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刚,林超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854)
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现状调查研究
刘启刚,林超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 110854)
从某公安部属院校随机抽取了206名大学生进行调查,目的在于了解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专业承诺状况。结果表明,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专业承诺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不同性别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不显著;不同籍贯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不显著;刑侦类专业的学生在继续承诺上得分显著高于刑技类专业的学生;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学生在专业承诺及其所有附属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学业自我评价较差的学生;理想型入学动机的学生在情感承诺上得分显著高于就业型入学动机的学生。
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
公安院校大学生是现在预备警官,未来的人民卫士,他们能否顺利地完成专业学习,树立起良好的警察意识,真正通过在校学习获得较强的实战能力,这是每一公安教育工作者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公安专业就有较强的职业定位和行业色彩,以公安院校大学生为考察对象,探讨他们在公安专业学习上的心理特点,将为有针对性推进公安专业教学,提高学生的专业认识、学习效能和职业定位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安院校大学生对公安专业的承诺水平如何,在校期间,这关系到他们对专业学习的投入和热情,在长远来看,则和他们的职业承诺密切相关,影响到他们对警察职业的忠诚度。因此,考察和了解他们的专业承诺水平对于推动公安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相关的干预和训练,将公安专业教育和公安价值教育紧密的结合在一起,真正培养出业务能力优良和忠于人民警察事业的杰出人才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专业承诺是指大学生认同所学专业并愿意付出相应努力的积极的态度和行为[1]。一般来说,具有较高专业承诺的大学生在认知上会对自己所学的专业具有高度的认同感,在情感上能够投入较高的兴趣和热情,在意志上能够积极探索专业问题,努力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在行为上表现出愿意承担专业所赋予的角色,履行专业所赋予的义务。目前对专业承诺的研究主要以大学生为考察对象,具体而言是从对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心理结构、发展特点及与其他心理变量的关系三个方面的考察展开的。对于专业承诺结构,连榕等的研究发现,专业承诺主要包括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四个部分[1];严瑜等的研究发现,大学生专业承诺的主要包括感情承诺、经济承诺、规范承诺和机会承诺四个维度[2]。对于专业承诺的发展特点,严瑜等发现专业、性别、年龄等人口学变量是影响大学生专业承诺的重要因素[2];连榕等的研究表明,目前地方高校大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不高,男生的理想承诺上的得分高于女生,文、理科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低于医科、工科和术科学生[3]。对于专业承诺与其他心理变量关系,严瑜考察了大学生专业承诺与专业满意感、学习成效以及转专业意向之间的关系[4];吴兰花等考察了大学生专业承诺与学习风格的关系[5];连榕等考察了大学生专业承诺与学习倦怠的关系[3];杨云苏等考察了高师生专业承诺与学习适应性和学习自我效能感的关系[6];李义安等考察了应用心理学本科生专业承诺与成就目标和学习观的关系[7];王惠珍等考察了护理本科生专业承诺与社会支持的关系[8]。
纵观当前对专业承诺的研究现状可以发现,在研究对象上主要以地方大学的大学生为考察对象,缺乏对公安院校的大学生专业承诺现状的考察。因此,开展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现状的考察对于拓展专业承诺的研究领域和推动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考察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专业承诺现状,探讨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专业承诺在性别、籍贯、专业、学业自我评价和入学动机等变量上是否存在差异。
2011年1月采取整群抽样法从中国刑警学院2009级大学生中抽取了241人进行施测,回收有效问卷206份,问卷有效率85.5%。被试的具体人口学信息参见下文各分项研究。
采用连榕等编制的大学生专业承诺量表,该量表包括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四个因子,共27个项目,通过了心理测量学考察,具有良好的信效度[1]。在本研究中,该量表的克龙巴赫系数(内部一致性系数)为0.932,表明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专业承诺四个附属因子所表征的具体含义如下:情感承诺是指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感情和愿望水平;理想承诺是指大学生认为所学专业能发挥自己的特长,有利于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规范承诺是指大学生认同所学专业的规范和要求,认为自己有义务和责任学好专业;继续承诺是指大学生出于自身素质、能力、就业机会以及与该专业相应的待遇等经济因素而愿意从事专业学习。
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对所收集的有效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主要的统计方法有描述性统计分析、t检验和方差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得分的均分为3.79,其附属各维度的得分的均分在3.43-4.25之间,其中最高的为规范承诺,得分的均分为4.25,最低的为继续承诺,得分的均分为3.43。具体结果见表1。这表明,大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处于中等偏上(中间值3)。连榕等的研究分析发现,地方大学生专业承诺得分的均分为3.14,其附属各维度的得分的均分在2.85-3.20之间[3]。对比表明,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要高于地方大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
表1 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描述性统计结果(N=206)
本次调查中男生185人,女生为2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89.8%和10.2%,这符合公安院校招录对象的性别要求。分别以大学生专业承诺及其附属维度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性别为自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但对比他们之间得分可以发现,男生在专业承诺及其所有附属维度的得分普遍高于女生。具体结果见表2。
表2 不同性别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M±SD)
本次调查中农村生源62人,城镇生源76人,城市生源6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0.1%、36.9%和33%,生源的籍贯比例较为均衡。以专业承诺及其附属维度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以不同籍贯来源(农村、城镇、城市)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不同籍贯的学生专业承诺差异不显著。但城市学生在情感承诺、理想承诺、继续承诺和总承诺上得分要高于城镇和农村的学生,农村的学生在规范承诺上得分要于城市和城镇的学生。具体结果见表3。
表3 不同籍贯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M±SD)
(四)不同专业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
本次调查中刑侦类专业83人,刑技类专业123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40.3%和59.7%。以专业承诺及其附属维度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以所学专业(刑侦类专业、刑技类专业)为自变量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结果表明刑侦类专业的学生在继续承诺上得分显著高于刑技类专业学生。同时发现,刑侦类专业的学生在情感承诺、理想承诺、继续承诺和总承诺上得分也高于刑技类专业学生,只是在规范承诺上得分稍低于刑技类专业的学生。具体结果见表4。
表4 不同专业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M±SD)
(五)不同学业自我评价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
本次调查中学业自我评价良好、一般和较差的人数分别为69人、102人和35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33.5%、49.5%和17%。以专业承诺及其附属维度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以不同学业自我评价类型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在专业承诺及其所有附属维度上得分均存在显著差异。事后检验(Scheffe法)的结果表明,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学生在专业承诺及其所有附属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学业自我评价较差的学生。
表5 不同学业自我评价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M±SD)
(六)不同入学动机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
公安院校大学生入学动机包括以下三种类型,一是理想型,主要是由于热爱警察事业,以打击犯罪作为自己的理想而进入公安院校的;二是家庭型,主要是在父母亲人的影响和推动下进入公安院校的;三是就业型,主要是出于就业原因而进入公安院校的。本次调查中理想型、家庭型和就业型入学动机的人数分别为155人、27人和24人,占总调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75.2%、13.1%和11.7%,由此可见,理想型入学动机的公安院校大学生所占比例较高。以专业承诺及其附属维度情感承诺、理想承诺、规范承诺和继续承诺得分的均分为因变量,以不同入学动机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情感承诺在入学动机上得分存在显著差异,事后检验(Scheffe法)结果表明,理想型的大学生在情感承诺上得分显著高于就业型的大学生。
表6 不同入学动机公安院校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差异(M±SD)
第一,从总体水平上看,公安院校大学生的专业承诺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这为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承诺水平奠定了一个较高的起点,也为开展公安专业教学奠定了一个较好的心理基础。
第二,男生和女生之间在专业承诺水平上不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但男生在专业承诺及其附属维度上得分要高于女生。连榕等的研究也发现,地方大学男生在专业承诺及其附属维度上得分要高于女生,而且男生在理想承诺上得分显著高于女生[3]。出现此种研究结果差异的原因,一是可能由于院校类型差异造成的,二是由于公安院校的女生较少,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了统计效应。这同样提示公安学院的教育工作者,既要关注占人数比例较高得男生的专业承诺水平,同时又不能忽视人数比例相对较低女生的专业承诺水平,保证全体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都能得到共同提高。
第三,不同籍贯的大学生专业承诺得分差异不显著,但城市学生在情感承诺、理想承诺、继续承诺和总承诺上得分要高于城镇和农村的学生,农村学生在规范承诺上得分要于城市和城镇的学生。这可能是由于不同户籍来源的学生所受的教育、观念和眼界等方面因素有关。同时也提醒我们公安教育工作者要注意以同户籍来源为角度,有针对性的提高农村、城镇和城市学生的专业承诺水平。
第四,在所学专业上,刑侦类专业的学生在继续承诺上得分显著高于刑技类专业学生。这提示我们的公安教育工作者,要注重提高刑技类专业学生的专业承诺尤其是继续承诺的水平。
第五,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学生在专业承诺及其所有附属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学业自我评价较差的学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专业成绩和专业感受上的正面互动,同时也给提示我们,提高公安院校大学生的学业成绩,改善他们对学业的自我评价水平,有助于提高他们的专业承诺水平,从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公安专业教育和公安价值教育的密不可分性。
第六,在入学动机上,理想型的大学生在情感承诺上得分显著高于就业型的大学生,说明以进入公安院校作为自己理想的大学生对公安专业具有较高的情感和愿望水平。入学动机如果是基于外部原因,如家庭影响和就业压力,情感承诺水平较低。这是我们值得注意的一个研究结论,提示我们的公安教育工作者,要重视入学动机为家庭型和就业型的学生,有的放矢的进行专业情感方面的教育,真正从内心深处激发起他们对公安专业的热爱。否则可能影响他们对公安专业的学习热情,从长远来看,可能造成他们即便毕业后从事公安工作,也难以具有较高的职业承诺水平,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无法应付艰苦的公安工作而引发较高的离职率。
[1]连榕,杨丽娴,吴兰花.大学生的专业承诺、学习倦怠的关系与量表编制[J].心理学报,2005,(5):632-636.
[2]严瑜,龙立荣.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心理结构及影响因素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08,(6):90-97.
[3]连榕,杨丽娴,吴兰花,大学生专业承诺、学习倦怠的状况及其关系[J].心理科学,2006,(1):47-51.
[4]严瑜.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实证研究[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134-138.
[5]吴兰花,连榕.当代大学生专业承诺与学习风格的研究[J].心理科学,2005,(4):872-976.
[6]杨云苏,罗润生,彭春妹.高师生专业承诺及其与学习适应性、学习自我效能感的关系[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9,(6): 767-769.
[7]李义安,王一楠.应用心理学本科生的专业承诺与成就目标、学习观的关系研究[J].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106-108.
[8]王惠珍,谢洁.护理本科生专业承诺与社会支持的相关性分析[J].护理学报,2008,(11):18-20.
Key works:public security college;college students;professional commitment
A Survey on the Professional Commi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Students
LIU Qi-gang LIN Chao
(China Criminal Police College,Shenyang,Liaoning,110854)
A random sample of 206public security college students in a certain Chinese Police College were investigated, aiming at understanding the status quo of their professional commitment.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students' professional commitment is at a medium or above level;there i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among student of different sex and from different birthplace;the continuance commitment of criminal investgation major students was obviously higher than the students of criminal technology major;the professional commitment of students with a good self-assessment was much higher than those poor self-assessment students;the emotional commitment of students with ideal enrollment motivation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ose employment type.
D631.15
A
2095-1140(2011)05-0127-04
2011-07-21
刘启刚(1980-),男,山东临沂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讲师,心理学博士,主要从事侦查学与公安教育心理研究;林超(1980-),男,山东德州人,中国刑警学院学生处中队长,从事学生管理工作。
左小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