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卫(安徽大学 管理学院,合肥 230039)
《直斋书录解题》原本五十六卷,明清之际已佚。目前流传于世的《直斋书录解题》传本,除两种旧抄残卷外,主要有三种。一是清修《四库全书》时,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重新编排为二十二卷的本子,后人称之为四库馆辑本,简称馆本或四库辑本,或称永乐大典本、武英殿本、聚珍版本。一是卢文弨以馆本为基础,取两种旧抄残卷重辑的《(新订)直斋书录解题》五十六卷稿本,简称重辑稿本,或重辑本。此本现藏上海图书馆,缺卷八至十六。[1]三是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徐小蛮、顾美华的点校本(以下简称上海古籍本)。徐小蛮、顾美华点校本,以武英殿本为底本,主要参校旧抄残卷和卢文弨重辑的《(新订)直斋书录解题》五十六卷本的稿本,是目前收录《直斋书录解题》著录图书数量较为全面的一个本子。一、三两种本子流传较广,是通行的本子,对传播《直斋书录解题》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第二种本子,现藏上海图书馆,较接近《直斋书录解题》的原貌,学者很难见到。但上海古籍本充分地利用了此本,并将重辑稿本与四库辑本异同之处,尽出校记,可赖此得知卢氏重辑稿本之面貌。三本各有其成就与不足,因上海古籍本《直斋书录解题》与卢文弨《(新订) 直斋书录解题》之优劣已另撰他文予以介绍,[2][3]兹特就四库辑本《直斋书录解题》之成就与不足论述如下,不妥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四库馆臣邹炳泰[4]以《直斋书录解题》原本久佚,故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在卷首目录后的校记云:“臣等谨案:《直斋书录解题》,宋吴兴陈振孙撰。以历代典籍分为五十三类,各详其卷帙多少、撰人名氏,且为品题其得失,故曰解题。其书不标经史子集之目,而核其所列,经之类凡十,史之类凡十六,子之类凡二十,集之类凡七,仍不外乎四部之说者也。考诸前史,目录类皆入史部,自刘歆《七略》以下,著录者指不胜屈,其存于今者:《崇文总目》,尤袤《遂初堂书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及此书而已。《遂初堂书目》本无注,《崇文总目》注已散佚,其可考见诸书源流者,惟《晁志》及此书,故马端临《经籍考》即据此二书以成编。然至今《晁志》有刻本,而此书久佚,惟《永乐大典》全载之,诚希觏之本也。第当时编辑草率,讹脱颇多。今门类一仍其旧,而解题则详加考核,各以案语附之,定为二十二卷。方今圣天子稽古右文,搜罗遗籍,列于四库之中者,浩如烟海。此区区一家之书,诚不足以当万一,然古书之不传于今者,得藉是以资征信,而其校核精详,议论醇正,于考古亦有助焉,故宜存而不废也。原本间于解题之后,附以随斋批注,未详随斋何许人,然补阙拾遗,于本书颇有所裨,亦仍其旧,并存也。乾隆三十八年七月恭校上。”校记清楚地说明了此书的来源及其价值。馆臣们认为,书的缺点是《永乐大典》“当时编辑草率,讹脱颇多”,优点是陈振孙“校核精详,议论醇正,于考古亦有助”。
此一辑本,随后即被用木活字排印成《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称武英殿本,或聚珍版本,或永乐大典本,广为流传。此本一出,首先由福建书局翻刻,随后苏州、杭州相继刊刻,而成为习见的通行本了。此后据此本覆刻者,或单行,或被收入丛书。单行本有清光绪九年(1883年)江苏书局刊本。丛书本较多,如1935年,商务印书馆据聚珍板用铅字排印,先后收入《丛书集成》和《国学基本丛书》,1985年中华书局重印的《丛书集成初编》本、1987年现代出版社出版的许逸民、常振国编《中国历代书目丛刊》本,均是根据《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排印或影印,与殿本无甚差异。
四库馆臣曾对四库辑本“详加考核,各以案语附之”,以订讹补缺,考谬纠误。然校记云“《永乐大典》全载之”,但就《文献通考·经籍考》所引与四库辑本相校,初步统计,其为四库辑本未收者即有24种,据旧抄残卷又可补11种,其他可补者,亦复不少。由此可见,四库辑本之主要缺陷,一是未能充分利用马氏《文献通考·经籍考》以补其佚文,又未见两种旧抄残卷,故其遗漏较多;二是馆臣所作考证亦有疏略和不当之处,尚有可订正之处。
一、整理成就
校记所云“详加考核,各以案语附之”,并非虚美之言。今就四库馆臣引用资料及校补、纠缪、考异之处略述如下。
(一)引用资料丰富。据何广棪先生统计,四库馆臣引用之资料有以下几种。[4]
1、《文献通考·经籍考》引用最多,计271次,馆臣亦颇知《经籍考》之重要,但惜未能充分利用。
2、《宋史·艺文志》69次。
3、《唐志》56次。多不言《新书》或《旧书》,宋代《新唐书》通行,似多引《新唐书·艺文志》,然其中卷四正史类《后魏书》条,则明言两《唐志》。
4、《汉书·艺文志》仅卷十名家类《公孙龙子》条引用1次。
5、《隋书·经籍志》3次。
6、晁公武《郡斋读书志》19次。赵希弁《附志》3次。
7、郑樵《通志》6次,多为《艺文略》。
8、朱彝尊《经义考》1次,又引用其《皇王大纪跋》1次。
9、《崇文总目》2次。
10、《两朝志》1次。
11、《馆阁书目》1次。
以上所引各种公私书目11种,430余次。
其他资料则有:
12、《宋史》20余次。
13、《唐书》引用时不言新旧,宋人多用《新书》,约10次。
14、朱熹所论2次,《挥麈录》《唐诗纪事》各2次。
15、《进〈新唐书〉表》《东都事略》《方舆胜揽》、曾巩序等,及《唐诗品汇》《唐诗纪事》,李焘、刘向、洪兴祖、徐广诸家所论各1次。
馆臣总计曾引据资料25种,500余次,可见馆臣引据资料之丰富。由于《经籍考》《郡斋读书志》《宋史》《唐书》与《解题》关系最为密切,故引用最多。这些资料对辑补《解题》之未备,纠正《解题》之讹误,考核《解题》之异同,俱有重要的作用。
由何氏之介绍,可知馆臣“详加考核”,绝非虚言。
(二)校勘之成就。
兹依校勘、考订之事项,分述如下。
1、卷数。卷数之不同,往往意味着书籍之内容或编辑之方式不同,这对于考校一书之完阙及版本情况,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四库馆臣在考校《解题》时,多用案语的形式,对《解题》著录书籍之卷数详加考订。或考校卷数之异同,或订正其错误,或补其未著录之卷数,用功至勤,据初步统计即达200余条。
(1) 考校卷数之异同。《解题》卷一易类《周易集解》十卷。案:《唐书》作十七卷,晁公武谓今止十卷,而始末皆全,无所亡失,或后人并之也。
按①文中所加按语,以“按”字形式所加者,为笔者所加。四库馆臣按语则以“案”字附以陈氏《解题》之后,以示区别。:由此条案语可知,《周易集解》在唐、宋各有两种不同的传本,即《唐书》著录的十七卷本,和晁《志》与《解题》著录的十卷本。十卷本与十七卷本相校,在内容上并无亡佚,造成卷数差异的原因,无非后人在钞刻时,重加编辑而已。
《解题》卷四正史类《四朝国史》三百五十卷。案:《文献通考》作二百五十卷。
按:考《宋史·艺文志》史部“正史类”著录该书,亦为三百五十卷。
《解题》卷九儒家类《贾子》十一卷。案:《崇文总目》云《隋、唐志》皆九卷,《新唐书·艺文志》作十卷,此本作十一卷,疑误。
按:此条案语罗列异同,疑不能定,故以“疑误”存疑。
(2)订正卷数之误。如:
《解题》卷三春秋类《春秋传》十卷、《权衡》十七卷、《易林》一卷、《说例》一卷。案:《宋史·艺文志》作《春秋传》十五卷、《权衡》十七卷、《说例》十一卷、《易林》二卷、《文献通考》亦谓《春秋传》、《权衡》、《易林》三书,共三十四卷。此本篇目疑有脱误。
按:馆臣用《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所记篇目,校核《解题》著录之篇卷,疑陈氏《解题》著录四书篇目有脱佚,甚是。
《解题》卷九儒家类《曾子》二卷。案:《新唐书·艺文志》及《文献通考》俱作二卷,原本作十卷,误。今改正。
按:此条案语则明确指出,《解题》著录《曾子》原本作十卷为误,并考《新唐书·艺文志》及《文献通考》改正为二卷。
(3) 亦有补《解题》著录之书卷数者。如:《解题》卷三春秋类《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案:原本不著卷,与《宋史·艺文志》同。今据《文献通考》补书。
按:翻检全书,仅此一例,盖振孙偶尔疏漏也。
由上述三点可以看出,馆臣考订卷数之勤。
2、撰者。包括考校作者之异同,或订正作者之错误。
(1) 考异同。《解题》卷一易类《周易口诀义》六卷。河南史之征撰。案:《宋史·艺文志》作史文徽,《文献通考》作史证,郑樵《通志》作史之证。宋人避讳“征”字,此改从其旧。
按:《解题》提要亦言:“避讳作证字。”清辑本据《永乐大典》定为“史征”。由此可见,虽一字之异,馆臣亦广征博采,予以考订。
《解题》卷十一小说家类《宣室志》十卷。唐吏部侍郎常山张读圣用撰。案:《文献通考》“圣用”作“圣朋”。
按:考《唐书·艺文志》除子部小说家类著录张读《宣室志》十卷,只称其名外,史部杂史类还著录张读《建中西狩录》十卷,注曰读字圣用,僖宗时吏部侍郎;《郡斋读书志》子部小说家类亦著录《宣室志》十卷,作者作张读圣朋;《宋史·艺文志》子部小说家类只称其名,而无字号;卢校本“圣用”亦作“圣朋”。盖“用”、“朋”字形相近,于此义亦两通,难详孰是。
(2) 订错讹。《解题》卷三语孟类《论语纪蒙》六卷、《孟子纪蒙》十四卷。国子司业林海陈耆卿寿老撰。案:耆卿原本作“著卿”,今改正。
按:今考《文献通考·经籍考》经部“论语 孟子”类著录《论语纪蒙》六卷、《孟子纪蒙》十四卷,作者具作耆卿;又《宋史·艺文志》经部论语类亦著录其书,作者亦作耆卿。陈耆卿另撰有《嘉定赤城志》四十卷、《筼窗集》十卷传世,可考其名及其生平行谊。馆臣改正甚是。
《解题》卷六职官类《祖宗官制旧典》三卷。直龙图阁东莱蔡惇元道撰。案:元道原本作“元通”,今据《宋史·艺文志》校改。
按:考《文献通考·经籍考》史部职官类著录《祖宗官制旧典》三卷,马端临引陈振孙言,作者亦作蔡惇元道;赵希弁《郡斋读书志·附志》卷上史部职官类亦著录其书,作者亦作元道。盖“道”、“通”二字形近易讹,《永乐大典》在转录此条时,误“道”为“通”。馆臣改正甚是。
《解题》卷九道家类《列子释文》二卷。唐当涂县丞殷敬顺撰。案:殷敬顺撰《列子释文》,原本作“处顺”,今改正。
按:考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亦作“殷敬顺”。卢校本“殷敬顺”为“殷虔顺”。并校注曰:殷实名敬顺,此避翼祖讳耳。盖“虔”因形近讹为“处”,“虔”又为“敬”的避讳字。
除此之外,尚有校补、考证作者籍贯、职官之误者。
综上所述,馆臣对于《解题》著录之作者,或考证之异同,或纠缪补脱,虽不若考校卷数之勤,但亦不少。据初步统计即达60余条。
3、考书名。馆臣于书名亦加考订。有考其异同者,有订其错讹者。如:
(1) 考其异同。《解题》卷一易类《周易口义》十三卷。案:《文献通考》作《易传》十卷,《宋史》作《易解》十二卷,郑樵《通志》作《口义》十二卷。
按:考《宋史·艺文志》经部易类著录作《口义》十卷,《系辞说卦》三卷,或陈氏合而数之?
《解题》卷四编年类《帝王照略》一卷。案:《文献通考》“照略”作“镜略”。
按:考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五“编年类”著录该书,亦作《帝王镜略》一卷。陈振孙《书录解题》著录该书,改“镜”为“照”,乃避宋太祖祖“敬”庙讳耳。又《宋史·艺文志》史部编年类有《帝王照录》一卷,但未署作者,疑即此书。
《解题》卷十一小说家类《郡阁雅言》二卷。赞善大夫潘若冲撰。案:晁公武《读书志》称潘若同撰。《文献通考》云:《书录解题》作《郡阁杂言》,题赞善大夫潘欲冲撰。今此本仍作《郡阁雅言》,惟称“若冲”,则互异。
按: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十三“小说家类”著录该书,称作者为潘若同,盖避其父“晁冲之”之讳,改“冲”为“同”。考《宋史·艺文志》子部小说家类著录《郡阁雅言》,作者亦作潘若冲。《文献通考·经籍考》在过录《书录解题》时,因“雅”“杂”二字形近易讹,而误“雅”为“杂”,又误“若”为“欲”。又《北宋经抚年表》、《宋诗纪事》卷四,均载潘氏事迹,可考其名。
(2)改正错讹。《解题》卷一易类《易辨》三卷、《渊源录》三卷。案:《文献通考》作何万《易辨》三卷,原本作《易辞》,今改正。
按:考《宋史·艺文志》不著录此书,馆臣据《文献通考》,径加改正,或有所据。
《解题》卷十二阴阳家类《韦斯歌》一卷。案:《文献通考》有《韦斯歌》一卷,原本作“韦欺”,误。今改正。
按:考《宋史·艺文志》五行类有《韦斯四门经》一卷、《韦斯经诀》一卷、《韦斯都利经》一卷,又有《韦斯隐经》三卷。均不著录撰者。据此亦可推断“欺”为“斯”之误。
由上可知,四库馆臣考校书名之异同,改正书名之讹误,亦为勤也,据初步统计有40余条,如与《通考》及《宋志》等细加校核,定多异同,馆臣亦留意于此,详加校核。
4、补脱。馆臣补所辑大典本总计63条,其中全据《通考》补入者计15条,即史部目录类《京兆金石录》条、《集古录跋尾》条、《集古目录》条、《集古系时录》《系地录》条,子部农家类《秦少游蚕书》条,神仙类《百章集》条,历象类《纪元历》《立成》条,音乐类《乐府杂录》条、《羯鼓录》条、《琵琶故事》条,杂艺类《齐梁画目录》条、《唐朝名画录》条、《冶金录》条,集部总集类《文章正宗》条,歌词类《阳春白雪》条。用《通考》补其脱漏字句者38条。尽管馆臣用《通考》补辑大典本甚勤,但采摘未尽之处仍然很多。其后卢文弨治理此书,复从《通考》中分别补四库辑本全脱者即达15条[2]、笔者近年亦辑得8条。[5]补其脱漏字句者更多,卢校本近80条,徐、顾校本在卢校本基础上复补10余条。盖四库辑本成于众手,为政府校书又时间紧迫,仅从《通考》中翻捡与《解题》设置类目相同之书,而《通考》与《解题》分类与类目设置又不尽相同,《解题》中一类之书,《通考》有可能归入几类,遂使归入他类之书不得检索,而漏辑。此外,馆臣还用《唐书》《宋史》补其脱漏字句者各2条。未言所据,补其全脱者2条,即神仙类《真仙传道集》条、文史类《句图》条,字句脱漏者4条。由此亦可见馆臣搜检之富。
5、改讹。馆臣除订正书名、卷数、著者之误外,于《解题》提要中所涉史事、字句等讹误,亦详加考证,并予以订正。
如《解题》卷二书类《书义》十三卷:“侍讲临川王雱元泽撰。其父安石序之曰:‘熙宁三年,臣安石以尚书入侍,遂与政。’”案:王安石与政在熙宁三年,原本作“二年”,误。今改正。
按:此条即改正《解题》记载王安石拜相时间上的错误。考《宋史》,王安石熙宁二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才拜相。馆臣所改甚确。
《解题》卷五杂史类《燕南记》三卷:“唐恒州司户魏郡谷况撰。专记成德一镇事。自建中二年至太和七年,起张孝忠,终王承元。”案:《唐书》建中二年九月李纳陷宋州,李惟岳将张孝忠以易、定二州降。原本作“张志忠”,误。今改正。
按:此例即据《唐书》改正《解题》记载人名之误。
《解题》卷九道家类《老子解》二卷:“叶梦得撰。其说曰:‘孔子称窃比于我老彭,孟子辟杨、墨,而不及老氏。老氏之书,孔、孟所不废也。’所解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案:《老子解》云,“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原本作“死之徒有三”,误。今改正。
按:此条据《老子解》原文改正《解题》提要之脱误。
《解题》卷十九诗集类上《郎士元集》一卷:“唐郢州刺史中山郎士元君胄撰。天宝十五载进士。宝应中选畿县官,肃宗诏试中书,补渭南尉,历拾遗、刺史。”案:《唐书》,士元于宝应元年选畿县官,诏试中书,补渭南尉,历拾遗、郢州刺史。原本脱误,今改正。
按:此条据《唐书》考证了郎士元诏试中书应是代宗李豫宝应(762-763年) 年间,而不应是肃宗(756-761年) 诏试中书。改正了《解题》记载史事与时间的错误。
此种例子甚多,据初步统计,近50条。
6、指出《解题》互见者二处。如卷九儒家类《皇极经世书》《观物内篇》《观物外篇》条下云:“案:以上三书,皆已见易类,而解题详略互异,今并仍之。”卷十杂家类《博物志》条云:“案:此书别有注本,互见小说家。”
7、订正错简者一处七条。卷二十二文史类《苑诗格》条云:“按自《史通析微》以下七条,原本错简入歌词类《万曲类编》下,今移正。”
由上可以看出,四库馆臣对于陈氏《解题》除辑录之功外,又详加校核,订讹补缺,考谬纠误,罗列异同,谓陈氏之功臣,学界之福音亦不为过。
二、存在问题
毋庸讳言,四库馆臣在整理《解题》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整理中亦存在一定的不足。其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考证方面的疏略和不当。馆臣在考察一书的书名、卷数、作者时,通常只征引一种书目以证其说,显得较为单簿,未能全尽考证之责,亦有考证失误者。除上述整理成就中某些条款所作的按语予以了考证之外,下分书名、卷数、作者三项,再各举二例,以见其疏略和不当之处。
1、书名。《解题》卷八谱牒类《群史姓纂韵谱》六卷。案:《文献通考》作《群史姓纂韵谱》,原本误作“群吏”,今改正。
按:《解题》云:“永褔黄邦先宋显撰。凡史传所有姓氏皆有韵,类聚而著其所出。建炎元年,其兄邦俊宋英为之序。”从解题亦可看出“吏”应为“史”,盖形近易讹,手误耳。考《宋史·艺文志》有黄邦俊《群史姓纂韵》六卷,而无黄邦先之书,盖《宋志》误邦先为邦俊也。
《解题》卷十五总集类《江西诗派》一百三十七卷、《续派》十三卷。案:《宋史·艺文志》作吕本中《江西宗派诗集》一百十五卷,曾纮《江西续宗派诗集》二卷。
按:陈振孙《解题》云:“自黄山谷而下三十五家,又曾纮、曾思父子诗。详见诗集类。诗派之说本出于吕居仁,前辈多有议论,观者当自得之。”考《书录解题》卷二十诗集类下有曾纮《临汉居士集》七卷,曾思《怀岘居士集》六卷,恰与陈振孙著录之《续派》十三卷吻合。又考《郡斋读书志》别集类下,吕本中只有《吕居仁集》十卷,可见《宋史·艺文志》只题《江西宗派诗集》著者为吕本中一人并不确切,恰如陈振孙所言“自黄山谷而下三十五家”,决非一人所作。或二目著录之书非同一版本,编者题名不同,也未可知。
2、卷数。《解题》卷十六别集类上《何仲言集》三卷。案:《文献通考》作二卷。
按:此条案语只考证了《文献通考》,未作进一步考证。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时,在该书提要后所附案语称:元抄本、卢校本“三”作“二”。由此亦可断定二卷为是。
《解题》卷十五总集类《本事诗》一卷。案:《唐书·艺文志》作一卷。原本作十卷,误。今改正。
按: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二十“总集类”著录《本事诗》,亦作一卷;《文献通考·经籍考》集部总集类亦著录其书,亦作一卷。
从以上二例可以看出,馆臣仅考证了一家书目,或仅据一家书目所言,就径加改正的情况,未全尽考订之责。况新旧《唐志》及《郡斋读书志》著录书籍多为十二世纪中期(晁《志》约撰于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 荣州任上) 以前的古籍,刊本书籍寥寥,多为手抄。即使《文献通考》亦多引晁《志》及以前书目,又往往擅加改易。而《解题》完稿于振孙淳祐九年(1249年)致仕之后,其时刻本书籍的数量已超过写本,故《解题》著录的书籍多为刻本,书籍的卷数常为后人刊刻时重加编辑而改易,馆臣于此不加深考,动辄改易,亦有妄改之嫌,所幸以案语注出,得见原书之貌。
3、作者。《解题》卷五杂史类《安禄山事迹》三卷。唐华阴尉姚汝龙撰。案:《唐书·艺文志》作“姚汝能”。
按:今考《文献通考·经籍考》史部传记类著录《安禄山事迹》三卷,马端临引陈振孙言,作者作姚汝能;《宋史·艺文志》史部传记类亦著录《安禄山事迹》三卷,作者亦作姚汝能。由此可知“龙”应为“能”,盖《永乐大典》的编纂者,在转录此条时,因“龙”、“能”二字形近而致讹。非振孙误也。
《解题》卷二十诗集类下《徐照集》三卷。永嘉徐照道晖撰。自号山民。案:《文献通考》“山民”作“天民”。
按:照字道晖,一字灵晖,永嘉人,与徐玑、翁卷、赵师秀号曰“永嘉四灵”,照即四灵之首。尝自号“山民”,故其集又曰《山民集》。赵师秀《清苑斋集》有《哀山民》诗可以为证。馆臣仅引《文献通考·经籍考》“山民”作“天民”,而不作深考,适足乱真。馆臣此考异无积极意义。卢文弨径校“山民”作“天民”,误。
亦有考证之不确者,如:
《解题》卷八目录类《崇文总目》一卷。案:晁公武《读书志》,是书刊正讹谬条次之,凡四十六类,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通考》作《总目》六十四卷,此云一卷者,或因郑渔仲之言,以排比诸儒每书之下必出新意著说,嫌其繁芜无用,故绍兴中从而去其叙释,仅存其目也。
按: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四云:“《崇文总目》一册,予友汪炤少山游浙东,从范氏天一阁钞得之。其书有目而无序释,每书之下,多注阙字,陈直斋所见,盖即此本。题云‘绍兴改定’,今不复见题字,或后人传钞去之耳。朱锡鬯跋是书,谓因郑渔仲之言,绍兴中从而去其注释。今考《续宋会要》,载绍兴十二年……是今所传者,即绍兴中颁下诸州军搜访之本。有目无释,取其便于寻检耳,岂因渔仲之言而有意删之哉!且渔仲以荐入官,在绍兴之末,未登馆阁,旋即物故,名位卑下,未能倾动一时。若绍兴十二年,渔仲一闽中布衣耳,谁复传其言者!朱氏一时揣度,未能研究岁月,聊为辨正,以解后来之惑。”[6]由此可见,四库辑本案语之不可尽从。然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学者依四库馆臣之言,尤为不审耳。
(二)未能充分利用马端临《文献通考》,又未见两种旧抄残卷,故其缺漏尚多。故此书一出,就有学者对其进行批校和重辑。对其作出批校的就有卢文弨校本(藏南京图书馆),陈鳣校本(藏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和缪荃孙批校本(藏青海师范学院图书馆)。[4]对其进行重辑的就有卢文弨《(新订) 直斋书录解题》五十六卷(稿本)。今人徐小蛮、顾美华亦对其进行了点校,由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出版,是目前较好的一个本子。卢文弨重辑稿本即根据两种旧抄残卷补其佚文26条、[2]上海古籍本在点校四库辑本时予以全面吸收,并根据其他资料补四库辑本《解题》文字之脱漏者2条。[3]笔者在卢文弨重辑稿本、上海古籍本的基础上又从《文献通考·经籍考》辑其所阙佚文 8 条。[5]
综上所述,四库馆臣在从《永乐大典》中辑录《直斋书录解题》时,对《直斋书录解题》进行了详细的考核,以纠缪补阙,胪列异同,对保存和传播《直斋书录解题》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毋庸讳言,因囿于所见,四库辑本《直斋书录解题》亦存在辑佚未尽、考订未尽允当之缺陷。
[1](宋) 陈振孙撰;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张守卫.卢文弨《(新订) 直斋书录解题》评述[J].图书馆杂志,2010 (4):77互80,封 3,9.
[3]张守卫.上海古籍本《直斋书录解题》评述[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9(11):61互64.
[4]何广棪.陈振孙之生平及其著述研究[M].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3:453互455.
[5]张守卫.《直斋书录解题》佚文八条[J].中国典籍与文化,2008(1):118互120.
[6](清)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M].扬州: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