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萍
(湖南科技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湖南永州,425100)
焦点标记“是”与“连……都/也”句法位置研究
何丽萍
(湖南科技学院外国语言文学系,湖南永州,425100)
在此对“是”与“连……都/也”作焦点标记时出现的句法位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两者同作焦点标记时句法位置大致类似,但也有不同表现,并在生成语法理论框架下解释了两者不能出现的位置的原因。相同语法功能的词或词组句法表现会受语义内容制约而出现差异,“句法自足”不代表生成语法理论,生成语法理论自始至终都没有忽略对语义的研究。
焦点标记;句法位置;句法;语义
“焦点”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汉语学界以来一直备受关注,对汉语焦点的研究至今方兴未艾。从郑良伟及汤廷池开始,对汉语焦点问题的研究论文数目之多,观点分歧之大。[1]其分歧之一体现在对能够表现焦点特征的词或词组意见不一致,如徐杰&李英哲认为只有轻读的“是”才是能够表现焦点的语法标志[2];方梅认为除了“是”之外,“连”也能表现焦点特征,[3]徐烈炯和刘丹青认为“连”字标记的内容是话题焦点,也许是受英语焦点特征语法表现的影响[4];赵清永和孙刚认为“才”、“也”、“只”、“只有”、“都”、“就”等这几个副词的使用经常和焦点的凸显有关,[5]很多学者认为一些副词,如“只”、“才”、“就”、“都”、“光”、“也”等具有强调的作用,因此也可以看做能够标示焦点成分的与语法标记。方梅认为标记词的确认应该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作为标记成分,自身不负载实在意义,因此,不能带有重音;(2)标记词的作用在与标示其后成分的焦点身份,所以焦点标记后的成分总是在语音上凸显的成分;(3)标记词不是句子线性结构中的基本要素,背省略后句子依然成立。[3]根据这三个原则,汉语中的焦点标记只有两个,一个是“是”另一个是“连”,但“连”做焦点标记时一般都会跟“都”“也”“还”在一起表示强调,因此,把”连,,,都/也”这种句式也作为焦点标记①本为把带有能够标示焦点成分的语法标记称为“焦点标记”而不用“标记词”或者“标志词”,因为在英语中和汉语中能够标示焦点成分的语法标记既可以是单个的词,也可以是词组或者是一个句式,如英语中的“It is...that”句式,因此,为准确起见,本文赞同用“焦点标记”称呼。。
能做焦点标记的“是”是轻读的“是”而非重读的“是”,这在学术界得到了一致赞同。“是”轻读恰好是为了突出焦点成分。关于“是”做焦点标记时的句法位置,徐杰认为:“在汉语中,我们如果要特别强调某个句子成分的话,就可以把焦点标记词‘是’加在它前面”,[6]他还列举了以下句子证明有共同基本语义关系的句子,在深层结构中焦点特征〔+F〕在不同句子中被指派给了不同的句法成分,而因此被强调的成分不同:
(1)a.我们〔+F〕明天在录音棚用新设备给那片子录主题歌。
b.我们是明天〔+F〕在录音棚用新设备给那片子录主题歌。
c.我们明天是在录音棚〔+F〕用新设备给那片子录主题歌。
d.我们明天在录音棚是用新设备〔+F〕给那片子录主题歌。
e.我们明天在录音棚用新设备是给那片子〔+F〕录主题歌。
他进而用以下图示说明在生成语法理论下添加焦点标记“是”的句子的结构推导过程:
(2)表层结构
我们认为徐杰的总结是建立在没有充分描写语言事实基础之上的。当然其例句(1a,b,c,d,e)中所要强调的成分之前都可以加“是”,但请看以下句子:
(3)a.我们明天在录音棚用新设备是给那片子录主题歌,而不是给那片子录片尾曲。
b.我们明天在录音棚用新设备给那片子是录主题歌,而不是录片尾曲。
c.*我们明天在录音棚用新设备给那片子录是主题歌。
d.我们明天在录音棚用新设备给那片子录的是主题歌。
(3a)中虽然焦点标记“是”加在“给那片子”前面,但“是”同样可以用以强调远离它的“片尾曲”,也就是说“是”的焦点化特征〔+F〕(下文将简写为〔+F〕)可以涵盖至这句话的补足语成分,即动词的宾语。而很有意思的是当我们要强调动词的补足语时,却不能直接将“是”添加在补足语之前,因此(3c)是错误的,除非我们换一种句式“……的是”,这种句式在汉语语法中称为分裂句。通过(3)我们可以得知,当我们要强调动词的补足语成分时,“是”不能直接添加在补足语前面。我们可以用更多的句子对这个总结进行检验:
(4)a.我昨天在学校碰见了李丽。
b.我昨天是在学校碰见了李丽,而不是约翰。
c.*我昨天在学校碰见了是李丽,而不是约翰。
(5)a.在旧金山小张努力学英文。
b.在旧金山小张是努力学英文,而不是努力学其他科目。
c.*在旧金山小张努力学是英文。
因此,我们认为焦点标记“是”并不能够直接添加在想要强调的任何成分之前,“是”作焦点标记时,其句法分布是受限制的。
周国正认为“是”做焦点标记时只能分布在以下的位置:主语和谓语之前,如果主语之前有修饰语则添加在修饰语之前,如果谓语之前有状语修饰也是置于状语之前,请看以下例句,分别转引自周国正(5a,b,c)和(8a,b,c,d)[7]:
(6)a.那个人是慢慢潜入水。
b.*那个人慢慢是潜入水。
c.那个人是潜入水中,而不是跳入水中。
(7)a.是老王的衣服很好看,而不是老张的衣服很好看。
b.是老王的衣服很好看,而不是老王的裤子很好看。c.*老王的是衣服很好看,老王的不是鞋子很好看。
笔者赞同周国正的看法,认为作焦点标记的“是”的句法位置分布如下:a.主语之前,如果主语之前有修饰语,则置于修饰语之前,可焦点标记主语和修饰语,如(7a,b);b.谓词之前,如谓词之前有修饰语,焦点标记置于修饰语之前,可焦点标记谓语动词和修饰语以及谓语动词补足语,如(6a,b,c);c.不能置于介词补足语和谓语动词补足语之前,如(8c)和(4c):
(8)a.小张在旧金山努力学英文。
b.小张是在旧金山努力学英文,而不是在纽约努力学英文。
c.*小张在是旧金山努力学英文,而不是在纽约努力学英文。
对于“连”的研究在汉语语法界是一个难题,但自从焦点问题引入汉语语法界以来,对“连”及相关结构的研究逐渐增长,如崔希亮、钟应春、潘海华。[8-10]“连”作焦点标记时一般会跟“都”“也”“还”在一起,构成一个框架结构,与英语中的强调句式“it is...that”类似,而如果去掉“都”“也”“还”其作为焦点标记的功能无法体现,不能达到强调“连”字后面成分的目的,如(9b):
(9)a.小王连饭都不想吃。
b.*小王连饭不想吃。钟应春认为作为焦点标记的“连”是由实义动词演变而来,[9]邵敬敏认为“连……都/也”框式结构形成于明代,我们认为同“是”一样,虽然作为焦点标记时,意义已经被虚化,词性从词汇词演变为功能词,其动词的词性仍然会限制其句法表现,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连……都/也”结构(以下称“连”字结构)的句法位置分布。
1.主语之前
主语之前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修饰语的主语,另一种是加了修饰语的主语,我们来看一下这两种情况的具体语言现象,请看以下示例:
(10)a.资质很深的老师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b.连资质很深〔+F〕的老师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更不用说刚来的老师了。
c.*资质很深的连老师〔+F〕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d.连资质很深的老师〔+F〕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连”字结构焦点标记有修饰语的主语时不能直接置于主语之前,而要置于修饰语之前(10b,c),该“连”字结构也可以焦点标记主语的修饰语,直接置于修饰语之前。
2.谓语之前
生成语法中,谓语(predicate)和谓词(predicator)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包括后者,后者指谓语部分中的主动词,也就是平常我们说的谓语动词。这里我们说的谓语也是包含了谓词的VP,VP既可以是单个的谓词,也可以是动词短语,也可以包含附加语(adjunct),也就是我们传统语法中的副词。我们来看下“连”字结构焦点标记谓语部分的句法位置分布情况:
(11)a.他不敢想这件事情。
b.他连想也不敢想这件事情,更不用说自己亲自去面对了。
c.他连慢步走都不敢,更不用说小跑了。
d.*他慢步连走都不敢。
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似乎“连”字结构在谓语之前的分布与在主语之前的分布类似,当谓语部分没有修饰语时,可以直接置于谓词之前,否则应该置于修饰语之前(如(11c,d))。
不能置于谓词补足语之前和介词补足语之前
根据生成语法,动词中心语与其补足语之间是姐妹节关系,其关系比动词中心语与标志语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介词短语的情况也是一样。徐烈炯用并列(coordination)的方法证明了以上结论:
(12)a.他不但骂了你而且打了我。
b.*不但你骂了而且他打了我。徐认为(12a)成立是因为“骂了你”“打了我”是由动词中心语和补足语构成了的动词词组,可以用连接词“不但……而且”连接起来,其结构是平行的;(12b)不成立是因为“你骂了”由动词中心语和标志语不能构成一个动词词组与“他打了我”结构不平行,不能用“不但……而且”连接起来。[12]既然这样,那么焦点标记是否能够置于中心语的补足语之前对该词进行强调呢?我们看以下句子:
(13)a.笔记上不但增加了很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一一订正。(鲁迅)
b.*笔记上不但增加了很多脱漏的地方,一一订正连文法的错误。
(14)a.他连自己在哪都不知道,还能给你带路?(曹秀玲例)
b.*他不知道连自己在哪,还能给你带路?
(15)a.他连给自己的片子录歌都不肯,更不用说给别人的片子录了。
b.*他给连自己的片子录歌都不肯。
从以上例句我们可以看出,当“连”字结构要焦点标记动词补足语时,不能直接置于补足语之前,但我们可以通过把补足语前置的方式进行焦点标记(如(13a)),同样,其也不能直接置于介词补足语之前。
以上分析使我们惊讶地发现,虽然是两个具有不同语义的语法标记,一个是单个的词,一个是由词构成的固定结构,当他们同时作焦点标记用法时,其句法表现竟然如出一撤,惊人地相似——都是置于主语之前(带有修饰语时置于修饰语之前)和谓语之前(有修饰语时置于修饰语之前),且不能置于动词补足语和介词补足语之前,而不同的是焦点标记宾语时的语言表现。为什么两种标记方式都不能置于动补结构和介补结构之间?为什么两种标记方式的句法位置如此类似,但在标记宾语时表现出了差异呢?
Vergnaud(1974)最早提出了格鉴别式(Case Filter):
(16)*NP,当NP有语音形式而没有格。
格鉴别式的意思是:当名词词组NP有语音形式而没有格时,该NP不成立。后来Chomsky发展了完整的格理论,提出可见性条件(Visibility Condition):
一个名词词组必须有格才能充当题元角色。
一个名词词组如果没有格,就没有题元角色,如果没有题元角色,在逻辑层(LF)表达式中就成了多余成分,违背了充分解释原则(FIP,Full Interpretation Principle),就不能被普遍语法允准,那么能赋格的成分是哪些呢?NP是如何得到格的呢?根据生成语法,动词和介词分别赋予其补足语成分宾格,主语的格是由带有〔+Tense〕特征的I赋予的,从句法结构来看,能赋格的成分与被赋格的成分之间是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管辖(government)是赋格的必要条件。管辖的定义几经生成语法学家们的修正,最后Chomsky(1986b)用语障(barrier)来定义管辖,认为主管成分与受管成分之间不受语障阻断,管辖才能够生效。
有了以上的理论,我们理解焦点标记不能置于动词补足语和介词补足语之前就很容易了,因为焦点标记的插入使得主管成分与受管成分之间被语障阻断,影响补足语格位的获得,而使名词词组不可见,得不到题元角色,最终无法在逻辑层得到充分解释,成为多余的成分,所以(4c)、(13b)、(14b)和(15b)是无法成立的。
“是”与“连……都/也”同作焦点标记时句法位置基本类似,但还是有差异,究其原因我们认为是两者不同的语义内容导致。“是”标记对比焦点(constrastive),“连……都/也”具有排他性(addictive)。自生成语法理论产生以来,因其把研究重点放在句子的生成程序即句法上,那些反对生成语法的学者们冠以其“句法自足”“句法中心论”并以此病诟该理论。事实上,正像司富珍附录部分提供的对乔姆斯基的访谈录中提到的乔姆斯基从来没有提出过“句法自足”这个概念,也从来没有试图解释这个概念是什么意思并去使用这个概念。[13]此外,我们从生成语法理论的发展历程来看,生成语法从理论建设一开始就没有忽略和排斥对语义问题的研究,如初期理论中的深层结构,管约论中的题元角色、逻辑层等,这些都建立在语义的基础上,乔氏在《句法结构》中就曾专门讨论过他对语义问题的看法和态度,在乔氏看来,生成语法理论形式化的语言研究本身也就包含了对语义的形式化的描写和研究,他认为,形式化的语言结构研究能为形式化的语义的研究提供基础。因此,生成语法理论选择了基础部分的研究——句法,但句法的研究并不能离开语义内容。在此的语言事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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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项目(10C0744)
何丽萍(1982),女,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为生成语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