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锋
(重庆师范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重庆400040)
我国传统农地经营制度下的新型生产关系研究
——基于“铁麦客”现象思考
姜锋
(重庆师范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重庆400040)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传统小农经济模式正在发生悄然转变,集体所有的、家庭承包制下的雇工经营模式(如“铁麦客”现象)正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这种生产方式不但成功解决了我国农业机械化与小规模土地占有之间的矛盾,还在农村衍生出适应这种生产模式的新型经济关系。
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生产方式;“铁麦客”现象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制下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模式(简称家庭承包经营制)是对原计划经济时代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制度的一种积极否定和扬弃,它为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模式,使得中国农村面貌为之一新,农民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入推进,家庭承包经营制所固有的缺陷也不断显现,尤其是以家庭为主的深耕细作、小块土地经营的传统小农模式与农业机械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在不断加剧。1990年代以来,在传统农地经营制度下我国农业生产出现了几种新型生产合作关系如转包、租赁、股份合作、雇工经营等,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个问题。其中,雇工经营形式是现在我国农业生产最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所谓雇工经营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作为拥有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本身并不直接参与农业劳动生产,而是在农忙时期通过雇佣农业性质的工人进行土地劳作的一种模式。本文以小麦收割为例来分析这种新型生产关系。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区域气候差异较大,各种农作物生长周期不同,其成熟期呈现出一种梯度状态。如由南至北全国小麦成熟时间最早是3月20日,最晚是8月20日,尤其是小麦主产区的黄淮海区域,其小麦的成熟时间梯度更为明显;当地的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也同样呈现出这样的成熟时间梯度态势。这就为“铁麦客”跨区域连续收割提供了相应的时间和区域条件。“铁麦客”即指农机跨区作业,农忙抢收时节,农户雇人来收割小麦。这些受雇的人被称为“铁麦客”,因为是专门收割麦子所以被称为“麦客”,又由于是开着联合收割机所以被称为“铁麦客”。每年5-8月,他们开着联合收割机在全国范围内由南至北跨区作业,形成了蔚为壮观的“铁流”,这一场景被形象地称为“铁麦客”现象。“铁麦客”现象所带来的经济集约化收益比重,使其在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地位更趋明显,这是我国农业在实践生产中创造出的一种新型农机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服务模式,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型农业生产方式。近年来,农机跨区域作业发展势头非常迅猛。(见图1)在1996年以前,我国农机跨区特点是作业量规模比较小、参加机具少。截止到1996年时,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只有2.3万台,占全国联合收割机保有量的24%,跨区作业量1675千公顷,占当年全国小麦播种面积的5.7%。而到了1999年,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发展到8.9万台,年均增长幅度为82%,占全国联合收割机保有量的40%,完成跨区机收小麦6524.66千公顷,全国机收小麦比例达到66.6%。截至2008年,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发展到45万台,占全国联合收割机保有量的63.4%,跨区作业量12011.48千公顷,占当年全国小麦播种面积的40.6%。全国机收小麦水平达到82%,粮食主产区达到90%以上,我国基本实现了小麦生产机械化。[1]其实,不仅小麦耕种与收割,其它主要农作物如水稻、玉米等的收割也主要依靠农机跨区作业,2008年全国参加跨区机收水稻的联合收割机突破了5万台,农业机械化、专业化生产正在逐步发展。
图1 历年小麦跨区机收面积及参加跨区作业小麦收割机台数
图2 人工收获与联合收割机收获情况比较
农地雇工经营模式是一种多赢局面,可从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来分析。仅就微观层面分析,对于农机户(铁麦客)而言可增加经济收入,对于农户而言则意味着节约了成本(见图2)。农机跨区作业使农机服务市场扩大到全国,扩大了作业量,提高了农机具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统计,若单独使用1台联合收割机作业,其作业时间一般是5~7天,其余时间闲置。而参加跨区作业的农机,以选择两个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来计算,则能将其作业时间延长到20~30天,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的有效作业时间甚至达50天以上。1台联合收割机参加跨区作业一年多收入2万元左右。与人工收割相比,联合收割机收割效率高,成本低,能减少粮食在收获过程中的损失和浪费,节省人工收获费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根据安徽、湖北、陕西等省农机管理部门的对比试验,手工收获小麦、水稻一般要经过收割、捆绑、装运、碾打和清选5道工序,自然损失率一般为10~12%,而联合收割机能将5道工序一次完成,损失率在3%左右,比手工收获能减少总损失约8%。而在作业成本方面,人工收割的成本为50元/亩,机械方式收割的成本为27元/亩,降低约46%左右。从宏观层面而言,农机跨区作业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解决了劳动力短缺问题。机收小麦、水稻的作业时间每亩不超过半小时,比人工收获的效率提高了几十倍,大大加快了农作物收种进度。一个县(市)通过引入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抢收时间由原来的15~20天缩短到3~5天,减少了阴雨等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损失,使丰产的粮食能够及时收获归仓,同时为抢种下茬作物赢得了宝贵的农时,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家庭承包制下的雇工经营生产方式之所以能够兴起、发展并壮大,与当前我国农村农户的实际生产现状密不可分。这种雇工经营模式存在的经济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户家庭都有规模狭小的承包地。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获得土地的方式是通过身份获取的。农民是农业生产者与农民户籍身份的统一,一个人要成为农业生产者,首先要取得农民身份,然后才能获得土地。“不是农民的职业决定了他的户籍身份,而是他的户籍身份决定了他的职业。”[2](81)因此,只要是农村户籍都可以分得相应的土地,有多少户农民,总量的土地理论上就会被分成多少块。当前,我国农村住户人均经营耕地面积2.26亩(见表1)。其中,人均经营耕地面积最多的是黑龙江省11.73亩/人,而最少的上海市只有0.29亩/人,但无论如何,每户家庭都有一定的承包耕地是不争的事实。
表1 我国各地区农村人均耕地占有面积情况
2.农户家庭基本上没有青壮年农业劳动力。农业生产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劳动生产,对劳动者的体能要求比较高,所以在我国大部分农村从事农地生产的基本上属于农村中的男性壮年劳动力,妇女、老人等在农忙时节基本上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根据我国统计资料显示,截至到2009年,我国乡村的农业劳动力为46875万人,占整个经济活动人口的53.4%,其中男性劳动力为24093.8万人,占整个乡村农业劳动力总数的51.4%。假如这2亿多男性劳动力都在农村从事农业耕种工作,那么我国农村的劳动力就不会缺乏,甚至比较富裕。但是随着城镇化速度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民外出工作,形成所谓的农民工潮,进而造成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缺失。根据国家对于全国农民工数量的统计,我国进城农民工人数大约在9900万。[3]这9900万人的规模还不包括受雇于本省市的乡镇企业人员,如果加上这部分群体,我国的农民工数量大概在2亿左右,当然这部分农民工中包括许多女性农民工。但无论怎样,农村中的“空巢”现象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大量的青壮年男性劳动力外出在当前中国已经是普遍现象。同时,这些外出打工人员在农忙季节并没有回乡耕种,而是把地里面的农耕生产交给了在家留守人员。
3.农户家庭基本上没有先进的农业生产资料。新中国建立以来,农业发展相当迅速,农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也比较快,在农村基本上做到了“耕者有其田”。但是对于农业生产而言,农民除了拥有土地这个农业生产资料外,最重要的是拥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工具。因为只有较为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才能够减轻农业生产过程中繁重的体能消耗。从几十年的农业发展现状来看,虽然在公共水利、沟渠等设施设备的完善配套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具体到每户农村家庭,其所拥有的农业生产工具依然十分贫乏(见表2)。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农户的农用生产资料尤其是机械化的农用工具普及率并不高,汽车、大中型拖拉机每一百户1~2台左右,占不到农户总数的3%,这与我国几十年的农业生产发展不相适应。而且从表中可以看出,这几年除了大中型拖拉机数量有所增加以外,其余的农用机械数量基本变化不大,许多农用生产资料数量反而在减少,如小型手扶拖拉机和胶轮大车都是家庭作业农户的常备工具,近年却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
表2 我国百户农村家庭拥有的主要农业生产用具的基本状况[4]
4.农户家庭具有一定的货币性收入来源。对于家庭雇佣农业工人进行生产的经营方式而言,其存在的重要基础是作为只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户必须预先有一定的货币性收入,尤其是现金收入。对于大部分农村家庭生产者而言,农村不乏粮食、蔬菜以及其它的农副食产品等家庭常备物资,但是家庭货币性收入极为匮乏,在此基础上就更说不上货币资本的投入了。如果让农民自己申请生产资金贷款,因为手续繁琐,利息高,农业生产的回报又较低,农户觉得得不偿失,当然就不会去申请。那么,农户进行雇佣农业生产工人的资金又从哪里筹集呢?只能依靠农户家庭其他劳动力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来支付。从我国农村家庭收入来源进行的统计发现,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在我国农村家庭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见表3)
表3 :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基本状况表 单位:元
我国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益不断增加,1990年,其工资性收入为138.8元,到2009年为2061.25元,绝对值增加了1922.45元左右,增加了13.85倍左右。从此比例来看,在我国农村农户的收入来源中,外出打工所获取的工资性收益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1990年其工资性收入只占其当年纯收入比重的1/5左右,到2009年已经占据其纯收入的40%多。根据笔者的日常观察也发现,农村目前的货币性收入主要也是依靠外出打工邮寄回来的工资。这些货币性资产为农村农业雇工形式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货币资本,为农业雇佣的生产方式奠定了经济基础。
5.农村中专事农业生产专业户的出现。农村中专事农业生产的专业户从土地承包初期就已经存在了,那时候他们是作为某项农业生产能手的形式而出现的。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的条件下,他们的个人技能、特长成为支撑他们作为农业生产骨干的基础条件。在家庭承包制以后,这些农户通过自己的生产技能、管理经验以及文化科学知识等很快致富并积累了一定的资金,购买了部分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开始是为自己家庭农业生产而使用的,逐渐发展到租赁给其他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到目前,进行农业规模化种植的专业户已经和过去的单个农村家庭承包制下的专业户完全不同了。农村生产专业户是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劳动大军,他们拥有我国农业生产资料的70~80%以上,现代化的拖拉机、收割机、脱粒机等基本上属于这些农户所有,他们采取机耕方式进行农事生产,在农忙时节往往转战各地。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生产差异非常大,这就为农业专业生产工人创造了连续耕种的空间。
我国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制下的雇工经营模式具有多方面的存在价值。
1.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制下的雇工经营模式是我国经济发展变迁和历史继承相冲突的产物,它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它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在于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我国一直持续进行的城市化进程为广大的农民离开农村创造了条件,使得更多农民依赖工资性收入而不是土地收入生存。同时,我国现存的土地制度又让已经进入城市但户籍仍在农村的家庭拥有承包土地。城市化进程发展和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带给农民进行最优组合选择的结果是促使农业雇工经营模式产生的根本原因。雇工经营模式是我国现行体制下最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它促进了先进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减轻了传统农业生产的繁重劳动,彻底摆脱了传统的小农模式的生产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为留守农村的富裕劳动力从事其它副业创造了条件。
2.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制下的雇工经营模式是新时期新型生产方式在我国农业生产领域的萌芽。传统经典的农业生产方式是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农业企业从土地拥有者手中取得土地,雇佣农业工人进行生产。在分配关系中,地主凭借土地所有权获得相应的地租收益,农业企业获取利润收益,农业工人获得相应的劳动力收入。在当前我国的这种雇工型的农业生产方式中,拥有承包土地的农户已经具有了土地所有者的因子,承包地在实际的生产关系中已经具有了某种程度的物权性质。农户在生产过程中已不再从事农业的直接生产,而是把土地交给专门从事农业的“农业企业家”——农村生产专业户进行生产,地租性收入成为刺激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的动力源泉。而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农村生产专业户则是新时期农业生产中的企业家,但因为他们目前所积累的资金还不足以雇佣农业工人进行生产,因此他们是集农业生产工具所有者与劳动者身份为一体的,他们不但获得资本性利润,同时还要获取劳务性的收入。因为拥有承包地块的农户还依然间接地参与农业生产,还要获取一份劳动收入,生产专业户同时又是农业生产工人,因此雇工型的生产方式只能算是特色生产方式在我国农业领域的萌芽阶段。
3.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制下的雇工经营模式具有过渡性质,它为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相对于传统分散的小农生产模式而言,这种经营模式无疑是一种进步,但同时雇工型的农业生产模式还存在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最为明显的是土地的平均产出下降。雇工生产不同于传统小农式的精耕细作,生产过程中往往采取粗放式的耕作,劳动质量无法衡量,因而土地产出下降较为显著。此外,农户与雇工之间合作的不稳定性加大了农业生产的风险。由于农业生产的自然属性,必须在农忙时集中人力、物力投入,但由于农户与雇工之间往往是依据农村市场的偶然联系,关系极不稳定,因而容易错过农季,带来生产风险,为整个社会粮食生产带来不安全因子。正是由于雇工型农业生产模式这种不完善,迫切地要求农业生产资料——农地集中使用。这也为我国下一步改进农地产权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 宗锦耀等.我国农机跨区作业发展趋势研究[Z].国家农业农机司课题组课题.
[2] 杨思远.中国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学考察[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 项开来.农民工的过渡性[N].经济日报,2004-09-20.
[4] 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Z].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
On the New Pattern of Production Relations under the Traditional Rural Land Management System in China——From the Aspect of“Iron Wheat Person”Phenomenon
Jiang Feng
(Institute of Regional Economics,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40,China)
The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production mode is changing graduall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society.A new sort of farming mode under the system of household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has become the mainstream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way in China recently.It not only solves the problem between the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small piece of land household successfully,but produces a new type of economic relationship in rural.
rural land;management system;mode of production;“iron wheat person”phenomenon
F32
A
1673-0429(2011)06-0103-06
2011-09-09
姜锋(1975—),男,重庆师范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博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