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自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情况。检查财政专户是否独立核算,是否存在混户、串户和多头开户的问题;检查基金的使用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基金行为,是否扩大基金支出范围;检查是否按规定将基金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是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限时坚决予以纠正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不改。借此次自查自纠检查,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体制。以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把好基金征收、运行、支付三个关口,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堵塞漏洞,避免任何形式的基金损失。要加大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社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