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子颖
[摘 要]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原本就困难重重的中小微企业更是雪上加霜,而融资困难已成为限制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大瓶颈,众多中小微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本文以杭州市江干区为研究对象,通过深入实地的问卷调查,研究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剖析其影响因素,并从银行、企业和政府等不同角度寻求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杭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融资对策
[中图分类号]F7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9-0020-03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中小微企业在提供就业机会、增加财政税收以及出口、促进GDP的增长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在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杭州市,中小微企业更已成为杭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支撑着杭州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数据显示,中小微企业对杭州市GDP的贡献已超过75%,无疑已成为杭州市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在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资金的有效供给与利用是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但目前经济发展的实践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经济发展现状表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供给普遍是不足的,金融抑制已成为阻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巨大瓶颈。为此,我们以杭州市江干区为例,选取161家中小微企业进行了融资情况的专项问卷调查,深入企业内部研究我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行为问题,以总结归纳中小微企业融资行为的特征及影响因素,以期结合实际从不同角度寻求破解中小微企业金融短缺问题的相关对策。
1 调查企业基本情况
中小微企业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在人员规模、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等各方面都相对比较小的经济单位。不同国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对中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不尽相同,并且会随经济发展而不断动态变化。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小微企业”,即包括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根据国内外的相关标准,本文的中小企业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所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进行分类,微型企业指个体工商户,且在金融授信额度上小企业不超过500万元,个体工商户不超过100万元。
调查显示,目前杭州市江干区中小微企业虽然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但部分企业仍然缺少维持正常发展所需的资金,企业融资难度上升,融资环境不容乐观。
11 资金需求情况
本次调查选取杭州市江干区内所属四季青、采荷、凯旋、闸弄口、彭埠、笕桥、九堡等8个镇(街道)及科技园区企业共161家,其中44家企业暂无融资需求(约占总数的27%),117家企业有资金缺口,需要融资(约占总数的73%)。这117家企业中,融资需求主要集中在500万元以下的有66家,占564%,融资需求在1000万元的有22家,占188%,融资需求在1000万—5000万元的有20家,占171%,融资需求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9家,占77%。
12 企业构成情况
本次调查所涉及的中小微企业基本构成情况为:文化和创意企业13家,其中10家有融资需求,占7692%;房地产企业7家,其中5家有融资需求,占7142%;制造业企业49家,其中32家有融资需求,占6531%;服务业企业57家,其中32家有融资需求,占5614%;商贸类企业32家,其中12家有融资需求,占375%;投资型企业3家,其中1家有融资需求,占3333%。不同行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强度见图1。
图1 不同行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强度
2 调查企业融资的基本情况
21 企业融资目的多样性
从调查中有融资需求的117家企业来看,其融资目的也大相径庭,既有维持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有购置机器设备、创新产品和技术等扩大生产的需要,还有扩展市场的需要。具体见图2。
图2 中小微企业融资目的情况
22 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
本次调查显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方式比较单一,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是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式。在被调查的中小微企业中,80%以上的企业融资来源于银行贷款,而采用发行债券、内部集资、民间借贷等融资方式的企业所占比例不到20%,明显偏低。
23 企业融资难点比较突出
在调查中,有90家企业反映银行放贷要求高,在有融资需求企业总数中占比77%;有51家企业反映融资成本高,占比为436%;73家企业反映动产难以融资,但又无法提供银行要求的固定资产等抵押物,这一占比为624%;78家企业反映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少、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占比为667%。
3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融资难问题是长期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这一难题尤为突出。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浙江制造业企业,纷纷因资金链的断裂而倒闭。在本次调查中,笔者也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造成浙江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31 银行信贷准入门槛不断提高
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认为银行的放贷要求过高。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采取了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虽然有效地抑制了经济衰退,但却因此带来巨大的通货膨胀的压力,因此银行压缩了信贷规模,提高了新贷款客户准入标准,增加了对存量客户在贷款担保、抵押等方面的要求。如:信贷额度由一年一下改为一月一下,额度与2010年相比减少50%;对贸易类公司、小型房地产公司新贷款客户不予审批;对存量客户存在风险担保圈的,要求斩断;要求贷款企业加强担保、抵押,不接受异地担保,异地抵押仅限于省内,贷款抵押率由60%增加到70%。在信贷资金规模紧张的情况下,银行优先将有限的资源投向回报高、收益好的优质客户,这就导致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难问题更加突出。
32 银行借贷产品及服务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要求
调查显示,由667%的企业认为银行信贷产品缺乏创新,不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灵活多样的生产需要,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另外,还有126%的企业反映银行业务流程不合理,办理贷款业务审批环节多、手续繁、时间长,很难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即时需求,常常出现“能贷款但不能救急”的现象,这也导致部分企业只有放弃银行贷款而另辟渠道。
33 企业自身条件不足
处于创业期和发展期的中小微企业对贷款需求尤为迫切,但是由于抵押担保能力弱、信用度低等原因,往往无法顺利获得银行贷款。同时,少数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规范、资产财务混乱等原因,也使得担保能力、融资信誉更加弱化。从调查情况来看,多数企业难以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抵押担保。一是符合担保条件的企业较少;二是不少企业产权无法抵押贷款(或产权证不全,或土地房产均为租赁,或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或土地房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三是可提供的抵押担保物不符合银行的要求。调查显示,有75家企业可提供的担保方式为“其他担保方式”,在有融资需求企业中占比64%,而“其他担保方式”为企业互保或无担保方式。而互保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银行对其担保实力并不认可,若无担保,信用方式融资更难实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会推荐中小微企业以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操作,但专业担保公司都将按照担保额度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综上可见,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已成为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事实上反映了企业实力、市场结构、融资环境等多方面、深层次的问题。
4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41 金融机构要加快制度改革,提高服务意识
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应继续贯彻执行关于扶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简化审批速度、避免重复审批、减少企业融资成本。要结合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或办法,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放贷标准不能一刀切,应注重企业商誉、企业文化等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存货抵押、商户联保等,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金融监管部门要鼓励各类银行提升金融覆盖率和服务水平,探索实施宽松、灵活的考核办法,从管理制度、产品设计、经营理念等多个层面拓展信贷渠道。
42 中小微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竞争力
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关键还在于企业自身。就企业自身而言,一是要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二是要规范财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三是要提高信用等级,加强信用观念,增强金融意识。主动学习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业务知识,加强与银行的联系和合作,及时还本付息,树立企业良好的信誉。四是要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合理调整企业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费用,增强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要多元筹资。对中小微企业而言,还可借助自身的独特优势,通过民间借贷、争取国家创新基金和财政贴息以及参股入股等多种方式、多条渠道筹措资金。
43 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首先,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组织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超市,在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企业融资服务窗口”,接收企业融资申请,加入金融超市,邀请主要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加入,搭建银企合作与交流平台。一是汇总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定期编印与发放《中小微企业融资产品手册》,运用信息平台发布金融超市信息,便于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二是定期举行现场对接,做到网上办理和网下办理相结合,日常服务和集中服务相结合,金融产品推介和扶持政策宣讲相结合,使其成为中小微企业了解银行个性化金融产品的窗口,提供贷款、担保、投资等一条龙服务。三是根据企业特点设计个性化的资金解决方案,促进银企有效对接,提高银企、银保对接的成功率。成立开放性、常态化的金融超市,让中小微企业零成本获取与众多金融机构直接沟通的机会,从根本上解决银企保各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中小微企业能够选择更多适合自身特点的金融产品。
其次,鼓励和支持企业尝试新型的融资方式。一是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联系券商等中介机构发行中小微企业债券,可按照“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模式集中发行,通过引入信用增进机制,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扩大直接债务融资的规模。二是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融资租赁,以积极帮助企业与融资租赁公司向中小微企业宣传推广融资租赁新型投融资模式。
最后,探索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建立“小额度、广覆盖、易操作、成本合理”的运作机制,由银行发放贷款,保险机构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银行与保险机构联合对中小微企业进行资信调查,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与银行、保险机构分别签订贷款合同及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合同,获取贷款,以解决中小微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当然,在各方面条件都成熟的前提下,还可推动中小微企业上市,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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