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骏
摘要: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是有效提高论文质量、完成教学目标的制度创新。面对实践中出现的工作量增加、权责难以区分、学术分歧难以调和、导师集体不负责、导师组与答辩组高度重合等障碍,应通过科学组织导师组、合理分配成员职责、充分下放管理权、优化激励方案等制度安排予以应对,使本科毕业论文达到既有目的,实现其应有的教学功能。
关键词:联合指导;本科论文;导师组;分工;激励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2)05-0085-02
近年来,我国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出现普遍下滑趋势。一方面,学生在就业和升学压力下,无心认真完成论文;另一方面,在现行绩效考评体制下,指导毕业论文很难直接对教师的教学科研形成贡献,教师不愿付出。因此,师生都把毕业论文视作鸡肋,往往“默契”地以通过为共识,只求论文形式的合格。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新闻系拟从2010年起在教学计划中删除毕业论文,而以在报上发表新闻作品、评论等来代替的传言[1],更是引发社会广泛的争论。
本科毕业论文作为学生本科阶段的学业总结,对学生全面回顾和梳理专业知识,初步形成资料搜索、观点凝练、结构组织、论文写作等基本学术素养和能力,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专业人才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是教学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当前应做的是着力于毕业论文指导制度改革和技术改良,而不是取消本科毕业论文。本文将从指导教师的角度,对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这一制度创新进行探讨。
一、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的动因
《中国青年报》与搜狐网曾就毕业论文问题进行一次网调,调查显示,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中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抄袭现象严重(31.8%)、论文写作缺少创新(25.1%)、写作功底薄弱(19.8%)、选题过大或过宽,本科生根本无法驾驭(18.1%)和论文格式不符合标准(5.1%)[2]。上述问题与指导教师的能力或精力不足相关,而联合指导毕业论文恰能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科研经历和能力突出的资深教师能够在论文选题、研究方法、观点确立等方向性问题上把关,弥补青年教师指导能力的不足;而由青年教师承担指导学生搜集资料、规范形式、杜绝抄袭、校对论文等技术性工作,又能够弥补资深教师精力不足的缺陷。
联合指导能较好解决指导教师动力不足和缺乏责任心的现状。首先,青年教师的科研基础相对薄弱,研究视域和研究能力都有待提高,往往缺少优质课题的支持。在指导学生论文时往往存在无的放矢、随心所欲的情况;资深教师往往有较多的课题,但因本科生尚不具备基本的科研能力,一般不会考虑由其作为自己的科研助手。联合指导实现了青年教师和资深教师科研需求的互补,形成了“资深教师—青年教师—本科学生”的科研梯度,通过指导毕业论文将青年教师纳入自己的科研团队,客观上实现课题研究的群体化和集约化,凝聚科研方向,形成科研合力,从而激发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动力。其次,联合指导使指导毕业论文由原先的个人行为转化为集体行为,荣誉和责任也将由导师共同承担。在一定意义上,同事间的柔性监督效果好于一纸文件的“刚性”要求,这就促使个别责任心不强的教师在具有一定组织性、纪律性和程序性的导师组中尽力完成应有职责。
二、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的现实障碍
联合指导毕业论文的实践,将面临以下几个可能的障碍。
(一)工作量的增加
随着近年来高校不断扩招,师生比不断降低,一个教师指导十几个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已属常事,教师本就不堪重负。联合指导将两倍甚至数倍地加重教师的指导任务。部分专业方向可能因客观原因而无法组成导师组。
(二)权责难以区分
导师组成员间并无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即便任命组长,可能也难以有效分配工作任务。个别情况下,对于违反工作职责、且无视组长权威的组员,组长也缺乏明确的制约和处罚手段。更为重要的是,指导的毕业论文出了成绩,主要利益均归属于组长,其他成员付出的劳动得不到相应回报;另一方面,组长将要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承担责任,过大的压力可能导致无人愿意担此“虚职”。
(三)学术分歧难以调和
争辩是学术进步的推动力,导师之间就同一个问题难免有不同学术观点。就个人学术研究而言,完全可以“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各抒己见。但在联合指导毕业论文时,一旦出现学术意见分歧,且难以协调和统一时,不免殃及学生,令其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影响论文的顺利完成。
(四)可能出现观望、推诿和集体不负责的情况
一般而言,联合指导能强化导师的责任心,但也不排除某些导师组因组织不当、个性不合、组长失责等原因致导师组组织涣散,人人都想逃避义务,不愿负责。
(五)将会出现导师组和答辩组高度重合的现象
这种情况更易出现在非优势学科。这些学科本身教师人数不多,同一子学科往往只有两三位教师,联合指导会使得答辩小组成员与导师组成员高度重合,甚至完全一致,既不利于避免集体犯错,也违背了回避的程序原则。
(六)增加了教务管理的工作任务
这样的反对意见主要是来自于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虽然是最不充分的反对理由,却往往成为现实中阻碍推动联合指导毕业论文实践的重要原因。
三、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的制度构建
要解决上述可能存在的障碍,最大限度地实现联合指导毕业论文的制度功效,应以制度激励和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并以科学合理的组织程序及公平公正的权责分配为保障。
(一)导师组组织的原则与方法
有效的组织模式是确保论文质量的关键。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导师组宜以两至三人为宜,组长应由该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或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组长应具有五年以上指导毕业论文的经历,承担优质科研项目者优先;组员以青年教师为主,应具备指导毕业论文的资质。导师组的确立以学科方向和科研方向为标准,并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合。组长的选任以本人自愿申报为前提,院系学术委员会决定;组员由组长和其他教师进行双向选择决定,并报学术委员会备案。
(二)导师组的职责分工
合理的分工是提高工作效能、保证权责利相对应的基础。导师组由组长负责论文的宏观指导,具体包括确定选题、指导研究方法、指定参考书目、确定论文大纲、审核核心观点等事项;组员则负责日常指导,具体包括指导搜集并研读资料、解决写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定期检查论文写作进度、审定论文形式及相关内容、帮助准备答辩等工作。联合指导事实上并不会导致工作量增加,任何领域的合理分工都会带来1+1>2的效果;更为深远的影响是,“劳动分工的最大作用,并不在于功能以这种分化方式提高了生产率,而在于这些功能彼此紧密的结合”,“社会的凝聚性是完全依靠,或至少主要依靠劳动分工来维持的,社会构成的本质特性也是由分工决定的”[3]。凝练科研团队,推进科研合作将是联合指导毕业论文的额外收益。
(三)导师组的分歧解决
根据上述分工模式,导师组成员负有特定的指导毕业论文职责。为体现权责利相统一原则,组长及成员在各自分工负责的事项上拥有决定权。但任何分工不是全然泾渭分明的,且分工的目的仍然在于合作。组长对指导毕业论文总体负责,且在团队内属于领导和组织者,因此,就指导毕业论文所生的分歧,经过沟通仍无法统一的,由组长享有最终决定权;组员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术委员会经过民主讨论后作出的最终裁决,导师组应予接受。
(四)导师组的事务管理
组长承担导师组的日常事务组织与管理工作,但因导师组并非行政组织,组长对组员并无享有命令权和惩处权的法理基础,且行政化管理也根本违背了学术组织的本质和特性。以自愿合作的形式组织导师组的构想就是为了使组长与组员之间基于认同与理解而推动联合指导毕业论文工作的和谐开展。但如果组员因各种原因不合作甚至进行对抗,组长有权要求学术委员会调整导师组成员;对于性质恶劣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可以依据相关规定提请院校予以处理。
(五)行政管理与指导
基于以上联合指导毕业论文的制度安排,教务部门事实上减轻了对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量。教务部门应当充分授权导师组,过程管理由导师组根据学科、专业以及选题特点自行设置安排,不强求统一模式。教务部门只对毕业论文的质量进行把关,并在此基础上对各导师组进行绩效考评,总结推广积极有益的做法。
(六)优化制度激励
基于毕业论文在教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应将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列入教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工作量核算、职称评定、奖惩的重要内容,并设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指导奖,奖励面、奖励形式及奖励幅度应能体现指导论文工作优劣的差别。此外,还应总结、宣传及推广联合指导毕业论文在提高学术论文及自身教研方面的成功事例,以产生示范效应,促使教师自发重视并努力创新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至于导师组与答辩组高度重合的问题,可通过邀请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或教师参与答辩的方式予以解决,在技术上并不存在太大的障碍,且有利于推动校际与院际的学术交流沟通,提升整体科研水平。
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符合学科发展的规律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导师间合理的分工协作有利于节约人力资源,提高指导效率;论文写作的联合指导,也将提高导师的责任心与荣誉感,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促进论文质量的提高;联合指导毕业论文还将在导师间形成科研合作的良好氛围,推动教学与科研的良性互动。我们应在实践中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发现问题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予以解决,从而使毕业论文的教学设计目的得以充分实现。
参考文献:
[1]何文宗.四川大学回应“取消毕业论文”说:只会优化不
取消[N].天府早报,2009-10-13.
[2]何志坚.调查显示:42.5%的人赞成取消本科毕业论文
[N].中国青年报,2007-12-16.
[3][法]埃米尔·涂尔干;渠东译.社会分工论[M].北京:三
联书店,2000: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