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 云
(东南大学 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6)
大英帝国统治下的都柏林市民一方面沦为被殖民、被压迫的劣等地位,另一方面也因自身宗教信仰、职业、财产、教育等状况的不同而被严格地区别开来。处于社会最顶层的上流阶级毫无疑问是由英国殖民者构成,他们不但是贵族、地主,占据着总督府里的所有重要位置,而且控制着爱尔兰的政治和经济命脉。中产阶级又分为上、中、下三个不同的等级。下层是由劳动阶级组成。中产阶级的上层和殖民者是信奉英国国教的新教徒,他们要么是英国人、要么是英裔爱尔兰人,与帝国始终保持着最紧密的联系。与此相对应的是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人,他们在中产阶级的中、下层之间徘徊,一不小心就会沦为社会的最底层。由于罗马天主教在新教的眼里是落后、愚昧、贫穷的象征,乔伊斯一家也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们的命运就不可避免地充满了酸楚的味道。乔伊斯的父亲尽管因政治运动反对过教会,但这根本不会改变他天主教徒的属性,以及因宗教的差别而被划分为不同等级的事实。乔伊斯入小学不久之后,家道便开始渐渐衰落,甚至因为没有钱缴纳学费而被迫辍学。他是在与贫穷做艰苦的斗争中长大的。乔伊斯一家离中产阶级的生活越来越远,离属于佣人、码头工人的阶级却越来越近。他们处在中产阶级的最边缘处。政治、经济、宗教上的这种边缘处境使乔伊斯对局外人、边缘人有着更特殊、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他最终选择作一名流亡者,也许就源于这种边缘情结,因为他和他的家族不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宗教上,都从来没有处于主流社会之中。
乔伊斯的父亲约翰·斯坦尼斯劳斯·乔伊斯(John Stanislaus Joyce,1849-1931)1849年7月4日出生于寇克市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家庭。虽然当时并不贫困,但当他1860年2月离开圣考曼小学时,并没有付清学费。这一家族的传统——欠学费——也由乔伊斯继承了。约翰·乔伊斯虽然学业平平,但有模仿的天分,在参加大学的戏剧协会时,经常能获得好评,却始终没能通过考试,没能拿到医学文凭。不愧是父亲的儿子,乔伊斯的表演才能也是卓越的,虽然也三进三出医学院,最终也没能成为一名令人羡慕的医生。父子俩在学医其间的唯一收获可能就是“梅毒”。这在《尤利西斯》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约翰·乔伊斯虽然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有外祖父的遗产可以继承。乔伊斯就悲惨多了,他不但没有体面的工作、没有机会分到半点遗产,而且还背负着一身债务。“无论是在19世纪的小说里,还是在当时的社会上,社会地位与道德水准,亦即所谓的‘合宜得体’,都与财产的多寡联系在一起。”[1]这也许可以解释乔伊斯为什么不合时宜,或者为什么看起来与外部环境格格不入。
约翰·乔伊斯曾经在查柏利佐制酒厂工作过,但两年后就丢掉了这份工作,接着便在联合自由党俱乐部担任秘书。这项工作,约翰如鱼得水,俨如一位资深的政客,对政治充满了热爱和激情。这可以从他对爱尔兰自治运动中的无冕之王帕内尔的支持中反映出来。这一政治热情也作为家族传统传给了乔伊斯,只不过他是站在党派之外,评说风云变幻的各种政治运动。
约翰·乔伊斯对爱尔兰天主教的嘲讽和痛恨是因为继承了祖父的反教气质,也说明乔伊斯家族与处于社会中上阶层的神职没有什么缘分。19世纪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在爱尔兰社会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和影响,乔家对天主教的厌恶,说明他们不属于这个特殊的、优越的阶层。约翰·乔伊斯曾强烈谴责爱尔兰天主教会干涉国家政治、阻碍爱尔兰独立运动进程的罪行。最令约翰愤怒的是,教会竟然与英国殖民者一道,无耻地出卖了自治运动的领袖帕内尔,使他在孤立与绝望中悲惨地死去。约翰痛骂教会是“狗娘养的()”、“下贱的走狗()”(Portrait,34)。为了自身的好处,教会竟然出卖爱尔兰民族的利益。约翰坚信,“爱尔兰不要什么上帝。让上帝滚蛋吧”(Portrait,39)。可上帝并没有离开都柏林,离开的是他的儿子。
约翰·乔伊斯除了对政治充满热情之外,对音乐也是情有独钟。他的音乐天赋为他赢得了很多赞赏和许许多多快乐、幸福的日子。他最津津乐道的一件事就是,当他的父亲卧病在床,生命危在旦夕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儿子想去听意大利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马利根在都柏林皇家剧院的演唱时,他没有阻止儿子,而是鼓励他去。多少年后,乔伊斯也当之无愧地继承了乔家这一爱好音乐的传统。当时都柏林人对音乐的热爱,甚至连意大利人都自愧不如。这一点在《死者》中,乔伊斯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约翰·乔伊斯曾在都柏林的音乐厅演唱过,并受到了专业人士的赞赏。乔伊斯在踏上流亡之旅前,也参加了都柏林的音乐比赛,并获得了铜奖,为他在文学之外的领地,博取了都柏林人的好感,但他把这枚奖章投进了河里,认为它一钱不值。音乐在乔伊斯孤独、寂寞的流亡旅途中,给了他很多慰籍和快乐,也使他的流亡美学充满了音乐性和节奏感,并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影响。“乔伊斯对美声的执迷,可见于其作品,《芬尼根守灵夜》正是典型的歌剧合唱乐曲。在乔伊斯成长的岁月中,音乐和歌剧一直陪伴着他。”[2]
约翰·乔伊斯是个猎艳高手,至少在他儿子的眼里。而在约翰·乔伊斯的眼里,他的父亲也同样是一位令女人们着迷的翩翩君子。“他那时可是全寇克市最潇洒的男士,女人们常常驻足街头,目送他离开”(Portrait,92)。在《肖像》中,年少的史蒂芬坐着夜班邮车陪同父亲回寇克时,也听到了同样的说词:“你的父亲,这个小老头对史蒂芬说,他那时,可是全寇克市最猛的调情者。你知道吗?”乔伊斯家的男子似乎代代都是寇克市最出风头的人物。乔伊斯一直都很可笑地怀有这种家庭罗曼司,可事实上,约翰·乔伊斯得以扬名的,不是他的风度,也不是他的气质,而是他的醉酒和挥霍无度的天性,以及欠债不还的本领。父亲的这些不良因子后来都毫无保留地遗传给了乔伊斯。约翰经常还没有到家,就把从当铺当来的钱喝光了,如同《对应》(“Counterparts”)中的法林顿先生,而十个子女却忍饥挨饿,更谈不上有钱交学费了。醉酒后,他又向自己的妻子施暴。有一次,乔伊斯从后面死死抱住父亲,以免他把母亲掐死。这种众人皆醒他独醉的情况不久就被乔伊斯打破了。自1903年母亲去世后,喝酒买醉成了乔伊斯唯一的嗜好,终其一生,乔伊斯都嗜酒如命,常常是不醉不归。实际上,乔家已经到了无家可归的边缘。约翰·乔伊斯只好不停地搬家,在乔伊斯小时候就搬过十几次家,而且越搬越穷,最后是“夜逃”。他们趁着夜色逃跑、躲避债务,或者耍花招,伪造字据,以便获得新房东的信赖。父亲的行为无一不影响乔伊斯,使他日后在流亡岁月中“受益匪浅”,使用同样的方法逃过了追债者,但同时也让乔伊斯看不起自己的父亲。
乔伊斯一家的家庭生活与其说是爱尔兰式的,不如说是吉普赛式的,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原因多半是乔伊斯的父亲把安居乐业的钱都用来买酒了。乔伊斯不但继承了父亲越穷越纵酒的生活习惯,而且从小就学会了如何躲避债主、逃避债务。约翰·乔伊斯的放荡和挥霍很快就使他捉襟见肘、臭名昭著。保守的都柏林人、还有他后来的儿子认为他是个无赖、恶棍。生活在这种家庭,和生活在肮脏、贫穷、愚昧的都柏林一样,让人不可能有尊严地活着。“任何一个有尊严的人,都不可能留在爱尔兰。”(No one who has any self-respect stays in Ire-land)[3]。也可以说,每一个有尊严的儿子,都不可能留在约翰父亲的家里。就连史蒂芬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幻想自己是来自另外一个更神秘、更优雅的家庭。他渴望与眼下这个庸俗、粗鄙的家庭断绝一切关系,摆脱他们的束缚,获取一个更高贵的出身。“他觉得自己和他们几乎没有血缘关系,而是向他们履行一种神秘的寄养关系,寄养的孩子,寄养的哥哥”(Portrait,98)。父亲不但不能满足乔伊斯物质上的最基本的需求,而且也无法提供给他精神上的食粮。在贪图安逸、贪图享乐的本性下,父亲的道德力量也荡然无存,这就必然导致了乔伊斯要向外去寻找精神之父。
乔伊斯的母亲玛丽·简·穆雷(MaryJane Murray,1859-1903)对乔伊斯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但影响了乔伊斯一生的走向,而且也对乔伊斯性格、气质、爱好等方面的形成和培养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母亲一方的亲属同样是对乔伊斯影响至深的。尤其是约瑟芬舅妈(Aunt Josephine),即威廉·穆雷夫人(Mrs.William Murray),对乔伊斯的帮助和支持也远远胜于父亲家族里的任何人,成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约翰·乔伊斯曾抱怨妻子的家族血统不如自己高贵,但似乎每一个他看不起的这些亲人,最后都没像他那样沦落到如此落魄、悲惨的境地。母亲性情温顺、举止优雅,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并喜爱文学,这些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乔伊斯。在《肖像》中,小史蒂芬对母亲有一种特殊的依恋。他得出了一个非常令他满意的判断:“比起爸爸来,妈妈有一股更好闻的味道”(Portrait,7)。乔伊斯作品中的对嗅觉的特殊关注,以及对味道的极其敏感,也许就来自童年的这一经历。小史蒂芬每天晚上上床之前都要吻他的妈妈。“吻,那意味着什么呢?你像那样,把脸仰起来,说晚安,然后妈妈把脸贴过来。这就是吻。妈妈的嘴唇凑到他的脸蛋儿上;她的嘴唇好柔软,弄湿了他的脸蛋儿;然后它们发出一点小动静:吻”(Portrait,15)。小史蒂芬吻妈妈,和被妈妈吻,对他来说都是很正常的事儿,随着他到寄宿学校去读书,随着他一天天地长大,这一习惯也许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地消失。可就在这时候,一件始终让他无法摆脱的事情发生了。小史蒂芬在寄宿学校里倍感孤立、无助的时候,他多么想以回味母亲的吻来抵挡外部世界可怕的侵袭,但这个吻却遭到了同学们的嘲笑和作弄。他不知所措地勉强跟着他们一起笑,但心里却投下了一个阴影。这个突然被嘲弄、被中断的吻,不但没有使史蒂芬彻底与母亲的吻断绝关系,反而激起了他对母爱的渴望。小史蒂芬被粗暴无礼地剥夺了依靠自己的力量结束对母亲婴儿般的依恋的机会,他健康的心态被外部强加于他的力量毁掉了。本来应该自然而然地就能中断的脐带,被人为地强行剪断后,必然会引起一种反常的依恋,这种对母亲的复杂态度也就永远停留在了孩童时代,使他永远剪不断这条情感的脐带。乔伊斯即使后来遇到诺拉·巴纳克尔(Nora Barnacle),对她也同样充满了孩子气般的依恋,甚至对他的赞助人哈里特·萧·韦弗小姐(Harriet Shaw Weaver),乔伊斯也表现得像在母亲面前一样的乖巧。
在《尤利西斯》中,史蒂芬的思绪不断地跳跃、闪烁。他从爱尔兰民族独立运动联想到新异教教义,又从新异教教义联想到了“omphalos”一词。“omphalos”是指古希腊特尔雯城阿波罗神殿中的圆锥形神石。古希腊人认为,这块石头就标志着世界的中心。这个词也由中心引申到了人体的中心部位:肚脐。爱尔兰艺术的中心在史蒂芬所居住的这座塔楼,而史蒂芬人体的中心就是他的肚脐,也就意味着他的艺术将和母亲,以及爱尔兰有着难以割舍的联系。
乔伊斯对母亲的依赖还表现在:他总是非常用功地背诵妈妈布置给他的作业,然后迫不及待地等待妈妈检查。当他非常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之后,就会得到母亲的夸奖,这是他最想得到的,也最使他幸福。母亲常常是乔伊斯文章的第一个读者,他也常常让母亲第一个分享他那些听起来既古怪又可笑的想法,但母亲总是很认真地倾听他的远大志向和伟大目标,这给了他以巨大的鼓舞。他在母亲面前是听话的、顺从的,永远等待着被拥抱、被表扬、被肯定。母亲是乔伊斯确定自身存在的关键,也是他的精神支柱。随着年龄的增长,乔伊斯发现,母亲并不完全属于他,教会和神职人员抢夺了母亲对他的爱。
“宗教是一剂止痛剂,就像给一个病入膏肓的人鸦片一样,只不过给那种使绝大多数人生活于阴郁之中的法则增加了一点东西罢了。”[4]乔伊斯的母亲就视宗教为一剂止痛剂。约翰·乔伊斯的挥霍无度和贪图享乐使整个家庭陷入了绝境,外加乔伊斯的母亲自结婚起,先后十七次怀孕,并生下了十一个孩子,使她的身心和肉体都已衰弱到了极点。医治乔伊斯夫人疾苦的良药除了宗教也别无其他了。对都柏林的妇女来说,宗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天主教成了她们唯一的避难所。母亲们虽然在宗教中得到了暂时的安慰,但却把一大堆问题留给了丈夫和孩子,使他们陷入更大的痛苦与冲突之中。在《对应》中,在法律事务所当文书的法林顿先生是个卑微的小人物,关于他这种当文书的小人物的命运在二十世纪初的欧洲文坛已经有很多作品都有涉及。爱尔兰式的文官小人物除了在办公室里受尽屈辱、任人摆布之外,他们往往先在酒馆里找回勇气和自尊,如果他们有勇气和自尊的话,然后再回到家里发泄他们积蓄已久的怨恨和愤怒。这时候,母亲要么成为丈夫发泄的对象,要么去教堂躲避灾难,唯一剩下的牺牲品就是可怜无助的孩子。“你妈呢?”“去教堂了”(Portrait,108)。一听到“去教堂了”就让法林顿更加怒不可言,他抄起拐杖就在儿子的身上狠狠地抽打着。儿子双膝跪下,像他的母亲一样,向宗教祈求帮助。“别打我,爸!如果你不打我,我会为了你,祈祷《万福玛利亚》……为你祈祷《万福玛利亚》……”(Dubliners,109)。
去教堂的母亲,没有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尝尽了暴力和被欺压的苦头。她是暴力的合谋者,她和爱尔兰天主教会一起,合谋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在《对应》中,法林顿既是英国殖民统治的牺牲品,也是更柔弱、更无力的爱尔兰人的暴君;母亲既是教会权威和家庭暴力的牺牲品,又是他们的合谋者,孩子则在这一系列的对应关系中,永远处于被出卖的地位。史蒂芬远离宗教,是因为母亲爱教会胜过爱自己,他既嫉妒教会,又为自己无力把母亲拉回自己的身边而苦恼。史蒂芬与其说是反抗爱尔兰教会,不如说是对母亲背叛自己感到难过。他拒绝在母亲床前,为她生命的最后一刻祈祷,更多的是出于报复,而不是反抗。他以这种极端的行为想引起母亲的注意,让她永远惦记着他,想念着他,同时也让自己在悔恨和自责中一遍遍地重温母爱,以此来纪念她。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像乔伊斯和他的祖国爱尔兰之间的关系一样,既爱又恨、既亲密又有分离,但始终都被笼罩在宗教的阴影之下。
玛丽·乔伊斯的忏悔神父曾极力想要使她与乔伊斯之间的关系恶化,挑拨他们母子之间的关系,并告诉她,她的儿子非常懦弱、卑怯[5]。史蒂芬的母亲向他坦白了神父对她说过的话,“他说,在这座房子里,如果有任何年轻的孩子,他都建议我尽可能快地将他们赶出去。”(Stephen Hero,209)。母亲对忏悔神父的忠诚、听从和顺服远远胜过了对自己儿子的信任,这让乔伊斯大失所望,也对母亲与别人勾结在一起、并在背后议论自己感到气愤和无法忍受。他虽然没有像弟弟斯坦尼斯劳斯那样激烈地反抗,但他知道母亲彻底变了,变得叫他无法面对。母亲的背叛,在他心中留下了创伤,加剧了他对教会的仇恨,也对母亲渐渐跟他疏远感到无比的难过。母与子之间,就像被殖民的爱尔兰一样,由于陌生人的出现和入侵者的干涉,他们之间的关系出现了裂痕。母亲像所有爱尔兰妇女一样,抛开家,在教会中寻找家的温暖,却留下儿子们在茫然、失落、孤独中四处流浪、四处漫游。“她迫使我离开。为了她的缘故,这些年,我是在流亡与贫穷中度过的”(Exiles,14)。母亲向教会讨好,臣服于教会的统治,就像那个送牛奶的贫穷的老妪,“朝那个听她忏悔,赦免她的罪愆,并且除了妇女那不洁净的腰部外,为她浑身涂油以便送她进坟墓的嗓门低头”(Ulysses,1.420-21),却对自己的儿子不曾看在眼里。乔伊斯的流亡是与母亲和他疏远分不开的,她向忏悔神父出卖了他,就像关键时刻教会出卖了帕内尔一样。他一方面要逃避眼前这个出卖自己的母亲,另一方面又渴望找回那个过去无比深爱自己的母亲。
乔伊斯对母亲的依恋虽然被他的反抗行为遮蔽了,但实际上,他的依恋变本加厉,母亲弥留之际的那一段往事被乔伊斯记录在了他的《尤利西斯》中,至始至终,母亲的亡灵都在《尤利西斯》中飘荡,就是为了让母亲永远活在他的世界里。像乔伊斯一样,史蒂芬就算上了大学也依然渴望得到母亲的宠爱。他故意把自己搞的脏脏的,然后撒娇地让母亲给他洗干净。“他任由母亲搓洗他的脖子、耳根和鼻翼的夹缝处”(Portrait,175)。他知道,这样母亲很高兴。所以,当母亲在乔伊斯只有21岁时,就离他而去的时侯,他的人生从此便开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再也听不到母亲的夸奖和赞美了,他再也不需要用功地去背诵、去努力赢得母亲的欢心了,他变得无所事事,开始在肮脏的都柏林市区中荡游。没有母亲之后,乔伊斯便以父亲为榜样,继承并把他酗酒和及时行乐的本领发挥得淋漓尽致。他的堕落和颓废似乎是在表达他失去母爱的痛苦,以及因为找不到什么更好的方法去弥补失去母亲的空缺,所以,他转身投进了妓女的怀抱。
乔伊斯一生都觉得缺乏安全感,不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战战兢兢的,尤其是遇到充满武力和争斗的场面,他总是机敏巧妙地躲开。两次世界大战,乔伊斯都千方百计地逃到了苏黎世,甚至不惜把他患病的女儿一个人留在法国的医院里。他体质柔弱、胆小怕事,高度近视的眼睛更使他处于不利的地位。这一文弱书生,当之无愧是母亲的儿子,而不像是父亲的儿子。如同乔伊斯,史蒂芬对待在家里的父亲同样也是视而不见的,反而跑到外面去“认贼作父”。然而,这个精神上的父亲却令他大失所望。按照一贯的说法,布卢姆是史蒂芬要寻找的父亲。这个有着希伯来气质和希腊精神的漂泊者,虽然来自欧洲大陆,却同样是卑微龌龊、含羞忍辱地苟且偷生。1902年12月,乔伊斯来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巴黎,他的自尊心没有得到加强和培养,反而是更令他倍感难堪。在饥饿和失眠中,他的牙更痛了。“文明”的欧洲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教训。
在《尤利西斯》中,人们通常以为史蒂芬是在寻找父亲,事实上,史蒂芬极力想逃避的就是他的父亲。父亲的粗俗可鄙和平庸无能都让他迫不及待地想逃离。最关键的,是父亲参与杀死了母亲。乔伊斯在1904年8月29日写给诺拉的信中,提到了他母亲的死。他坦言,“我想,我的母亲是被慢慢杀死的,被我父亲的虐待”。[6]史蒂芬有家不归、四处流浪,与其说是寻父,不如说是寻母。母亲才是他要去寻找的真正对象,去寻找失去的母爱和被母亲宠爱的感觉,以及在博大的母爱里被呵护、被保护的感觉。乔伊斯去国离乡、浪迹天涯,是为了寻母,而不是寻父。他说,“在这个粪堆一般臭气熏天的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不可靠的,只有母爱除外”(Portrait,241-42);“主生格和宾生格的母爱也许是人生中唯一真实的东西(Amor matris,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genitive,may be the only ture thing in life)”(Ulysses,9.842-43)。
[1][英]艾勒克·博埃默.殖民与后殖民文学[M].盛宁,韩敏中,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27.
[2][爱尔兰]彼得·寇斯提罗.乔伊斯传[M].林玉珍,译.海口:海南出版社,三环出版社,1999:30.
[3]James Joyce.The Critical Writings of James Joyce[M].Ellsworth Mason and Richard Ellmann,eds.London:Faber and Faber,1959:171
[4][英]佩特.文艺复兴:艺术与诗的研究[M].张岩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241-242.
[5]Stanislaus Joyce.My Brother’s Keeper:James Joyce’s Early Years[M].New York and Toronto:McGraw-Hill Book Company,1964:230.
[6]James Joyce.Letters of James Joyce[M].vol.II.Richard Ellmann,ed.New York:The Viking Press,196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