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志霍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基础部,江苏 常州 213164)
翻译是跨文化交际的桥梁、思想启蒙的先导、科技进步的中介,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Andre Lefevere(1992) 则把翻译看作“文化交融”(acculturation),而R.Daniel Shaw(1998)创造了“transculturation”[1]这个词汇,他把翻译看作是一种跨文化交际,一种文化转换的模式。在对待翻译中怎样处理文化差异的问题上,一般来说,翻译界内部可分成两种对立的意见,即所谓“异化”(alienation)与“归化”(adaptation)[2]。“异化”派认为译文应该以原文作者或源语为归宿,“归化”派则强调译文应该以译文读者或目的语为归宿。研究翻译应以实践为基础,因此,本文想从20世纪50年代和90年代《傲慢与偏见》的两种中译本入手,通过对比研究揭示文化环境如何作用于译者的翻译策略选择,即倾向于“归化”还是“异化”? 及随着两种文化接触的日益频繁,“异化”的翻译策略是否最终会占上风。
王科一于20世纪50年代首次把这部经典作品翻译成中文,而张经浩的译作则出现在40年之后的90年代。20世纪90年代是信息化时代,也是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着互联网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极大的丰富和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其时,我国的经济改革迈出了一大步,相应的文化出现了明显的进步,文化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如在1995年,实现了一周5天工作制,周末的概念与西方完全吻合;麦当劳连锁快餐于1990年在深圳开设第一家门店,随后在中国迅速扩张。这些表明,随着社会的开放和发展,中西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趋同,得到了进一步扩展和延伸。
翻译的“文化语境”(cultural context)是指译文本生成的特定的时空中特定的文化积累与文化现状构成的“文化场”(the field of culture)[3]。借助译作生成的不同“文化语境”的解析,特别是在个案研究中凸现文化语境与翻译的关系,揭示翻译的发展规律,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领域。同一本著名的文学作品在不同历史时期会反复被重译,《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小说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经典著作不仅在当时对读者有很大的以引力,时至今日,仍给广大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能为我们的分析提供丰富而又详实的材料。本文将从词汇和句法两个层面来分析两个译者在较大差异的文化语境下的翻译策略的基本倾向。
语言反映文化,它不仅是文化的载体,也是不同文化交流的工具。不同文化的交流和趋同必然反映在语言的融合趋势上,语言的融合又必然首先体现在语言的词汇层次上。“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特别是词汇,最敏感地反映了社会生活和社会思想的变化,也是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的文化标签。词是句子的最小单位,最直接地反映译文的基本特点。如何选择合适的本国语词汇传达原著的精髓才是译者的难题。
人名和地名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语言现象。各个民族人和地方的命名都有很多习惯,这种习惯受到历史、社会、民族等很多文化因素的制约,一个人和一个地方的名字通常都有一定的含义。
表1 两译文中的人名翻译对照
表2 两译文中的地名翻译对照
从表1和表2中可以看出,在翻译人名时,王科一用了汉语名字中常用的“英”、“丽”和“萍”等,“史”和“魏”也是汉语中的“姓”;在翻译地名时,王科一使用了具有汉语文化特色的“庄”和“屯”,这些都属于归化的译法。同时也可以看出张经浩的译文则采用音译的异化手法,保留了原文特色。
在不同的文化里,称呼语展现了不同的内涵和特征。中国,经历过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大家庭经常是几代同堂,等级深严,称呼语形式种类繁多。家庭是中国社会的重要基础,从家庭复杂细致的称谓就可看出来,如英语中的“great father”,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译为 “老爷爷、太公、祖父、曾祖爷”等等。
1.“My dear Mr. Bennet,” said his lady to him one day, “have you heard that Netherfield Park is let at last?”
王科一的译文: 我的好老爷,尼日斐花园终于租出去了,你听说过没有?
张经浩的译文: 亲爱的,内瑟菲尔德园已经租出去了吗?
2.“My dear sir,” Relied Mr. Collins, “I am particularly obliged to you for this friendly caution…”
王科一的译文: 老长辈,请相信我,蒙你这样好心地关注,真叫我感激不尽。
张经浩的译文: 先生,请你相信,你这样关心体贴,叫我万分感谢。
3. I do not pretend to possess equal frankness with your ladyship.
王科一的译文: 我并不冒充我也像您老人家一样坦白。
张经浩的译文: 我不敢说与夫人具有同样坦率的性格。
王科一译文中的称呼语“老爷”、“太太”,与译文中的“班府”、“卢府”具备一致的文化语境,读者身临其境,仿佛这个故事发生于同一时代的旧中国封建大家庭中。在英国家庭中,丈夫和妻子互称“dear”,表示亲近的关系,张经浩并没有掺杂了当时中国的文化因素,直译为“亲爱的”, 把“my good sir”, “my dear sir”, “your ladyship”则译为“先生”、“夫人” 。随着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加深,这已成为了现代中国常用的称呼了。受中文里“尊卑有别,长幼有序”的传统文化的影响,王科一更倾向译为 “贤侄”,“老长辈”, “您老人家”等等。
文化词是具有强烈的文化特征的词汇。在英语和汉语中,这样的词比比皆是,过去我们把中国农民译为“Chinese peasants”,而在英语中,这词通常指中世纪时期未受任何教育、低俗的农夫,西方把现在的农民译为“farmers”。通过分析译文中的这类文化词,将会清晰明了地了解译者的翻译倾向:“归化”还是“异化”?
1.Her indifferent state of health unhappily prevented her being in town.
王科一的译文: 不幸她身体柔弱,不能进京城去。
张经浩的译文: 可惜她身体欠佳,去不了伦敦。
2.Nothing less than the complaisance of a courtier could have borne without anger.
王科一的译文: 到这种情形,只有像朝廷大臣那样能够逆来顺受的人,才不会生气。
张经浩的译文:见人这种模样而不发作非有宫廷侍从事事逆来顺受的忍耐精神不可。
3.But upon my honor, I do not.
王科一的译文: 天地良心,我不懂得。
张经浩的译文: 说实在的,我不知道。
在以上的例子中,王科一译文中的“京城”、“朝廷大臣” 这类文化词,给读者展现了中国皇宫的画面,似乎遥远的异国故事实实在在地发生在身边。张经浩则分别译为“国王”、“伦敦”、“宫廷侍从”,保留了故事发生的真实背景。在例3中,王科一把“upon my honor”译为“天地良心”,正印证了中国人“信天地,泣鬼神”的宗教情结,如“天地不容”,“人在做,天在看”等等已成为了中国人生活中的口头语。
汉语里含有丰富的成语,成语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包含着大量的文化背景,具有结构严谨、形式简练、寓意深刻、形象鲜明、表达生动的特点,读之悦目,听之悦耳,说起来顺口,易懂易记,因为为人们所喜闻乐见。
1.If she accepted any refreshment, seemed to do it only for the sake of finding out that Mrs. Collin's joints of meat were too large for her family.
王科一的译文: 要是她肯在这里吃点东西,那好像只是为了要看看柯林斯太太是否持家节俭,不滥吃滥用。
张经浩的译文: 要是她答应吃顿饭,那也仅仅为了看看两口子吃的肉柯林斯太太是不是一块块切得太大。
2. It was acknowledged, however, that he was a liberal man, and did much good among the poor.
王科一的译文::不过大家都公认他是个很大方的人,济苦救贫,慷慨解囊。
张经浩的译文: 然而,谁都承认,他慷慨大方,在穷苦人中做过不少好事。
3. … and in the meanwhile may lessen the pain of separation by a very frequent and most unreserved correspondence. I depend on you for that.
王科一的译文: 无话不谈,以抒离悃,临笔不胜企盼。
张经浩的译文: 无话不谈,以免相互牵挂,相信你一定能这样做。
在上例1中, 与王科一归化的译法“ 持家节俭,不滥吃滥用”相比,张经浩的 “看看两口子吃的肉柯林斯太太是不是一块块切得太大”更忠实于原文。在很多例子中,王科一倾向使用汉语的四字成语,如“济苦救贫”、“慷慨解囊”、“以抒离悃”、“姑妄听之”,而张经浩运用四字成语的比例则少得多。
口头语体一般用于交际双方直接接触的场合,口语是书面语得以产生的基础和源泉,又是书面语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口语不断为书面语提供鲜活的材料促使书面语向前发展,从而适应人们的交际需要。口语具有简短明快、通俗自然、形象生动、情感丰富的特点。口头语来源于生活又反映生活,包含着许多生动形象的比喻,与民族文化关系密切,如谚语、歇后语、粗俗俚语等等,因此译文中的口头语很能反映译者采用何种翻译策略。
1. But he is an ugly fellow! I am glad he is gone.
王科一的译文: 不过他是个丑八怪! 他走开了,我倒也高兴。
张经浩的译文: 可是这家伙长得丑,走开些好。
2. In vain have I struggled.
王科一的译文: 我实在没办法死捱活撑下去了。
张经浩的译文: 我再也忍不住了。
3. Elizabeth, as if intending to exasperate herself as much as possible against Mr. Darcy.
王科一的译文: 好像是为了故意要跟达西做冤家做到底似的。
张经浩的译文: 伊丽莎白似乎对达西先生之坏还没有了解透。
在以上例子的译文中,王科一用了汉语中地道生动的口头语表达,如“丑八怪”,“死捱活撑下去了”,“ 做冤家做到底似的”。“应声虫”和“冤家”同样是汉语中含有文化寓意的比喻性表达。相比之下,张经浩的译文“长得丑”, “没有亲眼看见”, “忍不住了”,“对达西先生之坏还没有了解透”则是从字面上传达了原文的意思,而避免附加了汉语的本土特色和感情色彩。
英汉民族天各一方,难免各有各的思维方式,思维和语言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东西方不同的思维方式必然影响着英汉语不同的语句结构。[6]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倾向于归化的译者往往会按照民族思维方式的特点,调整语句结构,以符合译入语的习惯。而倾向于异化的译者,以更为开放的心态,以较成熟的求新求异的心理,往往直接保留原文的句子结构,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中西方文化交流过程中语言的融合现象。
众所周知,中西文化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化,中国文化以人本为主体,以人生为本位,即以人为中心来观察、分析、推理和研究事物的本体型思维方式;西方文化以物本为主体,以自然为本位,比较偏重于对自然客体的观察和研究,逐渐形成了客体型的思维方式。本体型和客体型的思维方式反映在语言形态上,特别是当涉及到行为主体时,汉语习惯于用表示人或生物的词作主语,而英语则常用非生物名词作主语。
1.Miss Bennet's lovely face confirmed his views, and established all his strictest notions of what was due to seniority.
王科一的译文: 一看到吉英那张可爱的脸蛋儿,他便拿定了主张,而且更加确定了他那些老式的想法,认为一切应当先尽最大的一位小姐。
张经浩的译文: 贝内特大小姐那副可爱的脸蛋证实了他的主意并没有错,也使他认定什么应该由几姐妹中居长的所有。
2. …it could not dwell long on her spirits.
王科一的译文: 可是情绪上并没有不愉快多少时候。
张经浩的译文: 怒气在心中还是不得久长。
3.An invitation to dinner was soon afterwards dispatched.
王科一的译文: 班府上不久就发请贴请他吃饭。
张经浩的译文: 接下来就该请吃饭。邀请发得很快。
在以上的例子中,王科一的译文遵从了汉语的习惯,译文中都用了“人”作主语,尽管在例1和例3中,潜在的主语还是“人”。张经浩则按照原句的结构,译文中以非生命名词“脸蛋、“怒气”、“邀请”作主语。通过异化的翻译手法,更让读者领略了英语独特的语言形态,这种结构逐渐也融入了汉语的语言表达,今天的读者似乎不觉得这种汉语表达结构不伦不类了,反而相当自然。
大量运用整齐押韵的语言结构是汉语修辞的特色之一,对偶与排比是汉语常见的修辞方法。从古及今,无论口头上还是书面上,无不大量使用。简单地说,对偶是用字数相等、结构形式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对或相近意思的修辞方式。排比是由3个或3个以上结构相同或相似、内容相关、语气一致的短语或句子排列在一起,用来加强语势强调内容,加重感情的修辞方式。从“对偶与排比”的修辞方法看归化还是异化,可谓一目了然。
1. …and the evening was spent in the satisfaction of an intercourse renewed after many years discontinuance.
王科一的译文: 这一晚过得真有意思,正所谓:连年怨阔别,一朝喜相逢。
张经浩的译文: 夜晚与阔别多年的朋友开怀畅谈,过得好不愉快。
2.You refuse to obey the claims of duty, honor, and gratitude.
王科一的译文: 你完全丧尽天良, 不知廉耻, 忘恩负义。
张经浩的译文: 你也不知什么是名分,名声,感激了。
3. She began at length to recover, to fidget about in her chair, get up, sit down again, wonder, and bless herself.
王科一的译文: 于是在椅子上坐立不安,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又坐下去,一会儿诧异,一会儿又为自己祝福。
张经浩的译文: 好不容易她才开始动弹,先在椅子上不得安稳,后来站了起来,站了站又做下,感慨着,庆幸着。
从以上的例子中可以看出,为了句子结构平衡、增强气势、强化音韵,王科一用了“连年怨阔别,一朝喜相逢”;“ 丧尽天良, 不知廉耻, 忘恩负义”的对偶句来加强语势,又用了排比句“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又坐下去,一会儿诧异,一会儿又为自己祝福”强调了内容,比原文增添了更多的感情色彩,而张经浩的译文则清楚地再现了原文的语义和结构。
由此可见,在不同时期,王科一和张经浩在翻译同一英文作品时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不同的译作透露出了两位译者不同的翻译基本倾向:前者基本上采纳以译文读者或目的语为归宿的原则,而后者则选择以原文作者或源语为归宿的原则。当然,译者在实际的翻译过程中,永远只采用一种方法或遵循一种原则是不现实的。[4]因此,也不可能有任何译者在一本译作中只完全采用一种翻译策略:“归化”或“异化”,通常是既有“归化”又有“异化”。
事实上,所有翻译文本都是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生成的。在整个翻译的实践中,文化语境一直处于不断的变化的过程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信息的广泛传播,国际经济、政治、教育和科技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扩大,国家和民族之间的交往和接触日益频繁,推动着各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渗透和交流,加速了不同文化的融合与趋同。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和交流的工具,文化的趋同必然会直接反映在语言的融合趋势上。西方名言“Time is money”,过去归化译为“一寸光阴一寸金”,而现在更常见的译法是“时间就是金钱”。当年钱钟书先生曾戏称“中外合语”的现象为“牙缝中夹菜叶子”,让人感到不雅不洁。[5]但时过境迁,近日的合语似乎说者顺口,听者顺耳,如“CT扫描”、“KTV包房”、“GDP增长”等等。可见,文化的逐渐融合与趋同必然影响了语言的使用和表达。
随着文化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读者将会更容易更自然地接受异域文化,译者也将会越来越有可能遵循以原文作者或源语为归宿的“异化”翻译策略,并最终会超越“归化”。由此可以断定,“异化”和“归化”,作为翻译策略或手段,不是矛盾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6]概括地说,不管时代怎么发展,翻译离不开“异化”和“归化”,两者同时并存,缺一不可。通过比较同一作品不同时期的译本来研究不同时期译者的文化语境与翻译策略之间内在联系,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翻译与文化的课题。它将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不同时期译者所置身的文化形态因素影响着译者选择何种翻译策略的基本倾向。
参考文献:
[1] Lefevere Andre. Translating literature: practice and theory in a comparative context[M]. New York: The Modern Languag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1992: 34.
[2] Eugene A Nida. Language and Culture—contexts in translation[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89.
[3] 郭建中.文化与翻译[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2000:56.
[4] 王东风.“翻译文学的文化地位与译者文化态度” [J].中国翻译,2000(4):1-3.
[5] 顾嘉祖.语言与文化[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2002:78.
[6] 刘 畅,黄成洲.目的论引导下的和谐翻译[J].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