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逆向思维在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中的功能

2012-04-12 15:30刘汉民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情报信息研判逆向

刘汉民

(广东警官学院理论部,广东 广州 510232)

论逆向思维在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中的功能

刘汉民

(广东警官学院理论部,广东 广州 510232)

逆向思维是指从反面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它是与正向思维相对应的一种思维。正向思维是从正面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逆向思维具有普遍性、多样性、批判性、新颖性、突破性等特征。逆向思维在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中有着重要的功能。运用逆向思维能提出与众不同的研判结论,研判确定办案的方向和犯罪嫌疑人,研判出破案的新思路以及研判信息所反映的事实真相,运用逆向思维还能检查重点研判结论是否真实合理。

逆向思维;公安情报信息;研判;功能

所谓逆向思维是指从反面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它是与正向思维相对应的一种思维。正向思维是从正面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思维方式。[1]这种思维方式是一种常规思维方式,如果长期使用这种单一的思维方式,容易形成一种思维定势,阻碍思维的发展,甚至有可能导致思维的僵化;而逆向思维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往往能够突破常规的束缚,产生出奇制胜的效果。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运用逆向思维攻克了无数的难关,创造了不少令人赞叹的奇迹。因此,逆向思维在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中同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故本文特研究逆向思维的特征、客观依据及其在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中的运用,以便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人员在公安情报信息的研判中更好地运用逆向思维。

一、逆向思维的特征

(一)普遍性。任何事物都具有正反两个方面,既可以从正面思考问题,也可以从反面思考问题,即逆向思维。所以,逆向思维在不同的领域、各种活动中都具有适用性。制订方针政策、实施科学管理、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更新产品、创新思想观念、解决疑难问题、研判情报信息都可以运用逆向思维。思维实践证明,人们已经在各个领域和不同的活动中都不时地使用了逆向思维。[2]

(二)多样性。不同领域、不同活动或者不同事物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这就决定了逆向思维必须根据不同领域、不同活动、不同事物的不同表现形式采取相应的思维形式。因此,逆向思维也就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如事物属性上对立两极的转换,即坚强与懦弱,优点与缺陷;结构、位置上的互换、颠倒,即上与下,左与右等;过程上的逆转,即气态变液态或液态变气态、电转为磁或磁转为电等;方法或手段上的变换,即正面论述改为反面论证或反面论证改为正面论述。不论那种形式,只要从一个方面想到与之相反的另一方面,就都是逆向思维。

(三)批判性。在思维实践的实践中,人们一般习惯于从正面考虑问题,即从常规的、常识的、公认的或经验的角度思考问题。这种思维方式尽管容易造成僵化的认识模式,但是既省事,又容易得到认同,同时也没有风险性。然而逆向思维则是建立在对传统、惯例、常识的反叛基础上,是对常规思维的彻底否定和挑战。这种思维能够克服思维定势,破除由经验和习惯造成的僵化的认识模式。但需要胆量和勇气,即需要批判性精神,正是这种批判性精神决定了逆向思维的批判性的特征。

(四)新颖性。依照常规思维和按传统方式解决问题确实不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有时轻而易举就达到了目的,但这种思维方式很容易使思路僵化、刻板,摆脱不了习惯的束缚,得到的往往是一些不能令人满意的司空见惯的答案。而运用逆向思维,可以摆脱习惯的束缚,克服思维定势的障碍,往往能够收到令人振奋的效果,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五)突破性。运用常规思维,由于受经验或习惯的束缚,因而思想观念就会长期地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很难有进步和发展,同时有些问题还往往难以解决,甚至不能解决。而运用逆向思维,就会冲破习惯的束缚,产生前人从来没有过的思想观念,找到别人从来没有用过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少科学家的创造发明,政治家的崭新的思想观念都是运用逆向思维所创造的灿烂的结果。因此不能不说突破性是逆向思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

逆向思维的特征决定了其在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中的重要作用。因为公安情报信息的内容是极其复杂的,单靠常规的思维形式可能难以研判其复杂的内容。因此在常规思维形式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运用逆向思维的形式进行研判,无疑能够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从而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

二、逆向思维的客观依据

逆向思维是从事物反向思考问题的思维,但并非从反面思考问题的都是逆向思维,只有从反向思考问题而又符合其客观依据的才是逆向思维。

(一)对立统一规律是逆向思维的哲学基础。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存在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即相互对立的正面和反面。这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互相贯通,并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3]正是对立统一规律为人们逆向思维从哲学上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思考问题无疑既可以从事物的正面思考,也可以从事物的反面思考。无论从正面思考,还是从反面思考,只要从问题的实际情况出发,都可以找到一条相同的或者不同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或方法。如果只单纯地从正面思考,或者单纯地从反面思考都有可能形成一种思维定势而导致思维的僵化。不少的人正是长期坚持正面思维,因而形成了一种固有的思维模式,一遇到运用这种固有的思维模式不能解决问题时,就一筹莫展了。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对立统一规律,突破常规思维的束缚,大胆地运用逆向思维,就可能收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奇效。

(二)事物之间“正”与“反”的相对关系是逆向思维的重要条件。事物之间关系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呈现出一种相对性的特征。从一个角度思考,一事物与另一事物之间可能具有“正”的关系,换一个角度思考,一事物与另一事物又可能具有“反”的关系。一个1米80的人与一个1米70的人比较,1米70的人是矮个子,这个1米70人与一个1米60的人比较,这个1米70的人又是高个子。这种事物之间正反关系的相对性为逆向思维提供了条件,逆向思维可以根据事物之间的这种相对性确定“逆”的方向和范围。

(三)事物间的因果联系是逆向思维的重要因素。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世间事物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因果联系是一种必然的联系、普遍的联系,同时因果联系又具有相对性,一些事物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能是结果,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又可能是原因,即甲是乙的原因,乙是甲的结果,同时乙又可能是丙的原因,丙是乙的结果。因果联系在特定的事物之间可以互为因果,电能生磁,磁也能生电;化学能可以转化为电能,电能也可以转化为化学能。因果联系可能是一因一果,也可能是多因一果,甚至不少的事物在相反的条件下产生同一结果。“漆黑一团”和“光亮极强”这是两种完全相反的情况,但是都能造成“什么也看不见”的同样结果。正是事物间因果联系的多样性的特征决定了逆向思维类型的多样性。因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是逆向思维的重要因素。

三、逆向思维在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中的功能

(一)运用逆向思维提出与众不同的研判结论。在情报信息研判中,一般运用正面思维,大家研判出的结论往往是相同的。但是如果有人运用逆向思维对同样的信息研判就有可能做出与众不同的研判结论,而这个与众不同的研判结论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有可能就是正确的。例如,某年6月16日凌晨1时多,广东高明市某小区出租屋发生一宗凶杀案,造成一死一伤。现场位于出租屋二、三楼拐角的楼梯上,住在三楼的两名年轻女子下班返回时刚走到此处,突然冲出几名持刀男子,对准她俩一阵乱捅,并抢走随身财物。两女被送到医院后,一人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①由于死者是娱乐场所坐台的小姐,与当地一名有妇之夫在此租房同居,且当时几名男子是从上面冲下来的,看来已早有准备守候在此。因此,大多数刑侦人员对这些情报信息研判后认为,此案应定性为情杀,即男子之妻雇人“教训情敌”。唯独市公安局副局长杜耀科分析:歹徒尾随跟踪两受害人至楼下,两女突然转身离去,歹徒遂先上楼躲藏,待两女返回时突然冲下来行凶抢劫。因此杜耀科据此分析做出判断“该案是劫财杀人!”显然众多刑侦人员的研判结论不无道理,因为坐台小姐与有妇之夫同居,势必激起被同居男人的妻子的报复,因此将此案定性为“情杀”。这是常规思维得出的结论。副局长杜耀科却与大家的研判结论完全相反,将此案定性为财杀。显然,杜局长运用的是逆向思维,因此做出了完全与众不同的研判结论。按照杜局长的研判结论展开侦查,很快就破获了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交代与杜局长的分析完全一致。

无独有偶,某年正月初六,高明城区一户住在8楼的人家发生血案。该户人家7岁的儿子被人砍死在家中。小男孩全身上下满是刀伤,仅头上就被砍了29刀,手指亦被砍断两根。大多数刑侦人员根据现场的这些信息分析断定,“一定是报复杀人!否则不会下手这么残忍……”对于大多数人的分析认定,杜耀科又表示出了不同意见:“要报复杀人,不一定选小孩子;报复杀人的人,也不可能用钥匙开门进去。还有,大人要杀小孩,不必要砍20多刀,且刀刀都不是很深。”据此他做出研判结论:“作案者是熟悉被害人家庭情况的小孩。”杜局长在这里又运用了逆向思维的方法,即根据作案人用钥匙开门和所砍刀痕的深度分析研判,做出了与众不同的结论。刑侦人员根据杜局长的研判结论的思路,很快就找到了本地熟悉被害人家情况的13岁的小孩徐某。原来徐某两个月前在天台上玩时捡到一串钥匙,他当时就试着去开被害人家的门,果然一转就开了。正月初六中午,他见被害人家中无人,便潜入室内去盗窃钱物,没想到却碰上被害人母子回家,他赶紧躲到卧室内,听到女主人离开后,他也出来想趁机悄悄溜走,不想被害人发现了他,并大声喊叫起来。于是他想到了杀人灭口,因此一口气砍了被害人29刀。

显然,如果杜局长不用逆向思维对现场信息进行研判,就会跟着大家人云亦云,那么案情就很难突破,破案工作就会走一段弯路。正是由于杜局长运用逆向思维对现场信息进行悉心研判,从而做出了与众不同而又符合客观实际的研判结论,从而及时地破获了重大案件,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二)运用逆向思维研判,确定办案的方向。有时一些案件由于现场痕迹等信息并不十分明显,很难根据这些并不明确的信息作出研判,也就很难确定办案的方向。此时,如果运用逆向思维对这些不明确信息进行研判,就有可能确定办案的方向,从而突破案情。例如,某年8月26日凌晨,湘潭郊区公路上一辆车撞死一摩托车司机后逃逸。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既没有车辆的号牌,也没有现场的目击者;既没有现场的散落物,也没有现场的监控资料。办案民警对案发时段后的所有电子卡口资料进行调阅,重点排查案发后出城、高速公路电子卡口的重点嫌疑车辆。但由于天气等原因,从图像上无法看清楚车牌号码,因此根据这些信息研判,无法作出肇事车辆的研判结论。此时,主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副大队长周旭怀针对作案工具汽车必然有案前行驶的过程这一信息,分析后做出研判结论,“对案发时段之前的重点嫌疑车辆的监控画面进行排查。”于是办案民警根据这一研判思路,对案发时段之前的车辆监控录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经初步排查后,进而又逐步缩小范围,终于在湘潭市雨湖区九汇路段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一辆号牌号码模糊的银灰色小客车,其行驶轨迹和通过各个路口的时间与肇事逃逸车主作案时间基本衔接。于是断定该车有重大作案嫌疑。侦查人员展开了进一步调查,查获了肇事逃逸车辆车主王永明。

常德有一个“顶贯天逸大酒店”,楼上为某警种的办公场所。这个位于警察眼皮底下的酒店在2008年4月、5月、7月三次遭到一伙蒙面歹徒的打砸。酒店的大门、大厅、前台接待设施均遭到毁灭性破坏。歹徒还将魔爪伸向了无辜的群众,2008年7月8日凌晨3时,蒙面歹徒不仅砸毁了酒店接待设施,并将酒店顾客停放在停车场的6辆汽车砸坏。这三起案件都发生在夜深人静的凌晨,歹徒在作案件时都是蒙面,因此现场几乎没有留下线索,刑侦人员也几乎没有现场的信息进行研判。这就给办案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然而负责侦办此案的民警高杰鉴于这种情况,改变“由案到人”的传统信息研判方式确定办案方向的做法,采用逆向思维“由人到案”的信息研判方法来确定办案的方向。首先他收集了本地一些无业而又经常在公共场所闹事的人的资料,并建立了特定人员的情报资料库,然后对这些人的信息进行了认真的研判,最后确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然后调查取证,很快就证实了3人的犯罪事实。

显然,侦查人员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常规思维是研判作案者作案后所遗留的相关信息来确定办案的方向,从而达到破案的目的。而该案特殊,现场并未留下作案的痕迹信息,同时也没有目击人。在此种情况下,按照常规思维研判,即查找车辆作案后的行驶轨迹,则无法确定办案的方向。蒙面歹徒作案现场也没有留下信息,按照常规思维研判,也同样难以确定办案目标。于是两个破案组负责人同样采用了逆向思维的方式,分别查找肇事车辆作案地前行驶轨迹信息和改“以案到人”为“以人到案”的方式获取信息,然后根据运用逆向思维获取的信息进行研判。侦查人员很快就研判出了办案的方向,并破获了案件。由此可见,在办案中当信息不太明确而按照常规思维研判无法确定办案方向或目标的情况下,不如采用逆向思维获取与案件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研判,就有可能确定办案的方向,从而提高破案的效率,及时破获案件。

(三)运用逆向思维研判,确定犯罪嫌疑人。有些案件根据有关信息初步发现有若干个犯罪嫌疑人,但是根据案情却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在这种情况下,运用逆向思维研判有关信息,就有可能准确地判断犯罪嫌疑人,从而实现破案的目标。北辰区宜兴埠发生一起凶杀案,一位女大学生被人连捅27刀,横尸街头,惨不忍睹。刑侦人员根据与女大学生被害前后的电话记录,初步认定了两个犯罪嫌疑人。一个是王某,即本市某大型电器商场的经理,被害人曾经在王某的部门实习,对王某印象好,认为王对其不薄,因而心存感激之情。王也一直对其有好感,处处关怀照顾,且案发时间内不能说明去向。另一个是李某,无正当职业,与坐台女戴某姘居,但与被害人并不相识,且戴某证明他发案时没在现场。刑侦大队长叶茂栋根据这些信息分析认为,李某自圆其说过于充分,并且不在场的证据也只有与其姘居的戴某证明,因此可以说明其杀人很可能具有预谋性;而王某因为与被害人熟悉,思想压力太大,有些事说不清楚似在情理之中。因此大队长做出了“李某是犯罪嫌疑人”的判断。显然,如果按照常规思维,一般可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是王某,因为王某与被害人熟悉,又有作案时间,不是他还会是谁呢?然而,刑侦大队长却运用了逆向思维研判,确定了不熟悉被害人,而且又有所谓不在现场证据的李某。实践证明大队长运用逆向思维做出的判断是正确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原来是被害人因失恋饮酒后拨其男友的手机,由于李某的手机与被害人男友的手机只有尾数6和9不同,被害人在醉酒之时拨错了手机尾数,电话打到了李某的手机上,于是李某赶来想捞被害人的便宜,被害人酒醒后拼命反抗,因此惹来了杀身之祸,丧失了年轻的生命。

可以想象,如果叶大队长按照常规思维研判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就会做出王某是犯罪嫌疑人的判断;如果做出这一判断,就会导致案件的侦破走弯路或陷入僵局,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正是由于大队长运用逆向思维研判,准确地认定了犯罪嫌疑人,从而及时地突破了案情,精确地打击了犯罪行为。

(四)运用逆向思维研判出破案的新思路。有些案件按照常规思维研判出办案思路,并以此为办案方向开展侦查活动,但是由于案件复杂等诸多因素,往往难以破案,使案件侦破陷入了僵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运用逆向思维对一些案件的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就可以研判出办案的新思路,从而突破案情。例如,自2003年上半年至2010年3月,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及周边乡镇相继发生盗窃、强奸案,犯罪分子都是先盗窃农家物品,后强奸女主人。7年来,广水警方不懈侦查,但一直没有结果。2010年4、5月份,与十里毗邻的城郊、骆店又连发3起强奸案。十里派出所所长阳小利运用逆向思维,根据“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俗语,分析该案有可能是未发案地的人员所为。于是向专案组提出“应改变过去围绕发案地侦查的方向,从十里办事处未发案的村入手查找作案人进行侦查”的新思路。侦破组按照这一思路,在从未发案的十里办事处汪畈村得到相关信息,年龄51岁、坐过两次牢的村民刘启国经常深夜不归。2010年5月29日,广水警方将刘启国控制,并搜获有关证物。2010年6月2日,在铁的证据面前,刘启国这个作案“老手”开始招供了自己的罪行。显然,阳所长运用了逆向思维研判案件相关的信息,从而确定了新的侦破思路,突破了侦查僵局,破获了长期未破获的案件。

2010年,某地舞女雪某某被杀害。某地侦破组确定办案方向,查找与雪某某接触的对象。于是根据这一思路,对雪某某所接触的10余个对象进行了一一排查。但是历时三月余,没有丝毫进展,案件的侦破陷入了僵局。针对这一情况,一侦破组成员按照逆向思维,研究了舞女丢失了信用卡的信息,觉得作案者可能盗取或抢劫了被害人的信用卡,盗窃或抢劫了信用卡,就必然去银行取款。因此提出了“以物找人”的新的破案思路。于是侦破组按照这一新的思路,查看了银行的录像,很快就锁定犯罪嫌疑人,破获了案件。

不难看出,上述两个案例,都是在原来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运用逆向思维研判有关信息,从而研判出新的思路而突破案件。由此可见,只要我们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运用逆向思维研判与案件相关的信息,就能够提出新的破案思路,从而就有可能突破僵局,破获案件。

(五)运用逆向思维研判信息所反映的事实真相。有些信息看来反常,但是这些反常的信息往往隐含着事物的本来面貌或者事实真相,有些表面看来正常的现象,实际背后往往有不可告人的不正常的情况。因此在研判这些信息时,只要运用逆向思维就有可能研判出信息背后的本来面貌或事实真相。例如,一次,宁波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金国民手下抓获了一个偷窃自行车的小偷,审讯时那人突然跳水逃跑,民警奋力追赶才将其重新抓获。这一现象大家看来,小偷因害怕而跳水,尽管反常,但是事出有因,因此没必要注意这个细节。金国民却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小偷因偷盗自行车跳水,可能有更重要的犯罪行为,他是因害怕重要的犯罪行为暴露而跳水的。经审问,这人是冒用其妻弟身份证已潜逃3年的逃犯。显然,金国民运用逆向思维研判,得出了小偷跳水企图隐瞒罪行的真实意图的结论。

某市局公安局接到某单位有经济诈骗行为的举报。于是经侦支队指派两位民警到该单位了解情况。该单位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将会计账本让办案民警检查。民警看到有3张载明材料支出款的发票,费用精确到元角分,而且分别有4人签字。手续完备,金额达60余万元。从表面上看,这些发票都是正规发票,而且报销手续完备。但是民警从逆向的角度分析,这看似完善的手续背后一定有相反的事实真相。于是民警到开票单位调查,果然这是虚开的发票。

不难看出,对一些表面看来可以理解或者貌似正常的信息,只要运用逆向思维进行研判,就有可能发现其中的事实真相,从而破获某些隐蔽的案件。

(六)运用逆向思维检查重点研判结论是否真实合理。公安情报信息研判都要做出研判结论,研判结论是否真实合理,这关系领导决策的问题。如果错误的研判结论就难免导致决策的失误。所以对一些重要的研判结论,还要运用逆向思维的方法检查其是否真实合理。如果真实合理,就向领导提供研判结论;如果不真实、不合理,那么就抛弃研判结论,重新进行研判。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研判结论的质量。例如,某派出所接到举报,辖区居民黄某某吸毒。情报信息研判人员经研判认为,该居民系个体经营户,有吸毒的经济来源。因此,做出研判结论,该居民涉嫌吸毒。派出所长看到这一研判结论后,觉得这样的结论如果不真实的话将严重损害该居民的合法权益。故假定这一结论是不真实的和不合理的,然后根据这一假定举出否定这一结论的事实,即举报者没有具体的事实说明,该居民也没有吸毒的记录,同时该居民一贯守法经营,从没有发现任何违法的事实,其还被政府部门评为优秀个体经营户。可见这一结论是不真实、不合理的。不难看出,派出所长否定研判结论,就是运用逆向思维方法。逆向思维的方法实际上就是从反面论证研判结论的真实合理性或者不合理性。如果要证明其真实合理性理性,就必须推出事实与假定的不真实不合理性之间的矛盾,只要找出事实与假定之间的矛盾性,毫无意义就可以证明研判结论的真实合理性。

总之,只要我们掌握了逆向思维方法,并在公安情报信息研判中恰当地运用逆向思维,那么就一定能够有效地提高信息研判的质量,使公安情报信息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1]张敏.思维与智慧[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138.

[2]吴甘霖.天才思维[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274.

[3]本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43.

On the Functions of Reverse Thinking in Judgments of Intelligence and Information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LIU Han-min
(Theoretical Division of Guangdong Police College,Guangzhou,Guangdong,510232)

Corresponding with positive thinking, reverse thinking is a way of thinking to ask questions,analyze and solve problems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Positive thinking is a way of thinking in the positive direction.Having features of universality, diversity,criticality,novelty and breakthrough,reverse thinking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judgments of intelligence and information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Using reverse thinking can help us to get different conclusion,to determine the direction of investigators,to figure out who is the suspect,to get the new ideas to find the truth of cases and to check the truthfulness and rationality of the conclusion.

reverse thinking;intelligence information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judgments;function

D918

A

2095-1140(2012)01-0112-05

2011-09-26

本文为广东警官学院2010年重点项目“公安情报信息研判思维功能研究”(编号2010Z07)部分研究成果。作者简介:刘汉民(1953- ),男,湖南邵东人,广东警官学院理论部教授,主要从事思维与逻辑学研究。

王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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