事大吉,然后大喊大叫:“这就是社会主义!”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主义革命是世界范围的革命,至少也是各文明国家同时革命同时取得胜利,社会主义社会要建立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成就的基础上,虽然这个高度是指高到什么程度包括他们在内的人们不好说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世界上的那些落后国家是搞不成马克思、恩格斯心目中的社会主义的。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实现是有很高条件的,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老母亲,没有资本主义这个老母亲,或者发育不成熟,社会主义这个儿子决不会分娩出来。这是他们一直强调的思想。“两个决不会”是其著名的观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的物质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3][p683]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不公正的社会,同时它又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大发展时期。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既要抛弃资本主义不公正的制度,又要继承资本主义时期的发展成就并把它推进到发达的程度,发达是基础,公正是内容。只发达不公正,社会主义就会变质;只公正不发达,社会主义就会流于空想。因此,马克思主义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或恩格斯又称之为社会主义社会)有公正发达两大价值追求,不能只把社会主义理解为脱离高度发展条件的一套理想的社会制度。
况且,任何一个研究成果的探讨和实现都是要条件的。自然科学研究要建一个模型,把事物从整体中分割开来单独研究它在纯粹状态下的状况;社会科学研究也要假定一些情况不变然后分析,马克思在写《资本论》时就是这样做的,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否则就没法研究。可真实的世界是变动不居不可割裂的,你永远没有办法把握住一切因素,任何一个不可把握的因素都有可能改写预设的结局,更何况我们面对的社会是一个人为的超大系统!世界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你怎么就敢把一个公式到处乱套?
若是忠实的马克思主义者,就不能不尊重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社会主义前提。他们让你在发达国家实现社会主义,你非要说落后国家也能鼓捣社会主义,就如同他们画了张房屋设计图要你把房屋建在坚硬岩石的地基上,你非要把它建在沙滩上,假如弄不好倒了,这又怪谁呢?有些人就是不明此理,口中念念不忘“公、计、劳、专”的虚言,不问条件,不顾成效,不求实质,把4味洋药凑在一起就配成了包治百病的叫“社会主义”的灵丹妙方,自以为得了真经,实则是对前人的不解与污辱,也是对现实的玩弄与不敬。
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考茨基还是坚持实现社会主义必须要有很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这一观点,但被列宁斥之为“叛徒”,我们国家在“文革”时出版的一些教材和其他读物称考茨基的这种行为是坚持“反动的‘唯生产力论’”。人们说列宁创造性发展了(而不说是“修正了”)马克思主义。列宁从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和新的时代特征出发,认为一国即使是相对落后的国家也可搞社会主义,而且可以先夺取政权后建立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物质基础。这也容易理解,毕竟作为革命家政治家的列宁更注重现实,理论应当与时俱进,不能削足适履被既成结论束缚住手脚。在实践中,列宁按照“公、计、劳、专”的格式建立起一套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过,这已经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社会主义。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实践成效是尽人皆知的。
我们现在的政治理论课教科书这样说:对于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能不能够先于发达国家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者曾经以还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前提来否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可以进入社会主义。列宁批评这种观点是“庸俗的生产力论”,认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他认为不发达国家,资本主义有一定发展,就可以先搞革命取得政权,“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4][p108-109]
我们现在回过头来评价历史,搞社会主义确实不能机械地搞成“庸俗的生产力论”,列宁所作所为有他的道理;同时搞社会主义必须有其物质基础,不能弄成“穷小子无包袱”任何人都玩得起,甚至认为越穷的地方搞社会主义更容易,“公、计、劳、专”的结构一竖即成,就是够格的社会主义,幻想着会自动产生奇迹,这种想法和做法简直就是在开国际玩笑!马克思、恩格斯与列宁的共同之处在于,社会主义作为高于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必须有一定的发展基础,都认同社会主义是一个公正发达的社会;区别在于,马克思、恩格斯要求的是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这是前提条件,是“先达标后进门”,列宁要求的是先有资本主义一定程度的发展,夺取政权后再赶上,是“先进门后达标”。可是,列宁说到具备一定程度资本主义发展成就可以搞社会主义并不算完,他要求取得政权后要补足差距,这方面他说了不少话,可见列宁的要求并没有降低,与马克思、恩格斯相比,只不过是先后而已,仅仅把前提条件变为后创条件。说到这儿就明白了,那些比俄国、中国还落后的国家和地区,只有一丁点儿资本主义和现代工业,甚至有的比刀耕火种也强不了多少,制度上“照葫芦画了个瓢”,在没有建成一个世界级的公正发达的社会之前,是不可能有够格的社会主义的,谁也别想借列宁的几段话为自己辩解,邓小平说的好:贫穷落后决不是社会主义。因为先夺权后发展可以,但发展是硬道理,发展不起来的时候用邓小平的话来说:这种社会主义是不够格的!“幸福不会从天降”,谁也别想图省事讨便宜,如果有谁不去致力于发展把社会搞发达弄公正,而是建个“公、计、劳、专”结构,然后幻想着在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上频繁地“瞎折腾”就能一步登天由穷到富遍地是黄金,那注定是徒劳的!有的自始至终就未达标,有的越搞越穷,你当然可以把自己的这一套叫“社会主义”,但那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社会主义,就是列宁也不认可你的那种“社会主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并且是为了解除社会化大生产的障碍,才需要搞共产革命,共产之后仍然要大力发展生产。历史表明,只会共产不会生产照样穷,离开生产讲共产搞共产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搞社会主义改造,“一化三改”,“一化”是搞社会主义工业化这是发展生产力,“三改”是改变旧生产关系,这就把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统一起来了。改革开放后,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坚持生产力标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这也做好了这种结合。而我们很长时期一个教训就是脱离生产力的状况单靠改变制度去搞社会主义,脱离生产力状况单纯变革生产关系的“穷过渡”和上层建筑上花样翻新的“革命”最终都成为没有正面意义的“瞎折腾”,搞的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我们设想一下:这百余年中,人们再怎么用劲去变革制度,抛开了从外部引进的科技及其成果的应用,我们所面对的现实是个什么状况?
你老是担心“资本主义复辟”,你何曾搞过真正彻底的资本主义?假使复辟,也复辟不到资本主义那里去;你老是以“文革”的标准喋喋不休地嚷嚷社会主义,它何曾达到过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那种社会主义?我们现在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是真正向理想社会的迈进,假如你连什么是社会主义都没有弄清楚,你怎么敢自命不凡以正牌自居?
人们用不同的标准判断事物:一个是以制度为标准,“公、计、劳、专”就是社会主义,谁不符合这个框框就不行;一个是以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发展为标准,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人的发展的社会结合形式就是好制度,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人的发展的社会结合形式就不是好制度。站在社会进步立场上,唯物史观只能肯定生产力标准和人的发展标准。
说到底,公有还是私有以及搭配到什么样的比例,计划还是市场以及结合应用到什么程度,分配究竟采取何种方式,治理国家究竟采用什么制度,都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要看它们对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所起效果来评价。这是我们用唯物史观考察整个人类历史得出的结论。对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说,应当坚持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公、计、劳、专”不是判断社会好坏的标准,只是判断该社会是不是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标准,对于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说,它只是被判价的对象。正如我们曾经知道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之所以提出“公、计、劳、专”的观点是自认为它们能使社会公正发达给人民带来幸福而不是把它们当作目的本身。手段不是目的。我们以前说过,社会主义就其本义来说是社会至上、人人幸福,假如一个国家建立起一套“公、计、劳、专”的结构,它没能造就一个公正发达的结果,没能给所有的人带来幸福,难道也是应当歌颂的吗?
“公、计、劳”3个字是讲生产关系,“专”1个字是讲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加上层建筑合起来是社会制度,制度自己不能证明自己,对制度的评断依其在实践中所展现的效果。倘若站在制度上评断一切,那就会出现匪夷所思的情况。比如为公有而公有,公有即神圣,我们就不能理解人类社会发展出私有制取代原始公有制是历史的进步!如果说任何一种国有即公有都值得歌颂,那专制王朝的盐铁官营、晚清洋务运动的官办工厂等是否也要贴上个社会主义的标签呢?恩格斯可是曾经痛斥过那种肯定任何一种国有化的“冒牌的社会主义”。公但是穷、人们活得不爽那也要坚持吗?不是任何一种国有都是社会所有、都能给人民带来好处的,硬坚持这种变态的“公有制”又为什么呢?况且中国几千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有彻底的私有制吗?
不管有没有基础,拿个公式一套就是社会主义,挂个招牌就是社会主义,难道社会主义就这么简单好玩?那我们就来看看佛国柬埔寨吧,那里的人民心气平和,本来它是个落后的农业国,直接搞马克思式的社会主义没条件,以布尔布特为首的红色高棉推行极左政策,不仅要搞,而且想一口气超过老大哥们搞彻底的“社会主义”,一切归公,消灭城乡差别就把城市人口赶往农村,消灭家庭让男女分开劳动(中国的太平天国就搞过男营女营),谁有不满谁就是该遭清洗的人民的“敌人”,“唯意志论”结果造成了普遍贫穷、全面恐怖,即使这样,其首领布尔布特还认为自己是在为共产主义而战斗呢,都弄成什么样子了!如果说这也算“社会主义”,这算哪门子社会主义?非驴非马的东西,也不是骡子,如果非要在社会主义这里讨个名分,那在五花八门社会主义里,只能说又加进了一种“血色浪漫社会主义”。把社会主义搞糟的也不是只有柬埔寨一家,20世纪照抄照搬社会主义词句、把国有化、集体化、计划化、专政当法宝的某些落后国家,把事搞砸的多有。这就一清二楚了:说问题谈主义不是靠念叨几句“革命”、“专政”、“公有”等高亢激昂的口号,而是要看实实在在的效果。从良好的愿望出发,不顾事物的自然行程,单纯靠人力、政权的力量、甚至凭借暴力(张春桥引用他人的话叫“铁扫帚”)创造奇迹,拔苗助长、强力推进,试图“大跃进”,往往是欲上天堂,结果却坠入地狱。
搞社会主义需要条件,没条件也要搞,机械地搬用前人的个别观点甚至词句硬搞,入了门也不把功夫补足,就会造成社会主义的扭曲变形,形似神不似。金银还要讲成色足不足呢,创造一个制度更要名副其实!
资本来到世间,就给社会大众带来种种不幸,它桀骜不驯又遭人痛恨,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物就产生兴盛起来。一些人主张倒退回去以避免资本的灾难,这种主张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之为反动的封建的社会主义。另一些人主张,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它还是发展经济的工具,还没有到废除它的程度,人们不得不保留它的同时节制它改造它,取利弃害,改良资本主义社会,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说“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的运动,而共产主义则是工人阶级的运动”。恩格斯将这种社会主义看作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庸医,他们都答应要用各种补缀的办法来消除一切社会病痛而毫不伤及资本和利润”。另外在社会主义中的激进派有一些人主张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砸碎万恶的旧世界,万里江山披锦绣”,当然要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这被称为共产主义者。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社会主义,也是一种共产主义。资本主义高度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形成尖锐冲突,资本成了社会的祸害,这时候就应当消灭资本,建立一个公有共产共享的社会,在这个社会,商品货币资本关系已不存在了,社会由发达的商品经济过渡到产品经济,与产品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就是计划经济方式,资本的废除不取决于人们的良好愿望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
权力通吃一切不好,金钱统治一切也不好,赢者皆得可意的是少数人,社会者人人或人群之谓也,社会主义就是为所有人谋取利益谋取幸福,这有什么不好呢?问题是历史的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主义不是在发达的国家而是在一些不发达的国家甚至落后国家得以实施,落后国家不是苦于资本主义过多而是苦于资本主义的不足,很多还停留在资本主义前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你去节制资本、消灭资本,资本本来就没多少,没什么可节制和消灭的,剩下的事情就是在单薄的基础上搞革命改造,建立“公、资、劳、专”结构,以为这就搞成了社会主义,可未发展到公正发达的程度,这种社会主义不是比资本主义更高一级的社会主义,而是成色不足的或者说是不达标“不够格”的社会主义。不仅如此,没有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成就,没有从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向产品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化大生产过渡,你所硬搞的“公、计、劳、专”也名不副实,玩弄几个名义上的僵化名词不过是自欺欺人,你再说得天花乱坠也没有用,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要求也不是一回事。
人们为理想而奋斗取得了极其伟大的成就,也出现了之前不曾料到的事。
先说公有制,它是社会主义思想的中心内容之一,共同的占有平等的权利合理的分配才公正,强调它就很自然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解决问题的出路就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进入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阶级人人平等的理想状态。应当说这一思想是有感召力的。公有制搞得好,就会成为新社会人人平等的社会基础,极大地解放保护发展生产力。问题是,既没有多少资本主义又没有多少社会化大生产还没有发展好的落后国家,是不是一切归公就解决了所有问题。网上有一个人说失去条件的公有制搞不好就成了乌有制。你共了产,如果民主法治建设跟不上,公有官管多享,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的国有制下低效浪费化公为私的痼疾照样出现:人们看到过“大锅饭”养懒汉,也看到过公有制并不能杜绝人的私心贪念甚至贪婪,也见识了公有制难以避免产坏蛋,有的国家出现了一个“我们的共产主义贵族”那样的特权阶层和层出不穷的消极腐败现象,看到了一些国企高管天价年薪高倍于普通员工,看到报道过某省电力公司老总5年里企业亏损过亿自己巧立名目给自己发了百万元的奖金,某些公仆“吃喝嫖赌全报销”的怪状,……。人们感叹:“公有财产没有自己的主人”、“人人都有变成了人人都没有”,这说明,公有制没基础,公有制找不到一个好的实现形式,公有制与个人利益找不到一个好的结合点,公有制与民主法治建设不相配套,照旧不行,再神圣化公有制也没用,人们不会因建立公有制而个个变成神仙或圣人,完善公有制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公百好。
理论上的理解也不是没有问题,公有制就等于国有制吗?马克思恩格斯讲过国有制但推崇的是社会所有制。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说在否定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后、“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个“个人所有制”究竟是什么,人们的探讨像打哑谜,写的文章车载斗量,说清了吗?
次说计划经济。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计划经济根除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改府状态,实现了产需衔接,从而为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计划管理要建立在产品经济的基础上,产品经济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后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政权威力无比下一个命令就能建成的。别说落后国家不具备这个条件,就是发达国家现在也不具备这个条件。不具备条件就去搞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就成了命令经济、行政统治经济,“官工”、“官商”、“官农”,国家管控一切,极端情况下,农民养几头猪喂几只鸡鸭都是有计划的,农民出门是要有介绍信的……。统的过死必定僵化,购物排队、凭票供应、短缺成了常态,“一统就死、一放就乱”成了难以摆脱的怪圈。嘴上有时也说说要尊重价值规律的话,现实中老百姓摆个小摊做个小买卖就是“投机倒把”、“文革”时常常被捉住游街的,还有被判罪的,因为要“割资本主义的尾巴”、杜绝“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维护“社会主义的纯洁性”。
再说按劳分配。本来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原则,比起按权分配、按资分配来说它是历史的进步,它是消灭剥削压迫的必要手段。虽然不见得用了这个词,应该说按劳分配是马克思的观点,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表达了社会总产品在做了各项扣除以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是按劳分配的意思,这也是产品经济基础上才能得以实现的事情。之所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在于情况超前,二在于不好操作。现在是产品经济吗?按劳分配,谁来分配?“掌勺的人”是圣人吗?会不会多吃多占?怎样才能使他不多吃多占?如何分配?多种多样的劳动如何衡量比较?多样化的需求如何满足?张三想吃米饭、李四想吃面条、王五想吃肉、陈六又想吃素等等,不通过市场交换,哪一个“超人”能窥知人们的消费意愿并把它量化体现在经济计划中?不具备条件硬搞就会发生按劳分配的异化,弄成按级别分配和平均主义。按级别分配不是按劳分配,比如说县委书记都挣同样多的钱,可是他们所管理的地方不论就人口面积还是复杂程度都千差万别,甚至有成倍的差别,他们付出的辛劳和处事的复杂程度都是不一样的,他们获得的工资真的做到了按劳分配吗?“大锅饭”、平均主义也不是按劳分配,不同等付出同等报酬,实际上使懒惰者占了勤劳者的便宜、偷奸耍滑者攫取了踏实肯干者的劳动成果、愚货剥削能者,与公正毫不搭界,与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是相矛盾的,这样搞还不如北欧民主社会主义扶助弱者弥补市场不足来得好。过去甚至把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一些措施批判为“物质刺激”、“奖金挂帅”,这算什么按劳分配?
最后说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特定时期无产阶级掌权的国家。(1)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无产阶级是指企业中不占有生产资科的雇佣工人,《资本论》里对一无所有的无产者的描绘与当今的现实相比也许是不完全一样的;专政就是单独掌权的意思。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仅仅限于革命转变时期,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只能在工人占人口大多数的英国直接建立起来,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大多数人的统治,意味着民主。当时无产阶级与农民小资产阶级一起组成人口多数的法国、德国只能间接建立自已的统治。(2)以此观之,没有实现工业化的国家里有多少马克思所说的无产者?倒是像红色高棉那样靠一切归公(不仅生产资料而且生活资料等也归了“公”)能制造出一个“无产阶级”,产业工人都没多少的国家无产阶级能专政吗?假如能够的话它是多数人的专政吗?假如一个人数少的阶级长期专政符合主义所讲的民主吗?(3)无产阶级革命的目的就是把无产者变成有产者,原来是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所以要生存要革命,革命成功后,剥夺剥夺者,共了地主资本家的产,把产共在自己手里就不再是无产者了。我们常说,在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人民群众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人,人民掌握了资产,原来的无产阶级就变成了有产阶级。革命前是无产阶级,革命后还是无产阶级,这革命的意义何在呢?这革命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不仅如此,我们的政治理论说人民群众不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而且还是国家的主人。所以,我们把军队叫人民解放军,国家叫人民共和国,政府叫人民政府,法院叫人民法院,检察院叫人民检察院……。这样,原来的无产阶级现在不仅是有产阶级,而且是无所不有阶级,你再说他们是无产阶级是什么意思?难道想剥夺人民的所有权?既然无产阶级都不存在,又何处来的无产阶级专政呢?把掌握了生产资料和国家政权的主人(人民)称作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是明显的矛盾。假如全体社会成员真成了无产阶级,连生产资料都不掌握的人又怎么去掌握权力有能力去实行专政呢?无产阶级只有在特定时期(取得了政权但未建立起公有制经济基础的革命转变时期)才能专政,能够长期专政就不再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专政其中既有阶级又是一种国家形式,马克思、恩格斯讲进入理想的新社会之后,阶级国家都消灭了,怎么谈无产阶级专政?这正是马克思把无产阶级专政仅仅限定在革命转变时期的原因,认为它是一个过渡,这就避免了自相矛盾。(4)有人说,无产阶级就是工人阶级,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工人阶级专政。难道无产阶级仅仅是指工人这样一种职业分工?果真如此,我们的政治理论可是说工人阶级是大公无私的阶级,除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不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它的目的是把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整个人类从旧社会解放出来消灭阶级实现人人平等,按照这种观点,工人阶级是不能谋求“打天下坐江山”永远成为新的统治者的,否则新主人代替旧主子,既不是大公无私也不是人人平等。从另一个角度说,新社会里一个阶级专政,其他阶级只能是被统治者,这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人的表述相矛盾,因为人民群众里不会只有工人一个群体,你把别的主人往哪搁?假使只有工人一个群体它既是统治者又是被统治者那是无法叫专政的!(5)我们中国建国前后和上世纪80年代后把政权叫做人民民主专政,这是恰当的,人民民主专政也就是“人民民主执政”;在“文革”之中和“文革”前后叫无产阶级专政,那是不恰当的。“文革”中,“无产阶级”成了一个乱贴的标签,不再以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而是以人们的思想和政治态度或“站队”情况来决定谁是谁非,“文革”开始时毛泽东、刘少奇、林彪无疑都是“无产阶级”而且是领袖级的人物,“文革”快结束时1975年张春桥写了篇文章,题目叫《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说胜利果实就是“摧毁了刘少奇、林彪两个资产阶级司令部”,一篇稿、一句话就把两个人物从一个阶级判给了另一个阶级,实际上按照马恩列的说法两个阶级当时都不存在,那种“阶级”不过是当时对人群的一种人为的切割;至于普通人,昨日还在整人、“造反有理”,今天就有可能被整、成了任人痛打的“落水狗”,今天还是“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被人揭发了,立马就变成了“敌人”。专政的本来含义是单独掌握政权,英文中有独裁的意思,列宁强调它暴力色彩和强制色彩但多数时候还是把专政理解为一种政权,我们中国有些人却把专政误用为镇压,专政就是镇压,暴力对敌就是专政,所谓对敌人要实行专政,“谁敢破坏捣乱,就专谁的政”,强力部门被称作专政机关,这其实是不妥当的。现在还达不到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国家消亡的程度,国家仍是对敌斗争的工具。对付外来敌人,抵御外来侵略,肃清外国间谍,那是保家卫国,你不能说是对侵略者实行了专政,你把专政说成镇压也好说成独裁也罢,都文理不通;对付内部敌人,你究竟怎么样去理解“敌人”这个词?以法律为准绳,对违法者及其行为是用法律进行制裁而不是对他们进行了专政!即使以政治为标准,反抗政权者即为敌人,那也是镇压反对者,镇压就是镇压,打击就是打击,也不是专政,放在这里是用词不当。专政不过是一种统治方式,任何一种专政或执政本身兼有对内民主对敌斗争2层意思而不是只有暴力斗争1种职能。“文革”时,专政越绷越紧,弄得人人自危,教训是深刻的。
有人把“苏联模式”所搞的“公、计、劳、专”当成正宗的马克思主义,当成社会主义的标签,当成金科玉律,当成判断事物的准绳,当事非所愿的时候,不是反思这个“钢结构”本身有没有问题,这个“钢结构”适合什么样的基础,而是反其道而行之,让现实中的一切削足适履去适应它,用强化“苏联模式”的办法来解决“苏联模式”所产生的问题:极左路线形成和统治时期,一大二公三纯、“思想革命化”、“灵魂深处闹革命”、“狠斗‘私’字一闪念”、“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全面专政”等,这本身就陷入了不可克服的矛盾,越搞越被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几十年艰辛探索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既然有人爱打马克思主义的招牌,那我们就来看看他们自己是怎样说的吧!
马克思说:“我们的任务是要揭露旧世界,并为建立一个新世界而积极工作。”[1][p414]“如果我们的任务不是推断未来和宣布一些适合将来任何时候的一劳永逸的决定,那末我们便会更明确地知道,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我指的就是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所谓无情,意义有二,即这种批判不怕自己所作的结论,临到触犯当权者时也不退缩。……所以我不主张竖起任何教条主义的旗帜。”[1][p416]要把对现实的批判与政治的批判、实际斗争结合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是以空论家的姿态,手中拿了一套现成的新原理向世界喝道:真理在这里,向它跪拜吧!我们是从世界本身的原理中为世界阐发新原理。”[1][p417-418]他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说:“他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这样一种经济形态。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污辱。……因此,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5][p341-342]
恩格斯1893年5月11日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谈话时,记者问:“你们德国社会党人给自己提出什么样的最终目标呢?”恩格斯回答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6][p628-629]《资本论》第一卷刚出版时,他在为该书所写的一篇评论中说:“这本书会使某些读者很失望。在某些圈子内已经有好几年谈到它的出版了。书里毕竟应该揭示出真正社会主义的秘密学说和万应药方,而另一些读者在终于看到关于它出版的消息后,可能会以为他从这本书里会知道共产主义的千年王国看来到底是什么样子。谁期望得到这种愉快,谁就大错特错了。……马克思现在是,而且将来仍然是始终如一的革命家,并且在科学著作中没有人象他那样毫不掩盖自己的这些观点。可是关于社会变革后将怎样,他只是最一般地谈到。”[7][p243]
由此我们看到:任何人都有权探讨社会发展的规律从而发现真理,但是世界各地的情况异常复杂多样,各民族的历史发展有着各自的特点,任何一种把世界各国发展强行塞进一个简化了的框子里的企图都是徒劳的。马克思主义历来反对唯心论,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当成新的上帝,不能唯我独尊地认为只有自己才发现了“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去预设历史,然后召唤“群众”去实现。人类究竟应该怎么做,历史之舟究竟驶向何方,最重要的不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说过什么,而是取决于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以及千百万人民的生动实践,这是马克思主义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等人不是算命先生,他们不会把任何模式当作一个万能的公式到处乱套,也不会把任何模式当作最终目的本身,他们的真正目的是人类能够走向一个公正发达的社会,因为只有这样的社会才能造福人民。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绝不会固守词句而忘记其精神实质。
社会主义不是一个简单的公式,社会主义无非是在社会进步的基础上追求全体社会成员享有权利尊严在内的幸福利益最大化的价值观。马克思、恩格斯毕生追求无产阶级解放、人类解放、为人类而工作、“为大家而献身”、“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真正要求。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第1 版)
[2]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7.4(第1 版)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第2 版)
[4]本书编写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6(第3版)[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第2 版)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5(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