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丙堂
(天津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天津 300222)
政治性抒情诗歌是英语抒情诗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性抒情诗歌,顾名思义,就是以抒情诗歌的形式来阐述诗人的政治观点和主张,反映时代的呼声,表达人民的某种诉求和愿望。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和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es,1902~1967)作为英、美政治性抒情诗歌文坛的代表人物,毕生都在为争取自由平等和民族解放的目标不懈努力,但他们表达政治主张的写作手法大相径庭、迥然不同。文章以拜伦的《路德分子之歌》和休斯的《未能实现的理想》两首诗为例,从诗歌构成的多个层面上进行比对和分析,以阐释其不同的艺术手法。
斯塔尔夫人(1986:2)认为:“在表达一个人的感受的时候,你可以用诗体,可以利用一些形象来加强你的印象;可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乃是用语言来描绘触动我们视觉的一切事物的艺术。”诗歌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首先是依靠选词和酌句,编织具有某种特定意义的语义场(semantic field),来激发读者基于诗歌中的各种意象,产生丰富的遐思和联想,从而发挥措辞的感染力(孙丙堂,2009)。
1.《路德分子之歌》措辞分析
下面先来看拜伦的《路德分子之歌》和译文:
Song for the Luddites
As the Liberty lads o’er the sea
Bought their freedom and cheaply,with blood,
So we,boys,we
Will die fighting,or live free,
And down with all kings but king Ludd!
When the web that we weave is complete,
And the shuttle exchanged for the sword,
We will fling the winding sheet
O’re the despot at our feet,
And dye is deep in the gore he has pour’d.
Though black as his heart its hue,
Since his veins are corrupted to mud,
Yet this is the dew,
Whichthetreeshallrenew
OfLiberty,plantedbyLudd!
路德分子之歌
你看那自由底孩子们,在海上
买来了他们的自由,用血,好便宜,
所以,我们呀,兄弟,
或者战死,或者自由地生活,
我们要打倒所有的国王,除了路德!
等我们把自己织的布织完,
等我们把织梭换成了利剑,
我们就要把布匹
向脚下的暴君掷去,
我们要把它染在他流出的血里。
尽管那颜色和他的心一般黑,
如通过对外贸业务员的工作内容进行提炼归纳,可得出以下典型工作任务:国际货物买卖、涉外合同、国际代理、国际支付、运输保险、公司治理、产品责任、商事救济等。典型工作任务决定了课程的主要教学项目。
因为他的血管早烂成了污泥,
可是暴君的血滴
对我们就是朝露,
它会润泽路德所种的自由底树!
(梁真,译)
一切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华兹华斯,1986:43)。拜伦作为争取民众自由反抗暴虐统治的急先锋,在表述其政治观点时直抒胸臆、激情喷涌、慷慨淋漓。在诗中,他号召英国产业工人以美国革命为榜样,在路德的带领下,拿起武器,奋勇反抗统治者的剥削与压迫。诗歌赞同复仇、愤怒和一切强烈的心灵活动(斯塔尔夫人,1986:8)。拜伦用词辛辣犀利、铺张纵横、汪洋恣肆,如名词liberty(自由)、freedom(自由)、blood(鲜血)、sword(剑)和 despot(暴君);动词 diefighting(战死)、livefree(自由地生活)、downwith(打倒)、fling(投掷)和corrupted(腐化);形容词black(黑色的)等。大胆不羁、直白激烈的措辞表现出拜伦针砭时事蠧弊,恫瘝在抱,忧国忧民的政治主张和抱负。
2.《未能实现的理想》措辞分析
下面是原诗和译文:
DreamDeferred
Doesitdryup
Likearaisininthesun?
Orfesterlikeasore―
Andthenrun?
Doesitstinklikerottenmeat?
Orcrustandsugarover―
Likeasyrupysweet?
Maybeitjustsags
Likeaheavyload.
Ordoesitexplode?
未能实现的理想
理想未实现,这该怎么办?
是变得枯瘪
如烈日下的葡萄干?
还是如脓疮
滴脓流淌?
是像腐肉发臭?
抑或是结痂
如糖块上涂满的糖浆?
或许它会像一副重担
仅仅是垂弯。
或许它会爆炸?
(孙丙堂,译)
休斯的《未能实现的理想》是一首政治性很强的诗,他号召黑人振作起来,反对白人的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政策,为实现长期受阻而未能实现的理想而奋斗。但诗歌极尽婉曲之法,只字未提斗争,措词含蓄婉约、蕴籍幽邃,如名词raisin(葡萄干)、sore(伤口)、rottenmeat(腐肉)、asyrupy sweet(糖浆)、aheavyload(重担);动词 dryup(枯瘪)、fester(化脓)、run(流淌)、stink(发臭)和 sags(垂弯)等。名词的排比罗列喻指黑人的梦想被反复延阻,动词的堆砌则喻指梦想的演化变迁。措辞给人的感觉虽是松软无力、污秽甚至有几分的病态,却恰如其分地刻画了黑人苦涩抑郁的生活境况和麻木迟钝的精神状态。休斯择词生冷晦涩,诗行怪诞冷峻。但这些看似冷峻的诗行,实质上是在表现一个普遍意义上的人心中的躁动和狂热,是浪漫主义的表现话语,是表达高于历史文献、单纯叙事文体的普遍真理的、诗情勃发的诗歌(罗益民,2003)。
只有真正了解黑人生活的人,才能从诗中倾听出黑人内心痛苦挣扎的声音。只有深深了解并同情黑人生活的人,才能感悟到诗句后潜在的意蕴和蓄积的力量。因此,该诗所展示的力量不在直言而在含蓄,在于它造意隽永,发人深思。
诗歌作为一种话语方式,以其特殊的韵律和节奏临摹社会和现实、仿拟自然和世界等具体事物,除此之外,更注重借助韵律和节奏映射诗人的独特感受和对客观世界抽象事物的认知和诠释。声音和思想不但彼此之间有关系,而且对于它们所表现的对象也有关系;能理解这些关系的规律,也就能理解思想本身的关系的规律,这两者往往有联系。因此,诗人的语言总是含有某种划一而和谐的声音之重现,没有这重现,就不成其为诗,而且,姑不论它的特殊格调如何,重现对于传达诗的感染力,正如诗中的文字一样,是绝不可缺少的(雪莱,1986:70.)。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刘海平,1984:59)认为:语音一定是显得语义的回声。
与音韵一样,节奏也可以起表意寄情的作用。艺术返照自然,节奏是一切艺术的灵魂(朱光潜,2008:111)。美国诗人庞德曾说 节奏一定具有意义 英语是一种以重读定速(stress-timed)的语言,其节奏由轻、重读的交替出现而形成,重读音节与它相邻的非重读音节构成一个音步,音部的衔接形成语流。语流通过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变化形成一定的节奏感,节奏感可以辅助语义起烘托诗意、渲染气氛、抒发感情和加深印象的作用(侯维瑞,1986)。
韵律和节奏的有机组合和妥帖运用成就了诗歌的音乐性,因此,诗歌是“带有音乐性的思想”(王佐良、丁往道,1987:365)。
拜伦的《路德分子之歌》为三节五行体,采用的是抑扬格五音步,脚韵是a b a a b,c b c c b,d b d d b。爆破音/d/成为该诗的主题音位(thematic phoneme),在全诗十五行中,有六行(blood,Ludd[2]①[]内数字表示该词在诗歌中出现的次数。,sword,pour’d,mud)押/d/韵脚。第二节,除主题音位/d/外,还有爆破音/t/[3]。短促响亮的/d/和/t/交替出现,配以抑扬格音步使得韵律动感强烈,节奏急促有力,读起来铿锵有节、掷地有声。辅音的拟声效果是由其音色而决定的。Leech(2001:98)将辅音划分为四组,并且按照从柔软(softness)到刚硬(hardness)、从脆薄(thinness)到宏亮(sonority)的次序进行排列。其中爆破音在发音特征和听觉效果上,表现为刚硬、撞击、有力和爆发的感觉。此外,首节还使用了长元音/i:/做尾韵,末节以合口后元音/u:/作韵脚,低沉浑厚、苍劲有力。/i:/和/u:/的使用丰富了诗歌的韵律纹理,增加了诗歌的音乐性。
主题音位/d/在各诗节中的多次叠用,增加了音韵的前呼后应、萦回共鸣。用拟声效果烘托出诗歌强烈的情感,大大丰富了诗行的音乐性,增强了诗歌的感染力。
主题音位的运用,可谓匠心独运、巧夺天工。在视觉效果上显得工整有序,在听觉效果上强健有力,在心灵感受上鲜明强烈。更重要的是,主题音位和其它韵脚的有机结合使得诗体在音韵内质上,显得丰盈饱满、厚重深刻。强健有序的音韵组合,使诗歌读起来琅琅上口、自然流畅,听起来坚实有力、跳跃明快,映衬了诗歌的主旨。
休斯的《未能实现的理想》分为三节,采用扬抑格音步。首节和末节独句成节,以/d/作韵脚,前呼后应。中间一节韵脚并未负轭于单一套式,灵活多变,但主要以爆破音/p/、/t/[2]和/d/作韵脚,辅以鼻辅音/n/[2]加以托衬。清辅音/p/和/t/不及浊辅音/d/刚健遒劲,但这却契合了诗人策略性变革社会的政治主张,也充分揭示了诗人压抑已久、愤愤不平的心绪。沉闷的鼻辅音/n/渲染了黑人愁苦的心境,并寓意一种潜在力量的凝聚。伤感的情绪和愁苦的心境配以扬抑格的缓慢音步,使得诗歌节奏拖沓迟缓,衬托和深化了《未能实现的理想》的主题。末节韵脚/d/和首节韵脚/d/呼应,如崩弦裂帛、火山喷发一般。久被压抑的郁闷愁绪终得以爆发,突显了音韵的强悍力度,也彰示了诗人争取自由平等、反抗种族隔离政策的政治态度 与诗歌的主旨相吻合
意象是诗歌的灵魂。诗歌的推理和演进是靠一连串的意象构建的,诗人的论理和主张融合在这些具体的意象之中。同时,诗人还会借助于比喻、象征的修辞手法来揭示诗人的深邃思想。
在诗中,拜伦使用了大量的隐喻,意象浅显直白,通俗易懂,如 blood(鲜血)、sword(剑)、gore(血污)、mud(污泥)、dew(朝露)和tree(树)等。隐喻不是一个简单的修辞格,一个纯粹的语言现象。更确切地说,隐喻是通过语言现象表现出来的一种组织概念和思维的方式(蓝纯,2009:308)。自由需由鲜血和生命换取;织梭应当换成利剑;自由之树需要暴君的血滴润泽。激昂澎湃、咄咄逼人的设喻,鲜明地反映出拜伦嫉恶如仇、愤世嫉俗的张扬个性以及强烈的变革社会不平等制度的政治诉求。
休斯在诗歌中善用一些奇喻(唐根金,2007:56)。在这里,休斯借用明喻,把黑人长期受阻迟迟不得实现的理想比喻成“葡萄干”、“伤口”、“腐肉”等。隐喻投射不是随意的,而是植根于我们的身体经验。一个隐喻投射一旦建立起来,就会反过来将它的结构强加于现世生活,从而以各种方式被实现(蓝纯,2009:311)。隐喻如此,明喻亦然。休斯这般脱尽铅华的大白话,是他用不懈的政治求索和沧桑阅历浸泡出来的。自然贴切而又富有哲理的意象,鲜活地映射了黑人的生活现实。哥特弗里特·贝恩(1987:356)认为:“伟大的诗人却也是伟大的现实主义者,距离现实非常近——他内心装满了现实,非常之世俗,是一只从泥土中生长起来的蝉。”诗是生活的唯妙唯肖的表象,表现了它的永恒真实(雪莱,1986:70)。诗中使用的意象虽然含蓄幽隐,但细细品味之后,读者会领悟到其言近意远、耐人寻味之妙。这些意象再现了黑人的悲惨境遇、唱出了黑人郁积在内心的愤懑悲歌。
偏离是文体学诗歌分析中的一个重要术语,它主要指偏离语法规则或常规用法(Wales,2001:103)。在文体学中,称为变异;在语义学中,称作语义异常。偏离是诗人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的重要语用手段。偏离手段的妥帖使用打造了诗人独特的话语,并且这些独特话语在与诗境结合的基础上很好地烘托了主题思想,渲染了气氛,成就了诗人表意寄情的语用目的(孙丙堂、李正栓,2009)。
拜伦诗中最显著的偏离是Liberty均以首字母大写形式出现 在题目和诗行首单词的大写尚好理解 而位于句中的Liberty也大写,这就有了特定的含义。王寅(2000)指出:“如大写、斜写、黑体、下加线、变换字体等都是对常规的一种偏离,使其带上有标记特征,从而达到了‘突出’、‘强调’、‘醒目’的目的。”“Liberty”的大写在于突出和强调争取“自由”的主题,使之突显醒目。另外,首节第三行主语we、boys、we的三次反复,也是诗人着意而为。在外在形式上,达到了整饬严谨、合辙押韵的“音美”效果;内在意蕴上,语满意深,又达到了“意美”的目的。因此,反复辞格的使用,带有强烈的诗人主体性强调色彩,并能推进与深化诗人要表达的主题(孙丙堂,2009),强调了获得自由的使命需由“我们”来担当。
诗人和超现实主义作家还喜欢随心所欲地违背语义搭配限制,创造出看似荒诞、实则充满想像、可供玩味的作品(蓝纯,2009:141-142)。
休斯诗中明显的偏离有三处。首先是篇章结构的偏离,首节和末节只身独自一行,显得突兀,而中间部分多达九行,内容充实饱满。这偏离了诗歌文本的常规形式,诗人意在达到一种失谐(cacophony)和突显的效果。休斯受到卡明斯(E.E.Cummings)的影响,创作中有视觉诗歌的倾向(唐根金,2007:57)。《未能实现的理想》诗歌体裁像似一枚炸弹,中间内容有如填充好的炸药,首尾两节像似炸弹的薄薄蛋壳。随时都有可能引爆的炸弹,正如积聚在黑人内心的愤怒随时会爆发贲张一般。二是问号的使用。该诗含有七句话,其中有六句是问句。问句的主要功能是询问信息的,一般要求有回答,若偏离了这种“有疑而问”的功能,使问句“无疑而问”,仅为加强语气,引出下文,唤起对方回响,传达强烈感情,这种“修辞性问句”就带上了标记性特征(王寅,2000)。诗中问句的使用符合诗人的弱势身份和失语境地,但这掷地有声的强势诘问,尤其是最后一句“Or does it explode?(或许它会爆炸?)”穿云裂石、雄浑刚健,是诗人强烈政治观点的宣泄和释放,是诗人在见到不愿见到的种种种族歧视现象之后情感的极度张扬和爆发,“是诗人发自肺腑的声声呐喊。因此,无论是这问句的内容,还是其提出的方式,都有显著的标记性特征,给人一种积郁已久、突然迸发的感觉(孙丙堂、李正栓,2009)。三是“a syrupy sweet”中的形容词后置。这种偏离虽然只是语序上的偏离,但其效果既达到了合辙押韵,保持了格律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又使得诗歌话语别致清爽、新意扑面。
Yaguello(1998:128)认为,语言交流中不存在绝对的语义异常。如果结合两位诗人的不同境地,这种偏离或语义异常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
对每一首诗的透彻而富有成效的讨论,都需要对该诗产生的背景有所了解,如诗人的生平、文化背景和社会背景等拜伦和休斯在诗中都揭示了争取自由平等反抗暴虐统治的主题,但他们有着不同的认知形式,这源自于他们不同的个人经历和社会境地。正如荣格(1987:366)所说:“个人原因与艺术作品的关系,不多不少恰好相当于土壤与从中长出植物的关系。”
拜伦虽出身贵族,但他离经叛道,视功名为禄蠧,桀骜不驯,极富正义感。他的诗篇多以歌颂自由、反抗暴政、讽刺伪善为主题,后来还直接投身希腊人民反抗土耳其的独立运动,并为之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鲜明的政治主张、对广大民生的同情以及对当权者的巨憝与憎恨,在他的作品中表现的淋漓尽致、一览无遗,其诗歌及短暂一生的经历曾在欧洲掀起巨波狂澜,他的名字也一度成为浪漫主义和争取自由的代名词。
兰斯顿·休斯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诗人,出身于一个主张废除奴隶制的家庭。虽然美国内战后奴隶制度被废除,但黑人远没有达到与白人平等的地位,他们被认为是与野兽无异的野蛮人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休斯为此感到愤怒和痛苦,而诗歌成为了他宣泄内心愁绪和愤懑的途径。他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创造了黑人的“民族诗歌”,他认为黑人诗歌不应该是独立于白人主流文学之外的个体,而是美国多元文化的一个分支(唐根金,2007:53)。他在这一方面的努力是不懈的、策略性的(罗良功,2003)。欲将黑人文化融入美国主流文化的梦想使得休斯在暴力反抗白人方面不是特别激进,作家本人,他的本质,他的存在,他的内心状况,总是不可忽视地在每首诗后面(哥特弗里特·贝恩,1987:360)。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拜伦和休斯都在表达着强烈的政治观点和诉求,但他们表达各自政治观点和诉求的艺术手法截然不同、大相径庭。拜伦的《路德分子之歌》豪迈奔放,措辞铺张纵横、汪洋恣肆,韵律强健激昂,中心思想直白明显、一语道地。而休斯的《未能实现的理想》极尽婉曲之法,措辞含蓄隐晦,意蕴隽永婉约,意深境远。对诗歌话语的多角度诠释和解读,有利于我们从深层次上理解和挖掘诗人是如何借助不同的艺术手法,来渲染诗歌的主题和烘托诗歌的意蕴的。同时,读者也能够认知艺术手法和诗歌主旨的内在关联。
拜伦和休斯是两位伟大的诗人,他们崇高伟大的行为都出之于他们对命运的缺陷的怨艾。这种命运不是个人的,而是整个阶级的,整个民族的。在一个伟大民族觉醒起来为实现思想上或制度上的有益改革而奋斗当中,诗人就是一个最可靠的先驱、伙伴和追随者(雪莱,1986:80)。拜伦作为19世纪初英国积极浪漫主义的代表作家,摩罗派代表之一,他的政治性诗歌“是一柄闪着电光的剑,永远没有剑鞘,因为电光会把藏剑的鞘焚毁”(雪莱,1986:74)。拜伦的诗歌恢宏豪放,犀利激昂,催人奋进。而“哈莱姆桂冠诗人”休斯的政治性诗歌则是一把钝刀,钝刀割肉,刀刀痛心。休斯的诗歌简括婉曲 质朴凝重 透射出强烈的历史沧桑感 诗句虽看似简单,但却包含着亘古的哲理,蕴藏着真挚的情感。这种情感表面看起来舒缓、平静,而实际上却孕育着洪流般的激情和深不可测的力量。休斯诗中蕴含的哲学意味就像河流一样会缓缓地浸泽人们的心田,激起汹涌壮阔的波澜。
[1]Barnet.A Short Guide to Writing about Literature[M].Little Brown,1975.
[2]Leech,G.A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M].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1.
[3] Wales,K.A.A Dictionary of Stylistics(2nd edition)[Z].London:Longman,An Imprint of Pearson Edition,2001.
[4]Yaguello,M.Language through the Looking Glas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
[5]哥特弗里特·贝恩.抒情诗问题[C]//伯杰,译.伍蠡甫,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6]侯维瑞.英诗的韵律及其表意功能[J].外国语,1986(2):1-11.
[7]华兹华斯.《抒情歌谣集》一八零零年版序言[C]//曹葆华,译.伍蠡甫,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中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8]蓝纯.语言学概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9.
[9]刘海平.英美名诗选[Z].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4.
[10]罗良功.论兰斯顿·休斯诗歌对民族文化的建构[J].当代外国文学,2003(4):109-113.
[11]罗益民.诗歌语用与英语诗歌文体的本质特征[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5):345-351.
[12]荣格 论分析心理学与诗歌的关系 冯川 译 伍蠡甫,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
[13]斯塔尔夫人.从社会制度与文学的关系论文学[C]//徐继曾,译.伍蠡甫,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中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14]孙丙堂.春色斑斓朝朝似 意蕴纷繁处处非——对莎士比亚和纳什两首题目同为“Spring”诗歌的认知和解读[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9(1):13 -18.
[15]孙丙堂,李正栓.英语抒情诗中“偏离”手段研究[J].外语教学,2009(2):70-75.
[16]唐根金.20世纪美国诗歌大观[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7.
[17]王寅.象似性:取得文体特征的重要手段[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0(4):39-43.
[18]王佐良,丁往道.英语文体学引论[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7.
[19]雪莱.为诗辩护[C]//缪灵珠,译.伍蠡甫,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选编(中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20]朱光潜.诗论[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