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养老中的孝文化缺失解析

2012-04-01 17:09:19田丽媛
当代青年研究 2012年10期
关键词:孝德养老青少年

田丽媛

(白城师范学院)

农村家庭养老中的孝文化缺失解析

田丽媛

(白城师范学院)

孝文化是维系农村家庭养老的重要因素。由于社会变迁、农民价值观多元化和家庭结构变化等原因,致使现今农村孝文化缺失,家庭养老功能日趋弱化。加强青少年孝文化教育与法制建设,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弘扬传统孝文化,赋予孝文化时代新内涵,积极倡导孝亲敬老之美德,对有效解决日益突出的农村家庭养老问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孝文化;农村;家庭养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社会化助老养老事业得到发展,形成了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的养老保障格局。家庭养老作为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当前的主流养老方式,也是我国农村最普遍、最重要的养老方式。但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进程中,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有日益弱化的趋势,究其原因,传统孝文化缺失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由。事亲行孝,做人之根本,传统之美德,传统的孝道思想是我国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是维系家庭养老的重要因素。在人类步入更高文明的当今社会,由于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等,使传统孝道文化受到冲击以致缺失。为此,在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下,加强广大青少年的孝文化教育,大力弘扬传统孝文化,赋予孝文化时代新内涵,倡导尊老、敬老、助老、养老之美德,对有效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青少年孝文化教育对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的必要性

(一)农村家庭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的主旋律是人口老龄化问题。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6%。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9个百分点。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5万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万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人口普查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而农村人口老龄化形势尤为严峻。2011年,国家进行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表明,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再加上农村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延长,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自理能力逐渐下降,健康状况会有所恶化,将需要更多的日常护理、生活照料,这必然会使农村养老问题比城市更为突出。同时,在农村社会化养老逐步推进的过程中,作为农村最普遍、最重要的家庭养老又面临着农民传统价值观念的变化、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老年人家庭地位日益下降、空巢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等严峻的挑战,使农村家庭养老问题变得更加严峻。

(二)青少年孝文化教育是维系农村家庭养老的重要因素

家庭养老是以孝为核心、以家庭为单元进行的,它受到建立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上的孝观念的制约。孝文化,即为关于孝的观念、规范及孝的行为方式的总称。《孝经·开宗明义章》记有“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之言。事亲是孝之根本,善事父母成为当时孝文化最核心的内容。以孝立教的儒家有言,“孝为百行之冠、众善之始,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德之本也”。在封建社会,“孝”被统治者抬到极高的地位,成为一切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起点,成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基础。当时的孝表现为“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不同”。封建统治者重“孝”的目的就是用“孝”来束缚人的思想和行为,以为其尽忠,进而也使“孝”逐渐成为家庭养老的内在动力。可以说,孝道思想在我国有着长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在当今社会,“孝”仍然是形成现代人际关系和谐的价值渊源,是社会稳定、家庭和谐的基础,是维系家庭养老的重要因素。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之所以弱化,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村青少年传统孝道文化淡化,使家庭养老从文化模式向行为模式的转变,增大了其随意性,致使其功能大为弱化。

(三)青少年孝文化的缺失使农村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几千年形成的传统养老模式,它赖以依存的思想基础就是传统的孝观念。在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下,传统孝文化面临着许多的新情况和新挑战。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青年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农村赡养老人的压力越来越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未来家庭承担赡养老年人的空间越来越小;随着家庭结构的小型化、空巢化和家庭职能简约化,家庭养老的功能日益弱化;随着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家庭代际关系出现许多新情况,年轻子女对父母只重“金”而不重“心”,以“供”代“孝”,以“养”代“孝”,更有甚者想方设法搜刮老人或让老人承担自己结婚的债务;老人在子女面前唯唯诺诺,对“孝”的要求更多是“不挨骂”、“不给气受”,婆媳关系出现“倒转”等,这些现象在农村是相当普遍的代际关系行为。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家庭养老也正由文化模式向行为模式转变。在传统的生产生活环境中,父母养育了子女,老年父母接受子女侍养是天经天义的;子女受恩于父母,孝敬父母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其奉行的是“老则贵”和“唯父是从”的观念。但随着社会的变革,“老则贵”的观念已大大淡化,作为年轻子女不再拘泥于传统形式,“唯父是从”的观念转变为追求个人发展,平等对话。行为模式的家庭养老主要表现为重视现实的养老行为,不再刻意追求其蕴含的精神目标;养老形式呈现多样化,如合居养老、分居养老、雇人养老、委托养老等;性质上体现为家庭事务,而非社会职责,没有一个统一的社会标准。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对传统孝文化形成冲击,弱化其功能;另一方面,也敦促我们青年人要传承传统孝文化,并赋予其时代新内涵,以适应形势发展新需要。

二、我国农村家庭养老问题中青少年孝文化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农村社会变迁使传统孝文化失去其经济基础

孝文化是农业文明社会的道德结晶,是源于农耕经济基础之上产生的。在农耕社会,经验对生产至关重要,且生产知识及生活礼法等皆代代相承,老辈人以生产和生活经验及丰富的生活阅历赢得晚辈的尊敬,并以对家产的绝对支配权确立其在家庭生活中不可挑战的权威性。老辈人的知识经验对晚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指导作用,晚辈在生产和生活中对老人有一定的依赖性。一般来说,年轻子女的生产生活经验多来源于父母或长辈,并且子女将来能取得家庭中财产的多少也是由父母或长辈决定的,因此父母或长辈在晚辈面前具有很高的权威,晚辈对长辈也会由威生敬,由敬而孝。正如颜之推所言:“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1]随着文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传统的生活方式亦发生了巨变。农业科技的发展和机械化程度的提高使现代农业取代了小农经济,老年农民的生产经验已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现代新知识和新科技使得老年人的传统耕作经验和知识价值严重过时和缩水,在生产和生活中年轻人对老人的依赖性逐步降低,在与长辈的关系中,更多的年轻人表现出强烈的独立意愿。并且老年人随着体力的衰退在家庭生产中的贡献也越来越小,而年轻人则逐渐成为家庭收入的主力,这使得老年人在家庭中的传统家长权威逐步丧失,相应地也逐渐失去了对家庭财产的实际支配权。由威生敬、由敬而孝的基础由此受到冲击,原来家庭养老所依托的传承千载的文化模式——“崇老文化”也就失去了社会根基。

(二)农民价值观多元化,青少年孝道观念趋于淡薄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西方思想文化的渗透以及市场经济的影响,传统孝文化受到强烈冲击,致使其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改革开放使我们打开国门,放眼世界,高速发展。我国在引入西方先进管理、技术设备和观念的同时,西方的思想文化也随之进入我国,并与本土文化在冲突中逐步走向融合,致使农村原有价值体系面临传统与现代、落后与先进、旧与新等一系列的矛盾与冲突,人的价值观呈现多元化趋势,传统的孝文化受到新的价值观的挑战和冲击。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自由主义等观念使农村一些青年人尊老、敬老、养老的伦理道德意识淡化,不孝敬和赡养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以竞争和效率为前提的,它在使人们转变观念、生活富裕的同时,也使人们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竞争更加激烈。原有生活方式的改变,使人们远离传统的家庭,造成人际关系的疏离和冷漠。为了追求个人的成功和幸福,中青年人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自身发展,而轻视了对家庭的责任,敬老养老意识趋于淡薄;一些青年夫妇比较重视子女的教育和成长问题,将全部身心都投注到孩子身上,很多对孩子一点异样都会很紧张的年轻父母却对辛苦养育自己的父母时时忽略,“重幼轻老”现象日趋普遍;更有甚者,把老人是否有钱或有用当作对待老人的价值法码,老人在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尊重,甚至受到歧视或虐待。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滑坡现象,青少年“孝”观念趋于淡薄,孝敬父母这个中华民族美德面临严峻挑战。

(三)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孝道所要求的精神抚慰面临困难

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是家庭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人们越来越追求精神生活。随着社会转型加快,代沟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少两代人都要求有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越来越多的自由,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现在的需求,小家庭被普遍接受,家庭日趋小型化和核心化。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348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19839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4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6人减少了0.52人;[2]2010年,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从中可以看出,家庭户数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人口的增长幅度,家庭规模呈现出明显的小型化、核心化趋势,这也导致了家庭空巢化的出现。尤其是在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涌向城市,致使农村空巢家庭越来越多。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给孝道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家庭结构变化的成因来看:首先,持续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家庭结构变化的成因之一。在农村,提倡一对夫妻一个孩子,最多只许生两胎,孩子少了,父母给孩子的爱却多了。父母全身心地投入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中,不求回报,不再强制子女恪守孝道。这种爱一旦发生偏差就会向孩子传递一种错误信息,即父母能给予我们一切,也必须给我们想要的一切。这样孩子就只知道索取,而不懂得回报和付出,从而会淡化孝观念。其次,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是家庭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经济实力的提高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促成了家庭结构的变化,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化的出现。家庭空巢化对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构成了强大的冲击。子女平时不在身边,即使有一片孝心,也难以及时行孝。子女离开家庭对老人而言,日常生活失去依靠,精神上失去寄托。特别是进入鳏寡期的老年人,他们面临的困难更大。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老人晚年的孤独,孝道所要求的精神抚慰很难实行,传统孝文化面临新的挑战。

(四)在农村青少年中弘扬孝道文化缺乏系统的制度维系

文化尤其是孝文化是维系我国家庭养老功能的重要因素。离开了文化的导向、监控和强化作用,家庭养老就很难维系。目前,我国农村出现的一些厌老、弃老和不养老的现象,从根本上说并不能完全归之于经济因素,还应从思想道德建设和敬老养老文化建设方面进行思考。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价值观也在随着时代而改变,并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使传统的孝文化受到冲击。在潜移默化中,人们的家庭观念、养老观念等在更新、蜕变,以善事父母、孝敬老人为核心的传统孝道观念淡化,尊老、敬老、助老、养老之传统美德被有些人淡忘,忽视老人生活、不孝敬父母或想孝敬父母而有“心”无“力”者,大有人在,甚至歧视、虐待老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在此情形下,在青年人中弘扬传统孝道文化,对有效地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对于此类问题,党和国家已经认识到并采取了积极的应对举措。如,为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对敬老养老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规范。但从目前孝文化的发展来看,传承孝文化仍面临着很多问题。如: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缺乏有效制约不孝行为的机制和对敬老典型的表彰机制;关于孝文化的宣传教育、维护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等工作也还有待加强;农村的孝德规范基本上是靠个体的良知和民众舆论来实行的,孝德制度管理混乱,政出多门,还没有专门的落实机构。

三、传承和发展孝文化,推进农村家庭养老

(一)加强青少年孝文化教育,培养强化孝德观念

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特色的伦理思想之一。《孝经》把“孝”视为德育根本,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道,是德行之根本,教化之出发点。为此,要加强农村青少年孝德教育,强化孝道观念。

加强家庭孝文化教育,强化青少年孝道观念。孝乃家庭伦理之基础,家庭是孝的启蒙教育和内化的最重要的场所。我国传统孝道文化是在儒家文化背景下基于血脉亲情形成的一种道德文化,是我国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在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时,一是要加强对成年人的孝文化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父母如何对待老人对孩子有着深刻的影响。所以,为人父母者更应当接受孝的教育,为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二是加强对青少年的孝文化教育。青少年的孝道观念和孝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家庭养老的未来,因此,从小培养孩子的感恩意识,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树立新的孝道观念十分必要。

加强学校孝文化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孝德意识。加强青少年的孝文化教育,学校是主阵地。孝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居于核心地位,但在当今学校的文化教育中,大多以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教学,德育内容少之又少,且比较笼统,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学生在学校很难培养孝德意识,体验孝行为。为此,加强学校的孝文化教育,首先,要把孝文化纳入学校教育的范围,在教学内容中增加孝文化知识,使德育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其次,要努力开拓多样化的孝德培养方式,把德育教育的起点放在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上,使敬老、养老、助老的德育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入脑入心。

加强社会孝文化宣教,为青少年营造良好孝德氛围。社会是最大的学校。要想更好地传承传统孝文化之精华,我们必须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加大孝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使敬老养老观念由家庭推广到社会,鼓励人们将高尚的道德情操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从而营造良好的孝亲敬老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道德法制建设,形成青少年孝道保障机制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继承和发展传统孝文化,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除依靠道德维系外,还要依托法制的完善。目前,我国有关家庭养老的法律条文大多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之中,这样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为此,要建立青少年孝德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养老立法、普法和执法工作。

建立青少年孝德管理的长效机制。农村的孝德规范基本上是靠大众舆论来维系的。目前,我国农村的孝德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偏远乡村,还没有孝德管理制度,从而造成农村青年人孝德养老观念弱化。为使农村孝德管理工作制度化、日常化,我们应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建立健全农村孝德管理制度,建立孝德管理的长效机制。如,村委会设立奖惩机制,以表彰为主,树立孝德典型,促进年轻村民孝德观念的养成;建立尊老、敬老、养老的村规民约及村民投诉和举报的受理责任制;引导、帮助老年人成立老年协会等组织,丰富乡村老年人生活,带头引领村民树立尊重、关怀老人新风尚。

加强养老立法、普法和执法力度。养老制度化、法制化是国家文明进步的要求和标志。与道德的软约束力相比,法律对农民养老具有更直接的控制力与威慑力。一是要加强养老立法,将富有时代新内涵的孝文化融于立法当中,增强孝道的约束力。我国目前各种法律条款当中对养老问题多有涉及,但多为指导性法律法规,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建立一部专门的家庭养老法规,内容详实精准,条款明确清晰,具有实际操作性。二是要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既要让子女意识到敬老、养老是法律责任,又能使老年人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强执法的力度。

(三)强化宣传倡导作用,实现家庭养老的道德控制

道德的效用是靠个人的良知和公众舆论来维持的,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有明显的控制作用。为实现对农村家庭养老的道德控制,我们需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宣传倡导作用,有效利用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和技术,多方式、多渠道宣传敬老养老的好传统、好风气。如,可以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开展孝文化教育,使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可以通过送戏下乡等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广大农民进行敬老、养老的宣传教育;可以开展“五好家庭”、“敬老之家”等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农民学习效仿;乡村还可以开设老年人健身娱乐场所,丰富老年人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还可以建立农村老人自治组织,运用老人的能力和智慧,协调和处理本村的养老问题和矛盾,发挥群众自治的作用。

(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良好养老氛围

孝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不仅关系到代际和谐与家庭养老问题,还事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并起主导作用。现代养老思想,不仅强调家庭对老年人的经济赡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责任,同时也十分重视政府和社会对老年人提供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基本生活保障。为此,国家和政府理应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完善与养老相关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逐步消除老年贫困,使老年人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动社会化助老养老事业。在这方面,全国孝心工程的启动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心与救助。

[1]颜之推.颜氏家训[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9.

[2]林闽钢.我国农村养老实现方式的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3(3):33-39.

Analysis of the Lack of Filial Piety Culture in Rural Family Support

Tian Liyuan
(Baicheng Normal College)

The filial piety culture is the important factor to maintain the rural family support.Due to the social change,the diversity of peasants'values and the change of family structure,led to the lack of filial piety culture in rural and the weakening of family support function.The countermeasures are effective solutions to th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rural family support problems with profou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which include strengthening the youth culture of filial piety education and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playing the leading role of government and the guiding role of the public opinion,vigorously carrying forward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of filial piety,giving the culture of filial piety era new connotation,and actively promoting the virtue of filial respect for the elderly.

Filial Piety Culture;Rural;Family Support

D422.8

A

1006-1789(2012)10-0060-05

2012-07-10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国孝德教育传统与当代养老问题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1YJC71033。

田丽媛,白城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 裘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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