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对策研究

2012-04-29 09:15王聪
2012年5期
关键词:消费信贷个人信用

王聪

摘要:2010年2月24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业,标志着我国首批金融消费公司进入正式运营。这表明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试点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

验,并且国家准备大力发展此类公司的决心。本文在介绍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理论基础上,借鉴国外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发展消费金融公司的现实环境,提出

了进一步发展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消费金融公司,消费信贷 ,个人信用

一、消费金融公司的概念及定位

消费金融公司,指那些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主要针对市场上有消费需求但暂时无能力进行支付且无法从银行取得融资的个人发放小额贷款,满足个人消费需求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因为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额度一般比较小,而且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加上它的服务方式灵活,所以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已经快速发展,受到了不同消费群体欢

迎。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的贷款以及一般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前者主要是发放给经销商,而后者直接发放给个人。

二、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发展的现实依据

1,在我国从事消费信贷的专门机构很少,金融服务不够完善

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消费金融公司在提升内部消费水平,完善个人金融服务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面向居民个人的金融服务发展不足,只有

少数商业银行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提供消费信贷,存在手续繁琐,需要担保,服务方式僵硬等问题,而且主要集中在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上。以2011年6月份商业银行的数据来看,

消费贷款占商业银行全部贷款的12%,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占消费贷款的比重约为80%,而以大件耐用品消费,旅游为主的信用贷款仅占消费贷款的20%左右,而消费金融

公司正能填补这一空白,能够提高耐用消费品,旅游等消费贷款的比重。

2,消费金融公司的物质基础和市场条件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增长,2011年GDP总额为47156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2%。从1999年上半年到现在,我国供过于求的商品大体上稳定在70%以上的

水平,普遍供过于求的情况持续了13年,尤其是一些电子产品,耐用的消费品等。国家有必要建立新型的信贷机构来促使人们把这供过于求的产品消费掉,消费金融公司正是这样

的信贷机构。

3,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提高,首先,我们可以看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动情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8年为343.4元,2011年达到32903元,

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变动幅度是非常大的,这说明我国居民的经济基础日益强大,负债承受能力逐渐增强,信用水平也大幅度提高,我国发展消费信贷的市场潜力是巨大的。我们再

来看下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的变动情况,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1978年为57.5%,2010年下降到35.7%。这表明,人们的基本的物质生活已经得到了满足,随着收入水平的

提高,人们有更多的钱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开支。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的车贷,房贷都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而且基本上保持良好的状态,但是随着人民收入的提高,以服务

性消费为标的的小额信貸,如成长性和安全性都较高的房屋装修、出国旅游、高等教育、家庭庆典、医疗保健等居民消费领域的贷款达不到居民的要求,消费性金融公司正好能够

给居民提供这方面的服务,而且是比较专业性的。

三,制约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因素及对策研究

本文认为制约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一个最大的因素就是我国现在的信用体系不够健全。消费金融公司在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时,由于大多数商业银行对客户贷款的记录不是很全

面和规范,客户的信用记录难以查询,导致消费金融公司评估客户信用以及审批贷款的成本较高,面临的信用风险也较大。所以,为了支持消费金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应建

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制度,主要应做好以下两个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和完善与个人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1)国家可以建立电子化的公民个人信用档案,并且逐步完善个人信用的征信标准与办法,从财税部门获得个人的缴税情况,了解个人的收入状况,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关的

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信体系,使消费金融公司能够及时的掌握每个消费者的收入状况和信用程度。(2)建立和实施个人破产制度,当个人的负债过多的时候

,由法院宣告其已经破产,并且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对消费金融公司而言,如果消费者在破产后有一定的良好表现,可以向其提供一些必需品的贷款。(3)制订出台《社会

保障法》,继续落实“社会统筹与个人相结合”政策,尽快形成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的法规、规章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实

施做好充分的准备。(4)消费金融可以制定一些奖励办法,对于有良好表现和信用较高的客户给予一定的奖励。

2,加强个人信用风险防范和加大对违规者的制裁措施

通过各种措施强化个人信用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使人们在思想上建立 “人无信不立”的理念,同时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保险制度,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个人信用贷款担保

、信用保障以及政府保险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办法,将违约的可能性降低在最小的范围内。最后,对违约借款人要采取强有力的制裁措施,可以根据违约人的违约程度分别采用不

同程度的制裁措施。

总之,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发展的前景是巨大的,它必将改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能够拉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的巨大增长。(作者单位: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Z].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3号).

[2] 刘勇.居民消费模式演变与消费金融发展策略[J].银行家,2009.

[3] 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M] (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4] 多恩布什、费希尔著:《宏观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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