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朝
(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太谷03080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全新的社会模式,既有别于中国传统的 “大同理想”,又有别于西方空想的 “乌托邦”。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构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和谐相处的理想社会,这三者之间是层层递进的关系。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和谐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1]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而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最高追求应该是个体自身的精神和谐。就人格层面而言,个体自身的精神和谐就是人格的和谐,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体应该也必然是具有和谐人格的个体。
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关于和谐人格的探讨就屡见于报刊,论者大都认为,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依赖于社会每一个体的和谐与健康,个体人格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和前提。[2]和谐社会说到底是人的和谐,个体人格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永恒追求与归宿。[3]质言之,塑造和谐人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是和谐社会的终极追求。
同时,就和谐社会与和谐人格的关系而言,和谐人格的塑造也会积极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人格既是理想的承担者,也是理想实现的产物;人不仅按理想来改变现实,而且也按理想来塑造自己。所以,人格既是理想的因,也是理想的果。”[4]和谐人格既是和谐社会理想的主体,又是和谐社会理想的结果。在化理想为现实的过程中,即在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仅社会现实得到了改造,人格自身也得到了改造。因此,一方面,只有创造出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塑造和谐的人格,实现个体的精神和谐;另一方面,惟有造就完善的和谐人格,个体才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坚持和谐的价值原则,实现和谐的社会理想。
“和谐人格”从哲学层面而言主要包含三层含义:其一,是指个体人格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其二,是指个体人格与社会、历史、文化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与他人、社会的和谐;其三,是指个体人格内部结构的和谐,即价值、信仰、行为方式、思维、情感等的和谐。和谐人格是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是群体及个体人格与其所处时代的社会、文化在互动过程中的和谐发展,是个人精神与身体的和谐统一,个体人格内外和谐的状态。在当前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尤其要注重和谐人格的塑造,实现人格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从以上三个层面重新确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人格——和谐人格。
近几年来,在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指导下,中央强农惠农力度的步步加大,农业现代化程度逐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建设得到加强,逐步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完善了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就农民而言,随着农民利益补偿和权益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广大农民正逐步改变现代化进程中的边缘人角色,开始拥有各种社会权益,公平分享各种社会保障和现代化文明成果。
但是,相对于农村的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而言,由于文化自身的特殊性,农村的文化建设还明显滞后。当前的农村文化建设由于对经济发展的路径依赖、农民主体地位的缺失,不仅面临着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裂隙,而且面临着现代文化的陷阱。席卷农村的现代化浪潮打乱了传统农村文化系统的平衡,农村文化上原来的有序状态被打破。“现代资本主义式的竞争所产生的强大动力,与农业一股保守的反对力量互相冲击。……在古老文明国家的特殊条件下,资本主义所造成的分歧,是以文化冲突的形式出现的。传统农村和都市资本主义这两种基础完全不同的社会发展趋势,因此互相纠缠、搏斗。”[5]建国后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在农村的普及,农村传统文化受到现代化越来越强的冲击。以竞争、效率、享乐、虚无为特征的现代主义文化严重冲击着在亲情、乡情、友情、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基础上建立的传统农村文化。农村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必然遭受割舍传统的痛苦和面临现在的震荡,导致农村传统的伦理道德失范、社会正义感淡化、责任感义务感消弭、是非观荣辱观混乱。丧失了灵魂家园的农民处于无所归依的状态,内心十分痛苦、困惑、迷茫乃至 “无所选择”,人生的不幸感强烈,经常处于游离状态。
文化上的无所归依,再加上地方政府在执行强农惠农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当代农民在现实生活中面临诸多的矛盾无法化解。长期生活在矛盾之中会使农民的人格内在结构产生某种紧张与混乱,如果不能及时对其进行调适,将导致农民人格内在矛盾的激化发展,从而使人格分裂直至人格毁灭。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重视农民人格的塑造,使其朝向和谐人格发展。因为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如果农民没有和谐的人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是一句空话!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农村更无从谈起!
道家创建了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探讨世界 “始源”问题的哲学理论体系。道家以 “自然”的天道为核心,强调主体向天 (自然)的回归,是从表现小农生活的角度把天 (自然)理想化作为前提。冯友兰先生认为:“农时时跟自然打交道,所以他们赞美自然,热爱自然。这种赞美和热爱都被道家的人发挥到极致。什么属于天,什么属于人,这两者之间,自然的、人为的这两者之间,他们做出了鲜明的区别。照他们说,属于天者是人类幸福的源泉,属于人者是人类痛苦的根子。他们正如儒家的荀子所说,‘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道家的人主张,圣人的精神修养,最高的成就在于将他自己跟整个自然即宇宙统一起来,这个主张正是这个思想趋势的最后发展。”[6]冯友兰先生此处之自然实指自然界,所谓天也就是自然之天。他认为道家依据小农赞美自然、热爱自然的现实,把自然之天理想化,从而构建了道家的思想体系。它涵盖自然、社会和人生诸领域,融生态哲学、政治哲学、生活哲学等门类学科为一体,深刻揭示并阐明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个体身与心相统一的终极理论,体现了人类思想和智慧的高度。因此,从根源上来讲,道家思想主要是就与农业社会基础而产生的,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
道教是以道家哲学思想为核心,在中国古代宗教信仰的基础上,承袭了方仙道、黄老道等一些宗教观念和修持方法,逐步形成的以 “道”作为最高信仰,奉老子、元始天尊为教主,以老子的 《道德经》等为主要经典,追求修炼成为神仙,形成于汉代的、我国土生土长的一种宗教。在近两千年的漫长演进过程中,道教对在普通民众中传播道家思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农村对于道家文化的接受与传播大都来源于道教的传播。虽然道教建立后,也与历代朝廷、官方相配合,但主要还是在社会下层广大群众中传播,它与民间巫术、符咒结合得比较紧。因此,道教文化与当代农民的结合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当前,虽然广大农民受到了现代思想文化的冲击,但由于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仍然是坚守传统文化的主要阵地,广大农民的思想根本上仍然受传统文化的支配。而道教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广大农村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道教文化对广大农民仍然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力。道教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蕴涵了现实生活中每个凡夫俗子都能借鉴的智慧,可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尽管道教伦理思想内容十分庞杂,但总体来说,不外乎提倡个人积善修德,人与人之间友爱互助。道教伦理道德在净化心灵、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上都具有独特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此为契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框架内,剔除其封建迷信的部分,挖掘、发挥道教文化的积极影响力,帮助广大农民正确面对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困惑、迷茫、挫折,重建精神家园,塑造和谐人格。
道教文化尤其是道教伦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融摄儒家伦理纲常,吸取墨家兼爱非攻、佛家慈悲渡世思想,涉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以及个体精神和谐的方方面面,是中国传统伦理的集大成者。我们可以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 (包括人与人)、个体精神和谐三个方面借鉴道教的伦理思想,积极促进道教文化对当代农民和谐人格的塑造。
第一,坚持天人合一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从天人之辩的角度来看,虽然儒道都是以人为价值主体,沿着天人合一的思路展开的。但儒家侧重强调人道的方面,即人如何在天的支配下,以主体的理性精神、文化创造为核心,意在通过主体的创造与天地合德;而道家则认为自然本身便是一种完美的状态,而无须经过人化的过程,换言之,道家侧重关注天道的方面,则以自然的天道为核心,强调主体向道 (自然)的回归。[7]道教延承了道家 “天人合一”的思想,也十分重视人对自然环境的依赖 (而非改造)关系。道教认为,维护整个自然界的和谐与安宁,是人类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太平经》说:“夫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然后可得长安也。”“安天地”不是强调按照自然规律改造自然,而是强调向自然的复归,达到与自然和谐。 《阴符经》开篇提出的“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也是这个意思。由此可见,相对于儒家的人道原则,道教更强调的是自然原则。虽然道教的这个思想有消灭人的主体性的嫌疑,但在由于过度地掠夺自然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今天,道教所倡导的自然原则的思想就显得弥足珍贵了,它对于引导农民保护环境、热爱自然,实现 “天人合一”的理想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虽然当前农业的现代化程度已经大大提高了,但无论农业的现代化程度如何提高,总摆脱不了靠天 (自然)吃饭的局面。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始终是关系到农民的生活状态的主要因素,自然环境的优劣也始终是农民所关心的主要问题。近年来,由于全球范围内生态环境的破坏,各地旱涝灾害频发,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增收甚至生活状况。一部分农民为了摆脱这种生活状态,带着求生的希冀和发展的梦想进城务工,尽管这些农民有一定的机会进入第二产业以及部分第三产业中去养家糊口,但绝大多数从事的仍然是简单的体力劳动以及城里人不愿从事的脏活、累活、险活,基本的生活保障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农民仍然困扰于由于人与自然恶劣关系所引发的各种矛盾中而无从调适,这些矛盾必然导致农民的精神困惑进而引发人格问题。
道教强调自然原则的天人合一思想,一方面可以引导农民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 “自然”观,正确对待生产生活中人与自然的矛盾,调适心情,解除困惑,从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塑造和谐人格。
第二,坚持 “慈爱和同”的文化精神,倡导众善奉行、众生平等的思想,在广大农村实现人与人 (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竞争、效率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在广大农村也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打破了传统农村在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等社会基础上建立的自然经济。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市场经济所挟带的负面因素也充斥着广大农村,金钱至上、权力至上、利己主义等观念几乎使温情脉脉的亲情、乡情、友情涤荡殆尽,导致邻里之间、干群之间、乡村之间的关系紧张、矛盾重重,农民的精神文化心理处在矛盾与冲突、焦虑与彷徨、困惑与迷茫中无法调适。要消除社会转型期农民的精神文化障碍,走出心理困境,道教 “慈爱和同”的文化精神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
秉承道家的思想,道教形成了特有的 “慈爱和同”的文化精神。慈悲仁爱,长养万物是道教一以贯之的宗教情怀。道教教人要乐人之吉、悯人之苦、救人之危、赈人之急、齐同慈爱。《感应篇图说》指出:“慈者,万善之根本。人欲积德累功,不独爱人,兼当爱物,物虽至微,亦系生命。”故人类应当效法天地之生德,以与一切生命乐、拔一切生命苦的情怀来爱护万物而尊重生命。“常行慈心,憨济一切,放生度厄”,[8]对众生怀仁慈之心。这就是要求人们相互帮助,相互宽容,相互尊重,从而实现和睦相处。
农村邻里之间关系紧张、矛盾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争名夺利。《道德经》提出:“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警示人们不要被名利牵着鼻子走,不要被身外之物所役使。庄子也认为,“名也者,相轧者也;知也者,争之器也。二者凶器,非所以尽行也。”物质名利在老庄看来,是破坏人际关系的 “凶器”。要使人际关系保持和谐,就必须保持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超越境界。道家道教思想的不争、不有、贵柔、守静等价值追求是对生命最深邃的洞察,对于化解农村人与人因过分的物欲追求所带来的冲突,协调日益紧张的人际关系都是一种十分难得的生活指导。
第三,坚持 “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倡导清静恬淡、不为物役的人生态度与精神境界的提升,促进个体自我精神的和谐与独立人格的构建。道家以天人之辩上的 “无以人灭天”为基调,主张个体融入天地之中与万物为一体,期望不断地化解与自然的紧张和对立,使个体与自然达到内在统一,达到天人玄同之超越境界。这种与自然的契合不能依靠文化的手段和道德的力量,而只能通过 “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傲睨于万物”的审美意象的共鸣达到与永恒、无限、不断流转的天道的合一。道家认为,人生的真正的幸福或快乐不在于物质上的充裕或地位的荣华,而在于主体精神世界的丰富和提升,人们与大道或自然合一,顺应自然之道,可以感受到最大的快乐和幸福,故 《庄子·天道篇》说 “与天和者,谓之天乐”。以此为根基,道教也崇尚个体的心灵和谐,强调要有一种清静恬淡的心态,宠辱不惊。道教强调为物欲所累必将丧失自我,失去精神上的独立与自由,导致 “终身长愁”的心理失衡和精神困扰,这对于道德人格的提升和身心健康都是极其有害的。
当前,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民承受着经济与政治、生产与生活方方面面的压力,时常受到竞争、困难、逆境、矛盾的困扰,导致农民的心理失衡,心灵孤寂,农民的精神文化心理处在矛盾与冲突、焦虑与彷徨、困惑与迷茫中无法调适。而道教不为物役、追求精神快乐的人生态度、“万物与我为一”的人生思想,体现出人类所特有的主宰自我、超越环境的主观能动性,为抚慰和调适农民的心理障碍,保持独立人格,提供着坚实的精神支撑作用,对于处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而失去了精神家园的农民具有特别的启示意义:促使农民超越外物的诱惑,淡泊名利,超越世俗的物欲和名利的羁绊,避免为追求物欲或名利而放弃道德操守和人格尊严;促使农民提高主体自身的道德修养和素质,超越小我,淡化私欲,摆脱一味追求金钱、权力、感官享乐等病态需要,治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时代痼疾,不与黑暗势力同流合污,走向追求精神升华和精神自由的广阔天地,实现道德人格的完善。
当然,我们这里所强调的挖掘、转化道教文化的现代价值,并不是文化保守主义,不是一味地向传统复归,而是要实现道教文化的现代转化。这种现代转化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方向是一致的。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能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因此,充分挖掘、转化道教文化,塑造农民的和谐人格应该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基本方向的。
同时,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最主要的或者说最大的群体应该是广大农民,而农民作为普通公众相对于党员干部、普通党员和青年学生这两大群体来说,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则主要解决的是如何提高日常生活意识的问题,要从现实问题入手,不回避矛盾,不忌谈困难,贯彻 ‘少而精’的原则,通过简单易懂诸如说故事的形式,引导和帮助广大基层群众学习了解马克思主义基础,掌握马克思主义精髓”。[9]通过简单易懂说故事的形式提高农民的日常生活意识,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运用农民所熟悉的文化、农民的语言,把马克思主义通俗易懂地介绍给广大农民群众,而不要把马克思主义高高凌驾于农民之上,这样只能适得其反。1942年,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就是我们的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工农兵大众的思想感情打成一片。而要打成一片,就应当认真学习群众的语言。如果连群众的语言都有许多不懂,还讲什么文艺创造呢?英雄无用武之地,就是说,你的一套大道理,群众不赏识,在群众面前把你的资格摆的越老,越象个 ‘英雄’,越要出卖这一套,群众就越不买你的账。”[10]而正如前文所言,道教文化是与农民联系比较紧密的文化,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框架内挖掘、转化道教文化,实现农民日常生活意识的提高应该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比较有效的途径之一。
[1]李卫朝.对和谐社会的哲学诠释 [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1):24-27.
[2]张春梅,邵龙宝.论和谐人格的内涵与生成[J].学理论,2011(2):47-49.
[3]杨秀莲.和谐社会的永恒追求与归宿——和谐人格 [J].东北师大学报 (哲社版),2007(5):79-82.
[4]冯契.冯契文集 (第三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8.
[5]马克斯·韦伯著,甘阳编译.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 [M].北京:三联书店,1997:114.
[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18.
[7]李卫朝,李逢春.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诠释 [M].太原:山西科技出版社,2010:55.
[8]道藏(3册)[Z]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393.
[9]秦宣.问题与对策:提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实效 [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5):38.
[1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