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明
规制与节能相结合的创新
——评《公用事业:放松规制与市场支配力的防范》
苏明
郭磊同志的专著《公用事业:放松规制与市场支配力的防范》于2010年7月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该书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视角分析了公用事业领域放松规制与市场化进程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理论和实践意义较为显著。该书在规制方面领悟充分并有着较强的创新,而且电力行业需求侧激励与规制对于当前我国的节能与环保颇具建设意义。
公用事业是一种性质非常特殊的行业:其产品价格弹性低、具有自然垄断的属性、需要履行普遍服务义务。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上世纪早期逐渐形成了以英国为代表的公有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私有加规制模式。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公用事业的规制发生了改观,英国出现了民营化的趋势,美国出现了放松规制的趋势。尽管西方国家放松规制的成效是显著的,但也有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关注,其中最突出的是原有的垄断体制拆分不彻底、厂商滥用市场支配力的问题。众所周知,2000—2001年美国加州发生了严重的电力危机,趸售市场的实时电价屡屡突破规制机构设定的价格上限,最高时竟达正常批发价格的20多倍,最终加州政府不得不关闭了该市场。已有大量的研究证明,新兴重组电力市场中电价的畸高波动和一些时段的价格尖峰,同发电厂商市场支配力的施用有着密切联系。
在我国,由于没有建立完备的制度规范,公用事业在放松规制的过程中也发生了市场支配力的问题,如近年的湖北十堰公交事件以及本专著所证明的电力行业在市场化进程中屡屡出现发电厂商垄断势力的迹象等。
该书以电力产业为分析样本,在坚实的基础理论之上,通过实证分析,确认了我国电力市场中存在发电厂商施用市场支配力的迹象并提出了切合我国电力市场环境的防范政策建议。经济分析与电力产业技术特征的紧密结合是该书的重大特色,该书设计的针对联营体模式下市场支配力的防范措施,不仅结合了我国电力市场的实际,而且还注意了供给侧需求侧的综合治理措施,在构建全方位的市场支配力的防范体系方面具有创新意义。此外,该书抓住了当前我国电力市场尚未突破“省为实体”的现实,将市场支配力与市场结构的分析空间确定为省级电力市场,从而使结论的准确性大大提高。
该书的许多观点社会反响较大:体现作者观点的前期论文在“中国:政府管制体制改革高层论坛”上宣读,随后包括作者观点在内的观点集成被《人民日报》、《中国经济时报》所报道,人民网也转载了观点综述。
包括电力行业在内的公用事业是最重要的基础性行业。2010年我国的全社会用电量已达41923亿千瓦时,任何对市场支配力的制约和用电价格的优化都将为社会生产和公众福祉带来巨大的帕累托改进。在放松规制的同时防范厂商的市场支配力,不仅对于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意义重大,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稳定、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亦具有积极的影响。
本书所提出的需求侧措施对于电力产业的低碳以及降低公用事业领域的碳强度也具有深远的意义。节能减排作为落实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当前与未来我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经明确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基础、企业为主体的全社会公共参与、全面推进的模式。而在当前我国火力发电装机占主导的环境下,完善需求侧的响应是降低火电煤耗从而实现节能和减排的有效途径。这一机制既可以优化峰谷容量资源的配置,又可以有效激励社会用电的节约与时段分流。有理由相信,如果作者沿着这一思路深入下去,对于降低公用事业及电力产业碳强度的公共政策将极具建设性意义。
(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