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探讨

2012-08-15 00:51宋丹丹
中国校外教育 2012年26期
关键词:监护人监护家庭

◆宋丹丹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程屯镇中心小学)

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隔代监护出现的问题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将孩子留在农村,并由祖辈们作为监护人进行教育形成了隔代监护现象。此种现象的主要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隔代监护的监护人是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孩子的年龄差距较大,思想观念也存在很多不同。祖辈的思想较为固执,在教育孩子时不重视说服和沟通的重要作用,也不能理解孩子们的真正需要;但孩子们的思想活跃,好奇心强,喜欢追求新鲜事物,不能理解祖辈们的用心良苦。

第二,隔代监护的文化水平较低,很多都是文盲的老年人,他们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落后,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只能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不能对孩子的学业有所帮助。当孩子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祖辈们不能给予及时的指导或有效的帮助,久而久之,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相对于其他同学来说较为落后。

2.上代监护出现的问题

父母外出务工,将孩子留在农村,将孩子交给与他们同辈们监护,形成上代监护型的家庭教育。因为在年龄问题上他们与孩子的父母不存在太大差距,因此在与孩子沟通方面不构成太多问题。但是,上代监护型的家庭教育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监护主要是生活起居上,对于孩子的情感问题和情感需要难以关心到位。上代监护人依据孩子父母的交代,仅仅是照顾好孩子的生活起居,保证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但在孩子的心理关怀上却缺少关注。

第二,监护人也有自己的孩子,其教育精力或情感方面都倾向于自己的孩子。代监护人精力有限,同时照顾几个孩子,难免身心俱疲,仅仅照顾留守儿童的物质生活方面,缺少精神管束和道德约束,也很少与留守儿童进行心灵交流。久而久之,留守儿童在监护人家里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容易与家庭中的他们孩子不和,或者产生情绪低落,出现性格孤僻、自暴自弃等消极情绪,影响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3.同代监护出现的问题

同代监护的监护人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年龄与留守儿童相仿的监护人,即哥哥或姐姐;二是年龄比留守儿童较大但已成立自己家庭的监护人,即哥哥、嫂子、姐姐、姐夫等。此种监护人的特征是与留守儿童的年龄相差不大,文化水平较高,可以指导孩子的学习问题。但是,同代监护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第一,年龄与留守儿童相仿的同代监护人年龄小,能力不足,很难履行监护职责。最重要的是,没有成立家庭的监护人经验不足,处理一些生活中问题能力不足,很难在孩子面前建立监护人的威信。因此,留守儿童在此类监护人的教育下,往往出现不服从管理的情况。

第二,已组建家庭的监护人负担较重,而且有自己的孩子,在监护下往往力不从心。此类监护人在留守儿童面前具有一定的威信,也具有监护能力,但是因其组建家庭的时间较短,家务和经济方面压力大,且自己幼小的孩子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所以无时间顾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第三,由于同代监护人年轻力壮,待时机常熟都外出打工,因此监护权存在监护不稳定的情况。时机成熟后,同代监护人外出打工,将孩子留在家中,又出现了无人照管的局面。

留守儿童在无人监管的条件下,生活起居得不到保障,行动获得极大自由,任意妄为现象出现,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途径

为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中的存在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建立一个正常的家庭模式和家庭氛围,保障其拥有正常健康的亲子关系,但是由于某些客观条件这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完全存在。这需要政府、家庭和家长承担各自责任,为留守儿童创造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

1.政府方面

政府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根本。首先,破除城乡户籍二元制,使得父母外出打工时也能将孩子带在身边进行照顾。政府要以户籍改革为中心,完善与户籍制度相关的一系列制度,例如医疗、教育、住房等,切实保障农民同胞的基本权益。其次,政府要切实解决好农民进城务工的主要原因,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使得农村和城市的经济差距缩小,还要促进城乡教育共同发展。最后,政府要发动媒体的力量改变农民工的家庭教育观念。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的手段,利用宣传片及农业教育片使农民及时获得致富手段和新鲜信息,更新农民的致富观念,利用能力在农村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家长方面

家长应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将孩子放在第一位。父母在外谋生加强留守儿童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并不断提高实际监护人的监护水平。父母应从长远考虑,在可以的情况下,将孩子带到自己身边及时了解孩子的情况,关心孩子的心灵;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父母要经常了解孩子的基本情况,并多关注孩子的精神状况。父母将孩子交给代监护人监管的时候,还要多和监护人沟通,并提高监护人的监护水平,使孩子们能得到行之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3.学校方面

学校是解决留守儿童的家庭问题的主体,应发挥其积极作用,建立一些适合留守儿童的制度,并经常给予关心和帮助。例如,实施寄宿制度,弥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家”,使他们在学校里找到温馨的感觉;建立特殊的档案管理制度,付出较多的关心和帮助,经常与孩子的监护人和父母进行沟通和交流,与他们一起对孩子进行监督和管理;设置特定课程,针对他们的身心特点开设一些专门课程,培养孩子们的安全意识、道德素养、心理品质等,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教师针对性地给予更多的关爱,以学生为本,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了解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1]李新,张静.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思考[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01).

[2]王秋香.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思考[J].云梦学刊,2007,(06).

[3]王晓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建设的思考[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6).

[4]王秋香.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非政府组织救助[J].社会科学家,2008,(03).

[5]王秋香.非政府组织与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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