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喻的意向性解释
——心智哲学视域下

2012-03-25 01:39何爱晶
关键词:意向性喻体语言学

何爱晶

(湖北民族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北恩施 445000)

转喻的意向性解释
——心智哲学视域下

何爱晶

(湖北民族学院外国语学院,湖北恩施 445000)

认知语言学的“涉身性”特征决定了转喻研究必然已涉及主体的认知心理因素。但观察之下发现,无论是基于结构主义的“指称论”,还是基于认知语义学的“概念扩展”理论,都只是强调本体和喻体之间的概念对应,而较少考虑到认知主体的意识活动所发挥的作用。从心智哲学的意向性理论出发,通过对转喻的本质性特征进行重新思考,提出了转喻意向性解释的三原则,并进而建构了一个转喻的意向性解释框架来对同一本体为何会产生不同喻体的问题加以说明。研究表明,转喻的喻体和本体之间是一种“解释”和“被解释”的关系,决定本体以何种语言形式(喻体)进行表达的是认知主体的意向性。

转喻;意向性;意向性解释;心智哲学

转喻研究经历了一个从修辞到认知的过程。时至今日,“转喻是一种比隐喻更为基本的认知机制”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认知语言视野下的转喻不仅仅是一种修辞现象,甚至也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而是一种概念现象,是人们了解和认识客观世界的一种思维方式。如同隐喻一样,转喻也是基于人们的基本经验,它所表示的是一个实体与另一个实体之间的“代表”(stand for)关系,其实质是概念性的(conceptual)。对转喻的认知研究主要遵循两种路径,其一是在结构主义的指称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两个实体之间的“邻近”关系的考察。另一个则是认知语义学所描述的单一领域矩阵(domain matrix)内发生的概念扩展,和由此产生的指称转移。这在转喻的研究历史上无疑是重大的突破。然而无论是“映射论”还是“指称转移论”都只是从本体和喻体自身出发,对二者之间的转换关系进行描述,强调的是本体和喻体各成分之间的运作和推演,而对这一过程中认知主体作用的关注度尚显不足。这样一来,不同的认知主体对于同一个客体可能形成多种转喻性的表述。例如对于就餐的某位客人,侍应生A和侍应生B可能做出如下两种不同的描述:

A:The pretty face is waiting for her check.

B:Thefur coat is waiting her check.

为什么对于同一位客人A和B会使用不同的转喻性表达?对此,认知语言学尚未提供富有说服力的解释。但认知语言学家对隐喻研究的反思也许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Croft&Cruse(2004:198)批评认知语言学的隐喻研究应该更为“精炼”(formulated more concisely)以及源域和目标域存在“图式化程度不足”(less schematic)的问题。本文认为,所谓不够“精炼”和“图式化程度不足”主要是说概念隐喻的概括性可以更为具体些,更多地将认知主体的意识活动渗入其中。转喻研究面临着同样的问题。(Mendoza&Campo,2002)这样看来,转喻研究要深入,一个可能的选择就是以转喻的意向性解释(intentional explanation)为突破口,通过考察转喻发生时认知主体做出语言抉择的意识活动来对转喻的生成机制做出更加符合语言实际的说明。

一、意向性及其对语言研究的启示

(一)意向性概述

意向性总是与意识、觉知、意图这些概念相伴相随的。

对于意识(consciousness)的理解,我们很难用一个确切的定义来加以说明,但同时我们又真切地感受到他的存在。这正如埃德尔曼(G.Edelman)说:“我们都隐含地知道意识是什么。它就是在进入无梦的深睡,以及在深度麻醉或昏厥这类不太经常的情形中,你失去的东西。它也是你脱离这些状态后重新获得的东西。”(Edelman,2007:113)。尽管如此,仍然有学者尝试着将意识定义为“意识是‘我’于第一人称的、当下体验中的那份对某事物的觉知及其自觉知。概言之,意识的本性及觉知及自觉知。”(李恒威,2011:98)。这样看来,意识和觉知似乎的确如许多心理学家所认识的那样是普遍使用的一对同义词。

一般而言,意识的基本结构可以归纳为“‘我’-意识到-(X)”。这个结构表明,意识结构在呈现客体(某物)意象的同时也拈连着主体‘我’”。在我们看来,正是由于这一结构中有对象X的存在,使得意识和意向性可以做出粗略的区分。对此,现象学家胡塞尔曾有过如下论述:

“意向性是意识的本质属性。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它总是意指着某物‘以不同的方式与被设想的对象发生联系’,意识对于某物的‘关涉’、‘意旨’、‘拥有’均是在意向性的意义上说的。”

德国哲学家布伦坦诺(Franz Brentano)被公认为将意向性话题引入现代哲学的第一人。而对意向性理论进行了较为完整的阐述的当属美国著名哲学家。从意向性的哲学研究史来看,它并非某一学派或传统所专属的哲学话题,相反几乎所有的哲学研究流派都或多或少地会涉及这一命题。正如塞尔所言:全部哲学运动都是围绕意向性的各种理论建立起来的。

据此,有人将意向性的嬗变脉络归纳为:(1)意向性前史:从古希腊、中世纪到布伦坦诺;(2)胡塞尔现象学的“意识意向学”;(3)海德格尔生存论的“此在意向性”;(4)萨特对胡塞尔“意识意向性”的改造;(5)梅洛-庞蒂的“身体意向性”;(6)分析哲学:语言意向性、心灵意向性和集体意向性。(李晓进,2012)

纵观意向性理论的演变历程,无论是基于胡塞尔的现象学的意向性理论,还是基于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哲学的意向性理论,这两大进路对意向性的理解都围绕着“心理状态的属性”和“行动的属性”这两方面展开。前者被概括为意向性的“关指性(aboutness)”属性,即从心理状态而言,意向性总是关于和指向某一特定对象的。例如,“愿望”指向有吸引力的对象,“信念”则是关于某事件状态等;后者被用于社会认知,指的是集体行动中的目的性、有意性。也就是说,意向性不是所有心理活动的特征,只有那些有对象(这些对象可以是实在存在的也可以是虚拟存在的)作为其指向、关于、涉及的心理活动,才是有意向性的。这样的心理活动便是心灵活动或心智活动。

本文所论及的转喻的意向性是从第一个层面的意向性属性进行的考察,指的是意向性的关指性特征。之所以选择意向性为切入点对转喻的生成机制加以说明,是因为自20世纪以来语言学和哲学形成了融合的基底,出现了哲学的语言学化和语言学的哲学化趋向。在这一过程中,意向性充当了至关重要的角色。通过从语言意向性到心理意向性的延伸和发展,意向性构成了当代语言哲学与心智哲学的交汇点。

(二)语用学转向与意向性解释

20世纪的哲学研究通常被打上“分析”的印记,这个所谓的“分析时代”经历了一个从“认识如何可能”到“语言表达如何可能”的哲学基础的转变过程。无疑,“语言”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从“语言学转向”、“语用学转向”和“认知转向”这三个转向可窥一斑。所谓“语言学转向”指的是发生于20世纪前半期、由维特根斯坦及卡尔纳普等哲学家主导的语义哲学的研究,它主张使用语言语形分析手段解决哲学问题;“语用学转向”则指发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语用哲学研究,代表人物包括奥斯汀、塞尔等;“认知转向”,发生于20世纪末期,植根于语用学对讲话者意向性、心理等的关注来解决科学认知问题,形成认知哲学。(Nerlich& Clarke,1996)

其中,“语言学转向”作为哲学领域中的一次根本性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的中心课题,人们不再全力关注知识的起源、认识的能力和限度等问题,转而探究语言的意义和本质、理解和交流等,这一转变为“语用学转向”和“认知转向”奠定了基础。但是,“语言学转向”以来形成的形式理性与科学主义的观念,导致了某些“不能令人容忍的极端倾向”。

例如它企图用“科学的逻辑”来取代哲学,这一点带有极大的片面性。另外,它所采用的逻辑分析方法也脱离科学发展的历史、社会结构与文化背景,忽视了心理因素对科学的影响,最终导向了极端的科学中心主义。正是由于语言的语形和语义方法在求解哲学问题上的缺陷,才使得哲学家们开始寻求其他的途径,发现了通常为人所忽视的语用分析方法,并普遍认识到,“作为人们如何使用语言符号的理论的语用学,而不是语义学,应当成为语言理论的核心”。(Peregrin,1999)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哲学家们转而从语言使用的维度出发,探究语境和社会文化对语言运用的影响,哲学的“语用学转向”应运而生。“语用学转向”究其根本是对语言的社会属性的认定。这就要求对意向性的研究决不能仅限于语义层面,而必须把它当作是在人类进化当中,充溢社会文化特征的语言心理现象,即它必须外展于语言使用的界域中。(殷杰,2003)对文本的研究不再仅仅是从语义层面进行的分析,而必须诉诸于心理意向性分析。意向性研究就此步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与此同时,语言学研究本身也逐步摆脱早前纯逻辑的束缚,转而和哲学、逻辑学、符号学等一样关注语用推理、语用语境、语用过程、语用规则和语用逻辑等。在这一背景下的语言研究必然要将认知主体的意向性、心理关注作为研究的重点。可以说认知哲学和认知语言学同时被认知科学催生。认知语言学和诸如转换生成语言学、系统功能语法等研究最大的区别便是关注认知主体的“涉身性”,它所坚持的“语法是概念化”的假设,其基本出发点就是语义不仅仅是真值条件,还跟人的主观意识密切相关。

在这一框架下研究语言,无疑是将认知主体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和感知推向了研究的前台。换言之,对于诸如隐喻、转喻等语言偏离现象的研究,不再仅仅是从修辞或语义的角度进行,而是通过分析认知主体的思维过程来解释它们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对此哲学家们早有论述“最有意义的不是直接观察到的东西的精确性质,而是对被观察到的理论事实给出解释性的表述,因为正是这些理论事实的集合构成了科学知识的基础。”(郭贵春,1991)。

尽管认知语言学在语言研究中将认知主体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观察发现,它对认知主体的意识活动的重视程度似显不足。这就如我们在引言中所述,认知语言学的“映射论”和“合成论”尚不能很好地回答“同样的映射或合成过程为何却能产生出完全不同的语言表达式的问题”这一问题。而心灵的意向性研究也许能弥补这一不足。对此,心智哲学与语言研究的成果徐盛桓为我们提供了方法论的启示。

三、转喻的本质属性再探

(一)转喻的认知解释和意向性解释比较

认知语言学对转喻的本质性描述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ICM理论。认为转喻是一个认知过程,这一过程可让我们通过与其它事件的关系对另一事件概念化;二是认知参照点理论。认为转喻的发生是因为中心的或高度突显的部分作为认知参照点唤起了相对不那么突显的部分;三是认知域矩阵理论。转喻被视为一个认知域矩阵拓展或缩减的过程。

认知语言学对转喻的本质特征的认识决定了它赋予转喻区别于传统辞格的定义。其中被广为接受的是Lakoff和Johnson(1980)的定义,认为转喻如同隐喻一样,是我们日常思维的一种方式。它以经验为基础,遵循一般和系统的原则,并被用于组织我们的思维和行为,属于一种认知方式和现象。这样的认识固然是合理的,但未必充分。这是因为在现有的关于转喻本质属性的探讨中,无论是从ICM中的角度研究概念映现的替代关系,还是从参照点的角度考察突显问题,抑或是从认知矩阵域拓展和缩减问题,都主要是从本体和喻体所对应的两个概念本身出发,对它们的涵项加以考察。而对与认知主体相关的认知因素、情感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还考虑较少。这种研究可能存在的问题就是对转喻形成的初始条件、中介等方面的说明还不够清楚。请看下例:

(1)The Sax won’t come today

(2)He always enjoys Shakespear

对这两个句子,Mendoza等人通过描述源域和目标域的构件来说明Sax何以能转指Sax player、Shakespear何以能转指Shakespear’s book。但仔细观察之下不难发现,Mendoza等的研究考虑到了母域和子域映射和转换的多个条件,但唯独没有给认知主体的意向性留下活动空间。这点可以从Panther和Thomberg(2004)所研制的“转喻关系基本结构图”看得更加清楚。(张辉、孙明智,2005)

图1

从图1我们不难看出,Panther和Thomberg认为与转喻相关的主要因素包括语言形式、语言内容和ICM,来源义通过语言形式/载体与目标义联系在一起,此外,还有一些“其它一些意义成分”作为ICM的一部分内容与来源义和目标义发生关系。那么这个“其它意义成份”究竟是什么?它又是如何产生的呢?Panther和Thomberg没有做出说明。根据心智哲学的语言学研究的成果,我们认为所谓的“其它意义成份”指的就是认知主体在一定意向态度指向下的意向内容,其产生的根源是认知主体的对客观事物的感觉和感受,也就是认知主体的心理意向性。从这一认识出发,参照徐盛桓关于隐喻的定义,我们拟对转喻重新作出如下定义:

如果一个语言单位L被认为是转喻Z,则本体必须隐现,记为(L is Z)。且同时要满足如下条件:

ⅰ在实指的情景下在语句中找不到它的约定所指N。

ⅱ在特定的意向性下却能够有所指,如指某个P。

ⅲP和L至少在一个方面相邻。

其逻辑表达式为:

“实指的情景”是指在一定范围的人们习以为常的现实生活。所谓转喻,指的就是在现实生活中,语言单位L通常不是(不指称为、不约定为、不描写为、不解释为)Z,用日常话语来说,就是L与Z“语义”不搭配。但在特殊的语境中、在一定的意向性作用下L和Z却又是可以搭配使用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新定义里的相邻关系泛指上下义之间的相邻关系,而不仅仅局限在物理空间的相邻关系上。如用“LV”转指“LV bag”,利用的就是“LV”这一品牌与该品牌下的“包”之间的语义临近关系。我们试以下面几个例子对这一新的定义加以说明:

(3)Finally she married money.

(4)Her husband bought aLV as her birthday gift.

(5)对面来了个红领巾。

根据上述逻辑式,我们可将例(3)解读为:

如果语言单位“rich man”被视为转喻“money”,则它的本体必须隐现,记为M is R.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ⅰ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不能用rich man代替money

ⅱ在特定的意向性下却能够用“money”代替“rich man”,如(3)的说话者可能在一种嘲讽的心理趋向下说出这样的句子。

ⅲ“rich man”和”money”至少在一个方面相邻,例如rich man和money是“拥有-被拥有”的关系,是上下义之间的相邻关系。

(4)和(5)的理解与此类似,不再赘言。

(二)何为转喻的意向性解释

心理学家对意向性解释的研究提示我们,要对一个发生在特定时间的特定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对认知主体做出某一行为时的观念、信仰、价值观等做出合理的推测和判断。(Fred Vollmer,1986)认知主体之所以会做出这样或那样的行为选择,往往是因为在他的观念上认为这样的选择是对的。所谓的观念/信仰换成日常话语就是“他相信/认为/坚持/喜欢/憎恶/讨厌XX”。例如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入住宾馆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插上房卡开灯而不是其它,是因为“他相信”只有先接通电源才能从事其它活动。

从这个角度来说,任何的话语表达都是以意向性为起点并贯穿于整个话语行为始终的。这是因为,“人类的心智进化过程将人类设计为有理性的:人类相信的是他们所应当相信的,希望是他们所应当希望的(Dennett 1987)。”对此,心智哲学与语言研究有一项假设:感觉信息的表达是语言运用的基础,也就是以主体的眼耳鼻舌身所获得的感觉信息是语言表达内容的基础。(徐盛桓,2011)这里的感觉信息包含两个层次的体验,一是感觉,二是感受。前者是客观现实在认知主体大脑中所形成的初步印象,即所谓的“原初意识”;后者是认知主体对最初印象的主观性判断,即“反思意识”。例如:

(6)“念武陵人远,烟锁秦楼”(李清照《凤凰台上忆吹箫》)

当读者首次读到这阙词的时候,可能会在头脑中形成“怀念远在武陵地方的人”和“青烟笼罩着秦朝的楼阁”这样的意象,但由于读者知道“武陵人”典出刘晨、阮肇,借指心爱之人。并且也熟知“秦楼”出自《列仙传》:相传春秋时有个萧史,善吹箫,作凤鸣,秦穆公将女弄玉配给他为妻,他夫妻筑凤台(又称秦楼)并居其间,一天傍晚萧史吹箫引凤,夫妻乘凤而去。这样一来,读者的原初意识就会和原有的文化知识背景发生映照和融合,从而得出反思性意识:李清照用此仙凡相恋的典故,点出对丈夫的思念,也写丈夫对自己所居妆楼的凝望,表现了夫妻情深。这里体现了转喻的一种特殊用法——用历史典故转指眼前情景。从转喻的意向性解释的角度来看,就是利用了认知主体(读者)对语言实体“武陵人”和“秦楼”主观认识,从而用这两个历史典故来转喻性地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

四、转喻的意向性解释:原则和框架

我们在上文对什么是意向性解释和什么是转喻的意向性解释进行了一些说明。本节将从技术层面对转喻的意向性解释作进一步的探讨。具体而言,就是利用意向性的构成原则建立一个解释性框架来对转喻的生成机制进行推导。

对于意向性的基本构成,心理学和心智哲学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多维度、多层面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启发了语言学的意向性研究,并形成了针对语言学研究的意向性的基本构成。根据廖巧云、徐盛桓(2012:49)意向性主要包括两方面:

1.意向内容:关指什么对象,即所关指的内容,对转喻而言就是被隐去的本体。如(5)中的“红领巾”的本来所指——“少先队员”。

2.意向态度:对所关指的内容持何种态度取向,在语言表达的时候采用何种语气来进行描述。例如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的称呼就随着历史的演变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外出打工被认为是农民向城市的“盲目流动”因而被称为“盲流”。后来随着他们对城市的贡献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这一群体有了新的称呼“打工仔/妹”。到了最近几年,“打工仔/妹”的叫法又慢慢地被“农民工”所取代。从“盲流”到再到“农民工”和“城市务工人员”很明显体现了社会对于这一群体的一种意向态度的转变:“盲流”体现了一种国家意志下对这一群体的不赞同的态度;“打工仔/妹”体现了城市市民对这一群体的歧视和冷漠;“农民工”的称呼尽管有一定进步,对他们在城市生活的合法性的在一定程度上的认可,但他们的身份仍是“农民”,暗含了一种与城市市民区分对待的态度。

为了使研究更加深入,意向态度被进一步细分为三个次范畴(同上):

1.体现为相对的估量,如重(于)、前(于)、显(于)、先(于)等;

2.体现为某种心理状态,后面可以有一命题作为其宾语,如相信、希望、爱/恨等;

3.体现为某种心理取向,如委婉、谐趣、美/丑化等。

对于2和3我们前文已经涉及。这里主要对1稍加说明。所谓“相对的估量”,指的是语言运用过程中认知主体基于个人的经验和感知言语对象时所形成的优先选择。就转喻而言就是喻体优先的问题。当一个人说“我是个新手(I am a new hand)”的时候,在说话人的知识背景中已经具备了“HAND FOR LABOUR”这样的基本知识,从而将hand或“手”作为一个突显性特征而被优先选择为喻体。而当人们说“俄美要求平壤放弃发射导弹”的时候,也经历了一个感知-优选的过程,从而在“朝鲜”和“平壤”两个临近概念之间实现概念的转换和替代。

为了对转喻的意向性解释做出更加清晰的说明,我们将本体设定为“解释项”,喻体设定为“被解释项”,提出如下的转喻意向性解释的三原则:

(1)意向性统摄原则;

(2)解释项优先原则;

(3)解释项-被解释项的非因果关系原则。

原则(2)主要是阐明喻体的优选论特征,上文已有论述,此处从略。原则(1)表明,认知主体的意向性活动是转喻产生的起点并贯穿着转喻表达的始终。说是“起点”,是因为任何的言语表达都是在特定的意向性的“关指”之下产生的,这点前面已有论述。但为什么又说贯穿言语活动的始终呢?这点其实是从意向性的内容来说的,我们如何选择以及选择一个什么样的喻体来表征本体其实都离不开意向内容,也就是说语言表达总是在经过一定的心理估量后形成的。因此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He is a new hand”就意味着他已经在心理上已经有“刚刚从事某些工作的人是新手”这样的意向,并据此对新人持一种包容/无奈/开脱的态度,最终选择了与“工作”在语义关系上临近的“hand”来完成整个转喻表达。

原则(3)则主要是对解释项与被解释项之间的关系加以限定。在我们看来,本体之所以能被解释,往往是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其中文化背景知识、个人认知能力以及对本体的感觉所形成的意象占据了主导地位。一个被解释项之所以能成为解释项的“解释”,不是因为它们之间具备“原因-结果”的关系,而是多种因素经过格式塔转换后融合而成的结果。

我们试以下图对这三个原则作出图示:

图2

图2显示,本体之所以能被喻体所转指,从意向性解释的角度来看,是认知主体坚持一定的“意向立场”的结果。即在一定的先决条件下(如本体和喻体之间在物理空间或概念结构上的临近关系),认知主体通过对自身的信念/愿望/观念/信仰等因素的考虑,来对表达对象作出选择解释性的说明。我们将本体视为解释项,喻体视为被解释项,从本体到喻体是在认知主体意向性主导下完成的一种“解释”行为。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解释和被解释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被解释项和解释项都是客观存在的语言事实,我们称之为“实在存在”;而“解释”是存在于认知主体大脑中的意识活动,是一种“虚拟存在”的意象。

五、结语

认知语言学视野下的转喻研究主要是对本体和喻体之间的映射和合成的过程进行描述,由于认知语言学的“涉身性”特征,这样的描述已经涉及了一定的认知心理因素,如焦点和凸显度等等。但转喻的这种认知解释还存在对主体意向性关注不足的问题,其结果是无法对喻体的多样性做出合理的解释。例如我们在引言中所提及的问题:“为何不同的侍者会对同一个用餐客人做出pretty face和fur coat这样大相径庭的转喻性表达”?在本文看来,这主要是因为认知主体不同所导致的意向性所指不同所致。对于同一个指称对象(本体),认知主体可能持有不同的意向态度。A对客人的天生丽质印象深刻,因此在描述的时候会用到“pretty face”这样带有浓厚的欣赏和喜爱的词语。而B关注的是客人的衣着,因此才会用“fur cat”来指代客人,潜意识里透露出一种“羡慕”或是“嫉妒”的态度。用我们所研制的转喻的意向性原则来解释这个例子就是:顾客作为本体是被解释的对象是“被解释项”;pretty face和fur coat作为喻体是用来解释被解释项的,是“解释项”。解释项和被解释项是在我们现实世界中真实存在的,能够为我们所观察、所认识,是一种实在存在。而引发解释项和被解释项之间转移的是侍者A/B的不同意向性,这种虚拟存在于大脑中的意识活动是同一本体下不同喻体得以产生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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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飞霞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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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41(2012)05-0135-06

2012-08-26

何爱晶(1971-),女,湖北恩施人,副教授,博士,河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认知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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