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王勋
施工企业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核算研究
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王勋
施工企业的存货包括很多方面的材料与产品,存货的核算方法是指采用什么价格进行存货日常收发的核算。本文结合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对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及核算方法进行了研究。
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 摊销 核算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施工企业的存货主要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末完施工、尚未办理结算的已完工程以及附属企业的在产品、产成品等。其中,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物品。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可以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并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工具性材料。
低值易耗品属于企业的劳动资料,可以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其价值随着使用逐渐损耗,在使用中需要维修,报废时一般有残值。因此,应将低值易耗品的价值采用分摊的方式计人成本费用。
施工企业的低值易耗品品种、规格繁多,为了便于管理和核算,通常按用途将其分为以下几类:①生产工具。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工具、器具和仪器,如铁锹、小平车等。 ②管理用具。指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使用的各种用具和器具,如办公用具、消防器具等。③劳保用品。指在施工过程中用于保护职工安全的各种用品,加工作服、安全帽等。④其他用具。指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低值易耗品,如医疗器械、炊事用具、试验用具、玻璃器皿等。
为了正确反映低值易耗品价值的损耗情况,为成本费用核算提供依据,对于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应采用如下方法转移其价值:(1)一次转销法。即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就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成本典用。这种方法较为简单,但费用负担不均衡。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或者容易破损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2)五五摊销法。也称五成法,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先摊销其价值的一半,报废时再摊销其余的一半(扣除回收的残料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对在用低值易耗品技工程项目、使用部门进行数量和金额核算的企业。
施工企业应设置“低值易耗品”账户,核算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收入、发出及其价值的摊销情况。其借方登记增加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贷方登记减少的低值易耗品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在采用“五五摊销法”的企业,本账户的期末余额为期末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以及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摊余价值。本账户应按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收发可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也可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于月份终了时,结转当月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分摊的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收入的核算方法与材料收入的核算方法相同,不再赘述。下面主要介绍低值易耗品领用的核算。
(1)领用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时,将其全部价值直接转入有关成本费用,并同时结转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按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账户,贷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账户。
(2)领用五五摊钥的低值易耗品。在采用五五摊销法的情况下,“低值易耗品”账户应设置“在库”、“在用”利“摊销”三个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其中,“在库”明细账户用以核算库存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其核算方法与库存材料相同;“在用”明细账户用以核算领出低值易耗品的成本,应按各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摊销”明细账户是“在用”明细账户的备抵调整账户,核算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其贷方登记领用时计提的摊销额和报废时补提的摊销额,借方登记报废低值易耗品时转销的已提摊销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累计摊销额。在采用五五摊销法的情况下,企业应加强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按部门和个人设置“低值易耗品领用备查簿”,反映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交回利报废情况。
周转材料是指能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多次使用,基本保持其原有的物质形态,起着劳动资料作用的材料,即通常所说的“工具性材料,材料型工具”。由于周转材料能在施工过程中反复使用,并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其价值随着使用逐渐损耗,因此在核算上既要反映其原值,又要反映其损耗价值。为适应这一核算要求,需要采用一定的摊销方法,将周转材料的价值摊销计人工程成本。
按在施工生产中的不同用途,周转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①模板。指浇灌混凝土用的木模、钢模或钢木组合的模型板料、滑模材料等。②挡板。指土石方工程用的挡土板以及支撑材料等。③架料。指搭建脚手架用的竹、木杆和跳板、钢管及扣件等。④其他。除以—上各类之外,作为流动资产管理的其他周转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轻轨、枕木等。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一般有下面几种:
(1)一次转销法。是指在领用时将周转材料的全部价值一次计入工程成本的方法。适用于易损、易腐的周转材料的摊销,如安全网等。
(2)分期摊销法。是指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计算其每期摊销领的方法。适用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摊销额的计算,如脚手架等。其计算公式为:
周转材料每期的摊销额=[周转材料计划成本×(1-残值占计划成本%)]÷预计使用期限
(3)分次摊销法。是指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计算出每次的摊销额,再根据期内实际使用次数计算某期摊销额的方法。适用于不经常使用的周转材料摊销额的计算,如挡板等。其计算公式为:
周转材料每使用一次摊销额=[周转材料计划成本×(1-残值占计划成本%)]÷预计使用次数
某期周转材料的摊销额=该期使用次数×每使用一次的摊销额
例如:假设大型模板一套,计划成本为50 000元,预计可使用80次,预计净残值率为4%,本月使用5次,则本月摊销额为:该套大模板每次摊销额=50000×(1-4%)/80=600 (元); 本月摊销额=600× 5=3000(元)。
(4)定额摊销法。是指根据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和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短期摊销额的方法。适用于各种模板等周转材料摊销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周转材料摊销额=本期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单位工程量周转材料消耗定额
无论采用哪种摊销方法,计提的摊销额都不可能与周转材料的实际消耗价值完全相同。为了使计提的摊销额与实际损耗价值尽可能一致,准确核算工程成本,年终或工程竣工时,还必须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盘点清理,根据实际损耗情况调整已提摊销额。
施工企业应设置“周转材料”账户,核算和监督周转材料的收入、发出及其价值的摊销情况。其账户结构与采用五五摊销法时 “低值易耗品”账户的结构相同。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周转材料收发核算的企业,还应于领用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周转材料收入的核算与材料收入的核算方法相同。下面介绍周围材料使用的核算。
(1)领用周转材料的核算
领用一次转销的周转材料时,应将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全部结转给受益对象负担;领用分次摊销的周转材料时,应作由“在库”转为“在用”的处理,并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2)按期计提摊销额的核算
月份终了,企业应编制“在用周转材料摊销计算表”,计算各工程应负担的周转材料费用。
(3)周转材料短缺和报废的核算
为了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和核算,企业应于年度终了或工程竣工时,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盘点,确定其短缺数量、实有数量及成色。对于短缺、报废的周转材料,计算其应补提的摊销额,并调整记入“周转材料摊销”明细账户。计算方法如下:
应补提摊销额=应提摊销额-已提摊销须
应提摊销额=报废、短缺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残料价位
已提摊销额=报废、短缺周转材料的计划成本×(该类在用周转材料账面已提摊销额/该类在用周转材料账面计划成本)
(4)周转材料退库和转移工地的核算
对于工程完工或施工中不再需要的周转材料,应盘点数量,确定成色(新旧程度),计算应补提的摊销额计人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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