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亚兰
摘要基于“两课”教学视角探讨了当前高职院校公民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学生主体性的缺失;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理想化;学生道德权利的忽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坚持依法治校,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高职院校内部管理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打造“两课”公民课堂。
关键词高职院校公民道德教育公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1高职院校公民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两课”教学是高职院校德育主阵地。高职院“两课”教学在应对实效性缺失的努力中做过许多有益的探索,如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但没有传统德育向公民道德教育的转型,仍难以有效解决现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一些根本性问题。
1.1学生主体性的缺失
“公民教育是主体性教育,因为公民的本质内在地决定了它必须以公民独立人格为前提,作为公民社会的要求,它承担着培养公民民主素质的使命,没有人的,或只是老师而没有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民主素质就无从谈起。”①公民道德教育是公民教育的一部分,“公民道德教育既属于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的范畴,又不同于狭义的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从广义道德教育的范畴看,是社会生活伦理道德的教育;从公民教育的角度看,主要是关于民主的价值观教育。”②公民道德教育同样应该是主体性教育,它必须是以公民主体性为前提,同时又是以提升公民主体性为目标。在多年应对实效性缺失的努力后,当前高职院校“两课”教学的学生主体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和改善,如对实践教学的探索和尝试、强调学生的参与和课堂的互动等等,但长期以来教师主导性的习惯优势地位,使得这种主体性被大大打了折扣,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形式上的主体性,如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案例教学在具体运用中常常演变成举例子,课堂参与则常常落得“被参与”的命运,学生主体性并没有落到实处。
1.2公民道德教育内容的理想化
正确把握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离不开对公民和公民道德概念的理解。从公民产生和演化的历史看,公民身份产生之初,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自然获得,而是指向特定群体。“单纯意义上的公民,就是参与法庭审判和行政统治的人。”③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公民身份的群体范围越来越趋向于广大国民,但政治法律内涵仍是其最核心的规定。因此国内一些学者都主张把它看成是一种“道德类型”,一种政治道德。“表现在个体品性中,仅仅是与政治法律的公共领域相关的道德,不是一切社会道德。”④从层次上看,尽管对于公民德性存在积极和消极之争,但实践上中侧重于基本道德规范的层面,具有广泛性的特点。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从当前高职院“两课”教学的实际看,在基本道德规范和先进性道德要求之间,仍过多存在向先进性道德要求倾斜,有意无意地过多强调先进道德要求,而对基本道德规范的关注不够。
1.3学生道德权利的忽视
大学生首先是一个公民,具有公民身份。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是公民身份的一个内在规定,也是公民道(下转第126页)(上接第73页)德的一个基本特征。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同属于道德关系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没有轻重和主次之分,也不存在所谓的“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不平衡的现象,特别是我国传统道德突出个体履行道德义务和责任而忽视个体主张道德权利。在长期的道德教育实践中,我们常常把道德理解成道德义务和道德责任,而忽略了主体的道德权利。所以当前高职院的公民道德教育往往表现为一种强势教育,重在要求学生遵守规范、履行规范,并不能公正审慎地评价和对待学生的“不服从”和失范行为。
2高职院校解决当前公民道德教育(基于“两课”视角)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当前高职院校公民道德教育仍然存在一些根本性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会层面看,当前我国仍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之中,公民社会发展尚不成熟,社会整体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仍在发展孕育之中,基于公民理念和公共精神基础之上的公民道德难以成为全体公民的一个道德共识。当然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主体,高职院校自身在内部制度建设、民主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这些是高职院校当前公民道德教育存在问题的解决之道。
2.1坚持依法治校,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现代高职院校治理也应依法治校,依法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内部制度的合法性和伦理德性。当前高职院校在制度建设上仍然存在过于注重学校利益的倾向,过于注重对师生的严格管理,忽视师生的道德权利和制度的公民伦理维度,甚至出现了一些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事例。高职院校应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健全落实高职院校内部规章制度,注重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道德权利。
2.2提高高职院校内部管理的民主参与和监督,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中指出,学校道德教育所追求的目的并不是以刻板的规约形式去教授一些戒律,而是使学校成为民主实践的典范。也就是说,学校环境的民主氛围对师生员工的公民性的真正养成具有重要影响。当前高职院校内部管理仍呈现旧式的行政化管理色彩,现代治理模式并未真正形成。因此当前高职院应真正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部门的作用,并拓宽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和监督的平台,通过师生员工的参与监督和权益保护,增进其公民意识,塑造其公民德性。
2.3打造“两课”公民课堂
“两课”作为高职院校公民道德教育的主阵地,理应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打造“两课”公民课堂。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1)内容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根基,进而注意和先进性的结合;(2)方法突出学生的主体参与,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3)课堂管理宜平衡权利义务,尊重学生的平等公民身份。
注释
①李萍,钟明华.公民教育——传统德育的历史性转型[J].教育学院,2002(10).
②顾彬彬.道德教育、公民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J].南通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1).
③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9卷)[M].苗力田,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74.
④江雪莲.西方公民道德研究[J].伦理学研究,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