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露晨
(北京师范大学 中文系, 北京 100875)
曹禺《原野》:现代复仇者的“罪与罚”
张露晨
(北京师范大学 中文系, 北京 100875)
曹禺的《原野》以复仇为主题,一方面沉浸于营造复仇的野性、阴森、恐怖的文本氛围,另一方面更有对人性、伦理、社会的拷问与反思。曹禺近乎痴迷地展示着复仇的“罪与罚”,让复仇者陷入种种悖论。他展示着悖论,也在虚无与荒诞中消解悖论。《原野》远不是所谓的“农民复仇”,也不是简单的人性的“极爱与极恨”,善与恶的冲突。它是现代中国的“罪与罚”,有着形而上与形而下剧烈碰撞,探讨的是那个年代中国人切实的生存与死亡。
《原野》;“罪与罚”;生存;死亡
《原野》作为曹禺“生命三部曲”的最后一部,自问世以来,学界褒贬不一。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不论《原野》是否是曹禺剧作中最优秀的一部,它永远都是那个给读者留下最深印象的作品。《原野》在内里深处像有着某种黑洞,吸引着读者,然而却又让他们因为害怕而止步无法向前,这种害怕来源于萦绕剧作中的那种关涉复仇的野性、阴森、恐怖的文本氛围,更来源于对人性、伦理、社会纠葛的恐惧。《原野》远不是所谓的“农民复仇”,也不是简单的人性的“极爱与极恨”,善与恶的冲突。它是现代中国的“罪与罚”,它有着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剧烈碰撞,探讨的是那个年代中国人切实的生存与死亡。
很多学者将曹禺的《原野》与奥尼尔的《琼斯皇》以及莎士比亚的《麦克白》相比较,从影响研究的角度有一定的道理,但无论从剧作的氛围还是情节的相似,甚或是其中的矛盾与纠葛来看,《原野》与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以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内在的相似与关联性更强。《原野》是一个“由爱而恨,由恨而复仇,由复仇而陷入痛苦炼狱,终而毁灭”的故事,而我们看艾米莉的《呼啸山庄》,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的性格与经历同仇虎是如此相像,他“由爱而恨,由恨而复仇,由复仇的结束而陷入痛苦的空虚,终重返人性,继而死亡”。至于陀氏的《罪与罚》更是在深层与《原野》有着某种契合,拉斯柯尔尼科夫挣扎于暴力抗恶后的内心纠结,是走向生命救赎后的灵魂归依还是依旧执迷于“超人”哲学的反人性折磨?《原野》中的仇虎也曾迷乱于复仇后自我人性分裂,那种痛苦与希斯克厉夫以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挣扎非常相似。
然而,曹禺笔下的仇虎与希斯克厉夫、拉斯柯尔尼科夫又有着最为根本的区别,仇虎最终没有选择所谓人性的复苏,或者是灵魂的救赎,他有悔过,然而最终他没有忏悔。《原野》第三幕的第四景,阴司审判的荒谬彻底催醒了仇虎,醒来后的仇虎仍要复仇。这就使我们想到了鲁迅在谈到自己的复仇观时说过的一段话:“我总觉得复仇是不足为奇的,虽然也并不想诬无抵抗主义者为无人格。但有时也想:报复,谁来裁判,怎能公平呢?便又立刻自答:自己裁判,自己执行;既没有上帝来主持,人便不妨以目偿头,也不妨以头偿目。”[1]希斯克厉夫还可以走向人性的复苏,那是因为他是复仇的胜者,他因为品尝复仇胜利后的彻底空虚而开始反省,而仇虎从未胜利;拉斯柯尔尼科夫也还可以走向灵魂的救赎,因为在那个世界里还有上帝,他还可以感知到上帝的爱、投入上帝的怀抱,而仇虎的世界里即便阴司也不能给他公平。
《原野》,这部表面是写焦阎王“罪与罚”的故事,在内里深处却是仇虎的“罪与罚”。《原野》中曹禺用了相当大的篇幅描写了仇虎的“罪”,“罪”的“动机—准备—完成—恐惧—受罚”。
刚上场的仇虎“头发像乱麻,硕大无比的怪脸,眉毛垂下来,眼烧着仇恨的火……眼里闪出凶狠、狡恶、机诈与嫉恨,是个刚从地狱里逃出来的人”[2]47。这是一个充满怒火的复仇者,他回来了,要杀死杀父仇人。然而当得知自己的杀父仇人已经死时,曹禺细致地描写出了仇虎的表情神态:惊愕得说不出话来——狠恶地——阴郁地——失望地——忽然回过头来,愤怒地——举着拳头,压着声音。仇虎由惊讶,变得愤怒,继而失望,继而再次愤怒,最终将自己的怒火转向了焦阎王的儿子焦大星。而也正是这次转变,开始了仇虎由受害者变成施暴者的历程。
仇恨在仇虎的心中燃烧,他对金子替大星求情感到不耐烦,甚至怀疑金子对自己的爱。但是当金子问他怎么忍心杀死一个与自己有着兄弟情义的无辜的人时,仇虎内心陷入了深深的挣扎。为了给自己杀死大星一个合理的动机和理由,仇虎居然希望大星先动手,然后再把他“像小羊似地宰了”。他走近睡熟了的大星,将大星杀死。杀了人的“仇虎由右屋蹒跚走入,睁着大眼,人似中了魔”。他“举起一双颤抖的手,悔恨地说,我的手,我的手。我杀过人,多少人我杀过,可是这一双手,头一次是这么发抖。(由心腔内发出一声叹息)”[2]618。
仇虎随后又设计使焦老婆子亲手杀了自己的孙子小黑子。仇虎不断地为自己害了小黑子而寻找借口和原因:“不,不,没有,没有。我没想到,我原来只是恨瞎子!我只想把她顶疼的人亲手毁了,我再走路,可是大星死后我就不成了,那一会儿功夫,我什么心事也没有了,我忘了黑子这段事情,等到你一提醒,可是已经‘砰’一下子……(痛苦地)你看,这怪我!这怪得了我吗?”[2]649
仇虎极力为自己的罪行掩饰,然而这丝毫改变不了他杀死了可怜的小黑子的事实。上苍已经注定了他的命运,不论他是否复仇,是否杀死大星,他的命运终将是个悲剧。
其实在《原野》中,还有一个“罪”,这个“罪”在剧中没有直接阐明,这就是社会司法的分散与不公正。苏力在《法律与文学》一书中,曾对社会公权力与复仇的关系作过详尽的描述:“如果说今天的复仇少了,那也不是人们的复仇愿望减少了,弱化了,而是有了司法制度这个替代和制约,人们可以借此更有效地复仇。”[3]44而展现在具体文学作品中,“尽管作为一种制度的复仇已经随着历史过去了,但是从《赵氏孤儿》以及像《白毛女》和《红色娘子军》这样的戏剧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统一、公正、为所有受伤者可以接近的司法公权力对于社会和平安定的重要性。如果这个条件不能满足,那么复仇事件就可能发生。即使在当代中国也完全可能发生”[3]75。而仇虎所处社会正是司法公权力极度不公正的社会,仇虎无法通过正常的途径释放自己的仇恨,被迫自己报仇。1957年,曹禺曾谈到《原野》的时代背景:“写的是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混战初期,在农村里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时,“‘五四’运动和新的思潮还没有开始,共产党还未建立”,“农民处在一种万分黑暗、痛苦、想反抗,但又找不到出路的状况”[4]。当然,曹禺的这段评论与当时的历史时代背景有着很大关联,有的研究者甚至认为可以忽略这些评论。事实上,《原野》是否发生在“北洋军阀混战初期”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曹禺传达了一个信息,社会的极不稳定,以及司法公权力的分散是仇虎复仇的重要背景,而如果司法公权力统一而公正,仇虎家的悲剧可能根本不会发生。
《原野》中的“罚”,看似与“罪”相对,焦阎王的罪自有焦阎王所承担的罚,仇虎的罪之罚亦由仇虎承担,然而事实上,《原野》整个情节发展已经告诉我们,焦阎王的罚由所有活着的焦家人承担,而仇虎更是承担了《原野》中包括焦家人承担的所有的罚。《原野》中的“罚”归根结底都成了仇虎的“罚”。
鲁迅在称赞陀思妥耶夫斯基时,曾说他是位“残酷的天才,人物灵魂的伟大审问者”,“凡是人的灵魂的伟大的审问者,同时也一定是伟大的犯人,审问者在堂上举劾着他的恶,犯人在阶下陈述他自己的善:审问者在灵魂中揭发污秽,犯人在所揭发的污秽中阐明那埋藏的光耀。这样,就显示出灵魂的深……这也可以说:挖掘着灵魂的深处,使人受了精神底苦刑而得到创伤,又即从这得伤和养伤和愈合中,得到苦的涤除,而上了苏生的路”[5]。曹禺笔下的仇虎似乎就是在扮演着审问者与自我陈述者的双重角色,善与恶不断地发生着碰撞,直至我们看见灵魂深处人性的卑劣与善良。
(一)“罚”的逃避:无罪的自我辩护。
正如上文所说,仇虎在得知焦阎王已死,只能父债子还时,就不断地给予甚至是制造自己杀人的合理理由。而当仇虎举着颤抖的手杀了焦大星,借着焦老婆子的铁杖打死了小黑子后,他陷入了深深的恐惧中,“他的大眼睛里藏蓄着警惕和惊惧。时而,恐怖抓牢他的心灵,他忽而也如他的祖先——那原始的猿人,对着夜半的森野震战着,他的神色显出极端的不安。希望,追忆,恐怖,愤恨连续不断地袭击他的想象,使他的幻觉突然异乎常态地活动起来”[2]629。而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是无罪的,他像中邪一样,不断地言说自己的无辜。
仇虎(跳起,狂乱地):你们说什么,说什么?小黑子不是我害的,小黑子不是我害的……不怪我,这不怪我!(坐在井石上低头)[2]633
仇虎(忽然跳起,向着黑暗的林丛):啊,大星,我没有害死他,小黑子不是我弄死的……[2]635
没有人知道仇虎的话是对谁说的,像是对金子,却又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着焦阎王,或是对着所谓的“天”?他一遍一遍地重复自己的无辜,却更透露了他内心深处的恐惧、慌张以及强烈的自责。不论他是对谁诉说,他想做的就是减轻自己的罪孽,让自己的内心能够坦然地接受复仇的后果,获得新生。当然,这样的诉说只能将仇虎一步步推向更加焦灼、更加痛苦的深渊。
(二)“罚”的折磨:几近疯狂的自我毁灭。
“罚”的逃避导致的后果只能是“罚”的折磨。《原野》的第三幕,也就是仇虎带着金子在黑森林里奔跑的一幕,仇虎因为杀人后的恐惧,不断地寻求自己杀人的合理性,但这并不能使他摆脱内心的谴责,他不断地出现幻觉,这种因恐惧“罚”而出现的幻觉并没有减轻他的痛苦,相反更使仇虎不断地走向崩溃的边缘。《原野》第三幕中,仇虎眼中曾出现三次重要的幻觉场景:开枪救父、“黄金铺的”牢狱的生活、阴司审判。事实上这三次幻觉一次更甚一次地将仇虎推向绝望,而他手中为数不多的子弹也在这三次幻觉中浪费。
开枪救父:“开枪救父”是《原野》第三幕第二景的重要场景,作者通过仇虎的幻觉将仇荣临死前的场景展现了出来,但与仇荣被杀的事实所不一样的是,在这个幻觉中,仇虎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救出父亲,真正杀死阎王:
仇虎(野兽一般)我可碰着了你!(对着阎王连放三枪。那群人形倏地不见了)[2]652
即便是在幻觉中,仇虎也还是没有办法打死阎王救出父亲,当他看见阎王时,他野兽般冲了过去,他多么希望能够亲手杀了阎王,希望能够阻止父亲被杀的惨剧发生。然而即使是幻觉也不能满足他的愿望,而且当人形消失后,他试探性地问金子是否也看见了阎王时,金子的回答无疑使他更加失望,同时恐惧、愤怒更萦绕他的心头。
“黄金铺的”牢狱的生活:刚见到金子的仇虎曾向金子描述过那个金子铺的世界:“那边金子铺的地,房子都会飞,张口就有人往嘴里送饭,睁眼坐着,路会往后飞,那地方天天过年,吃好的,穿好的,喝好的。”[2]504多么给人希望的地方,曹禺剧作中总会出现这样一个梦幻般美好的场景——周冲关于海、关于光明的梦,陈白露的梦,作为人类希望的“北京人”,等等。然而正如这些梦最终都会破灭一样,仇虎“黄金”般的梦也最终消失了。在黑森林中的仇虎,又一次失去了生存的希望。
仇虎一次次地陷入复仇的幻觉中,他虽然清醒地知道那个金子铺的地方不属于他们,然而在幻觉中他仍希望能够改变那种任人欺侮的状况,他向狱警开枪,然而狱警也如同焦阎王一样,安然无恙。幻觉中的复仇又一次失败了,仇虎丧失的不仅仅是复仇胜利的快感,更是失去了未来的希望。他曾答应金子那个铺满金子的地方根本就是不存在的,而且似乎永远也不会存在。
阴司审判:阴司审判是第三幕高潮的前奏,正是因为阴司审判对焦阎王的偏袒,才最终使仇虎走向了义无反顾的反抗道路,正如上文所提及的苏力关于复仇与司法公权力关系的论述,当仇虎的冤情连阴间都无法给以公正审判时,对仇虎而言,正所谓上天无路、下地无门,他怎能不奋起反抗。
仇虎(大愤):什么,我的爹还要上刀山,我的妹妹还要下地狱。你们这简直是……(被牛头一叉刺背,伏地不语)【阎罗又令判官宣判。焦阎王得意洋洋,仇虎气得浑身发抖】[2]671
……
仇虎(忽而抽出手枪,对准他们,连发三枪)你们这群骗子!强盗!你们笑!你们笑!你们笑![2]672
仇虎三次幻觉中复仇,三次失败,三次惊醒,子弹几乎用尽,而且最终因为枪声被侦缉队发现,陷入危险境地。他原本纠结于自己的有罪与无罪,他知道大星与小黑子的无辜,但他也知道自己的父亲与妹妹死得可怜。他一次次地用父仇家恨回避自己杀死大星的罪孽,但当他真的想起父仇家恨时,他又怎能觉得自己复仇成功,无论在人间还是地狱,焦阎王根本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而大星无辜的死真的就能够满足自己复仇的心愿?他有幻觉,是因为他有悔恨,他有愤怒,他有冤屈,然而他更有不甘。他不甘心焦阎王就这样死去,不甘心黄金铺的世界与他毫无关联,不甘心焦阎王永远得不到惩罚,于是在幻境中他重现父亲被杀的一幕,自己的腿被狱警打断的瞬间,去阴间申述那个已经死去的焦阎王的罪孽。当然,这三次都失败了,尽管他发出了珍贵的子弹,子弹是真实的,人物却都是虚幻的,当虚影散去,留下的只有无尽的失望、痛苦与恐惧。
刹那间,仇虎的复仇变得异常荒诞,人间的仇看似报了,却留下了更多的痛苦,地狱的审判以为公正,却留下了令人绝望的冤屈。此刻仇虎的有罪与无罪都已无意义,他拒绝被惩罚,然而不管怎样都逃避不了。
仇虎最终没有逃脱惩罚,子弹快用尽了,他再也跑不出黑森林。他能做的只有催促着金子逃亡,自己最终饮弹自尽。这就是《原野》的结局,没有出现上帝,也没有救赎与宽恕,有的只有仇虎近乎绝望的愤怒与毁灭,以及金子细微而渺茫的未来。
而当我们翻看19世纪的两部作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并将它们与《原野》对比时,我们不禁发现它们与《原野》在情节上有着某种内里相似的同时,又有着根本的区别。如果简单地说,《罪与罚》、《呼啸山庄》其实某种意义上就是以善抗恶、以爱而泯灭仇恨的代表,那么《原野》似乎更沉溺于一种以恶抗恶的复杂激情中。当然,更深入地探讨这三部作品,就会发现也许《罪与罚》与《呼啸山庄》的宗教背景是它们与《原野》出现如此大差异的根本原因。
很多学者都发现《罪与罚》关于信仰与现代性的巨大冲突,以及信仰与人的自由的关系的探讨,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所言,上帝是否存在是折磨他一辈子的问题,然而也正如他自己所说:“基督教使人负责,因此承认人的自由。”[6]他怀疑宗教的存在,但最终仍然坚持信仰。在《罪与罚》中,拉斯柯尔尼科夫深陷内心深处谴责的痛苦,而近乎圣女般充满爱的索尼娅的出现,不仅与拉斯柯尔尼科夫形成对比,更用自己的爱使拉斯柯尔尼科夫受到宗教思想的感召,投案自首,真正地回到上帝的怀抱,走向心灵的救赎。索尼娅就是将拉斯柯尔尼科夫导向善的引路人。同样,《呼啸山庄》在表面上反对陈旧的宗教思想的同时,内部也呈现出了《圣经》故事中的U型叙述模式:
堕落(原罪)——报应(惩罚)——忏悔(救赎)
曾经叛逆的凯瑟琳为当年的错误深深忏悔,以死亡走向了生命的救赎,而希斯克厉夫更是最终被小凯西与哈顿的相爱深深地触动,以爱化解仇恨,走向灵魂的平静,呼啸山庄的荒原最终成为了纯净与幸福的爱情伊甸园。无论丑陋的外貌,还是野性狂暴的性格,希斯克历夫都与《原野》中的仇虎非常相似,然而希斯克厉夫虽然最终也没有得到凯瑟琳,但他还是放下了仇恨,允许自己的儿子的遗孀与仇人的孩子在一起,而仇虎临死也不曾放下,原野就是原野,永远不会成为伊甸园。
相比之《罪与罚》、《呼啸山庄》结局的崇高与宁静,《原野》的结局显得悲壮而低沉:
仇虎(待她离开,忽然回头望着她的背影,看她平安跑走。枪声四下更密更近,他忽然把铁镣举到眼前,狞笑而快意地……)哼!(一转身,用力把铁镣掷到远远铁轨上,当啷一声。仇虎的尸身沉重地倒下)[2]681
仇虎在阴司审判后,终于摆脱了幻觉的困扰而渐渐清醒,然而清醒后的仇虎却只能选择自杀。于是,《原野》中仇虎的故事情节呈现出这样一种模式:
堕落(原罪)——报应(惩罚)——自杀(解脱)
刘勇在《在命运的探幽与把握之间——试论曹禺剧作“对宇宙神秘事物不可言喻的憧憬”》中曾经提到《原野》里有个神秘的“天”的意象:《原野》里“惩恶扬善这本来是要表现人对命运的把握的,但随着人物性格及命运的深入发展,愈来愈显示出人对命运的把握绝不是轻而易举的,‘天是没有眼睛的’,在‘天’即命运面前,人真是个‘可怜虫’,‘谁也不难做自己的主’(《原野》台词)。这里应该强调:恨这个‘天’,认清看透了这个‘天’,并不意味着就把握住了这个‘天’”[7]。某种意义上,这个“天”就是一种公正的象征,而事实上仇虎已经完全不能获得公正的回应。
失去了“天”的公正的仇虎,他将何去何从呢?如果说曹禺在《雷雨》的结尾还曾给人以微弱的希望,以喘息的机会,那么《原野》甚至从未离开过那无尽的黑森林,它自始至终给我们展示的都是一样的阴沉悲戚,仇虎背负着无尽的仇恨与痛苦,他越是向前,身上的负担越是沉重不堪,直至这种痛苦将他彻底压倒。而台下的观众也因此内心感到无尽的压抑与绝望,而随着仇虎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众也得到了解脱。失去了“天”的仇虎只有死亡。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就不难理解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所强调的上帝的重要,就像他的名言,即使上帝不存在,也要创造一个上帝。对上帝的信仰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人安身立命的问题,也涉及一种超离的公正问题,上帝的存在就是最终公正的所在,这也是为什么当尼采叫喊着“上帝死了”,西方世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恐慌。
《原野》中没有“上帝”,没有所谓的超离的公正,它对于复仇的思考是直接的,更是痛苦的。它继续着鲁迅关于复仇的思考,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比鲁迅走得更远。刚出场的仇虎看似充满原始生命力的复仇的强者,他要“自己裁判,自己执行”,然而复仇后的仇虎却更像是个已被撕裂、伤痕累累的虚弱、恍惚之罪人。他没有希斯克厉夫临死时安详的微笑,也没有拉斯柯尔尼科夫走向西伯利亚时的平静心灵,他“狞笑”而“快意”,他不要忏悔,也无法忏悔,他不再复仇,他也无法复仇……无尽的黑森林压抑着所有人的灵魂,从始至终。曾有学者说中国的“知识分子不应该把西方‘进步’或‘文明’视为标准,更不应该在本土文化中去寻找符合这种标准的资源,而是要立足于自身有历史传统的文化基础上重建与西方标准对等的原则”[8]。《原野》正是如此,曹禺以自己独特的思考书写着现代的“罪与罚”,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故事,也许曹禺从未想给出答案,或者根本就没有答案。
[1] 鲁迅.杂忆[M]//鲁迅全集·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236.
[2] 曹禺.曹禺文集:第一卷[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
[3] 苏力.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M].北京:三联书店,2006.
[4] 张宝莘.曹禺同志读剧作[N].文艺报,1957(2).
[5] 鲁迅.《穷人》小引[M]//鲁迅全集:第七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106.
[6] [俄]费·陀思妥耶夫斯基.弗拉斯[M]//费·陀思妥耶夫斯基全集:第19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47.
[7] 刘勇.在命运的探幽与把握之间——试论曹禺剧作“对宇宙神秘事物不可言喻的憧憬”[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7(5).
[8] 林精华.误读俄罗斯——中国现代性问题中的俄罗斯因素[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57.
I207.34
A
1007-8444(2012)06-0786-05
2012-08-26
张露晨(1986-),2010级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
责任编辑:刘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