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两型”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研究

2012-04-29 00:44胡梅梅
时代金融 2012年21期
关键词:两型社会

【摘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建设的资金缺口巨大,现有的融资模式远不能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为破解融资难题,本文分析了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从创新投资主体、构建融资平台、多元化投资渠道等方面提出了解决的策略。

【关键词】基础设施融资模式 “两型”社会

一、引言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简称“两型”)社会是有利于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的和谐社会发展模式,是未来经济的发展要求。2007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湖南省的长株潭(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为全国 “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该地区尽快形成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模式,为推动全国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根据长株潭“两型”社会目标规划,湖南省将逐步实施立体交通规划、“3+5”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湘江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这些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准公共物品性的特点,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量较大;国家对综合改革配套区建设没有资金投入支持,地方财力也非常有限,财政投入只能用于部分必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上;而银行信贷不仅受信贷规模控制,且审批严格,需要抵押和担保,贷款周期不长,很难用于长期资本投入。“两型”社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长期资金投入,依靠传统的政府财政支出与商业银行信贷为主的基建融资模式已无法满足如此大规模的开发建设要求,因此,设计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大量吸引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到“两型”社会建设中来,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长株潭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现状

基础设施是指国民经济中为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提供一般条件的部门和行业,包括交通、邮电、供水、供电、商业服务、科研与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技术性工程设施和社会性服务设施,本文所指基础设施主要是技术性工程设施。近年来,长株潭地区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长株潭地区累计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28亿元,相继启动了长株潭城际铁路等重大项目,实施黄花国际机场改扩建、建成株洲杭电枢纽,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和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提高,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建设融资的主要情况如下:

(1)投资总额不断扩大,见表1。2005年以来,长株潭地区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从2005年的1054.83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4704.44亿元,6年增长了346%;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不断增加,2005年三市合计基建固定投资为199.36亿元,2010年增长到843.62,增长了323.16%。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维持在15%~20%之间;从数据增幅上看,自2007年被批准为两型社会建设改革配套区以来,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总额增幅大幅扩大,2007年增长了55%,08、09年分别增长44%、42%。2011年,株洲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53%。

表1 长株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与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额(单位:亿元)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三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 199.36 207.33 321.57 462.34 654.80 843.62

三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054.83 1315.42 1790.36 2320.22 3127.72 4046.3

基础设施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 18.90% 15.76% 17.96% 19.93% 20.94% 17.80%

(2)基建资金主要来源于由中央各部门、各级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基建资金来源由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投资五部分构成。在三市固定资产总投资中,自筹资金占了投资总额的绝大部分比重,其次是其他投资和国内贷款,2007年其三项之和占了基建投资总额的95%,2010年为92.36%,而其他资金来源占投资额的比重很小,尤其是国家预算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非常小。

三、长株潭基础设施融资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获得批准为两型社会改革配套区以来,长株潭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从以上的融资总量和融资渠道等分析,目前,长株潭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投融资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筹集资金能力较弱

首先,该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停留在以政府财政支持和国有企业项目投入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层面上。这种融资模式不仅受到政府财政有限的现实制约,同时也会阻碍其他融资渠道的发挥。其次,金融机构实力不强,湖南省基础设施投融资主体的实力较弱,目前该地区有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湘投控股集团等少数几家省级融资平台,各市区城建投等市级平台,但规模不够,筹集资金的能力还不强,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二)多元化融资渠道尚未形成,项目市场化水平低

首先,我省资本市场欠发达,公司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受一定限制,民营主体、民间资金难以进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湖南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很少,如债券融资占比非常小,湖南来自债券的固定资产投资极低,除了2004、2008年超过10亿元外,其他年份都低,于2010年有所增长,达到20.94亿元,其资金占比不到1%。而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手段也很单一,主要是通过政府的投融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的方式极少,致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形成稳定而又多元化的资金渠道。另外,固定资产投资中对外资利用量虽然稳步增长,但是占比非常小,没有形成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机制。

其次,融资方式相对单一。目前湖南基础设施建设在融资模式上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型,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水平较低,也缺乏市场化的融资和运作机制。目前我国已经引进了很多种融资模式,比如债券、股票、BOT、BT、PPP、ABS等。但是,由于城市基础设施融资制度尚未形成体系,渠道不通畅,这些新型融资方式还不具有普遍的实用性,这些国际经验的采用还需要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实践经验支撑。

(三)金融企业对基础设施支持力度较小

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中,金融企业对基础设施支持力度不够,银行贷款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较低,2009年、2010年国内贷款只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2.5%、14.6%。这主要是因为全省基础设施融资工具较少,金融产品创新严重不足。另外,金融机构的当前授权授信管理制度不利于资金需求大的项目贷款。当前,金融机构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普遍实行从上而下层层授权授信的管理制度,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巨大,需要层层上报审批,导致沟通协调难度大、时效性差,合理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

四、长株潭“两型”社会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模式构建

根据湖南省“十二五”规划,长株潭地区将更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能源保障体系;构建公路、高铁、城际铁路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760公里城际轨道交通线建设,加快长株潭城际轨道及长沙至周边城市的城际轨道建设;构建水利安全保障体系。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具有基础性、共享性的特点,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所需的资金巨大,而政府财政投入总量小,远远不够需求。因此,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到“两型”社会建设中来,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加速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

(一)市场化融资主体和融资项目

积极构建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积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国家允许的方式投资基础设施产业,构建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对于部分不可市场化的城市基础设施融资项目,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采取一系列手段可以将不具备市场化条件或准市场化的项目转换成具备市场化条件的项目;对于部分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管理,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二)实现多元化的社会融资

在市场经济中,基础设施的融资和建设不能再单纯依靠国家投资、银行贷款等方式,而是应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寻求多元化的社会融资。首先,拓宽融资渠道,多方融通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的步伐,支持政府和平台为主向各商业银行融资,充分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实现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其次,支持基础设施企业开展多样化融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基础设施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上市融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保险资金、项目融资、融资租赁、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础设施金融产品,开展集合融资。再次,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争取发行湘江治理债券,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债券等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中长期债券。创设湘江、环保、新能源、循环经济等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产业投资基金。引进民营资本或国际投资者,组建股权投资基金,进行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

(三)融资平台构建

首先,抓紧研究搭建新型融资平台。构建有层次智能明确的融资平台,在湖南发展集团的基础上,搭建城际铁路、湘江治理等投融资平台,实现“融资—建设—再融资”的良性循环。其次为融资平台注入、聚集各类经济资源,如通过财政资金、国债资金、国有土地、矿产、水利资源和出让资源的收益等注入,形成资本、现金流和市场信用,为各类专业融资平台贷款、上市、发债等市场化融资创造条件。

(四)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首先,建立健全各种融资制度。包括政治、经济和法律政策,实行政企分开;构建灵活高效、可持续的基础设施公共融资机制;建立三市城市群基础设施统一的财政投融资平台,争取政策开展长株潭市政债券融资;完善财政投入保证机制,保证公益性基础设施投入呈比例增长。其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长株潭三市信用信息共享,强化监管体系,构筑高效的风险预警、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机制。再次,推进绿色金融制度,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加快绿色产品创新,如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金融环保债券、推出绿色基金等。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加快“两型”社会建设。

参考文献

[1]张栖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研究[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2010(03).

[2]郑佐国.湖南省两型社会发展中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式研究[D].中南大学,2008.

[3]张伟.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研究[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裴晓勇,段学民.我国东西部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模式研究[J].软科学,2008(12).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社科基金:“‘两型社会建设中基础设施市场化融资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胡梅梅(1983-),湖南新化人,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教师。

(责任编辑:陈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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