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骏 蔡丽芬 崔永华
论职教集团在职教综合改革试验区中的作用
——基于组织边界理论的思考
□王 骏 蔡丽芬 崔永华
职教综合改革试验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职院校、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等多方面共同努力。以组织边界理论为视角,结合职教集团自身的特点,分析职教集团在职教改革试验区建设与推广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以及相关的政策建议。
职教综合改革试验区;职教集团;组织边界
职业教育如何快速发展?怎样服务地区经济发展?怎样促进就业和如何解决招生规模扩大以后出现的新问题?为此,自2005年起,教育部制定和实施了“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计划,取得了良好成效。职教综合改革试验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职院、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本文以组织边界理论为视角,结合职教集团自身的特点,分析职教集团在职教改革试验区建设与推广过程中应发挥的作用。
2005年以来,教育部分别与天津、河南、四川、广西、国务院三峡办、湖北、重庆各地政府签订《共建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协议》。各试验区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民众对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探索出了一些发展职业教育的新思路、推出了一批新举措,积累了一些新经验[1]。1.各级政府突出职教战略地位,成立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出台各项保障措施和具体实施意见,尤其是加大财政投入,天津投入10亿多元,广西共投入60亿元,四川投入逾百亿元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2.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稳步扩大,与普通高中的规模大体相当。3.积极引导和鼓励中职学校探索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促进职业教育多元有序发展。4.实行“校企一体”、“校中有厂”、“厂中有校”的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突破校企合作瓶颈等。这一时期的“职业教育改革实验区”计划主要集中在中等职业教育,许多改革内容涉及职业教育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的和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为中职教育发展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近10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逐步形成了适合国情的职教人才培养模式,截至2009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院校1215所,招生数达313.4万人,在校生964.8万人,成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做了重要贡献。然而,应当清醒地看到,高职教育还存在许多问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还不能满足国家工业化进程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对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要求。2010年5月份,陈希副部长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座谈会”上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计划”。这意味着,高职教育也被纳入改革实验的范畴,将为我国高职改革指明新思路和新内容,为职业教育发展带来质的跃升。目前,这项计划已得到江苏、广东等地的积极响应。
20世纪80年代以来,边界现象吸引了人类学、政治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语言学等多种学科研究者的兴趣。以托·赫尼斯(Tor Hernes)和尼尔·保尔森(Neil Paulsen)为代表的英国学者把边界现象纳入管理学研究范畴,提出了组织边界理论。在《组织边界治理:多元化观点》(2003,2005中译版)《Spatial Construction of Organization》(2004)中,托·赫尼斯和尼尔·保尔森的主要观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从某种程度上讲,个体的特征是建立在他或她所属的群体的基础之上的,而这些群体的特征构成了个体自我概念的一部分。2.由于边界的存在,这些群体往往代表着不同的、彼此冲突的利益,它们使员工能够在组织里确定自己的位置和社会关系。而组织是一种个体共同工作的群体,他们以一种协作方式为了追求某种具体的目标而共同工作。3.组织的边界既可能是物理层面的,也可能是精神层面的,还可能是社会层面的[2]。物理边界是由有形的实体形成,包括不同组织的规章制度,其作用主要在于能够提供稳定性和空间,在时空上对资源构成限制,在内部形成一种约束效应。组织建立社会边界来使它们自身区分于其他的组织,为成员确定行为准则和行事方式。心理边界描述那些帮助群体交流、做出行为以及加深他们对特定事物的理解的特定术语和符号。
姜大源最早提出职业教育是一种 “跨界的教育”,并认为“‘跨界’一词是职业教育的本质和特征。”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本质和特征是“跨界的教育”。它跨越了企业与学校、跨越了工作与学习。一句话,它跨越了职业与教育的疆域[3]。崔永华对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4],并提出消解职业教育跨界障碍的相关对策。从目前来看,参与职业教育的组织主要是各类院校、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等。组织边界的确定,对职业教育体系的各参与要素来说,是十分必要的。院校、企业和政府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有不同的参与方式,发挥不同的作用,如果没有组织边界,三者就很难在职业教育中进行合理而有效的自我定位。
从表1中可以看出,院校、企业和政府机构具有鲜明的物理边界特征。政府机构基本上都在市区,而企业和高职院校则相对集中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在建和成型的大学城已有90多个,涉及27个省(市),如南京仙林、广州、上海松江、杭州下沙等[5]。每个大学城容纳的师生人数少则三五万,多则十几万,规模相当可观。而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各地工业园区大量涌现,2003年以来,国家对工业园建设进行清查,其数量由高峰时期的6900余个降至1568个。
表1 职业教育体系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组织及其边界
在社会边界方面,院校、企业和政府有着不同的使命和利益追求。政府的职责是行使公权力,服务民众,提供社会公共品(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尽管职业教育具有产业化的特征,其组织使命仍以培养人才为主,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生产、管理和服务一线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共识。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具有天然的趋利性,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内在固有的属性。
在心理边界方面,不同组织特定的认知方式、学习与文化氛围对员工的行为和心理具有深刻的影响。政府职员追求公平、正义、恪尽职守以及严格的等级观念,企业员工可能比较关注产品质量、技术提高和市场销售状况,而学校教工可能更关心教学质量、学生就业以及个人职称晋升,对社会环境变化敏感度稍低。
正是由于上述边界的存在,职业教育体系各参与主体之间存在合作上的困境与障碍。作为院校、企业、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联系的纽带,职教集团能够实现资源共享、整合优势。而从边界理论的视角考察,则在于职教集团成功地穿越了横亘在院校、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三种组织边界,促使成员在加深信任度和一致性的基础上做出有目的的行为。(如图1所示)
从职教集团的成员单位构成情况,我们也可以看出职教集团已经把具有不同边界特征的院校、企业和部分行业协会、科研机构联结在一起。以江苏省为例,2002年以来,先后以示范性院校为龙头、行业企业为依托、专业为纽带,组建了电子信息、商贸、现代服务业、农林、建筑、化工、机电、纺织、旅游等11个省级职教集团。如江苏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全省36所办学水平较高的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加盟,150余家知名企业共同参与。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省级职教集团发展情况汇总表(截止2009年12月)
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计划的构想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经济特区的示范作用。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在深圳等四个城市建立经济特区,经过30年的实践,经济特区不仅本身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有效发挥了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探索也可以采用试验区这种模式。二是高职教育区域性强、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各具特色,各地高职教育发展的程度和方式也各不相同,有必要探索在不同条件下高职教育发展的途径。
该计划的核心内容是,如何协调院校、企业、政府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共赢,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地方和行业企业共建高职院校,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建立高等职业院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形成利益相关方合作办学、共同育人的长效机制。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计划的构想与职教集团的现状和功能是相通的,两者都是在积极推动院校、企业和政府机构等相关组织参与职业教育。因此,我们认为,在制定和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计划时,与其搁置职教集团“另立炉灶”,不如充分发挥职教集团的作用,通过政府供给,调整和完善职教集团的定位与功能,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职业教育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换言之,职教集团也应通过自身的良性运作,主动寻求在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计划中的合理作用。而职教集团的作用也不必过于宽泛,我们认为,应充分发挥院校、企业能够形成共识且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六种功能类型。
做好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的前提是,必须科学把握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高职与本科、研究生教育是不同的高等教育类型和层次,但是目前高职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还有很明显的学科痕迹。依靠单一的高职院校很难改变这种局面,而职教集团的组建则可以加强集团成员学校在同类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的共享,增强合作开发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集团统筹,实现各个组成学校在学科和专业建设上的合理分工,避免集团内不同学校之间在学科和专业上的重复建设,从而促进高职院校形成各自不同的专业品牌优势和规模效应。通过组建职教集团,既扩大了集团在校生的规模,又增强了整个集团的办学实力。对于区域型职教集团,各个集团成员学校可以开展学分互认,学生可以在集团内的学校之间自由选课,可以为扫除学分制实施中的障碍创造有利条件。
无论区域型或行业型职教集团,它们均应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集团内高职院校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需要。1.对未来就业形势好的专业,适当扩大集团的办学自主权,在职业院校招生总人数的基础上,赋予职教集团增加10-30%的计划外招生人数,支持职教集团跨区域跨行业发展,调动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积极性。2.根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精神,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财政投人上应对职教集团重点倾斜,在集团建设实训基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进程、搭建信息平台等方面提供财政支持等。3.通过专项补贴、税收减免等,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允许企业通过提供培训和证书考评获取相应利润。从制度安排上鼓励大型企业全方位参与职业教育、尤其是参与职教集团的经营,并获取相应利润。成立专项基金,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如常州市设立“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中小企业提供实习实训场所,取得较好效果。
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计划需要做好中、高职衔接工作。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和沟通的渠道并不畅通,这既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不利于高等职业教育办出职教特色。在中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如何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就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各地职教集团的发展已经为中、高职衔接问题提供了最佳的解决思路。在职教集团内部,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与中等职业学校的交流和研讨,学习和掌握举办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模,创新高职教学模式,办出职教特色。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通过与高等职业院校的交流和学习,加强专业理论教学。目前不少职教集团已经完成多批次面向中职教育的对口单招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要求专业教师应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没有高水平的专业教师很难培养出真正的高技能人才。针对高职院校普通缺乏企业经历的现象,职教集团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绝佳的合作平台。目前已有职教集团提出“师资混编”计划,使大学教师到企业接受企业培训师的训练,吸引企业专家来院校定期担任专职教师,把校企融合的“双师”理念落到实处。也有职教集团提出“双主体”思路,由单主体组织架构变成双主体组织架构,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双主体成员,设立双院长、双系主任、双工业中心主任、双专业主任制度等。正是由于职教集团把院校和企业凝聚在一起,才能非常有效地通过对教师的培训,实现知识的更新,从而提高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模和质量。
通过组建职教集团,职业学校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从而有效地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增强实力,这也意味着职业学校为行业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术、智力服务的能力增强,从而有利于增强职业学校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目前不少职教集团已把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作为工作重点,创建积极有效、产学研结合的技术推广服务平台,为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解决生产难题,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这也相应地调动了企业支持学校的积极性。尤其是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极为紧密。
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计划的成功实施,离不开区域内各类高职院校、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进而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一方面,职教集团实际上为职业学校及相关机构之间合作和资源共享提供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核心内容集中地体现在集团章程之中。集团成员在集团章程的统一指导下,能够有效地实现校舍、设备、实验实训条件、师资等的共享与互补,避免重复建设,从而提高职教资源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区域内不同职教集团之间也可以开展互惠互利的合作,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优势互补。
目前国内职教集团运行状况尚不理想,尤其是机构设置、管理体制以及政策支持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充分发挥职教集团功能在职教综合改革试验区中的作用,还需要强化职教集团自身的制度建设,并提供及时和适当的政策扶持。
作为非营利性组织的职教集团具有多元的治理主体,是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职教集团治理主体是指参与到职教集团治理过程中的组织和个体,按照治理理论,这些参与职教集团治理的组织和个体也就是职教集团的利益相关者。从广义上来划分,职教集团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三大类:政府、职业学校与企业,即职教集团的治理主体。职教集团多元治理模式构建的原则为,对各治理主体权限的明确划分,确立各治理主体的地位,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对职教集团重大问题共同决策,既保证职教集团发展的规范性,也为各治理主体相互协调及维护自己的利益提供依据,从而保证职教集团目标的实现[6]。
职教集团经营是指用企业的经营理念来推动职教集团发展,从职教集团自身行为特征出发,以提高集团资源效率和效益为根本目的,以集团资源多层次优化配置、整合为基本途径,实施职教集团的经营环境分析、经营思想确立、经营目标制订、经营策略选择以及经营操作方式等一系列筹划、营谋活动。借鉴企业管理理论,职教集团经营要素大致分为产品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等。经营内容包括工学结合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基地、共建“培训学院”、共建高新技术企业等[7]。而参与单位主要是指院校、企业、政府和中介组织等。从各职教集团开展工作的现状看,产品经营中的课程开发和职业资质证书考评、资产经营中的实训基地建设和资本经营中的共建高新技术企业等可作为职教集团经营的最佳切入点。
各地职教集团成立以来面临一些共同的难题,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化解。从目前职教集团的现状来看,政策支持能够极大地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1.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法》的基础上,根据本省实际,由教育和劳动部门联合研制省级职业教育培训条例,对各类职业教育培训的标准、培训的内容、培训大纲等做出原则性规定,以法规的形式规范职业教育培训;逐步在全省实行严格的就业证书制度,实现企业用工与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相互沟通与结合。这项培训制度的具体实施可以由职教集团承担。2.政府部门应结合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突出职教战略地位,出台各项保障措施和具体实施意见,尤其是加大财政投入,2005年教育部在推行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计划时,天津投入10亿多元,广西共投入60亿元,四川投入逾百亿元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这些费用部分可由职教集团进行合理分配、使用和监督。3.在职教集团统一协调下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应借鉴德国的做法,即中学毕业生除了继续接受普通教育之外,都应该接受职业教育。这不仅仅是教育的需求,更重要的是有助于青年人的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应改变由教育部门单方面制定的做法,逐步扩大在职教集团框架下,企业参与制订招生计划的覆盖面,最终实现企业与学校联合订单招生与培养的制度。
[1]探索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新途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专项督导检查综述[N].中国教育报,2010-12-11(1).
[2]Hernes,Tor.Spatial Construction of Organization.Philadelphia,PA,USA: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2004.
[3]姜大源.职业教育需要跳出“围城”办学[N].中国教育报2010-03-03(10).
[4]崔永华,张旭翔.论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J].教育发展研究,2010(17).
[5]祁黄雄,陈立章.杭州下沙高教东区学生行为时空特征研究[J].地理研究,2010(07).
[6]孙健,王明伦.试论职教集团的治理[J].职业技术教育,2010 (10).
[7]崔永华.职教集团经营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教育发展研究,2009(9).
王骏(1957-),男,江苏南京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硕士,研究方向为企业战略管理;蔡丽芬(1970-),女,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副主任,研究方向为艺术设计与教师教学研究;崔永华(1972-),男,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教育学国家一般课题“职教集团主导下的跨区域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研究”,课题批准号:BJA08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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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518(2011)09-0004-05
责任编辑 殷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