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祁水连/侯春华
(1.河北联合大学,唐山 063000;2.河北联合大学迁安学院,迁安 063000)
钨是一种难熔的稀有金属,因其特有的物理、化学性能而被广泛应用于军工、电子、冶金、石油、航天等重要的工业领域。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将钨作为战略性资源进行储备。钨是我国为数不多的优势矿产资源之一,然而由于多年的不合理利用,我国钨资源的优势已不复存在。因此必须改善我国钨资源的利用现状,以保护我国的钨资源。
我国是世界上钨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无论是钨储量还是资源量均居世界首位。但是由于长期过量消耗,我国钨资源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根据美国公布的数字,1994年-1999年间,世界钨储量减少了30万吨,我国就占了其中的17万吨,占了世界消耗总量的57%。另外,从2001年至2009年,我国钨储量减少了40.51万吨,减少了30%;基础储量减少174.84万吨,减少了43.3%。2009年,我国钨资源储量180万吨(金属量),占世界总量的65%。按照我国2009年钨矿的生产能力计算,目前钨基础储量的开采保证年限仅为23.10年。
我国钨资源分布于21个省(区、市),储量分布高度集中,主要集中于湖南、江西、河南、广西、广东和福建等6省(区),而尤其是以江西最多。这六省的查明资源储量合计占全国的75.9%,其中湖南以白钨为主,江西以黑钨为主。我国主要是以黑钨和白钨为主,在我国571.0万吨钨矿查明资源储量中,黑钨矿为133.3万吨,约占总量的23.3%;白钨矿为382.0万吨,约占66.9%;混合钨矿为55.9万吨,约占9.8%。我国钨矿具有富矿少、贫矿多、品位低的特点。我国钨品位(WO3)大于0.5%的仅占20%;而在钨矿的可采储量中,品位大于0.5%的仅占2%左右,绝大部分是贫矿。
我国是世界上钨精矿产量最多的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钨精矿产量一直居高不下。近5年中,我国钨精矿的产量占了世界总产量的比重都在80%以上;其中2005年,我国钨矿产量占世界比重更是达到了89%,2009年这一比重有所下降,但也在84.5%(表1)。
总的来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钨冶炼加工产业发展非常快。但是我国的钨冶炼加工企业大都是以生产低附加值的初级产品为主,且近年来初级产品的低水平 重复建设还在继续,粗放型的增长模式并没有转变。目前我国55家钨冶炼企业的APT生产能力为18.0万吨,70家钨粉生产企业的钨粉生产能力6.16万吨;199家硬质合金生产企业的硬质合金生产能力3.49万吨;34家钨丝生产企业的钨丝生产能力达到400亿米。然而从近期投资建设的项目中来看,这些产品的投资项目还在增加,生产能力还在扩大,生产能力严重过剩。2009年我国新开建或者完成了多个APT项目,至少增加产能2.5万吨。至2009年,全国钨生产能力闲置分别为:仲钨酸氨47%、钨粉61.1%、硬质合金52.9%、钨铁64.5%、钨丝 43%。
表1 2005—2009我国钨精矿生产情况(钨含量) 单位:吨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对钨品的消耗也在增长,但是从近几年的消费形式看,我国的消费规模都稳定地维持在2.5-3.0万吨。尽管如此,我国的消费水平与我国钨制品的巨大产量相比,还是十分有限的。另外从消费结构上看,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所不同,我国在硬质合金领域的钨消费比例要低于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而用于钢材和特种合金等的消费比例则要远高于上述地区。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钨供应国,供应了国际市场钨产品需求的约80%。从总体上来讲,我国的出口政策一直是在鼓励深加工产品的出口、限制原料或初加工产品的出口,以逐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在1980年之前几乎是100%出口钨精矿,1950-1980年间钨制品出口比例仅为2%,1981-1985年间钨制品出口比例增至23.3%,从2000年开始基本不出口钨精矿。我国钨产品的出口在数量和产品结构上都有所改变,趋势进一步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我国的钨产品出口仍然是以初级加工产品为主,高附加值的精加工产品占出口总量的比重仍然很低。2010年我国钨产品总出口量为30031.58吨,出口金额为72025.77万美元。其中出口钨矿砂及精矿160.25吨,三氧化钨5779.10吨,未列名的氧化及氢氧化钨5560.52吨,仲钨酸铵5475.33吨,钨粉及碳化钨5518.53吨,钨材2397.45吨。
近年来,在各方的努力下,我国的钨资源利用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生产总量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产品结构和出口结构进一步趋向合理。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国钨资源利用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资源开采量过大,资源形势紧张;钨冶炼加工行业落后,产品结构不合理;出口结构不合理,出口形势依然严峻。
钨是我国矿产品中为数不多的优势资源品种之一。然而由于开采量仍然过大,民采屡禁不止,乱采滥挖严重,造成了钨矿资源的极大浪费。为了抑制钨矿无序开采,自2002年起,国家每年都制定钨矿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将开采指标下放到各个省。然而这些政策措施并未完全落实到位。突出表现为钨精矿产量年年超过国家下达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2003-2008年国土资源部累计下达的全国钨精矿开采总量,年均超过指标42.34%。2009年中国钨精矿产量超过开采指标44.6%。2010年我国下达的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80000吨,而国内产量为115097吨,超出总量控制的43.87%(图1)。有资料显示,中国国有20家黑钨矿山在2005年前后将有12座矿山因资源枯竭而关闭。到2010年,中国可能只剩两座黑钨矿山在生产。而我国白钨基础储量中,81.1%的矿石品位小于0.4%,且组分复杂并与其他金属伴生,不具备单独开采的条件,只能与其共生伴生的有用组份一并进行综合开发。我国目前的钨资源形势已十分严峻。
我国钨加工业企业多、规模 小、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不高。全国大小硬质合金企业600多家,年产量超过2000吨的企业只2家,年产量超过100吨的企业不足50家,一直没有形成产业集中度很高的大型企业。而且,低水平的、初级产品的企业的盲目扩张造成产能过剩、产业集中度不高,行业之间低价恶性竞争、企业效益低下。另外,我国钨加工业发展产品结构不合理、附加值低、产品质量和性能与发达国家比存在较大差距。我国钨制品的产量稳居世界第一,但绝大多数厂家的生产以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为主,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很低。如国内硬质合金行业龙头企业年产4000多吨硬质合金,其销售收入却只有国外某硬质合金知名企业年产300多吨高性能硬质合金年销售额的二分之一。
我国以35%的钨资源向世界提供着80%至90%的供应。虽然从出口数量看我国的钨供应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由于钨的过量生产,加之我国的消费能力有限,我国将大部分的钨都用于出口。这造成了国际市场钨制品供大于求的现象,而我国的钨冶炼加工能力还在不断扩大。近年来,随着钨价格的不断上涨,超量生产还造成了我国钨资源走私严重的现象。而国外纷纷利用这些对我国的钨制品竞相压价,使得我国的钨品出口虽处于垄断地位却不能获得垄断利润。另外,由于冶炼加工行业落后,生产的产品仍然是以低附加值的初级冶炼产品为主,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我国出口的钨产品中初级产品占到了出口总量的75%以上,即使是在高技术含量的优质特钢、硬质合金的产能和技术方面,我国在国际上始终处于劣势。
面对钨资源利用中出现的问题,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2002年,国家为了整顿钨矿开发秩序,暂停颁发钨矿采矿许可证。并且从2002年起开始对钨资源实行生产总量控制,每年由国家制定生产质量指标然后下发到各省。这些政策一方面提高了对钨矿开采的审批权限,另一方面可以实现计划性的开采,根据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或从国家经济安全考虑,扩大或限制开采总量。
为了抑制出口,抑制钨粗加工业的盲目投资和过快发展,我国对钨产品的出口实行配额制度。限制钨的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的出口量,增加深加工钨制品的出口配额。另外,自2004年起,我国多次对钨产品的出口关税进行了调整。2004年1月1日起,取消了钨精矿及钨废料13%的出口退税政策;2005年1月1日起,取消了钨铁出口退税政策;2005年5月1日起,钨制品中仲钨酸铵、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为8%;2006年1月1日起,钨制品的出口退税由8%下调为5%;2008年1月1日起,钨铁出口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0%。这些政策增加了钨制品出口成本,抑制了钨的初级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自实行以来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目前,我国钨精矿产量的增幅有所下降,APT、氧化钨、钨粉和钨条杆等主要钨品的产量,也都处于缓慢发展甚至下降的状态,扭转了过去盲目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我国钨产品的出口量也处于缓慢增长的状态,进口量却有稳步增加的趋势。我国钨业正在逐渐改变过去那种高消耗、高污染、产品附加值低的发展方式,向着规模化、集团化、高科技方向发展。但这些政策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3.2.1 开采指标和出口配额不能完全贯彻执行
目前,国家涉钨管理部门较多,由于各职能部门对行业的管理各有侧重,出台一系列文件、法规,造成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使政府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需协调的问题,许多政策的效果也就是在协调中被抵消。由于资源采掘大多在边远山区,而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又大多在城市,这就给监控管理带来了很大难度。这些监管上的漏洞,使我国每年下达的开采指标和配额都不能被很好地贯彻落实。
3.2.2 钨品出口配额指标管理制度还存在严重的漏洞
首先,在指标制定和分配上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出口配额没有充分考虑国家钨矿生产总量的控制目标和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无限制迁就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的要求,造成出口量过大。其次,由于指标分配面面俱到,使得一些没有后续加工能力的企业,选择了销 售低端产品的方式。另外,如部分钨酸盐、钨铁、硬质合金等产品并未列入到出口配额范围内,使得出口量很难控制。而钨铁属于低附加值、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每生产1吨钨铁,将排放超过300立方米的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钨铁的大量出口,不仅消耗了大量的钨资源,还使我国沦为西方发达国家转移污染的场所。
3.2.3 走私活动扰乱市场秩序
制定出口配额和调高出口关税的目的是减少出口,然而高关税在实际中却刺激了走私的加剧。我国钨精矿的产量每年都超出控制指标2-3吨,这些钨精矿大部分都通过走私的方式流失到了国外。而走私APT和氧化钨可逃避10%的出口关税,钨铁可逃避20%的出口关税,利益非常可观。走私现象在影响了我国钨制品的出口价格的同时也影响了我国钨业向深加工发展。
我国对钨矿资源实行抑制性的矿业政策,目的是希望减少产量,以保护我国的钨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以促进产品升级。然而在实际中却取得了扩张性的效果,损害了国家利益。为了扭转局面,改善我国钨资源利用现状,在管理上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3.3.1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总量
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乱采滥伐现象,杜绝民间的偷采盗采行为。针对中小企业采用游击战式的开采方式,逃避检查的现象,国家应鼓励矿管人员不定期地、突击性地开展检查,使抑制性的政策得以落实。另一方面应调整生产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将指标分配给有后继加工能力的生产企业,以促进钨行业向精深加工发展。通过以上两种渠道对我国的钨生产情况加以控制。为维护钨矿生产总量控制政策的权威性,保障国家资源所有者的正当权益,对超标生产的钨矿开采企业要进行适当的行政处罚外,没收其非法所得,以控制钨精矿的生产。
3.3.2 适当调整出口政策,促进出口结构升级
为了减少钨制品的出口量,调整出口结构,我国应建立合理的钨产品出口配额管理体系。首先,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口配额时,必须充分考虑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生产总量控制指标和国内外市场供需状况以及我国资源供应能力。柳正认为,从国内资源状况和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度分析,我国钨出口量应从目前占国际市场份额的8 0%调到40%。其次,将高能耗、高污染的钨铁出口纳入钨品出口配额管理范围。同时,通过税费政策减少甚至限制钨的中低端产品的出口,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另外,钨制品出口配额指标最好一次性下发到位,这样有利于从宏观上对出口总量进行控制。而面对走私严重的现象,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另一方面我国可以适当调整现有的关税制度,使流入走私渠道的钨精矿贸易回归到正常的销售渠道。
3.3.3 鼓励技术革新促进钨产业发展
我们的核心目标是要促进钨工业的健康发展,实现钨工业从低端产品生产向高端产品生产转型,而其重要手段之一,就是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由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致使产品附加值也很低,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还加大了贸易摩擦和市场风险。因此,我国应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制定钨行业的结构调整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钨行业走上合理利用、节约利用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今后对钨的技术改革项目,要严格审批,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盲目上马。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相关高档产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品优化升级和资源整合,推动钨企业集团化发展,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钨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二次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加强对矿山环境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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