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新阳
(淮阴师范学院科技处,江苏淮安223300)
在唐人诗文的辑逸与整理上,宋敏求可谓贡献良多。苏颂《龙图阁直学士修国史宋公神道碑》云其:“纂唐文章之散逸、卷部不伦者,有《李翰林集》三十卷,《李北海集》十五卷,《颜鲁公集》十五卷,《刘宾客外集》十卷,《孟东野集》十卷,《李卫公别集》五卷,《百家诗选》二十卷。”[1]今日所见孟郊诗歌的最早集子,即为宋敏求编定的《孟东野集》,其后序云:“东野诗,世传汴吴镂本五卷,一百二十四篇;周安惠本十卷,三百三十一篇;别本五卷,三百四十篇;蜀人蹇浚用退之赠郊句纂《咸池集》二卷,一百八十篇。自余不为编秩,杂录之,家家自异。今总括遗逸,擿去重复、若体制不类者,得五百一十一篇。釐别乐府、感兴、咏怀、游适、居处、行役、纪赠、怀寄、赠答、送别、咏物、杂题、哀伤、联句十四种,又以赞、书二系于后,合十卷。”[2]由此可知,在宋初孟郊诗集少说尚存四种不同的版本,且各本间差异较大。在此基础上,宋敏求“总括遗逸,擿去重复”,对孟郊诗歌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并采用“以类相从”的方式编成《孟东野集》十卷。此后,原来的汴吴、周、蹇诸本,可就一时俱废了,宋敏求本遂成为后世所有孟集的共同祖本。这一方面是因为自宋敏求始“郊集于是始有完书”[3]之故;另一方面也与《孟东野集》的编排方式密不可分。
唐代诗人别集按诗体分类编排较多,按内容题材来分者,较早的当数白居易元和年间的自编诗集。其分为反映社会政治问题,向帝王和当权大臣进行讽谏的讽喻诗;表现暂离政事,休闲时的悠游不迫心态的闲适诗;写亲朋聚散亡故等令人悲伤之事的感伤诗;包括小到两韵的绝句到大到百韵的长篇律诗在内的杂律诗。这四类,前三类按内容题材分,最后一类仍按体式分,使人感到分类标准不统一。白居易之所以作如此安排,其目的是为了把讽喻诗列在集子最前面,以突出其地位。由白居易《与元九书》可知,白居易自认其讽喻、闲适两类诗最重要,因为它们分别体现了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处世原则。晚年白居易编续集时,诗歌部分则完全按照体式分为格诗、歌行、杂体、律诗等,不再作内容题材的区别了。
再看白居易的好友元稹,其《叙诗寄乐天书》云:“适值河东李明府景俭在江陵时,僻好仆诗章,谓为能解,欲得尽取观览,仆因撰成卷轴。其中有旨意可观,而词近古往者,为古讽。意亦可观,而流在乐府者,为乐讽。词虽近古,而止于吟写性情者,为古体。词实乐流,而止于模象物色者,为新题乐府。声势沿顺属对稳切者,为律诗,仍以七言、五言为两体。其中有稍存寄兴、与讽为流者,为律讽。不幸少有伉俪之悲,抚存感往,成数十首,取潘子悼亡为题。又有以干教化者,近世妇人晕淡眉目,绾约头发,衣服修广之度,及匹配色泽,尤剧怪艳,因为艳诗百余首。词有古今,又两体。自十六时,至是元和七年矣,有诗八百余首,色类相从,共成十体,凡二十卷。”[4]这里所谓的“色类相从,共成十体”,其实仍是类、体混编。
再看姚合诗集,以南宋中期蜀刻十二行本《姚少监诗集》十卷(存卷一至卷五,目录残,亦存卷一至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宋蜀刻本唐人集丛刊)参之《四库全书》本(明代毛晋汲古阁刻本),可见姚合诗集之编排情况如表1:这已是完全按类分编的唐人诗集了。然《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此本为毛晋所刻,分类编次,唐人从无此例,殆宋人所重编。”[5]2020“分类编次,唐人从无此例”,以纪昀等四库馆臣之博见,此论虽未必中的,然距事实亦必不远。
表1
同为宋敏求编定的《李太白文集》采取的也是“以类相从”的编排方式,且其诗歌的分类远较《孟东野集》为细。宋敏求《唐李太白文集·后序》云:“唐李阳冰序李白草堂集十卷云当时著述十丧其九,咸平中乐史别得白歌诗十卷,合为李翰林集二十卷,凡七百七十六篇。史又纂杂著为别集十卷。治平元年得王文献公溥家藏白诗集上中二帙,凡广二百四篇,惜遗其下帙。熙宁元年得唐魏万所纂白诗集二卷,凡广四十四篇。因襃唐类诗诸编,沿旧目而厘正其汇次,使各相从。以别集附于后。凡赋、表、书、序、碑、颂、记、铭、赞、文六十五篇,合为三十卷。”[6]由此序可知宋敏求在编《李太白文集》时,其分类乃是沿袭“旧目而厘正其汇次,使各相从”的。参酌上文纪昀等人“分类编次,唐人从无此例”的论断,这里的“旧目”十有八九是宋敏求所见之“唐类诗诸编”中之分目。
唐人顾陶所编的《唐诗类选》就是这类“唐类诗诸编”中较有影响的一种,其序云:“始自有唐,迄于近殁,凡一千二百三十二首,分为二十卷,命曰《唐诗类选》,篇题属兴,类之为伍而条贯,不以名位崇卑、年代远近为意,骚雅绮丽,区别有观。”[7]从“篇题属兴,类之为伍而条贯”诸语入手,我们大致可以推定《唐诗类选》乃是按题材内容分类编排的。它收录了初唐至晚唐诗作1 232首(后续有增补),是唐人选唐诗中规模较大的一种。此书南宋时尚存,《唐诗纪事》、《能改斋漫录》、《艇斋诗话》等书引有逸文数十则。曾巩《鲍溶诗集目录序》云:“《鲍溶诗集》六卷,史馆书旧题云《鲍防集》五卷,《崇文总目》叙别集亦然。知制诰宋敏求为臣言,此集诗见《文粹》、《唐诗类选》者,皆称鲍溶作。又防之《杂感诗》最显,而此集无之,知此诗非防作也。臣以《文粹》、《类选》及防《杂感诗》考之,敏求言皆是。”[8]可见宋敏求对《唐诗类选》是相当熟悉的。与《孟东野集》同时而稍后编定的《李太白文集》能沿唐类诗诸编之旧目而汇次编排,则《孟东野集》的编排亦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文学总集以题分类,实始于《文选》。《文选》三十八门虽是按文体来分,但体下又多按题材内容进行分类,如所收诗歌部分又再分为二十三类。《孟东野集》之分类与其相通处颇多。除联句、居处、感兴、咏物外,其余各类均能在《文选》中找到相同或相似的类目。再者,从《文选》“诗”之分类看,其中绝大多数采用以题分类的方式,但同时兼用以体分类的办法,如乐府、杂歌等。宋敏求编排孟郊诗集亦是如此,按照题材内容分为感兴、咏怀、游适、居处、行役、纪赠、怀寄、酬答、送别、咏物、杂题、哀伤等十二类,兼以乐府、联句二体,合十四类。由此可见,《孟东野集》在编排上受到以《文选》为代表的诗歌总集分类编排的影响是比较明显的。另外,宋初受编写大型类书的影响,分门别类的意识较为强烈,《孟东野集》在此时编成,在指导思想上受其影响亦是不能排除。
虽然,愚以为,宋敏求之所以不按体分编孟郊诗,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孟郊诗歌创作本身。综览《孟东野集》,十之八九是五言古体,其诗歌创作上体裁的单一性自不待言。如此一来,按体分编对于孟郊诗显然是不合适的。明代胡震亨《唐音统签》(卷354至卷363·丁签77孟郊诗1-10)对东野诗的编排作了新的安排,其云:“郊集宋敏求重编者,世称为完书,诗五百十一篇,分其类为十三,不分体。景定中,武康令国材重锓,有评。今分体,仍以类为次,国令评及刘辰翁评可采者并附。”[9]其按诗体分郊诗为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律诗、长短句、五言排律、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言古诗下再按类分为乐府、感兴、行旅、游览、酬答、送别、伤悼、杂咏等。这与明代人在诗歌上较强的辩体意识有关。然而从实际效果来看,胡震亨的按体分编孟郊诗歌并不成功。且不说五言古诗在分量上占了绝大的篇幅,给人头重脚轻之感。仅就其所分的律诗和绝句来看,亦不严格。从胡震亨对孟郊诗的编排反观《孟东野集》,可见“以类相从”实在是宋敏求的最佳选择。高棅《唐诗品汇》在分类上采用的是先以体分编,体下再依题分类的方法。以孟郊的五言古诗为例,计收乐府十三首,感兴六首,咏怀六首(其中一首在宋敏求十四类中属于感兴),游适九首(实际上涵盖了宋敏求所分十四类中的游适、行役、居处三类),送赠九首(包括了宋敏求十四类中之送别、纪赠、酬答三类),哀伤三首。显然,高棅又按照《文选》的做法对宋敏求的编排作了新的归并。
至于韩愈、孟郊的十首联句何以不收入《孟东野集》,宋敏求的理由是:“十联句见昌黎集,章章于时,此不著云。”(《孟东野集·后序》)因为当时韩集注家颇多,有“五百家注韩”之说,既然韩集中收有十联句,那么应该是很容易见到的,比如宋敏求之父宋绶就曾编过韩愈诗集,所以孟集不收。至于以“赞、书二系于后”,愚以为乃是赞、书虽见于《文苑英华》,但因其部头过大,不便翻检,故而录入集中,以见孟郊创作之全貌。同样是见于别处,却采用了两种态度,一边以“十联句见昌黎集,章章于时,此不著云”的理由不予收录;一边为了求全,却又将不是诗歌的赞、书收录进来。这样一来,宋敏求的《孟东野集》终究还是不能见出孟郊诗歌创作的全貌。直到明嘉靖三十五年秦禾重刻《孟东野诗集》时,才将见于韩集的十联句作为一卷附录收了进来,至此郊集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完书”。
中国历代总集的编纂都采用了“因文立类”的方法,即将选录的作品中内容意旨相近的合并为一类,立一类名加以统合。这一类名在后来被不断使用的过程中,总是和开始的那一系列作品的内容紧紧结合在一起的。这也是“以题分类”便于人们模仿学习的原因所在——每一类名的后面总有一批数量不等的例子。正如孟郊学习和摹仿《文选》一样,宋敏求对孟郊诗歌的类分,亦方便了后世对孟郊的学习和摹仿。因为“在实际的诗歌写作中,诗歌类型的艺术规则要比体裁的艺术规则更为具体和严格,它直接规定了诗歌的抒情方式、结构和风格特征”[10]。
宋初大型类书的修撰所带来的分类意识,对宋敏求等人的影响自是不容忽视,宋蜀刻本之唐人别集就多以题分类。或云:“以题分类的总集即是类书的派生物,而本身也具有类书的性质。”[11]205甚是。《文选》在唐代诗文创作中所起的恰恰就是这么一个作用。宋初编唐人别集,多为以类编次者,自不能排除其存有便于模仿和学习的目的。宋敏求的十四类划分,有难有易,联句、哀伤、送别、酬答、怀寄、纪赠、行役等较好分编,从诗题上就可基本判定。当然也会犯错误,如归入“行役”类的《连州吟三章》,乃是东野在溧阳为韩愈贬官阳山有感而发,非为孟郊行经连州之作。在“感兴”类中有“赠”、“投”名题者,“咏怀”类中亦有“留别”、“寄”名题者,“游适”类中有“赠”、“和”名题者,“咏物”类诗题中有“酬”、“和”,“杂题”类诗题中有“赠”“答”,诸如此类,反映了宋敏求在分类时,并非一味依照题目来归并。同样是“酬”、“寄”、“赠”、“和”之作,因其题目可见出是乐府或标明是乐府的,宋敏求又将其归入了乐府类,如《楚竹吟酬卢虔端公见和缃弦怨》、《劝善吟醉会中赠郭行馀》、《贫女词寄从叔先辈简》、《新平歌送许问》、《和丁助教塞上吟》、《乐府戏赠陆大夫十二丈三首》等。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混乱局面是因为宋敏求的分类亦非严格意义上的以题分类。严格意义上的以题分类,要么依据题材、主题的外在功能(即“为什么而写”);要么依据题材、主题的内在意义(即“写的是社么”),二者必取其一,不可同时并用,否则就会造成不同类别相混的现象。《孟东野集》中的十四类,除去乐府、联句是以体分类而外,剩下的十二类,大致而言,感兴、咏怀、游适、居处、行役、咏物、杂题、哀伤是依据题材的内在意义作为分类标准的;而纪赠、怀寄、酬答、送别是依据题材的外在功能作为分类的标准的。这种分类标准的不一,必然导致分类以后的杂糅。《文选》“诗”类的类分,以及诸多《文选》类总集的“以题分类”,均存在同样的问题。“但是,如果考虑到总集编纂的实用性目的,我们又不能不肯定,这种不同分类标准的混用,实际上是为了方便后人写作的时候,可以根据不同的写作目的,参考不同类别的诗歌作品。不是为分类而分类,而是为实用而分类,这是中国古代分类意识的突出特点。”[11]联系宋初欧阳修、梅尧臣等人学韩愈、孟郊的实际情形,宋敏求类分孟东野诗,实在不排除其方便后学的实用目的。
北宋承唐末五代动乱而来,开国之初,文物凋敝,卷帙散乱。宋人要研究唐诗,必须得从辑佚理旧的工作开始。宋敏求分类编排孟郊诗的过程,其实也就是其研究孟郊诗的过程。因为“从原理角度来说,诗的题材,即诗人感受性的趋向、关心对象”[12]15。王运熙先生这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指出孟郊是《箧中集》一派的继承者。其依据就是“孟郊集中‘哀伤’类诗共一卷,于同时作者中主要是悼念李观、卢殷、刘言史等几个创作上的知己;于前辈作者中就只有悼念元鲁山、孟云卿两人,如果不是文学创作上的声气相通,是不能解释这种现象的”[13]188。沿着王运熙先生的思路,我们还可以发现孟郊有强烈的自伤自悼意识,因为在其“哀伤”类诗所痛悼之人中多为与其遭遇相类者。如其以十首之篇幅痛悼的卢殷,为诗清峭,官终一尉,老而无子,贫寒终了,与孟郊的遭遇何其相似。当然,我们还可以从孟郊纪赠类诗歌中去了解和研究孟郊在创作上的程式化倾向以及干谒时的矛盾心态;从“行役”类诗中去考察其行迹;从“送别”、“怀寄”等类诗中去考察其交游。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宋敏求如此编排,使得孟郊的诗歌创作变得条块清晰,一目了然。既便于看出孟郊诗歌创作所受之影响;又便于后世对孟郊诗歌的学习摹仿;同时亦为我们深入研究孟郊诗歌创作提供了诸多有益线索。
[1] 苏颂.龙图阁直学士修国史宋公神道碑[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092册:苏魏公文集卷五十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550.
[2] 华忱之,喻学才.孟郊诗集校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519.
[3]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校证:第十七卷[M].孙猛,校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884.
[4] 元稹.元稹集:卷三十[M].冀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2:352-353.
[5] 纪昀,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M].北京:中华书局,1997:2020.
[6] 宋蜀刻本唐李太白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94.
[7] 李昉,等.文苑英华(五):卷七一四[M].北京:中华书局,1966:3686-3687.
[8] 曾巩.曾巩集:卷第十一[M].陈杏珍,晁继周,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192.
[9] 胡震亨.唐音统签:卷三五四[M]//续修四库全书本:第1615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217.
[10] 胡大雷.文选诗研究·序二[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11] 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209-210.
[12] [日]松浦友久.李白诗歌抒情艺术研究[M].刘维治,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15.
[13] 王运熙.元结《箧中集》和唐代中期诗歌的复古潮流[M]//汉魏六朝唐代文学论丛(增补本).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