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五大体系”发挥社会建设骨干作用

2012-08-15 00:44尹冬雷
中国民政 2012年11期
关键词:优抚对象民政苏州市

尹冬雷 蒋 妤

苏州市“五大体系”发挥社会建设骨干作用

尹冬雷 蒋 妤

江苏省苏州市市委、市政府围绕“广惠民生”总要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目标,努力构建“五大体系”,积极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健全“收入型”与“支出型”互补的社会救助制度,按照不低于全市人均收入增长幅度要求逐年稳步提高低保标准,且重点拓展边缘困难对象救助范围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并逐步将遭遇突发性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施救对象;大力发展现代公益慈善事业。

广覆盖的“三社联动”体系。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互联、互动、互促”为抓手,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实现城乡社区“扁平式”、“网格化”管理和“一委一居(村)一站(中心)一办”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全覆盖;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会建设和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加快建立完善针对专业社工人才的相关机制和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

立体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苏州市将年均新增养老床位6000张,千名老人床位拥有数达40张,实现街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老年人助餐点超过城市社区总数30%。加大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居家福”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重视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健全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心理服务网络体系,全面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融合式的双拥创建体系。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和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优先将优抚对象纳入社会保障机制,优先享受各类社会福利,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低收入家庭住房等保障范围。

均等化民政公共服务体系。以开展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先行先试为契机,加快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全面推进县级市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实现镇、村道路地名标志全覆盖;推行婚姻登记免费登记,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长效机制,倡导绿色殡葬和节地殡葬,“十二五”末,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并存、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江苏省苏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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