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一名女子報案指其丈夫遭人禁錮在新口岸某酒店,司警到場調查,在一客房接觸到本地男子梁某,並拘捕涉禁錮他人的宗姓三名內地男子。調查期間,再截獲返回客房的本地男子黃某和吳某。
司警調查發現黃、吳及梁某疑同為內地和本澳地下錢莊成員,其中梁某到內地尋找他人開設銀行戶口,以便地下錢莊人員存入來歷不明金錢,再待適時“轉走”款項;每開設一個戶口,梁某可獲得報酬一千元,提供身份資料人士可獲得六千元報酬。
4月初,梁某疑因一時貪心串同三個銀行戶口的持有人,提走地下錢莊存入的85萬元人民幣,但隨後被發現,地下錢莊人員逼令梁某簽下借據還錢。其後,梁某歸還折合57萬港元款項,但未能歸還餘款。至4月9日,黃和吳再次向梁某追討欠款,但其無力還債而遭禁錮,並由宗某看管。司警落案起訴犯罪集團、禁錮、傷人及脅逼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