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劲
摘要:为解决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监管当局在原监管政策效用不明显的情况下,又出台了新监管政策,新政策从调整小企业贷款的资本充足率计算口径入手,旨在降低小企业贷款的经济资本占用额,提高小企业贷款的资本回报水平,实现小企业贷款的合理定价,激发商业银行发展小企业金融的内生动力,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金融的商业可持续发展问题。本文采用数值算例的方法对新监管政策的有关效用进行了分析,并从商业银行角度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政策;内部评级;小企业金融;可持续发展
JEL分类号:E42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4-058-05
监管当局出台政策促进小企业金融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与市场环境、商业银行经营逐步融合的过程。从最初的强制命令式监管,逐步演变成为通过政策杠杆,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市场化、商业化手段将资源向小企业金融业务倾斜。最初,监管当局充分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强制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体系。包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内,全国共有110家商业银行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大部分专营机构对小企业客户单独认定,单独划拨财务费用,单独考核成本和收益,并初步实现了单独会计核算。但目前来看,商业银行设立专营机构,更多的是应对监管当局的强制规定,而不是自身业务发展的内在需要,因此,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虽然点上试点效应明显,但面上推广示范作用不足,难以形成燎原之势。之后,监管当局又通过市场化和强制化相结合的手段来提高商业银行发展小企业金融的积极性。优先受理和审核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有关申请,引导商业银行将机构准入资源向小企业金融倾斜:要求商业银行小企业贷款要实现“两个不低于”,即小企业贷款当年增幅不低于各项贷款增幅,当年净增额不低于上年净增额,引导商业银行将信贷资源向小企业金融倾斜。2009年末和2010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5.82万亿元和7.55万亿元,增幅分别为32.2%和29.6%。2011年6月末,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9.7万亿元,较2010年同期增长26.0%,小企业贷款连续三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尽管在监管当局的政策推动下。商业银行集中了部分资源,加大对小企业金融倾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这些成效的取得更多是依赖于监管当局的强力推动,商业银行内生动力的作用尚不明显。在当前资本约束日趋严格、资本回报要求不断提高、再融资和增资扩股受限的背景之下,资本已成为商业银行最紧缺的资源,小企业贷款必须要在资本占用、资本回报上取得明显的比较优势,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运行和商业可持续发展。2011年5月,为进一步完善小企业金融的差异化监管政策体系,巩固小企业金融工作成果,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该通知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对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差异化监管指标考核,“对运用内部评级法计算资本充足率的银行,允许其将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处理”。此项政策的推出,旨在降低小企业贷款的资本占用,提升资本回报水平,实现合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