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海珍
(山西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西阳泉 045200)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殊教育日益被人们所重视,特殊需要儿童自身的发展对特殊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探索出更适合特殊需要儿童发展的安置的方式,才能满足各类特殊需要儿童的发展要求,才能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并与国际特殊教育接轨。因此,对国内外特殊需要儿童的安置方式进行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取长补短,推动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
我国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安置方式有三种:特殊教育学校、特殊班和随班就读。其安置特点是: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附设在普通学校的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
随班就读是指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的普通班里就读。这种教育安置方式虽然人数不多,但符合我国国情。特别是在农村和偏远的山区,已经把随班就读作为特殊教育最主要的教育安置方式,因为可以就近入学。其特点为 (1)合理性。主要指安排在普通班级中的特殊需要儿童的人数不宜过多,1到 2人最多不超过 3人;残疾程度不宜过重,一般是轻度或少数中度残疾;类型不宜过多,最好是同类的特殊儿需要童。(2)全纳性。指普通学校应依法接受本校服务范围内有特殊需要教育儿童随班就读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满足随读生的教育需要,使随读生真正适应普通班级的教育活动。相关教育部门应当把特殊需要儿童的随班就读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切实保证随读生按时入学;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为随班就读的班级提供特殊教育、医疗康复、咨询指导、师资培训以及数据设备等方面的相关服务,以适合随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3)灵活性。随班就读的教育安置形式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根据随读生各方面的具体情况适时灵活地协调他们的教育安置形式,以便更适合其特殊教育需要。如果随读生的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有明显改善,能跟上普通生学习进度的,不再视为随读对象,可以把他们安置在完全正常的班级中学习;如经过努力证明这种方式不符合他们的需要时,应当改选更适合他们教育需要的安置形式。作出改选教育安置决定之前必须提供必要的测查评估,根据其结果改选安置方式。(4)最少受限制。指在随班就读班级中应把限制特殊需要儿童接触正常儿童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学校领导要主动为他们提供良好生活空间,使其感受到集体的温暖。
此外,班级人数不宜过多,以 30人左右为宜,否则教师负担过重则无法满足随读生的特殊需要;为随读生安置最佳座位,一般靠近讲台和中间过道的前排以便教师及时关照;安排助学伙伴,良好的助学伙伴有利于随读工作的顺利实施;配备必要的助学用具,以方便各种类型特殊需要儿童的学习需要,如助听器、助视器、大字体课本等。
随班就读的教育安置方式有五种:
一是完全的正常班级形式。指特殊需要儿童被安置在普通班级中和正常儿童一起学习和活动。主要接纳临界或轻度特殊需要儿童。
二是正常班级加巡回服务形式。指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班接受教育,普通班教师在特殊教育相关问题上需要特殊教育教师定期或巡回的间接帮助,特殊教育教师也可以定期或巡回对随班就读学生提供直接的服务。主要接纳轻度特殊需要儿童。
三是正常班级加部分特殊班形式。指随读生部分时间和学科在普通班级与正常儿童一起活动和学习,部分时间和学科在特殊班里与其他特殊儿童一起接受特殊教育和训练。
四是正常班级加资源教室形式。指随读生除了在普通班与正常儿童一起接受教育外,还在规定的时间到资源教室接受特殊教育教师的直接辅导和帮助。
五是正常班级加特殊专业服务形式。指在正常班级中根据随读生个别比较显著的特殊需要,由相关专业人员提供直接的专业服务。
随班就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合理科学的安置方式。但从我国的国情来看,在今后很长的时间里并不一定要完全取消特殊学校和特殊班,而是根据儿童的能力在必要时采取动态的双向流动的安置方式进行调整。虽然特殊需要儿童的安置有学校安置形式和非学校安置形式两种,但目前我国还没有能力为那些重度和极重度或多重残疾的无能力接受教育安置的特殊需要儿童提供适合他们康复训练和生存发展的非学校安置环境,所以我国目前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安置还仅局限于学校 (即教育)安置形式。
国外的安置方式及理论依据大同小异,这里主要分析研究的是美国特殊需要儿童的安置方式。美国特殊需要儿童的安置方式有七种:(1)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所安置的是一些轻度的特殊需要儿童,这些儿童在这里能得到最少受限制的环境并获得最好的发展。(2)巡回教师辅导制。在特殊需要儿童较少的学校或学区里,这种教育安置是较好的选择。由巡回教师定期对特殊需要儿童或他的老师进行直接指导或咨询。(3)资源教室。特殊需要儿童和普通儿童一起在资源教室接受辅导教师帮助。部分时间在辅导教室上课,部分时间在普通班级上课,辅导教师除了给特殊儿童具体指导,还给正常班的教师提出建议和提供咨询。(4)特殊班。主要安置轻度智力落后儿童,这些儿童全天和特殊教育教师在一起,大多为包班制。特殊教育教师负责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所有领域,与同龄儿童的交往仅仅是社会性交往。(5)特殊学校。这是一种最古老同时也是最受限制的教育安置,在这里特殊需要儿童受到的限制最多。(6)家庭。绝大多数极重度和部分重度智力落后儿童和肢体残疾及多重残疾的儿童留在家里,处于相对隔离和封闭的状态。(7)医院或其他隔离教养机构。属于非教育性服务,这里对儿童所提供的只是医疗与福利性看护,处于相对隔离和封闭的状态。
其安置特点是:依据儿童类型和程度的差异分别将所有特殊需要儿童安置在七种不同的学校和非学校环境中,完全体现了全纳教育的思想。全纳教育的核心理念是容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是一种没有排斥、没有歧视、没有分类的教育。全纳教育思想提倡普通学校要给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提供学习机会,容纳所有的学生。
另外,美国把“普通班”的教育安置方式称为“最少受限制环境”,因为如果按照安置环境的排列顺序看,这无疑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安置体系。它按照儿童的残障程度和接受教育的能力把他们安置在适合其发展的环境当中,如果我们把安置环境排列顺序倒着看,儿童在“普通班”的安置环境中受到的限制最少。这就是美国特殊教育中所说的“最少受限制环境”。与这一概念一道产生的另一个术语是“主流化教育”。主流化教育指的是将特殊需要儿童与正常儿童尽可能地安置在同一个教室中受教育。它的思想观点是:将特殊需要儿童与正常儿童隔离开来是有害的,将他们结合起来进行教育是有益的。可以看出,在对特殊需要儿童作出安置决策的时候,必须遵循一定的安置原则,即将特殊需要儿童尽可能地安置在更加接近正常的环境中受教育,也称最少受限制的环境。这种安置体系及最少受限制环境的原则体现了当时回归主流的思想,即特殊儿童应回归到正常儿童的群体中来和他们一起接受教育才能获得良好发展。从安置环境而言即从隔离的环境向主流环境过渡,以实现教育平等,社会公正的理想。特殊需要儿童通过一系列的安置环境的变换,走向主流环境,从而使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实现交融。
共同点:国内外早期的特殊教育安置大多是隔离、收容、养护和封闭性的,都是以特殊学校为主要安置场所的。我国“随班就读”和国外的“最少受限制环境”及“全纳教育思想”的基本理念都是建立在平等的思想与最少受限制原则以及为儿童全面发展的观念上的。
不同点:目前我国只有学校形式的教育安置方式,而国外却是学校和非学校形式的两种安置方式,体系都已健全。从美国的安置环境可看出,存在着多种可供选择的环境可以安置各类特殊需要儿童。它已不再局限于特殊学校或特殊班的安置,也就是说它安置对象的范围扩大了,包括所有特殊需要儿童。这一点是我国所不及的,因为我国的综合国力比较弱,我国目前还没有能力为那些重度、极重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合适的安置环境。
相互间的关系:很多特殊教育工作者认为我国的随班就读安置模式完全来源于国外,但刘全礼教授却认为“随班就读”从形式讲来源于我国的复式教学,所以刘教授称:“随班就读是我国土生土长的安置模式”。也有很多特殊教育工作者认为我国能较快地进入多层次且符合我国实际教育条件的安置方式是受美国安置模式的影响,并用“双流向多层次教育安置模式”这一通俗易懂的本土化术语对它进行描述、总结,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按照儿童的能力把儿童动态的在适合他的环境中合理调整和进行安置,可以说是中西结合的结果。事实上,这种平等的思想与最少受限制原则以及相对应的多层次服务体系对各国特殊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比如这种安置体系反复出现于各种特殊教育理论著作或教科书中,如朴永馨主编的《特殊教育词典》中以“倒三角”的形式描述了这七个层次,刘全礼以梯形的图式对这一体系进行呈述,可见这种体系对我国特殊教育的影响是深刻的,可以说,这种安置体系对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功不可没。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虽然双流向多层次模式与回归主流教育思想使我国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通过一系列阶梯实现了历史性的交汇,但我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特殊学校仍然会增加,这与我国经济与教育基础薄弱是分不开的。而发达国家的特殊教育实践表明传统的隔离式特殊教育学校基本上已经或正在消失。
融合教育是目前国际特殊教育的新动向。融合教育思想的出现较快地改变着人们对特殊需要儿童安置方式的观念。融合教育使更多的残疾人离开封闭的、与主流社会隔离的、寄宿制的社会福利机构,重新返回正常的小区或家庭环境接受相关的支持与服务,这是相对于原来的教养、福利性“机构”而言的。
现在许多研究都集中于不同的住宿环境对残疾人生活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以小区为基础的安置模式,目的在于为残疾人创建类似于家庭的生活环境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小型小区安置模式更能为残疾人提供家庭的氛围,并提高残疾人家庭成员的参与程度。因此,小区环境、小型服务环境比寄宿制福利机构、医院及大型服务环境安置更能提高残疾人独立生活、社会工作、社会交往、休闲活动等与生活质量相关的能力。也就是说,生活质量将成为世界各国评价残疾人安置模式有效性的主要指标。
总之,我们应根据本国国情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探索出更好的适合特殊需要儿童安置的方式。
[1]朴永馨.特殊教育概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1.
[2]刘全礼.特殊教育导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3]黄志成.全纳教育、全纳学校、全纳社会 [J].中国特殊教育,2004,(5).
[4]肖非.中国的随班就读:历史、现状、展望[J].中国特殊教育,2005,(3).
[5]邓猛.双流向多层次教育安置模式、全纳教育以及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格局的探讨[J].中国特殊教育,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