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者:马大龙委员
关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机制的问题和建议的提案
■ 提案者:马大龙委员
提案指出,重大专项启动难、推进难已经是科技界公认的顽疾,至今,距离“十一五”规划结束的时间只剩不到一年,15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时间已经过去了接近三分之一时间,而绝大部分重大专项课题的经费却仍然没有下拨到课题组。在经费不能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下,完成国家科技创新,建设创新性国家的战略任务非常艰难。“十一五”期间暴露出来的问题反映了重大专项的管理机制改革刻不容缓,否则必将对于我国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产生严重影响,阻碍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目标的实现。
提案建议,一、建议国务院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十一五”期间暴露出来的重大专项的管理体制问题进行充分调研和研讨,改革国家重大专项的管理体制,建立科学、高效、运行通畅的管理模式;二、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在执行中应该强化专家和科研人员在重大专项工作的主体地位,赋予技术总师和总体组更大的决策权和执行权,特别是财权和人权,减少行政干扰,减少行政审批手续,让技术专家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三、应该进一步改善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重大专项经费预算审查程序;四、建议成立地位超脱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监督委员会,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五、建议对不涉及保密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应该原则上做到信息公开透明,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单位和专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最大限度调度全社会的参与。
3月6日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山东、上海代表团认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本刊记者王鑫蓉摄)
自重大专项有关工作启动以来,全国政协的有关委员一直十分关注这项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工作,对重大专项组织管理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针对委员关注的重大专项实施进度、管理效率、经费拨付等问题,我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积极主动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通过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推动重大专项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一是提高组织管理效率,加快经费拨付速度;二是切实强化过程管理,认真组织监督评估;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凝聚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四是深化重点问题研究,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五是深入开展战略研究,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