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信用社内盗案件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

2012-08-15 00:53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作案人梁某犯罪心理

周 荣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

试析信用社内盗案件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

周 荣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 730070)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基于中国近20年的犯罪心理学研究成果,建立在中国人的认知经历及其心理活动与生理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生物反映的检测。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对于侦破金融机构内盗案件一类的无现场痕迹刑事案件具有重要作用。通过研究该项技术在一起信用社内盗案件中的应用,便可体会其独到的应用特点和应用价值。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内盗案件;现场痕迹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俗称“测谎”。其是依据人的心理活动与其生理活动之间相互关系的原理,在正确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对案犯进行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进而运用认知综合检测法编制测试题目,通过操作多导心理生理测试仪对嫌疑人进行心理生理反应测试,从而帮助甄别判断嫌疑人与案件的关系及案件有关情况的犯罪心理检测技术。

现如今,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疑难案件的侦审环节中已经得到了有效的应用。在应用该项技术成功破获的案件中,最为常见的,当属有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例如:故意杀人案件、爆炸案件、投毒案件等。因为此类案件的犯罪现场呈现的信息较多。测试人员可以从犯罪现场的各个要素出发,在全面科学地分析现场物证信息的基础上,对案犯独有的犯罪心理痕迹进行测试。而对于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如信用社内盗案件一类的金融机构内盗案件,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又具有怎样的应用特点及应用价值呢?

近日,笔者跟随导师对一起农村信用社的内盗案件进行了测试。该案件的测试帮助侦查人员明确了侦查方向,并找到了作案人。下面,笔者就以此案为例,来阐明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一些金融机构内盗案件中的具体应用。进而说明,该项技术在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中的应用特点及应用价值。

一、案件情况介绍

2011年6月,某省某县农村信用社出纳员兼金库保管员梁某(女)报案称,5月11日该农村信用社被盗10万元。其怀疑,被盗款项是在从县信用社向各储蓄所运输过程中,被运钞人员所盗。经调查发现,5月11日上午,梁某从县信用社金库提取并清点了向四个储蓄所运输的款项。之后,梁某便将款项交付给了运钞人员。接着,由押运员郑某、徐某、张某、王某四人共同将这批款项向四个储蓄所运送。当运送至最后一个储蓄所即第四个储蓄所时,四人发现款项已全部运出,但短款了10万元。经信用社人员反复核对,10万确属被盗。一个月后,被盗款项无人归还,信用社领导决定让出纳员梁某报案。

报案人梁某,现年36岁,其主要负责保管金库工作和库款出纳工作。根据梁某的报案情况,当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划定在了运钞人员之中。其中,运钞人员郑某被列为重点嫌疑人。原因是,在对郑某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多名信用社的工作人员向警方反映,其平时在工作中有偷拿别人财物的行为。此外,在5月份,信用社丢钱之后没过多久,年仅27岁的郑某就购买了一辆自己的汽车。另外,从储蓄所的录像上显示,郑某从运钞车上下来时曾经将衣服搭在手臂上,其衣服里可能裹有现金。因此,当地警方采用技侦手段,对作为重点嫌疑人的郑某在内的四名运钞人员,以及可能与郑某共同参与作案的信用社工作人员王某,展开了侦查,但始终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于是,在9月下旬,当地警方决定采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来协助本案进行侦破。

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具体应用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可细分为六大阶段技术,即: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认知综合检测法编题技术、测前访谈技术、实测操作观察和同步评图技术、测后综合评判技术、测后谈话和讯问技术。其中,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是整套技术的核心部分。下面,笔者就从这六大阶段技术入手,以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为主,来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此案中的应用做一具体介绍。

(一)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的应用

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最为关键的阶段,同时也是进行认知综合检测法编题的前提条件。其是在深入分析案情的基础上,运用心理学的理论方法,对案犯的犯罪心理以及行为活动进行动态分析的技术。其应用的原则包括:对事不对人原则、入流不陷入原则、顺时序原则、发散思维原则、辩证逻辑和逆向思维原则。

我们对于该案的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如下:第一,优先考虑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证人证言的失真,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由于人的认知、情绪情感、个性心理存在着差异,所以证人提供的证言在客观上都会存在失真的可能性。二是,证人与案件的利害关系不同,提供证言的动机目的不同,证言失真的程度也会有所不同。在本案中,当地警方直接相信了报案人梁某提供的证人证言,未确认这一侦查前提的真实性,将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划定在了运钞人员之中,致使侦查思维聚合,从而忽略了该案的各种不确定性。第二,优先考虑有无角色转换。本案中,当报案人梁某的作案嫌疑不能排除时,警方不应轻易将其排除在嫌疑人范围之外。因为作案人往往具有心理掩饰性。他们有时会以转换自身在案件中角色的方式,来达到其心理掩饰的目的。另外,作案人也往往会具有心理投射性。他们通过角色转换,时常会将自己的犯罪行为投射到他人身上,总是在讲他人如何犯罪。因此,作案人将自身角色转换成报案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所以,凡是有机会接触到信用社金库钱款的人,均应当被列为本案的嫌疑人。主要包括:押车的人和管金库的人。第三,优先考虑时间知觉的不确定性。因为本案属无现场痕迹的案件,10万元的被盗时间没有客观证据支撑,所以案发时间不能确定为5月11日当天。由于每年春节前,该信用社要例行公事进行严格的查账,所以10万元被盗的时间应当是在春节以后,5月11号以前。第四,优先考虑空间知觉的不确定性。因为本案属无现场痕迹的案件,10万元的被盗地点没有客观证据支撑,所以案发地点不能确定为在运钞车上。因此,我们要将可能丢钱的地点考虑全面,包括:金库里面、金库外面、运钞车上、信用社里面和其他地方。又因为办理金融机构内盗案件的主要目的是追回赃款、找到证据、挽回损失,所以测试出赃款的去向显得尤为关键。因此,我们也要将赃款的可能去向考虑全面,包括:“还在某县”、“弄出某县”、“在自己家里”、“在别人家里”、“存起来了”和“在别的地方”。第五,优先考虑犯罪动机的不确定性。因为本案属无现场痕迹的案件,所以无法从现场呈现的客观信息中提取案犯的犯罪心理痕迹,进而分析案犯犯罪的心理指向和心理动机。因此,我们分析到案犯可能存在的犯罪动机。包括:工作矛盾、缺钱、还账、亏库、男女关系和其他原因。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犯罪动机既可能是单一的犯罪动机,也可能是复合的犯罪动机。所以,不能排除指使、共谋等多因素动机并存的可能。因此,要考虑作案人数以及适当放宽作案年龄的测试。第六,优先考虑犯罪行为的不确定性。因为本案属无现场痕迹的案件,所以无法依据现场痕迹推知作案人的作案过程。因此,要尽可能的从宏观上捕捉案犯可能感知的、相对可确定的作案过程。在本案中,信用社的钱是怎么拿的,即分几次拿的,应当是案犯情绪亢奋、认知清晰的且可确定存在的心理动态环节。

(二)其他环节技术的应用

1.认知综合检测法编题技术

在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我国的认知综合检测法编题技术是以犯罪情境测试法为主,并针对与案件相关的多个目标问题设计测试题目的技术。该技术博采众长弥补了其他单一编题方法的不足,其通常采取犯罪情境测试法、紧张峰法、准绳法、相关与不相关法等多种方法予以综合编题,被实践证明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1]。在本案中,第1组导入题共3道,包括对被测人姓名、年龄以及对案件宏观认知的题目。从第2-5组为自我认知部分。包括:信用社丢钱时间知觉、案犯的作案动机、年龄、身份和性别等测试题目。从第6-10组为犯罪过程认知部分。包括:丢钱空间知觉、赃款去向、作案—知情检测题,作案人数、窃款次数的测试题目。第11-12组为现实心理状态部分,此部分主要包括:案犯是否清楚盗款性质和案犯是否有悔过心态的测试题目。

2.测前访谈技术

测前访谈技术是指,在测前谈话中主测人通过与被测人之间的谈话,来观察被测人的动作、神态、语气,从而对被测人的气质类型、身心状态、社会文化背景等信息进行把握,进而因人而异的帮助被测人的心理恢复常态。之后,主测人需要让被测人简单回顾案件、明确测试要求、履行测试手续。有效的测前访谈结束后,主测人即可在测试仪上将无辜者和涉案人员的基础电位分离开来。此案中,主测人用到了以下心理学原理来拉近同被测人的心理距离,帮助其心理恢复常态。一是共情效应的应用。通过共情性语言消除被测人郑某此前遭到警方的重点怀疑而产生的焦虑、抵触情绪。二是暗示效应的应用。通过良好暗示的方式减轻被测人梁某身为女性,在陌生的测试环境之中的紧张心理。三是首因效应的应用。通过判断被测人王某的气质类型,应用首因效应,使其短时间内能够进入测试状态。

3.实测操作与同步评图技术

在对本案的6名嫌疑人进行测试的过程中,由于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的郑某对本案相关目标题没有特异的心理生理反应,所以被排除掉了。而本案的报案人、信用社出纳员梁某的测试图谱反应,确属异常。在对梁某进行的测试中,其一开始的基础电位就明显高于其他被测人。当问到:“你知道今年信用社丢了10万块钱的事吗?”“信用社的钱,是5月11号以前丢的吗?”“信用社丢钱是为了还账吗?”“偷拿钱的人,是30多岁吗?”“是40多岁吗?”“那10万块钱,还在某县吗?”“拿10万块钱的事,是有人让干的吗?”“拿钱的事,以前干过吗?”“那10万块钱,是分三四次拿的吗?”“拿钱的人现在很后悔吗?”等与案件有关的目标题时,梁某的皮电和呼吸的反应均出现显著异常。其皮电波形的斜率骤然变大、持续时间明显加长、反应高度达到顶点。其呼吸波形有抑制现象,呼吸间波偏小。

4.测后图谱分析评判技术

目前,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常用的主要评判指标为皮电、呼吸和血压。且评判图谱时大多采用仪器记图加人工评判的方式。因为只有人工操作,才能迅速捕捉被测人外显的指标和剔除其外显的干扰。我们对测试图谱进行综合评判时,皮电指标的价值占到60%,呼吸占到20%,血压占到10%,外显占到10%。在本案中,对报案人梁某进行了两遍重复测试。根据图谱评判结论认定梁某为本案的作案人。且从图谱分析上获知,在此信用社内盗案件中,有一个40多岁的男子,在梁某背后指使其实施盗款行为。梁某于2010年末从乡储蓄所调入县信用社以来,从春节以后到5月11号以前,先后分三四次将10万元从信用社盗走用于还账。现在被盗款项还在某县。梁某以前也干过盗款的事情,现在内心很后悔。

5.测后谈话及讯问技术

测后谈话及讯问技术是在测试结束后,立足测后图谱分析评判结果,利用测试对涉案嫌疑人和知情人产生的心理后效,来对其进行的谈话和讯问技术。测后谈话及讯问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安抚无辜者和尊重涉案嫌疑人。主测人在对郑某的测后谈话中,理应对其进行抚慰。而对于涉案嫌疑人梁某,则应当用一种真诚的态度与其交谈,尽可能唤起梁某的真诚。第二,适应涉案嫌疑人的气质类型和心理状态。从测前谈话中来看,可判断梁某气质类型是偏黏液质的;从实测中来看,梁某对“拿钱的人现在很后悔吗?”这样的问题有着强烈的反应。因此,应对其以动机抚慰情感升华为主。第三,营造涉案嫌疑人应审的心理氛围。在对梁某审讯之前,主测人员和讯问人员可先将其“闷”上几天。即应用“感觉剥夺”实验原理,使梁某与外界失去联系,增强其对刺激的过敏性、受暗示性。

三、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总结

此案中,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侦破金融机构内盗案件中的重要作用。进而我们也体会到了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在侦破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中的应用特点和应用价值。

通过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对此类金融内盗案件的应用,我们知道,由于案发现场没有任何痕迹物证,所以作案人的时间知觉、空间知觉、动机指向大都无法确定。因此,我们不难发现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往往是金融机构内盗案件一类的,无特定现场和作案痕迹,无具体发案时间,无具体发案方位,无确切犯罪嫌疑人的“四无”案件,或者是无具体发案时间,无具体发案方位的“三无”案件。根据信用社内盗案件实案测试可知,在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办案的过程中,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与有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最显著的区别就体现在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环节中。而在其他的环节中,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则类似于有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的操作过程。抓住了这个特征,我们在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办理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时,就应当特别注意对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环节的操作,具体体现在对以下三个方面问题的把握:第一,细致捕捉客观信息,善于分析主观信息。由于此类案件没有特定现场和作案痕迹,案件本身的客观信息十分有限。所以我们首先要尽可能地捕捉到有价值的客观信息,来帮助我们分析案情。例如,在分析金融内盗案件作案人的时间知觉时,我们应当捕捉到的客观信息是:银行春节前要进行严格的查账,5月11号当天案发。因此,作案人的作案时间应当是在春节前查账以后,5月11号案发以前这一段时间内。其次,我们还要善于分析案件调查提供的主观信息。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甄别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以及判断案件中的人物是否存在角色转化的可能。第二,充分考虑案件的不确定性,努力穷尽案件的可能性。同样是由于此类案件没有特定现场和作案痕迹,案件本身的客观信息十分有限。所以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要努力发散思维,尽量穷尽所有的可能性。例如,我们在对金融内盗案件作案人的时间知觉、空间知觉、动机指向等因素进行分析时,就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各种可能性。第三,充分发挥主测合理想像力,努力还原案犯可认知案情。仍然是由于此类案件没有特定现场和作案痕迹,案件本身的客观信息十分有限。所以,我们将作案现场重新构建的可能性不大,只能去努力还原一些发生可能性较大的,且作案人可能认知清晰的案情。例如,在这起金融内盗案件中,作案人对被盗的10万块钱是分几次拿的,应该是其必须经历的情节。又因为这一情节通常会伴随着强烈的情绪反映,所以它同时应当是作案人认知清晰的情节。基于上述原因,被还原的这一案件情节,就成为了主测人可测试的案件情节。

因为信用社内盗案件一类的金融机构内盗案件是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属于“四无”案件或“三无”案件,所以在此类案件的侦破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案件侦查的“四轮驱动原理”可知,当案件出现疑难时,可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展开侦破,即:侦查讯问、物证鉴定、电子信息和犯罪心理痕迹分析[2]。而面对无现场痕迹的刑事案件,当侦查讯问、物证鉴定、电子信息难以起到有效作用时,我们便可对此类案件进行犯罪心理痕迹动态分析,进而对其展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应用。这也正是该项技术在侦破信用社内盗案件这样的无现场痕迹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价值所在。

[1]范刚.刑事侦查心理学[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111~112.

[2]武伯欣.中国心理测试技术——实践与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0:10.

Application of Polygraph in Theft Cases

ZHOU Rong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Lanzhou Gansu China 730070)

The Chinese polygraph is based on the nearly two decades’research achievements of criminal psychology in China,which is build on the basis of the cognitive experience of the Chinese people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ir mental activities and physical activities.It is a test combing the psychology and biological reflection in actual cases.The Chinese polygrap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for detecting criminal cases with no traces,such as the financial internal theft cases.Therefore,by study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e Chinese polygraph in theft cases in the credit union,we can conclude that the technology has the applic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application value for criminal cases with no traces.

Criminal psychological test technology;Inside larceny case;Traces left on the scene

D616

A

1008-2433(2012)02-0108-04

2011-12-20

周 荣(1989—),女,河南焦作人,甘肃政法学院2010级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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