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民
(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091)
在纪念辛亥革命百年时,民族主义与现代国家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已有许多学者发表了不少论著阐释、讨论、论证,提出许多观点和意见,我们从中深受启发、获益良多。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谈谈个人的浅见,就教于读者和方家。
中国古代,民族与国家是合二为一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将国家与民族粘合为一体的则是文化。文化是所谓“夷夏之辨”的依据,区分“夷夏”,主要是以文化为准则而不是以种族为尺度。作为区分夷夏标准的文化就是“周礼”和以周礼为基础不断发展起来的华夏文化。以周礼为制度的地区称为夏,文化高的人则称为华,华夏合起来称为中国。对不遵守周礼的人则称为蛮、夷、戎、狄。《春秋》大义就明确规定:“中国而夷狄则夷狄之,夷狄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显然是以文化的高低作为区分夷夏的基本准则。自从周武王克殷之后,其接受东方文化的已号为华夏,其接受程度缓慢的则还是戎狄[1]。华夷不是种族的区隔,而是文化的认同、文化的传扬、文化的自觉,所尊崇的是以周礼为核心的文化。这里的文化,内容比较广泛,包括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制度、思想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在内。韩愈在《原道》中写道:“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因此,“夷夏”的地位并不固定,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着“天下一家”、“协和万邦”、“和而不同”等大一统的观念。
秦汉王朝,将春秋战国思想家们建立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的理想变为活生生的现实。夏、商、周三代,中原地区的诸夏,经春秋战国时期发展为华夏,到秦汉发展为地同域、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汉族①秦统一中国后,其居民为“秦人”。直到两汉时期还有称汉朝人为“秦人”的。而汉朝人自称“中国人”,周边族类则称之为“汉人”,意思是汉朝的人。两晋南北朝时期,“汉人”逐渐从他称变为自称,从蔑称变为普通民族称谓。。汉族成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主干。秦汉帝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建设,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推动了中原与“四裔”、华夏与夷狄相互依存、和睦共处的统一局面的发展,同时促进了“华夷一体”观念的发展。
清王朝的建立者是起于东北的满族 (女真),入关后努力学习、传扬华夏文明,通过各种方式,表明清朝是受天命继承历代王朝的正统,论证清朝受天命统一中国的合理性。清顺治皇帝大力推行满汉联姻通婚,并颁布诏书说:“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之赤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2]。雍正皇帝认为“有德者可得天下大统”,将品德超越于族类之上。道德沦丧必将失去天下大统。要得到天下大统就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不论华夷,都有君临天下的权利,是否可以得到天下,关键在德。他说:“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何损于德乎!”“夫天地以仁爱为心,以覆载无私为量。是以的在内近者则大统集于內近;德在外远者则大统集于外远……上天厌弃内地无有德者,方眷命我外夷为内地主”[3]。面对反清复明的势力,清王朝统治者用道德高下作为能否担负大一统责任的原则,用以取代“华夷之分”。大一统的政治局面,促进大一统思想的发展;大一统思想的完善,又推动了大一统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中华民族观,成为凝聚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不断壮大的重要精神力量。清朝入关之初,顾炎武、黄宗羲、王船山等鼓吹的反满思想,到清朝统治逐步得到巩固后,华夏文化在清朝得到进一步的传扬,满汉一体、天下一家的思想彻底消磨了明末清初的反满情绪。
1840年的鸦片战争使中国丧失独立地位。西方列强一次又一次的侵略战争,把一个又一个不平等条约强加于中国。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沦落趋势日益加速。当历史跨进20世纪的门槛时,西方列强的八国联军武装占领中国的首都北京,以武力威逼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亡国灭种的噩运,笼罩着古老的中国大地。1903年起,民族主义思潮激发起广泛而激烈的反帝爱国运动。拒俄运动、抵制洋货运动、要求收回铁路矿山主权的运动此起彼伏,一直持续到辛亥革命爆发。反对帝国主义的思想在学生和民众中广泛传布,要求改革的各省谘议对清廷逐渐离心离德。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民族主义由此勃兴。
维新派主将梁启超明确地宣传“民族主义”的主张:“民族主义者,世界最光明正大公平之主义也,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我亦毋侵他族之自由”[4](P424)。“近四百年来民族主义日渐发生,日渐发达,遂至磅礴郁积,为近世史之中心点,顺兹者兴,逆兹者亡”。“故能建造民族的国家声施烂然,苟反抗此大势者,虽有殊才异能,卒归败衄”[5](P517)。梁启超认为中国的民族主义不应是汉族联盟排斥在辽阔的中国境内生活的其他民族,而是中国境内的各民族团结起来反对外来的入侵民族。维新派民族主义以保卫国家、保卫中华民族、反对外来侵略为宗旨。
维新派的民族主义得到清政府的接纳和支持。清政府把民族主义变为反对外国侵略,维护大清帝国的思想武器。富国强兵、保家卫国成为清政府变法图强、振兴国势的主要手段。为此,清政府大力编练新军,到辛亥革命前夕,已组建完毕的新军共计14个镇、18个混成协、2个协,兵力19万人。民族主义推动了中国军事的近代化。军事近代化推动了政治变革。新的军事技术、军事思想、军事体制促使军人关注民主政治、民生发展,积极倡导革除帝国的政治积弊。新的民族观催生了新的国家观念。军人意识到自身肩负的保家卫国与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
以孙中山为领导的革命党人的民族主义则是以推翻清政府为宗旨,以“革命排满”为号召。1894年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此后成立的华兴会、同盟会都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列入政纲,作为民族主义革命的首要目标。光复会的人会誓言“光复汉族,还我山河”表达了相同的观念。这些革命团体的民族主义含有“华夷之辨”的传统意识,但“排满”的深层内涵是反帝反侵略。诚如孙中山所言:“外国者,欲取我土地,有予取予携之便”,因此,“欲免瓜分,必先倒满洲政府”。这同梁启超等所持的“朝廷为国家之代表”的观点形成鲜明对照,也是“革命排满”与改良立宪之间的根本分歧之一。
清政府把军队牢牢控制在手中,新军的军事教育始终贯穿民族主义,目的在于增强军人的反侵略意识。陆军小学堂的课程中包括德育、中外历史地理。历史和地理教材论述列强的扩张政策,以及对中国等弱国的侵略行径。学员阅读这类教材、著作,助长了爱国情感和救亡图存的紧迫感。官兵经过考核选拔,分批轮流上军事学堂培训。教习们在讲武堂宣讲爱国主义,学员回到部队里进行宣传和交流。民族主义在军队中成为引领军人的重要思想基础。
革命党人积极在新军中开展反对清政府的民族主义宣传。特别是反帝必先排满,把推翻清政府作为反对帝国主义的前提。使推翻清政府、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主义逐渐取代以维护清廷为核心的民族主义。
革命党人在新军中宣传推翻清政府的民族主义取得显著地效果。新军中的军官和教习大多有留学日本或欧美的经历,他们接受了西方民主政宪的新思想,与革命党人在思想上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反对清政府的民族主义在军中流传并演变为有组织的推翻清政府的革命行动。
武昌新军内,民族主义情绪高涨,革命精神深入人心,革命组织严密,打响了辛亥革命的第一枪,带动各省新军群起响应。湖南、江西 (九江)、陕西和云南在1911年10月爆发新军起义。响应革命的新军力克青江浦、镇江和南京等江苏军事重镇。没有发动起义的新军大多同情、支持武昌起义,使辛亥革命得以顺利展开。
民族主义在清政府、维新派、立宪派、革命党人、新军、学界、商界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清政府、维新派、立宪派鼓吹民族主义以反对帝国主义,企图维系摇摇欲坠的清王朝统治。革命党人则以民族主义鼓吹“革命排满”。革命排满的民族主义在新军中产生了深刻影响,并形成巨大的力量,推动新军成为辛亥革命的主要武装力量,并保证辛亥革命顺利进展,取得成功。
民国成立后,革命党人“排满”的民族主义及时转变为以反帝为中心的民族主义,由“汉民族主义”为核心的反满斗争转向以“五族共和”为基础的国家独立与民族统一。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职。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他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6](P2)。孙中山先生的“五族共和”主张国内各民族“皆如兄弟,合心合力”,平等友好,团结一致;对外坚决反对帝国主义。推翻清政府后,他认为最大的威胁来自帝国主义:“当此国事濒危,日人驻兵于南满,俄人驻兵于蒙古,英人驻兵于西藏,法人驻兵于滇黔,日思瓜分,以印度、波兰待我。” “共和虽已成立,而列强尚未承认,危险纷至沓来。”他主张国内要团结一心,发奋图强,对外要求列强尊重中国的独立,取消领事裁判权,恢复关税自主,收回租界,收复失地。他一再呼吁:“今日虽已共和,尚未大定,必须统一”[7]。
由于辛亥革命成功,清政府已被推翻,新建立的中华民国彻底抛弃反满旗帜,废止了排满逐满的号召。把单一汉人的中国重新回归到多民族的中华国家。从“驱逐鞑虏”到“五族共和”是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民族主义政治路线和建国方略的重大转变。“五族共和”抛弃了辛亥革命前狭隘的民族主义,继承多民族国家的中华文化传统,在面对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瓜分的威胁的紧急关头,泯灭满汉之分,超越民族界限,各民族团结起来,同心同德、万众一心,树立共同的国家民族意识,是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保卫国家独立和统一的重大决策,对于巩固新生的中华民国,对于维护国家统一,有极其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孙中山先生在民国元年积极倡导“五族共和”,他说,“五大民族,同心协力,共策国家之进行,使中国进于世界第一文明大国,则我五大民族共同负荷之大责任”[7]。不难看出,孙中山倡导“五族共和”的目的在于把中国建设成世界第一文明大国,说明这时的民族主义已经跳出狭隘的汉人种族意识,上升为国家民族意识。孙中山顺应历史潮流,与时俱进,及时修正了民族主义的思想和路线,推进了中华民国的统一与发展。
在推翻清政府,建立民国后,孙中山继续高举民族主义的大旗。他指出:“有人说,清室推翻以后,民族主义可以不要,这话实在错了。即如我住的租界,外国人就要把治外法权来压制中国人,这还是前清造的恶因。现在清室不能再压制我们,但各国还是要压制的,所以我们还要积极的抵制”。“现在脱离了满人的奴隶,还要做外国人的奴隶”。“我们要除去一切不平等的事。脱离做外国人奴隶的地位,所以还要提倡民族主义”[7]。民国建立后,民族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压迫和掠夺,争取国家的完全独立。
中华民国建立初期,孙中山先生曾积极倡导“五族共和”,但是到了民国八年,孙中山先生却指出:“更有无知妄作者,于革命成功之初,创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之说,而官僚从而附和之,且以清朝一品武员之五色旗,为我中华民国之国旗,以为五色者,代表汉、满、蒙、回、藏也,而革命党人亦多不察”[8]。孙中山先生,从倡导“五族共和”到否认“五族共和”的转变,是在建国实践中,他逐步意识到“五族共和”是“五族”联合起来一起建立共和,五族之间是独立平等的联合。但是,当时“五族”都面临着帝国主义的侵略、控制。他敏锐地察觉到五族的地位是不一样的,“满洲是处于日本的势力范围之内,蒙古向来是俄国的范围,西藏几乎成了英国的囊中物。由此可见他们都没有自卫的能力,我们汉族应该帮助他们才是”[9]。如果被帝国主义控制的一个民族在帝国主义怂恿下,要求独立自治,则“五族共和”的原则不仅不能维护中华的统一,反而可能成为别有用心的人作为分裂、独立的依据。孙中山发现“五族共和”不仅不利于国家统一,而且有被帝国主义用来分裂中国的危险。
民国九年十一月,孙中山先生在《修改章程之说明》中指出:“现在说五族共和,实在这五族的名词很不切当。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我的意思,应该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中华民族(如美国本是欧洲许多民族合起来的,现在却成了美国一个民族,为世界上最光荣的民族),并且要把中华民族造成很文明的民族”[7]。
如何“把我们中国所有各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孙中山先生说:“现在满虏虽然推翻,汉族是光复了,但是我们的民族还没有完全自由。此中原因,是由于本党只做了消极功夫,没有做到积极功夫。”“汉族光复了之后,把所有世袭的官僚顽固的旧党和复辟的宗社党,都凑合一起,叫做五族共和。岂知根本的错误就在这个地方。讲到五族的人数,藏人不过四五百万,蒙古人不到百万,满人只数百万,回教虽众,大多数都是汉人。……汉人向来号称四万万,或者不止此数。用这样多的民族,还不能够真正独立,组织一个汉族的国家,这实在是我们汉族莫大的耻辱!这就是本党的民族主义还没有彻底的大成功!由此可知,本党还要在民族主义上做功夫!必要满、蒙、回、藏,都同化於我们汉族,成一个大民族主义国家”[7]。民国八年,孙中山先生在文言文本《三民主义》中,把民族主义分为“消极的民族主义”和“积极的民族主义”两种。他说:“夫汉族光复,满清倾覆,不过只达到民族主义之一消极目的而已。从此当努力猛进,以达民族主义之积极目的也。积极目的为何?即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以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亦称以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斯为积极之目的也。五族云乎哉?夫以世界最古最大最富于同化力之民族,加以世界之新主义,而为积极之行动,以发扬光大中华民族,吾决不久必能驾美轶欧,而为世界之冠。”民国十一年孙中山在桂林作《军人精神教育》的演讲时说:“三民主义中,第一为民族主义,欲言此主义,当回溯武昌革命以前……直至武昌起义,是将满人推翻,光复汉族。然则时至今日,民族主义,可以不言乎?未也。前者满人以他民族入主中国,潜称帝号,故吾人群起革命。今则满人虽去,而中华民国国家,尚不免成为半独立国。所谓五族共和,直欺人之语。盖藏、蒙、回、满皆无自卫能力。发扬光大民族主义,使满、蒙、回、藏同化於我汉族,建设一个最大之民族国家”。在孙中山先生的倡导下,国民党在1923年的《国民党宣言》中强调:“我党民族主义的目的在于,消极地除去民族间的不平等,积极地团结国内各民族实现一大中华民族”。消极的民族主义是“驱逐鞑虏”,推翻满人统治,光复中华。积极的民族主义,是汉族与满、蒙、回、藏等各民族“相见以诚”,合为一炉冶炼融合成为新的包括中国各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建立一个各民族共同的“大中华民族国家”。建设大中华民族国家是中国各民族走向团结、统一、稳定、繁荣、富强的重要保证,是中国向近代化与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步骤。
民族主义基本原则是“结合四万万人成一个坚固的民族”。孙中山先生认为,只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才能建设最强盛的民族国家。“中国自秦汉而后,都是一个民族造成一个国家。外国有一个民族造成几个国家的,有一个国家之内有几个民族的,像英国是现在世界上顶强的国家,他们国内的民族是用白人为本位,结合棕人、黑人等民族,才成‘大不列颠帝国’”[10](P2)。“我们鉴于古今民族生存的道理,要救中国,想中国民族永远存在,必要提倡民族主义。要提倡民族主义,必要先把这种主义完全了解,然后才能发扬光大,去救国家。就中国的民族说,总数是四万万人,当中参杂的不过是几百万蒙古人、百多万满洲人,几百万西藏人,百几十万回教之突厥人,外来的总数不过一千万人。所以大多数说,四万万中国人,可以说完全是汉人。同一血统,同一语言文字,同一宗教,同一习惯,完全是一个民族。我们这种民族,处在世界上,是甚么地位呢?用世界上各民族人数比较起来,我们人数最多,民族最大,文明教化有四千多年,也应该和欧美各国并驾齐驱。但是中国的人只有家族和宗族的团体,没有民族精神,所以虽有四万万人结合成一个中国,实在是一片散沙,弄到今日是世界上最贫弱的国家,处国际中最底下的地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我们的地位在此时最危险,如果再不留心提倡民族主义,结合四万万人成为一个坚固的民族,中国便有亡国灭种之忧。我们要挽救这种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来救国”[10](P5)。
孙中山先生民族主义的精髓就是“国族主义”[15](P2),他希望中国的各民族团结起来逐步融合成为一个新的中华民族,建设一个强大的中华民族国家。他认为这是中国救亡图存的根本途径。“中华民族国家”对外能够万众一心抗击侵略,取消不平等条约,恢复国家权益,收复被帝国主义侵占的领土,维护国家的独立自主与民族的平等自由;对内可以凝聚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共谋发展与繁荣,反对任何形式的离心、分裂、独立的倾向、阴谋和行动,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
19世纪末,民族主义从西方传入中国,很快得到革命者的拥护,成为他们推翻清政府的有力武器。革命党人高举民族主义的旗帜,反对清王朝和帝国主义。推翻满清政府后,孙中山试图以西方先进国家的体制建立中华民族国家。孙中山建立民族国家的理想未能得到实现,便满怀悲愤离开了他终生奋斗的事业。
20世纪30年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激发了中国人民的民族精神。无论国民党还是共产党都高扬民族主义的旗帜,动员全国民众抗击日本侵略者。中国各民族人民团结一心,同仇敌忾,经过八年抗战,终于将日本侵略者全部赶出中国领土,取得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对帝国主义侵略者完全彻底的胜利。抗日战争的胜利使我国取消了强加在中华民族头上的各种不平等条约,使中国自立于世界强国之林,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五常任理事国之一。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伟大胜利,也是孙中山先生所倡导的各民族高度团结、万众一心抗击侵略精神的传大胜利。在抗日战争中,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达到空前一致,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的结合得到充分体现。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1950年代的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保卫了中国的独立与尊严。1962年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保卫了祖国领土的完整。20世纪末香港和澳门回归祖国。自1949年以来,半个多世纪,国家统一的大业不断发展和巩固。孙中山先生为之终生奋斗,但来不及实现的理想,已经变成令世人瞩目的现实。
中国现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的人口最多,占人口总数的91%以上,其它55个民族因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小,一般称之为少数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废除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制度,贯彻实施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对少数民族实行诸多优待优惠政策,开创了国内各民族团结友好、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新篇章。中国56个民族,正在相互依存、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中发展为一个共同的国家民族:中华民族。中华民族的国家认同正在日益加强。
并不是所有的民族主义都会取得成功,仅仅有民族感情和民族认同感,也不一定发展为民族国家,没有民族国家的制度保证,民族主义只能是一种无根的情感。在建立民族国家后,如果没有国家认同感,已经建立的民族国家会因为没有凝聚力而松散。民族国家的制度建设与民族国家的认同感培养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
事实表明,中国共产党继承、发扬、光大了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中各民族团结统一、建设一个强大的中华民族国家的精髓。在中国数千年的漫长历史上,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民族实现了国家独立,实现了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宏伟理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中央政府”的民族国家和民族认同已经成为不可否认的现实,以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磅礴气势奔腾向前。
“中国”过去不是一个“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概念,而是一个文化范畴 (category of culture)。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是从辛亥革命开始的。中国现代化的过程就是建设民族国家的过程,因此,强调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民族主义也就是支撑现代化的建设的主要思想观念。民族主义的思想观念引导人们自觉地建设民族国家、建设国家认同,勇敢地义无反顾地捍卫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
民族主义是国家认同建设的核心理念。民族国家的建设与国家认同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民族主义,但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同时又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其发展有内在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性。各民族融合为一个中华民族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任何狭隘的民族主义都是行不通的。
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建设现代国家的基本原则是:在新的民族国家中,各民族应当超越血缘种族,建立一个富有包涵力、整合力、融合力的现代国家体系。在一个国家的大范围内融合凝聚各民族,发展成一个强大的中华民族。民族主义与国家主权在理论上应当合而为一的,民族主义与国家认同也应当是合二为一的。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基础,由此凝炼出共同的民族精神,建设强大的民族国家。这就是辛亥革命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
[1]顾颉刚.从古籍中探索我国的西部羌族[J].社会科学战线,1980,(1).
[2]清世祖实录 (卷40)[Z].
[3]大义覺迷录 (卷1)[Z].
[4]梁启超.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A].饮冰室文集类编(上)[C].
[5]梁启超.论民族竞争之大势[A].饮冰室文集类编(上)[C].
[6]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孙中山全集 (第2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
[7]总理遗教·演讲[Z].
[8]孙中山.三民主义[M].文言本.1919.
[9]孙中山.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A].总理遗教·演讲[C].
[10]孙中山.三民主义·民族主义[J].长沙:岳麓书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