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涛
(郑州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文化所 河南 郑州 450015)
传宗接代是中国人需要完成的核心人生任务,构成了中国人安身立命的基础。这个核心任务的完成可以将有限的生命融入到血脉绵延的无限事业中,从而香火不断,生命不息,人生也因此具有了永恒意义。在当下的中国乡村社会中,无论村庄社会基础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有多大,这依然是老年人共有的价值认同基础。他们不强调现世的生活多么艰难,只要可以延续子孙,就会有光宗耀祖的希望,就值得忍耐和坚守。但是当下这种忍耐和坚守正面临着剧烈的冲击,老年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和意义世界难以在子孙那里得以延续,乡村社会似乎正在陷入一种失序的境地。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儒家文化为基础的伦理本位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家庭生活极其重要,家庭生活中,代际关系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秩序,其中父子关系是主轴,向外扩散延续至整个家族,由此形成了父权式的家族式治理。父祖是家族的统治首脑,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他的手中,父亲有对子女绝对的治理权,翟同祖认为“父亲对于子女的笞责实际上是并不限于竖子婴儿的,子孙成年后依然不能坚持自己的意志,否则仍不能避免这种惩罚。”[1]在村庄内部的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过程中,父亲具有较强的权威,儿子成家后很多重大事情仍然需要与老人商议,根据老人的意见进行决定。家庭中的老人地位是非常高的,老人是整个家庭的核心,代际关系的重心是向上的。谁不孝顺老人,不仅可以直接弄到祠堂中进行宗族性的惩罚,且会因为名声不好而无法成家立业。儒家伦理本位在中国以个人和家庭为起点的社会中具有强力的社会基础,其中儒家“以孝为先”的伦理观,成为连接家庭代际之间的基本纽带,在维持家庭基本结构与秩序上有着积极的功用。传统乡村社会中,“孝”在维持家庭秩序上具备的政治功能不断地被儒家所泛化,国家借用孝道无形的治理与整合能力,将“孝”推崇为“忠”,型构了村庄的地方性规范,成为维持地方秩序及国家统治的权力。孝道伦理得到宗法力量和国家的支持,不断内化到村民的观念中,成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地方性规范。
孝道在乡村社会最为明显的体现就是家庭养老的习俗与实践,“养儿防老”是老人坚守的信条,也是不容置疑的规则。村庄作为亲密的生活共同体,传统村庄中家庭的养老模式不仅有血缘的道义存在,且存在强而有力的舆论监督机制。儿子不孝或者放弃养老义务,就会受到来自村庄共同体的排斥和遗弃,遭到族人、庄邻、亲戚的议论、谴责、耻笑,“脊梁骨都被人戳穿了”,在日常生活、生产中也没有人愿意与他们合作,致使这些不孝之人很难在村里生活下去,最终必然重新回归孝的轨道。同样,老年人也必须依靠儿子养老,“女儿毕竟早晚是人家的,儿子可以留在身边”,儿子在身边就会有频繁的情感交流和互助,尤其是在国家的制度性养老保障缺失、老人难以实现自养的情况下,可以在儿子那里寻找到生活的依靠。儿子能较好地赡养老人,在村里就会到村民的赞扬,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得到村民的帮助。父母因此觉得有面子、有地位,村庄中生活的幸福感增强,村庄共同体在这样一种良性的运转机制中不断延续。
孝道伦理得以维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代际交换关系的均衡性,“儿子养老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多数老人无需思索的表达。在老人的人生历程中,他们基本都在为儿女付出,父母将儿子抚养成人只是第一阶段的任务,第二阶段要为儿子起栋新屋以使儿子能顺利讨上媳妇,为自己的生命继续往下延伸创造坚实的基础,这才算是履行了家长的职责,完成了人生的任务。人生的接力棒由儿子继续在反哺老人、养育后代的过程中继续传递。父母对儿子无私的投入,也让儿子给父母养老成为无可推卸的天职。按照一个家庭的生命周期,我们可以将代际间经济的支持、日常照料的互惠、情感的交流等一系列频繁的互动活动,归结为哺育与反哺的互惠,这种代际间的交换作为一种双向的支持和流动,最终都会达致代际之间物质交换与情感慰藉的均衡。[2]这种代际间的均衡关系是老年人的一种无要求的期待,父母对子女的哺育是自愿的、有着强烈责任感的家庭事业,在这份事业的经营中,子女从成人到成家立业都与父母的投入不可分割,让父母的生命与子女的成长紧密联系在一起,并从中延续父母的生命价值与人生价值。子女的发展、事业成败不仅影响着父母在村庄中面子的置放问题,而且决定着自己的家庭经营的成败,影响着自己在村庄社会中生活的主体感与幸福感,是父母“活”有面子、有价值的重要因素。
老年人一辈子是在为儿子的操心中度过,他们几乎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希望儿子能够实现自己未完成的理想,让儿子为自己争口气,这是老人的共同期待。而“气”换来的是人情、面子,是现实生活与人际交往中的评价标准。在村庄中,老年人在丧失劳动力后,在很多事情上都无能为力,要争口气、争取更多的面子就需要依靠子孙后代去完成。
在传统的宗族性村庄或户族为基本单位的村庄,村庄中的老年人地位很高,尤其是每个家族内的主事的老人一般是男子较多、且儿女事业有成者。他们在家族内办事较为公平、且能够为族内的人办一些好事,在整个村庄内部声望也非常高。而村内没有儿子的老人,在公共事务上基本没有发言权,不仅生活艰辛,而且在别人面前也抬不起头,对于这种人,村民有着别样的看法,“就当他们不存在”。久而久之,他们没有儿子那边的人情,也没有获得的脸面,得不到别人的承认,逐渐被边缘化,甚至被村民遗弃。在重视亲缘关系的宗族性村庄,有无子嗣是老年人获得村庄认同的重要因素,中国社会之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儒家强调的对当下生活的重视,对此岸的重视,对入世的重视,强调功名和现实生活。对于老人而言,他们的名已经固化,很难再有所成就。要获得别人对自己的好评,就需要通过儿子的努力、对长辈的孝敬中逐渐获得较高的分层位置,通过这种代际资源的共享获得向上流动的机会,获得村民对他的一种社会承认,这样活得才会更有面子。
老年人期望获得的这种村庄认同,是一种社会性价值的体现。如果社会性价值缺少约束,没有根基的话,就会爆发异乎寻常的社会价值竞争。人们更加追求外在的东西,更在乎当下和眼前的东西,渴望赤裸裸的炫耀,更加期待他人的外在评价等等。而老年人有着终极的价值追求,有本体性价值的约束。本体性价值是人的精神层面的价值,是关于人的有限生命如何转换为无限意义的人生根本问题的思考。这是一种关于人的生死观的无限的价值追求,在老年人那里体现为代际传承,具有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目的。老人能够承受并担当现实中的不可预知苦难的解释就是养儿的神圣性,一种具有宗教意义的价值追求与认同。
在中部地区的户族主导型村庄,哪家香火不能延续,就被称为“断了线”,在村庄处于弱势地位,村民会同情他,但是更看不起他,这种人会成为村民调侃的对象。他们在与之争吵中经常被人骂做“绝骨头”、“断子绝孙”,这对他们来说是最为残忍、最难以忍受的,很多人会以命相抵。这些农户由于不能延续香火,生命的无限延伸的链条被切断,没有完成祖宗嘱托的使命,人死后也不能进祖坟,不会被当作族内的一员得到承认。老年人因为没有子嗣死后进不了祖坟,不能成为代际之间上下相连的一环,失去其存在的位置,灵魂就会没有依靠,会感觉非常的凄楚,很容易自杀。
鉴于这种绝后的恐惧,在中部平原户族主导的地区,很多老人因为家庭贫困无法完成婚姻的,他们一般会通过从兄弟那里过继男子。独女户也会通过抱养、招婿等方式来进行补救。家里有了子嗣就可以为自己养老送终了,老人也就有了可以安身的地方。但是立命的精神寄托仍然没有完全实现,作为一种安身立命之道,儒家文化所注重的不是德性生命精神的长存不灭,老人的自我生命精神不仅是与先祖以及儿子生命精神的契接,而且必须确保有绵延的男嗣后裔,才能获取生命之永恒的意义。当儿子讨上媳妇,成家立业后,老年人操心的任务仍没有完成,必须在媳妇生了孙子之后,心里才会彻底踏实下来,这意味着人生最后的安身立命得以实现。他们为自己死后有儿子安葬而安心,能看到自己的血脉不断得到延续而坦然。个人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一己生命的源远流长与流衍无穷,从而体验“吾性自足”的生命价值。
与老年人的忠诚与信守相比,年轻人的伦理观与老人的期待逐渐有了距离。在理性的市场经济及繁华浮躁的城市生活冲击下,年轻人看似出现了伦理上的认知偏差,老一辈的传宗接代观念在年轻人看来太封建落后,他们难以明白老年人的这种观念及其背后的意义,代际之间的交换逐渐失去平衡。无论年轻人的价值世界有多大变化,传宗接代、香火延续是村庄老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并且就有了宗教性的力量,义无反顾的对这一关于个体存在的根本意义的追求,是父辈明知道养儿子未必能养老,仍然依旧渴望生儿子、为抚养儿子不惜成本投入的根本性原因。但是年轻人对传统伦理的背弃会给他们的生活世界带来何种变化呢?贺雪峰认为,无论社会如何变化,人们必须寻找到生存的意义,一旦失去生命意义,个体就变得飘渺无根,只管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日何处去。[3]杨华在湘南村落调查发现,老年人在村落里实现生命存在的价值,体验人生的意义,就得确保有延绵的男嗣后裔,否则就会成为废人,废人就是一辈子活得没有奔头,没有意义,难以在村落里安身立命的人。[4]年轻人伦理观念的抛弃不仅冲击着传统的代际关系,而且会给他们的生活与意义世界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
一般来讲,传统的代际权力关系是不平衡的,老人是代际关系中的中心,代际关系的指向是向上的,老人在家庭中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地位。婆媳关系中媳妇是必须服从婆婆的,媳妇只有熬到自己做婆婆的时候才会取得权威地位,流行的是“架上碗儿轮流转,媳妇自有做婆时”的规矩。同样,家族中的老人特别是有能力的老人能够掌管家族中的很多事宜,大到儿女婚事,小到鸡毛蒜皮,他们都有权力过问。最关键的是,整个社会都认同这种代际关系结构,媳妇会耐心地伺候婆婆以待自己熬到婆婆,年轻人会认可长老的权威并服从他们的管理和制裁。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未来有比较稳定的预期,知道自己终究会熬到婆婆和长老的地位,这只是“风水轮流转”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讲,传统社会中的代际关系是结构化的,在这种结构化的代际关系之下,社会上的大部分人,无论是拥有权威的老人,还是被教化的年轻人,他们都认可这种结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代际之间的关系较为和谐,年轻人不会无故地去挑战老人的权威,老人更不会对自己的权威发生怀疑,双方都认同了这种“天经地义”。这种“天经地义”呈现的老年人的价值世界及其追求的终极意义,是静态的、单方面的信仰,需依托于传统村庄基础及其儒家文化之上,在当下传统文化不断消失、村庄社会基础发展剧烈变化的局面下越发带有一种“一厢情愿”的性质。
从动态的角度来理解村民的生活世界,无论是南方传统的宗族型村庄,还是北方的户族、小亲族主导的村庄,传统的代际关系模式开始发生变化,年轻人的权力开始增长,开始挑战老人的权威,老人的权威地位开始动摇时,双方的冲突日益突出。老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会据理力争,年轻人为了“夺权”会不遗余力,在这种“夺权”与“反夺权”的权力游戏中,代际关系就非常紧张了。其中,明显的变化就是对传统的代际关系模式的认同发生了动摇,虽然老人还极力想维护传统的权威地位,年轻人却开始不认同,代际关系结构的社会心理基础开始动摇,随之而来的代际冲突使家事纠纷中的“气”越积越多。大家庭内部的斗气,会因为村庄认同及行动单位的差异出现两种不同结果。一是在村庄内部社会关联强的村庄,诸如宗族性村庄内,由于村民行动能力强,可以通过家族的力量、村庄内部舆论的力量,压制年轻人的各种强势的力量,最终迫使年轻人向老人低头。二是在社会关联弱的村庄内,老人由于无力正面惩罚年轻人,会出现通过伤害自己身体的威胁方式惩罚儿女的挑战,喝毒药、上吊等极端形式的“激愤型自杀”开始出现。
中部地区激烈的代际冲突相对多些,因为这些村庄呈现出“原子化”的状态,内部社会关联度极低,年轻一代权力的迅速增加,逐渐获得了家庭中的权力支配地位,逐步形成了新的代际权力关系结构。年轻人不再有老年人那样期望儿孙满堂、人丁兴旺的生存观,他们更为注重社会性价值的实现,生儿子不再是人生必须完成的义务与安身立命的基础,而是“划不来”的功利主义考虑的一部分。本体性价值完全被功利主义的社会性价值淹没,人的价值被异化为工具的价值,人的终极意义变成“过程就是一切”,人们忙忙碌碌,不知为何。不讲原则、缺少道德就逐渐成为常态,丧事上跳艳舞、虐待老人等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村落的家庭内部父母已经边缘化,而无力再与子女发生冲突,而一旦父母失去与子女发生冲突的能力和信心,农村就会越多出现子女对父母的不孝行为,有些不孝行为突破了底线,以至于父母的基本生存条件都无法保证,最终导致父母因绝望而出现各种极端行为。
“绝望”心理会成为一种趋势,并不断地放大其象征性意义。因为内部关联系较强的宗族性村庄基本趋于解体状态,年轻人生育观念的转变正在成为区域共性——他们即便没有生育男嗣后裔,也不会有“废了”的感觉,仍然感觉生活得很有意义。这对老人冲击最大,也是代际关系失衡的根源。50岁以上的人,传宗接代思想根深蒂固,着实无法根除,他们辛苦半辈子养儿育女,却可能没有孙子,他们就会感觉到获得非常沮丧,好像失去了活着的意义。在新的家庭中儿媳掌握着家庭的权力,越来越处于主动位置。老年人如打算通过努力实现夙愿,必须委曲求全,才能让儿媳能够答应自己的请求。如果儿媳誓死不答应老人“觉悟不高”的要求,老人就会彻底陷入了绝望中。这种挑战表明代际伦理责任趋于失衡,代际信任逐渐丧失,因此父母就有可能选择通过诸如自杀等极端方式来抗争,但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各种极端行为并不是源于激愤,而更是一种“绝望”。
年轻人以“革命”的方式对家庭既有权力的争夺,猛烈地破坏着稳定的家庭权力格局,构建了新的社会价值与形态,这却让代际伦理责任趋于失衡,代际信任逐渐丧失,农民父母们的传统价值体系坍塌,而没有可供替代的价值选择,最终使得价值评价所附着的土壤——道德和伦理意义上的村庄共同体解体。尤其是“绝后”的恐惧感让老人不仅无颜面对祖先,更让边缘化的老人寻找不到实现自己终极价值追求的方式,意义世界出现了严重的断裂而无处安身立命,这也让老一辈人感觉“被废掉”,最终可能因绝望采取诸如自杀等极端的方式抗争。即使如此,年轻人却丝毫也不会感知老人的精神创伤,而当他们成为父母,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时,却可能像自己的父母一样寻找不到精神的归宿和终极的人生目标,他们很有可能是“废了”的一代人。
[1]翟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2003.
[2]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J].天津社会科学,1982,(3).
[3]贺雪峰.中国农民价值观念的变迁及对乡村治理的影响[J].学习与探索,2007,(5).
[4]杨华.绝后的恐惧[J].文化纵横,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