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枝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市情社情研究室,河南郑州450042)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不良社会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其中社会经济领域的腐败已经成为突出的问题。运用ABC管理法对领导干部廉政监督进行分类,提出一些措施和办法,对于深刻认识和把握腐败滋生蔓延的状况和规律,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廉洁党的执政领导,牢固树立政府公信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ABC分类法(Activity Based Classification)又称帕累托分析法或巴雷托分析法,它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首创。ABC管理法通过对事物诸因素的分析、分类排队,并根据一定的比重或累计比重标准,将事物各组成部分分为ABC三类。A类是管理的重点,B类是次重点,C类是一般,其核心思想是在决定一个事物的众多因素中分清主次,识别出少数的但对事物起决定作用的关键因素和多数的但对事物影响较小的次要因素,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管理。它可以帮助人们正确地观察并作出决策,既能集中精力抓住重点问题进行管理,又能兼顾一般问题,从而做到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实现最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1963年,彼得·德鲁克将这一方法推广到全部社会现象,使ABC管理法成为组织提高效益的普遍应用的方法。我们把ABC管理法运用到对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的分类管理上,根据实地调研资料统计分析,并结合河南省、郑州市纪检工作报告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对郑州市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分类,研究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状况和规律,探求廉政监督的方法。
根据实际工作中行业、部门、岗位权力大小和资源的多少以及可能发生腐败风险概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等情况,由高到低可以将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依此将对应的行业、部门、岗位划分为A、B、C三类,对相关联的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也由此划分为A、B、C三类。
1.A类廉政监督行业、部门和岗位。主要包括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要权力的行业、部门和岗位。对某市正处级单位的调查显示,这类部门及重要岗位占到该市全部正处级单位的比重约25%左右,对该市社会经济的管理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调查资料显示,近年在我省发生的重特大腐败案件主要集中在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国资、司法、教育、组织、医疗卫生、财政等部门或部门内的重要岗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在也成为腐败易发领域。如,许昌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华案、河南省四任交通厅厅长腐败案、河南财经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徐兴恩受贿案等。这些部门的一把手和重要岗位的公职人员掌握着重要的分配、执法、人事、工程建设审批、招投标管理等权利,腐败风险大,一旦发案,案值大,社会影响恶劣。我们应将其作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进行廉政监督管理。
2.B类廉政监督行业、部门和岗位。主要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资源开发和经营等重要权力的行业、部门、岗位。如,环境保护、民政社保、旅游、监管、科技等行业部门,主要从事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对某市正处级单位的调查显示,这类部门及岗位占到该市全部正处级单位的比重约45%左右,对该市社会经济的管理、发展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这些行业或部门掌握的资源分配、人事管理和审批等权力相比较于A类行业、部门要小得多,虽然这些行业、部门也有腐败产生,但腐败风险及腐败案值和社会影响远小于A类行业部门及相关重要岗位。
3.C类廉政监督行业、部门和岗位。主要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可能发生的行业、部门和岗位,例如外事、史志、文物等部门及工会、妇联等大量群团组织等。对某市正处级单位的调查显示,这类部门及岗位占到该市全部正处级单位的比重约25%左右,对该市社会经济的管理、发展起着协调、辅助的作用。这些部门或部门内岗位,主要从事一般性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一般腐败发生较少或案值不大。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群团组织不是纯民间机构,往往由政府主导,存在权力寻租的可能,同时由于社会组织不像政府机构那样设置相应的监督体系,这也为腐败滋生提供了空间。总体来讲,C类部门及部门内具有一定人事、财务管理等权力的岗位,其腐败风险远小于A、B两类行业部门及部门内重点岗位。
针对以上分类,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教育、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的需要,笔者认为,应坚持突出重点、事前预防、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措施,探索领导干部分类管理的办法,增强领导干部廉政监督、预防惩治腐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1.进行权力结构的改革。通过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新的权力结构来预防腐败,祛除权力过分集中的病根,分解重要部门、岗位的权力,使权力之间互相制衡,减少权力腐败发生的机会;政府应主要以经济、法律手段宏观调控经济运行,使行政权力主要承担服务者的职能而不能直接产生经济利益,减少官员腐败的机会。
2.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要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要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必须公开本人、配偶及受抚养子女的财产状况,并按规定程序提交财产状况的书面报告;加强对官员的教育,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财产申报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自觉做好个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财产持续申报,并向公众公开,减少权力寻租的灰色空间。
3.建立岗位轮换、交流制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轮岗交流和必须轮岗交流的年限;对部分重点单位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通知各相关单位进行轮岗交流;坚持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认可的原则,在单位内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标准的干部,可免去其职务或直接取消其竞争上岗的资格;工作中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受任期限制,随时调整。
4.加强对领导干部参与经济活动的审计。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的情况;实行经济活动通报制度,参与经济活动的领导干部要把参与的过程和结果向集体作出报告,增强经济活动的透明度;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任期内审计和离任审计。
5.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对A类领导干部进行直接监管,并实行动态跟踪,形成风险预警;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防控廉政风险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的予以批评教育、提醒告诫甚至严肃处理。
6.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审计、工会等部门的自身优势和监督力量。通过召开联席会、碰头会、通报会等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的和全过程的监督;制度建设要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积极推广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干部考察公告制、任前公示制、干部勤廉公示制、民主管理制、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发端于基层的经验,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1.结合工作岗位职责,重点查找个人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自由裁量权和现场即决权、内部管理权等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风险点及主要表现形式。提出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填写“风险识别防控表”,加强自省意识,单位、部门围绕个人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工作程序,尤其是结合本部门本单位主管业务的特点和规律,沿着工作流程,抓住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并推进防控措施,增强风险防控的实效性;单位根据把各类风险建立台帐,形成各部门、个人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以便全面分析和掌握风险防控态势。
2.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单位纪检部门做好预警防控,并以动态监控形式贯穿于监测过程始终,由此形成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形成反腐倡廉信息系统;根据预警信息反映的问题,观察各类风险点的动态,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向有关岗位领导者发出预警;运用预警、提醒、诫勉谈话、督促整改等处置措施,认真纠正存在问题,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3.明确部门、相关领导岗位其他干部监督主体的责任。强化各类干部监督主体的意识,对部门一把手的监督要以班子内其他副职为主体,通过执行民主生活会、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监督一把手的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防止一把手权力过大;以财政审计部门为主体,加强对在任领导、拟提拔领导、离任干部进行审计,监督其经济行为。
4.坚持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方式,特别对群众关注的涉农经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等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要进行公开,增加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群众评议、投诉等途径,及时发现和掌握重点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在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及岗位职责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坚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主线,以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谈心活动等为主要措施,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高尚的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自我防控能力;落实教育长效机制,实施对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日常化监督。
2.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以办事公开、签订责任书等为主要措施,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明确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采取单位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保障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使,对群众有反映,工作和生活中有不良苗头、不良倾向的言行,采取谈话、重点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采取动态考核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ABC管理法借鉴经济管理中的分类管理法,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提升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建设的又一新思路,是推动反腐倡廉的新手段。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ABC管理法只是从管理重点和管理效率方面提出了一些看法,其本身并不是一副防治和全面遏制腐败的灵丹妙药。ABC管理法的运用必须要有各项完善的治理腐败的法律法规作基础,各种机制建设和各个部门的配合,才能够使腐败防治工作做得更好,对领导干部廉政监督更有效率。
[1]郭学德,何增科.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类型和腐败领域的发展演变及启示[J].学习论坛,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