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凯
包子与税负
王二开的包子铺是村子里唯一的包子铺。村里人要是想吃包子,只能到王二家来买。王二卖包子是一笼一笼地卖,而不是论个卖。一笼6个包子,10元钱,一口价。
村里人对王二的包子有不少抱怨,最大的抱怨是价格太高,一笼包子的数量太少,馅也太小。于是,王二去别的村逛了逛,看了看别处的包子是怎么卖的。回来之后他很高兴地跟村民解释:“你们的抱怨其实是没有事实基础的。首先,我的包子一点都不贵,别处15元、20元一笼的包子都有。你们觉得我卖得贵,是因为你们没去过那些卖得更贵的村子。我一笼包子的数量确实不多,有的村子一笼包子能有12个,但问题是,人家包子多,价格卖得也高。你们要是真想增加包子的数量也行,那就得出更高的价钱。至于馅太小,嗯,那得看跟什么比,直接跟别人比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的包子不一样大。”
那么,王二的包子究竟是不是价格太高、数量太少、馅太小?这件事情很难说清。难处就在于,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卖和王二一模一样包子的店家。
现在,中国老百姓关于中国税负水平的抱怨越来越多,简单的总结就是抱怨税重、福利差和收上去的税没有都花在老百姓头上。如果把中国的税负问题想象成王二的包子,那对中国税负的抱怨基本上也就是村里人对王二包子的抱怨:价格太高、数量太少、馅太小。
关于税重,官方的回应一直是:中国的整体税负水平和国际水平相比属于比较低的。证据是,中国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只有20%多一点,其中税收收入占比还要低,比起很多发达国家40%甚至更高的税收占比,中国的税负实在谈不上很重。
但这是一个非常具有误导性的比较。这就跟王二说自己一笼包子10元不算贵一样,因为别处的包子可以是15元甚至20元一笼。问题是,此一笼非彼一笼。讨论税负高不高,一个很关键的变量是政府通过收税所提供的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质量及数量如何。
在这个意义上,6个一笼的小包子卖10元钱可能都贵了,而12个一笼的大包子卖20元可能并不算贵。因此,直接比较中国和国外的税收占比,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因为这种比较完全没有考虑缴税后老百姓得到了什么。在美国,很多好的学区,不仅房价高,而且物业税也高,但很多人还是愿意选择在那里居住。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自己缴的税最后会花在学区学校上面,因此,自己的孩子可以得到更好的教育。
这就立刻涉及第二个抱怨,中国的公共产品好比那种“6个一笼的小包子”,而不少发达国家,特别是西欧和北欧国家,公共产品的提供则属于“12个一笼的大包子”。在发达国家居住过的人都会发现,很多国家的公共服务,包括医疗和教育,不仅收费低甚至完全免费,而且服务质量也很好。因此,这些人开始抱怨中国的公共服务差,觉得中国也应该朝发达国家的方向走。
可是,“6个一笼的小包子”和“12个一笼的大包子”同样是两个无法比较的东西。这里面至少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成本问题。如前面所说,“12个一笼的包子”可能性价比很好,而“6个一笼的包子”可能性价比很差,因此必须考虑提供公共产品的代价——税收负担。但所有的公共产品都不是免费的,所谓的免费只是不直接对用户收费而已,政府总是要通过收税的方式来为公共产品买单的。在不比较成本之前,单纯地觉得包子越多越好,本身就是错误的。
第二个更深刻的问题。即便没有成本上的考虑,即便“12个一笼的包子”单价更低,“12个一笼的包子”也未必总比“6个一笼的包子好”。
这就好像因为肯德基的家庭套餐单价更低,就得出每个人去肯德基都应该点家庭套餐的结论一样是荒谬的。这涉及一个政府规模和什么样的产品与服务应该由政府来提供的问题。教育、医疗和养老在很多国家都是公共支出的大头,政府是不是应该包办这些?是应该更多地参与还是应该积极地退出?这几乎在每个发达国家都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不同的国家作出的选择是很不一样的。西欧正在经历的债务危机就是对福利国家模式,也就是对高税率和高福利模式的一个巨大挑战。那些国家主动或者被动作出的选择都是削减支出,特别是福利支出。
而中国在为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服务和避免重复福利国家的错误之间存在着一个非常微妙的取舍。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公共产品的提供恐怕是太少了。但现在要避免的则是矫枉过正,因为承诺过多的福利,会给将来留下巨大的财政包袱。
最后,中国老百姓抱怨的“馅太小”则恐怕是一个没有太多争议的事情:中国提供公共产品的效率还太低。
效率低的原因有很多,从腐败、垄断、不透明、缺乏问责到决策过程缺乏足够的监督等。而公共部门的效率低下对很多国家来说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虽然原因未必一样。
因此,解决公共部门效率低的最有效办法未必是提高公共部门的效率(虽然这是应该做的),而是缩小公共部门的规模,让市场和私人单位来提供那些不是非要公共部门提供不可的产品和服务。换句话说,如果10元钱6个包子馅太小,最有效的做法不是让王二以后上6个一笼的大馅包子,而是让王二一笼上3个包子就行,然后少收钱。
所以,关于王二的包子究竟是不是价格太高、数量太少、馅太小,我的答案是有可能、未必和没错。但最终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不应该是一个人的看法或者是某一个机构的看法,而应该是一个社会选择。因为,国家只能有一个公共财政体系,而需要服务的却是十多亿状况非常不同的老百姓。
开公司与月饼税
王二开了一家公司,雇了几十号人。王二是个好老板,公司挣钱的时候就给员工发奖金,过年过节也会额外发过节费。当然,王二自己是老板,因此最大的红包总是留给他自己的。
王二还是一个很守法的老板,一直按时纳税,因此那些奖金、过节费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一分钱也不曾落下。王二员工的收入不算很高,因此缴的税还不算太多。但王二就不一样了,他是老板,一年收入不菲,因此个人收入所得税也一直缴得很多,一般都是最高税率45%。
王二的做法合法合理,但却成了老板圈里的笑柄,因为没有别的老板像王二那样心甘情愿地把自己45%的收入直接缴给国家,更不要说给员工发的那些钱也都要缴税。老板们都很清楚怎么避税,他们把自己的秘诀传授给了王二。首先,坚决不给自己发工资,但是全家的开支都从公司支取,一支笔、一卷卫生纸都从公司走账,车也是用公司的钱买,拿公司的钱养。反正公司是自己的,花公司的钱就是花自己的钱。这样做的好处是,没有工资自然就不用缴个人收入所得税,而且,自己一家的开销可以做成公司的成本,从而降低公司的利润,最后公司缴的税也会变少,可谓一举两得。其次,员工的过节费什么的,能发实物的尽量发实物,或者组织员工出去旅游,或者发购物卡,总之就是不发现金。不发现金,财务上就容易处理,可以不体现为工资收入,最后既可以逃所得税,又可以增加公司成本,做低利润,公司一样可以少缴税。
王二依“计”而行。这样做的结果是,虽然王二的员工看起来也受了益,但是最大头的好处还是给王二拿走了。他现在不仅不用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就连公司原来缴的税都下降了。
2011年中秋节前,一场关于“月饼税”的争论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中秋节各单位所发的月饼也要和其他工资收入一样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这本不是什么新闻,但一经冠上“月饼税”的名称,不禁让人觉得国家连月饼都不放过,税实在太重了。
月饼其实是小事,真正的问题是究竟应不应该对实物福利或者说非货币福利征个人收入所得税。这里的答案是:应该征。
从公平的角度来说,这里面至少有两点原因。
第一,不对实物福利征税是对按章纳税的公司和个人的不公平。王二之所以在开始的时候成为笑柄,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他没有钻别人都钻的空子。不对实物福利征税的结果是,任何用现金发福利的公司都会比发实物福利的公司面临更高的税收负担,这其实是在惩罚依法纳税的人。这样下去,更坏的结果是,很多企业都选择钻空子,这样国家的税就收不上来。请注意,国家收不上税,国家不会听之任之。很多国家,特别是拉美国家,最后选择的就是提高那些按章纳税的企业和个人的税率。这样一种恶性循环的最终结果是税率高得吓人,企业如果纳税就竞争不过别人,最后是所有人都逃税。结果,一个国家的经济就陷入一种很畸形的状况:正规的公司很少,因为税率太高;而为了避税,非正式单位和灰色经济则非常多。
第二,不对实物福利征税很可能会使收入分配状况更加恶化。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也就是收入越高税率也越高,这样可以起到一定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但是,如果不对实物福利征税,最后得益最多的极有可能是高收入阶层。这个阶层中的很多人是企业主,他们对于自己的收入用何种方式实现有很大的决定权以及腾挪空间。如果实物福利不用纳税,那就等于是给这些人开了一个合法避税的口子。对普通工薪阶層可能只是月饼,而对于这些人就可能是房子、车、奢侈品等等。
有人可能觉得,月饼是个很小很明白的东西,明确规定月饼不用收税又不会影响什么,对别的实物福利照样收税就是了。的确,月饼是个小东西,收不收税无关大局。但如果月饼免税,那春节发烟酒要不要免税?端午节发粽子要不要免税?夏天发冷饮要不要免税?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如果是这样,就会变得繁杂无比,操作起来会变得很困难。如果需要向民让利,其实有更简单的方式:把免征额提高一点或者税率降低一点,完全不需要在月饼要不要缴税的问题上做文章。
(摘自《发现》2012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