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提升高校科学研究水平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强教学投入与管理。扎实推进“本科教学工程”,研究制订本科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有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开展本科专业综合改革,建设国家精品开放课程。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建设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网络平台。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推进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全科医生培养。积极探索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改革,启动实施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稳步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改进和加强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推进工程教育、医学教育专业认证。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定期分析制度。
提升高校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基础和前沿研究,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探索高校协同创新模式,推进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实施高校“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积极组织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推动科教结合,实施高校创新行动计划,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落实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落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和经费管理的意见,完善科研评价机制。
教育论坛
摘自《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地学前沿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