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来源看“们”的语法意义

2012-08-15 00:46梁银峰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2年2期
关键词:数量词指人后缀

梁银峰

(复旦大学中文系,上海200433)

现代汉语语法论著一般把“们”看作现代汉语里唯一表示复数意义的人称代词和指人名词后缀 (或称作“词尾”),例如“我们”、“你们”、“他们”、“咱们”、“人们”、“学生们”、“小孩子们”、“老爷太太们”、“老师同学们”、“叔叔阿姨们”等。但把“们”视为复数后缀将面临一个难题:“指人名词+们”前面不能出现表示确定数目的数量词,如不能说“两个强盗们”、“三个学生们”。对于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很多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张斌、胡裕树认为[1],“们”是表示不计量的复数,而它的前面如果出现表示计量的数量词,在语法上就产生了矛盾。胡裕树对这一看法作了进一步说明:“'们'经常附着在指人的名词(一般是双音节名词)后边,表示'群'的意义。'群'是不计算数量的多数,同它相对的格式是计算数量的多数。如'同志们'和'X位同志'相对。因此,用了'们',前边就不能再用上表示定数的数词和量词了。”[2]其他一些学者,如赵元任[3]、张谊生[4]以及国外的某些学者(如Rijkhoff[5])等也持类似看法。他们认为,“们”主要表示“群体”或“集体”意义。储泽祥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汉语中数词和“们”不能同现的原因归结如下[6]:(1)数量词对后面的指人名词有个体化的要求,这样表示集体意义的“们”就无法出现; (2)数量词通常表示确定的数量,而其后的“指人名词+们”表示的数量是不定量性的,两者存在矛盾; (3)数量词表示的是新信息,而“们”既是表示复数意义的语法标记,又是表示已知信息的语用标记,即“指人名词+们”表示的是已知信息,两者也存在矛盾。

虽然上述学者的表述不尽相同,但他们一致认为“们”是表示复数意义的后缀。但是,如果“们”确实表示复数意义,那么其前面出现表示定数的数词并不违反语法规则,因为复数标记和数词在语言的线性序列中同时出现并不矛盾。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将英语中的复数后缀“-s/es”和“们”加以对照,当英语中一个名词所表示的事物的数量大于1时,它后面携带复数标记,前面则可以出现数词(即“数词+N+复数后缀”结构),这在英语中是一种很自然的结构序列。储泽祥认为[6],这与汉语数(量)词的语义特征有关,他把世界语言的“数(量)+N”分为两大类:一类“数(量)”使N个体化,如汉语、阿昌语、撒拉语、朝鲜语、错那门巴语、现代蒙古语等;一类“数(量)”并不会使N个体化,如英语、德语等。由于汉语的“数(量)+N”中要求N必须是个体性的,N不能以“集体”身份出现,因此表示集体意义的“们”就无法出现。对于这一解释,笔者不敢苟同。“数(量)”本来就是对个体化的N进行计数的,这是由其语义特征决定的,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遵循此规则,恐怕不存在“使N个体化”和“不会使N个体化”之分。

实际上,“们”应是表示(人的)类别意义的后缀,而不是表示复数意义的后缀。“类别意义”和“复数意义”都与名(代)词的“数”范畴有关,内涵相似,但两者还是有区别。“们”表示人的类别,自然是指某一类人的全体成员,而不是指个体,所以后缀“们”表面上看好像是表示复数或多数,实际上与西方语言里的名词复数后缀(如英语的 “-s/es”)存在本质的不同。上述学者认为“们”所具有的“群体”或“集体”意义,其实就是其类别意义。

据近代汉语学界的研究成果,类别词缀“们”产生于唐代,在字形上最初写作“弭”(有些文献写作“弥”)或“伟”,用字的不同可能是不同方音的反映。宋代文献中,“们”的书写形式有“懑”、“满”、“瞒”、“门”、“们”等。①关于字形“们”的出现年代,学者们有不同意见。《通俗编》卷33“们”字条云:“北宋时先借'懑'字用之,南宋别借为'们',而元时则又借为'每'。”吕叔湘也认为宋室南渡以前殆有“门”而无“们”(吕叔湘。释您、俺、咱、喒、附论们[C]//吕淑湘。汉语法论文集(增订本)。北京:商务印务馆,1984。)。太田辰夫的看法则较为谨慎,他认为在宋代至元代确切的资料中是否写作“们”尚待论证,而使用“们”是在明代。金、元时期的北方官话一般写作“每”,只有在个别反映南方方言的文献中写作“们”。明代中叶以后,“们”字散见于各类文献,但同时期的一些文献中仍见“每”、“们”间用。大概明代后期以后,文献中才基本统一写作“们”字。

关于后缀“们”的语源,近代汉语学界尚无统一的意见,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1.“辈”字说

吕叔湘[7]、冯春田[8]64-66持此说。古代汉语中,表示类属意义的词有“侪”、“曹”、“属”、“等”、“辈”等。吕叔湘认为,在这几个词中,“辈”字的用法和后起类别词缀“们”最接近。古代汉语中,“辈”字除了可以前加数词以及和其他类属词连用外,还经常用在名词(包括指人名词)或代词(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之后,例如:

(1)谢公与人围棋,俄而谢玄淮上信至。看书竟,默然无言,徐向局。客问淮上利害,答曰:“小儿辈大破贼。”意色举止,不异于常。(《世说新语。雅量》)

(2)王戎丧儿万子,山简往省之,王悲不自胜。简曰:“孩抱中物,何至于此?!”王曰:“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简服其言,更为之恸。(《世说新语。伤逝》)

(3)谢公时,兵厮逋亡,多近窜南塘下诸舫中。或欲求一时搜索,谢公不许,云:“若不容置此辈,何以为京都?”(《世说新语。政事》)

这些用法和后起的“们”用法相合。“辈”可以用在指示代词之后,如“此辈”,“们”字早期的用法也有“这懑”的用法。“侪”和“曹”不与名词结合,“属”和名词之间必须加一“之”字,这三个字的用法都较“辈”字为窄,而且汉代以后这三个字已经不常用了(常用的是“辈”和“等”)。同时期的“等”字虽然也可用于指人名词和代词之后,但也可用在指物的名词之后,而“辈”和后来的“们”均有此限制。语音上,“辈”和“弭”、“们”、“每”都是双唇音,“辈”、“每”中古同韵,“辈”、“们”上古音同类(文部、微部),“们”的前身“懑”可读去声,而“辈”也读为去声。

冯春田进一步佐证了吕叔湘的看法。他指出,在使用“们”的早期阶段,“们”用在人的姓名之后,有时在某种程度上还带有“辈”字的语义色彩:

(1)胡五峰说性多从东坡、子由们见识说去。(《朱子语类》卷5)

(2)老苏们只就孟子学作文,不理会他道理,然其文亦实是好。(《朱子语类》卷59)

(3)大凡文字,上古圣贤说底便不差。到得周、程、张、邵们说得亦不差,其他门人便多病。(《朱子语类》卷105)

(4)蔡京们著数高,治元祐党,只一章疏便尽行遣了。(《朱子语类》卷131)

以上“们”与“辈”相当,指某一类人。

2.“物”字说

江蓝生[9]持此说。江蓝生提出词缀“们”来自表示“等类、色样”义的“物”(和疑问代词“什么”的“么”同源)。她指出,“物”的本义是“杂色牛”,先秦时由转指毛色种类进而泛指人事的类别,六朝时更用于泛指众人或总指一切人,具备了同“等”一样用于指人名词或人称代词之后表示类别或进一步虚化为类别词缀的条件。如在中古汉语中,“何物”义犹“何等”、“何种”:

(1)孙绰作《列仙。商丘子赞》曰:“所牧何物?殆非真猪。倘遇风云,为我龙摅。”时人多以为能。王蓝田语人曰:“近见孙家儿作文,道'何物真猪'也。”(《世说新语。轻诋》)

(2)尚书郎中源师尝谘肱云:“龙见,当雩。”问师云:“何处龙见?作何物颜色?”师云:“此是龙星见,须雩祭,非是真龙见。”(《北齐书。高阿那肱传》)

(3)八年,帝自辽东还都,衡妾言衡怨望,谤讪朝政,竟赐尽于家。临死大言曰:“我为人作何物事,而望久活!”(《隋书。张衡传》)

(4)盛大骂曰:“老贼,是何物语!”(《隋书。独孤盛传》)

(5)开元中,唐尧臣卒于郑州,师览使景超为定葬地。葬后,唐氏六畜等皆能言。骂云:“何物虫狗,葬我著如此地!”(《太平广记》卷389,“唐尧臣”条,出《广异记》)

近代汉语里有一种倾向,避免用疑问代词作主语,常常在它前面加个“是”字,使其变成表语。如:

(1)诸人道,是谁如此解会?(《祖堂集》卷12,禾山和尚)

(2)佛之与道,从是假名。当立名时,是谁为立?若有立者,何得言无?(《五灯会元》卷2,司空本净禅师)

(3)雪峰有时谓众曰:“堂堂密密地。”师出问曰: “是什么堂堂密密?”(《景德传灯录》卷18,杭州龙册寺顺德大师道怤)

后来,“是何物”的“何”脱落以后就形成了“是物” (也有可能由“是”和表疑问的“物”直接复合而来)。中古汉语中,“何等”、“等”也虚化成了疑问代词,关于“何等”例,如“是何等创也”(《汉书。朱博传》)、“所谓日十者,何等也”(《论衡。诘术篇》)、“为说何等”(鸠摩罗什译《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汝是何等物”(《搜神记》卷19)。关于“等”例,如“用等称才学”(应璩《百一诗》)。也就是说,“物”和“等”一样,都有“等类、色样”的意义,都可用作疑问代词。根据同义引申的规律,既然“等”可以用在指人名词或人称代词之后表示某一类人(如“公等”、“尔等”、“彼等”),那么“物”原则上也可以用在指人名词或人称代词之后表示某一类人,进而虚化为类别词缀。语音上,江先生构拟了“物”虚化为词缀的演变过程:mju藿t(物)-mju藿-mj藿-mje-mi(弭)。

现代汉语某些方言似乎也可以佐证江先生的看法。如江西安福方言的类别意义,就是在人称代词或指人名词后加上“物”[mu藿t](用例转引自雷冬平、胡丽珍[10]):

(1)细太儿物做事总是不稳当。(小孩儿们做事总是不老练。)

人名之后加“物”表示同类:

(2)黎明物去哪里去哩?(黎明他们去哪里去了?)

不过“物”字说在古代文献中找不到“公物”、“尔物”、“彼物”之类的直接证据,而且类别词缀“弭”只用于指人,跟“物”可以用于指人也可以用于指物的语义不合,因此,如果无法对这一语义限制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那么从“物”到“弭”的演变就只能是一个假说,还有待于进一步论证。

3.“门”字说

太田辰夫[11]、张惠英[12][13]、李艳惠和石毓智[14]等学者持此说。太田辰夫提出,“们”的语源是“门”,最初大概是指同一族的人。张惠英从现代方言的角度予以佐证,如在吴语中一些次方言的类别词尾用“家”,一些次方言用“俚(里)”、“笃”,晋语、客家话的一些方言用“都”、“兜”,闽语的一些次方言用“人”、“侬”,这些方言都以人或人们集居之地表示类别,“门”的本义为 “家门”,后来虚化为类别词尾,这与现代汉语某些方言的语法特征是一致的。李艳惠、石毓智也认为,“们”来自于表示“家庭”、“学派”的“门”,在中古汉语中,“门”在这个意义上和后来的“们”相同,并位于代词和指人名词之后。

综上所述,虽然学界对“们”的来源还有不同意见,但大都认为其前身是个表示类属意义的词。我们认为,由于这个类属词最初只能用于指人,所以即使是虚化为后缀后,其原始意义仍然保留了下来,这也是现代汉语中 “们”只能放在指人的名词或人称代词之后的原因。①个别方言除外。另外,在一些当代作家作品中,有“们”附在动植物名词或者无生名词之后的情况,如“狗们”、“柏树杨树们”、“小茶馆们”之类,不过这类用法在口语中并不使用。从意义上看,“们”是表示类别的,如果它前面出现定数词,就会与其表示的语法意义形成冲突。现代汉语中有类似的现象,现代汉语中有一类集体名词,如“马匹”、“纸张”、“书本”、“信件”、“车辆”、“船只”、“花朵”、“枪支”、“人口”等,很多研究者把这类名词后面的语素看作是量词性的,其实这类语素表示前面那个名词的类别,同“指人名词+们”类似,这类集体名词的前面也不能受数量词修饰。②“房间”的前面是可以受数量词修饰的,这可能跟它在口语中的使用频率较高,已经从集体名词变为个体名词有关。主要原因就在于,后面的语素既然是表示类别的,其本身就不存在数量的问题(除非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类别)。从这个角度看,这些类别性语素和后缀“们”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只不过前者只与某一个固定的语素结合,后者可以和一定范围内的指人名词组合。

从汉语史上看,与“们”同现的数量词所受的限制比现代汉语要小一些。吕叔湘[7]先生认为,在近代汉语中,如果名词前面有了确定的数目,后头就不再加“们”。以下的例子属于特殊情况:

(1)将一十七个先生每剃了头发,交做了和尚。(《1280年灵仙玉泉寺圣旨碑》)

(2)原曾来不儿罕山围绕了三遭的那三百人每,尽绝殄灭了。(《元朝秘史》卷3)

吕叔湘指出,“们”的这种用法“似乎只见于对译蒙古语的文件,别的文献里没有遇见过”。不过祖生利[15]指出,在元明汉语文献中也有相似的例子:

(1)臣等三人每曾与国家出气力来。(《东窗事犯》第3折)

(2)本官令昱、牛亮把酒,对蓝玉说:“这两个总旗每老实,干些事的当,我时常用他。”(《逆臣录》卷3)

这两个例子可以看作是受蒙古语的影响而产生的。因此,“指人名词+们”之前出现定数词是元代北方汉语在对译蒙古语时所产生的特殊语法现象,不是汉语固有的说法,不能算作“指人名词+们”和定数词共现的例证。

在现代汉语中,即使是表示不定数的数量词位于“指人名词+们”之前一般也很难令人接受,如不能说“几个小孩子们”、“几个老师同学们”。③不过可以说“这些/那些/好些/许多小孩子们”、“这些/那些/好些/许多同学们”,个中原因,后面还要谈。另外,在现代早期的一些文学作品中,偶尔有“指人名词+们”前面出现表示不定数的数量词的例子,如:二三十个本村和沙家店的婆姨们……来看她。(柳青《铜墙铁壁》)|统舱里全是空铺,只有三五个人们。(鲁迅《准风月谈。“推”的余谈》)|还有几位“大师”们捧着几张古画和新画,在欧洲各国一路的挂过去,叫做“发扬国光”。(鲁迅《拿来主义》)第一个例子可能跟方言有关;后两个例子,照我们今天的语感来看,可接受性是不强的。但在近代汉语中,这个限制不是太严格,吕叔湘[8]69曾经举过一例:

下剩的钱,还是几个小丫头子们一抢,他一笑就罢了。(《红楼梦》第20回)

储泽祥[16]调查了明清时期的四部小说《水浒传》、《金瓶梅》、《红楼梦》、《儿女英雄传》,发现不定数量词位于“指人名词+们”之前的例子共有14个,虽然这类例子的绝对数量并不算多(只占全部使用“们”的用例的0.2%),而且分布也不均匀(《金瓶梅》里没有这种用法),但毕竟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因而需要作出解释。例如:

(1)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水浒传》第23回)①本文使用的版本是120回本梅氏藏本《水浒传》。

(2)李逵笑道:“量这个鸟庄,何须哥哥费力!只兄弟自带了三二百个孩儿们杀将去,把这个鸟庄上人都砍了,何须要人先去打听!”(《水浒传》第46回)

(3)王夫人等笑回道:“街上的那里听的见?这是咱们的那十几个女孩子们演习吹打呢。”(《红楼梦》第40回)

(4)平日这几个丫头们服侍,老婆子们伺候,我还怕他们不能周到,都得我自己调停,如今就靠这几个小子们,如何使得呢?(《儿女英雄传》第2回)

那么,为什么“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结构在明清小说里可以找到用例,而清代以后又逐渐消失了呢?储泽祥利用直接成分分析法解释这一现象。他认为“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的内部层次是:[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虽然“不定数量词”和“指人名词+们”都是表示复数,但前者所表示的数目比较具体,后者所表示的数目不够具体,以前者修饰后者,语义上并不矛盾。现代汉语里,“一些、许多”等可以表示个体数量的词语仍然能够修饰“N。们”,正是基于这样的层次结构和语义结构。这样的解释就为明清时期存在“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结构找到了句法和语义上的依据。储泽祥认为,由于明清时期不带“们”的“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占主体地位,而这种结构的内部层次是[[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这种主体上的理解已经成为一种惯势,会导致一种趋向:当人们理解“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时,会优先把“不定数量词”和“指人名词”理解为直接成分,再来理解“们”,造成理解上的障碍。即使是把“指人名词”和“们”理解为直接成分,也必然加重了理解者的负担。因此,这种结构在明清汉语里受到了排斥,最终消失在汉语书面语中。

储泽祥主张“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的内部层次是[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他把这种结构曾经在明清小说里存在过的依据解释为“用比较具体的修饰不够具体的,语义上是不矛盾的”,则并未触及问题的实质。实际上,由于“们”是指人的类别标记词,它跟表示定数的数量词在语义上存在冲突,这就从根本上限制了后者出现在“指人名词+们”之前的可能性,至于允许不定数量词的出现,是因为不定数量词表示的是约数,而受约数修饰或限制的指人名词短语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看成是表示同一类人,所以在语义上它们和类别标记词“们”是能够相匹配的。②现代汉语中的“这些/那些/好些/许多”也可如此分析,所以可以出现在“指人名词+们”之前。从这个角度看,“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的存在是表义的需要和句法限制相互妥协的结果。我们注意到,在《红楼梦》等四部明清小说里的“不定数量词+指人名词+们”的用例中,不定数量词由“几(个/位)”充当的最多,值得注意的是,表示询问数目的“几”却不能出现在这种结构中,由于询问数目的“几”和定数词在语义上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因此“们”在语法功能上不是表示复数意义的。比如类似下面的例子在明清小说中没有发现:

(1)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

(2)平日哪几个丫头们服侍?……如今就靠哪几个小子们?

此外,明清小说中还有如下一些用例:

①婆子便说:“我们家二爷不在家,一个男人也没有。这件事情出来怎么办!要求太太打发几位爷们去料理料理。”(《红楼梦》第103回)

②若是同那一位姊妹们闲坐,亦不必如此先设馔具。(《红楼梦》第64回)

③贾琏想他素日的好处,也要上来行礼,被刑夫人说道:“有了一个爷们便罢了,不要折受他不得超生。”(《红楼梦》第111回)

储泽祥认为,上述三例中的“们”已经由复数标记转化为类别标记,但同时又认为“们”与前面的N结合紧密,有词汇化的趋势。我们认为,这三例中的“们”恰恰不是类别标记,“X们”均有特定含义,实际上已经词汇化了,“们”变成了这类双音形式的词内成分(语素),不能再离析出去,所以它们才可以受数量词“几(位)”、尤其是表示定数的数量词“一位(个)”的修饰。在现代汉语中,类似的例子也有,如“哥们、爷们、娘们、姐们”等,它们的前面可以受数量词修饰,这两个音节还可以儿化 (如 “三个哥们儿/哥儿们”、“几个娘们儿/娘儿们”),并带有特定的意义。

[1]张斌,胡裕树.从“们”字谈到汉语语法的特点[C]//张斌,胡裕树.汉语语法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9.

[2]胡裕树.现代汉语:第6版[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

[3]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4]张谊生.现代汉语虚词[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5]Rijkhoff J.The Noun Phras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6]储泽祥.数词与复数标记不能同现的原因[J].民族语文,2000,(5).

[7]吕叔湘.近代汉语指代词:江蓝生补[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5.

[8]冯春田.近代汉语语法研究[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

[9]江蓝生.说“麽”与“们”同源[J].中国语文,1995,(3).

[10]雷冬平,胡丽珍.江西安福方言表复数的“物”[J].中国语文,2007,(3).

[11]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12]张惠英.复数人称代词词尾“家、们、俚”[C]//中国语言学报:第5期.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13]张惠英.汉语方言代词研究[J].方言,1997,(2).

[14]李艳惠,石毓智.汉语量词系统的建立与复数标记“们”的发展[J].当代语言学,2000,(1).

[15]祖生利.近代汉语语法史研究综述.词缀[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16]储泽祥.明清小说里“数量词+N.们”式名词短语的类型学价值[J].南开语言学刊,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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