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娟
(西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农村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北地区农村教育的发展则是我国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西北地区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西北地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薄弱,存在着数量严重不足,整体素质偏低,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1]近几年来,国家通过一系列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如特岗教师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免费师范生政策、支教以及对口支援项目等,西北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在绝对数量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善。如甘肃省自2006年启动“特岗教师计划”,截至到2010年,共聘任特岗教师13674人;2004年启动“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近500名优秀本科毕业生补充到农村学校。
西部农村学校在农村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学校布局调整,农村中小学的数量有所减少,城市学校的规模进一步扩大,教师数量存在短缺现象。如甘肃省武威市2009年共有农村中小学校1090所,与2008年相比,农村中小学减少了137所。新教师补充与现有教师流动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途径,如何合理配置师资,不仅在数量上改善教师短缺问题,而且注重农村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积极促进农村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以满足各类学校在教师学历结构、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等方面的需求,稳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对西北地区农村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西北地区农村学校在学校布局调整的政策背景下,出现了数量较多的教师流动现象,对农村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新问题。
社会学意义上的教师流动,从流动领域划分,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合格劳动者选择了教师职业或者在职教师放弃这一职业,即合格劳动者进入或退出教师劳动力领域;另一方面是在职教师由现任职学校转入另一所学校任职,即劳动者在教师领域内的流动。[2](P101)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各类人员新加入到教师这一职业当中,一般称之为教师补充;在职教师因各种原因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离开教育系统,称之为教师流失;而教师仍在同一职业领域内工作,只是工作的地域或者学校类型发生了变化,一般称为教师流动。已有的研究数据表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流动主要是在某一县域范围内向乡镇学校或者县城学校流动,较少的是调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因此,本文所提到的教师流动主要指教师在本地区域内各类学校间的工作变动,不包括教师补充和教师流失。教师流动包括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农村教师到城市学校学习这两种暂时性的教师流动,也包括教师在学区内、县域内学校的工作调动。
研究者于2009年12月在甘肃省河西地区的两个地级市进行了教师队伍建设的调研,其中农村学校①的教师流动问题是本研究关注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教师流动的数量、结构和原因等方面。研究选取了12所农村中小学,其中有6所小学,3所完全中学,3所初级中学,共发放并回收了12份学校问卷,与12位校长、24位教师进行了访谈。
从研究来看,2006年至2009年底,12所农村中小学共有136位教师存在流动现象,其中男教师85人,女教师51人;18人为小学教师,118人为中学教师;年龄在35岁及以下的教师有97人,占教师流动总人数的71.3%,36~45岁的教师有38人,占教师流动总人数的27.9%;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教师为92人,占教师流动总人数的67.6%。可以看出,青年教师和本科学历教师占流动教师群体的半数以上。具体数据见表1。
表1 教师流动统计表
学校问卷的数据显示 (见表2),所有的流动教师都是调到其它学校工作,而非调离教师领域去从事其它工作。在全部流动教师中,只有2所小学的8位教师是流动到乡镇学校,其余9所学校的128位教师都是从乡镇及以下的学校流动到县城学校。农村学校教师的流动走向非常明显地呈现出乡村向乡镇或县城流动,乡镇向县城流动的单一、逆向的特征。
在教师外流的主要原因方面,学校问卷中共有五个选项,分别是工作压力大、待遇低、生活环境差、人事矛盾和其它,其中选择“人事矛盾”的学校为零,只有一所小学的教师选择“工作压力大”,选择“待遇低”的有五所学校,而选择“生活环境差”的有六所学校。由此可见,教师主要是因为农村学校生活环境差和待遇低两方面的原因而选择流动到条件较好的县城或乡镇学校。
表2 教师流动去向及原因分析表
频繁的教师流动对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一方面学校教师出现年龄断层现象,有经验的中青年教师数量较少,老教师和刚分配来的新教师相对较多;另一方面,新教师的成长始终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学校造成了较大的压力。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难以得到有效的保证。
下面以某农村初级中学师资队伍情况为例,该校共有专任教师48人,其中35岁及以下教师为39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1.3%;职称为中教二级及以下的教师人数为35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2.9%,具有中学一级职称的教师有1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2.9%,具有中学高级职称者只有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2%。结合专任教师的年龄和职称特点来看,该农村中学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非常不合理,年轻教师数量较多,经验丰富的中年教师比较缺乏,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数量也比较缺乏。2006年至2009年底,该校共新增教师13人,其中由高校毕业生补充进来8人,由其他学校调入5人,但是调往县城学校的教师人数却有21人,全部都是年龄在26~35岁的青年教师,其中16人为骨干教师。可以看出,教师流动非常频繁。具体数据见表3和表4。
下面与这所初级中学校长的访谈也非常清楚地反映了这一情况。
“这个学校离县城比较近,教师流动比较快,有些教师陆续调到城里了,调入的很少,以新分配的为主,每年要招考教师嘛,通过考试,骨干教师考试比较有优势,考着选拔到县城了。我们学校就是年青教师比较多,压力比较大,有些年青教师学历比较高,能力和学历相比还是不相适应的。我们中学一级职称的教师数量偏低一些,本来要占到40%,我们才占了22.9%,原因就是我们的中学一级教师调到城里了。年青教师自身的条件还达不到。”(农村中学校长访谈)
表3 某农村初级中学教师情况一览表
表4 某农村初级中学教师流动情况统计表
上述数据表明,农村中小学校流动到条件较好的县城及乡镇学校的教师群体以年龄在26~35岁之间的占大多数,而在农村学校现有的教师中,这个年龄段的教师人数也占大多数,这一方面反映了年轻教师的流动性更强,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一年龄段的教师对生活环境和待遇等问题的要求最高。年轻教师在农村学校经过几年锻炼,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能力,而此时他们大多都面临着自身发展和教育抚养下一代的问题,农村学校所在的生活环境比较艰苦,流动到条件更好的学校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1.教师暂时性流动较少
这里所谓的教师暂时性流动,是指在教育均衡发展理念指导下,加强城乡教师交流,教师到其他学校任教,但人事关系还保留在原学校。尽管研究者们已经提出了加强城乡间的校际教师定期流动制度以及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等教师流动的政策建议,而且有些地方也以教师考核制度的方式来保障城市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但实际上无论是城市学校的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还是农村学校的教师到城市学校工作,这种暂时性的教师流动数量都很有限。
在我们所调查的学校当中,只有一位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市学校进行学习交流,那位老师表示,城市小学的教师集体备课、良好的教研氛围让她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提高。城市学校的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情况相对多一些,因为没有基层经历不能评职称。
“我们学校一共有6个去支教的老师,有两个是不适应这里的工作,再的4个都没啥问题,他们没有基层经历不能评职称,所以我们有计划的每年分配几个下去锻炼。”(县城中学校长访谈)
2.教师流动呈现单一逆向流动
前面的数据表明,农村中小学的教师流动绝大多数是在县域内、学区内的流动,而且呈现出单一的村级学校向乡镇学校流动、乡镇学校向县城学校流动的走向,且有能力流动的教师基本上都是学校的骨干力量,是校长们称为培养成熟的、能独当一面的教师。也正是因为这些教师在农村学校积累了相当的工作经验和经历,因此,在教师流动的过程中,他们具有了流动资本。
3.县域招考制度是教师流动的主要政策依据
由于中小学生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教育均衡化发展,需要对现有的教育资源进行重新组合。近几年,甘肃省的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在不断加大。相当一部分学生数量太少的小学被撤并,集中到乡镇一级办学。同时,家长对孩子受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家长选择让孩子到县城上学,因此,城市学校的学生数量不断增加,需要补充教师,近几年各县均在县城修建了一些新学校,以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些学校的师资绝大部分是从本县内各学校通过考试等方式选调上来的。
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各县为了适应学校布局调整的新形势,均出台了相应的教师选调制度。如某县规定,在农村工作满8年时间,就可以参加县统一招考,而且不需要学校出具介绍信。另一县每年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的考核,是采取上课与说课的形式进行,上课成绩占80%,说课成绩占20%,由教育局从缺编学校抽调人力分学科组成考核小组统一进行考核,且选调人员平时的工作业绩将作为附加分计入总分。参加选调的人员必须在乡镇学校工作年限达到本科3年、专科5年、中师8年 (紧缺学科适当放宽)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还要征得所在学校或学区同意方可报名参加。[3]
可以看出,上述制度本身就代表着保障城市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价值取向,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如何稳定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应制度。农村学校的校长也无可奈何。
“我们管不了人家的考啊,人家报名一考就考上走掉了,规定两口子在农村呆8年的就去考,学校的介绍信都不用出,就可以报名了,所以说你学校捆不住人。”(农村中学校长访谈)
现有的关于教师流动的文献主要从个人因素、制度因素、文化因素、经济因素、管理因素和观念因素等方面对教师流动的原因进行了探讨。[4]不同地域间,因地理环境、人文环境、政策环境的不同,造成教师流动的原因差异较大,下面主要从制度因素和教师待遇两方面来探讨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流动的原因。
教师流动在制度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县域内的教师分配和流动制度缺乏合理性与完备性。表面上看起来,学校布局调整政策客观上为教师流动创造了条件,城区学校和乡镇小学需要补充一定数量的教师,是引起教师流动数量大的重要因素,但实际上,县域内新增教师的分配制度与教师选调制度的不合理与不完备才是造成目前教师流动现状的关键原因。二是各地都有具体的教师考试选拨制度,但缺乏相应的稳定、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政策依据。通过选拔的方式将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抽调到城市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却没有一定的政策保障,也是造成目前农村教师单一逆向流动的重要原因。
1.县级教师分配和流动制度缺乏合理性与完备性
甘肃省学校布局调整“四个集中”(即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政策,是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举措。但同时,这一政策的实施,也为教师流动在客观上创造了条件。城区学校的规模扩张,需要补充大量的教师,只有通过现有教师流动和新增教师的方式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而各地通过招考新增的教师,除了县城的高中学校能直接分配几位本科毕业生外,其他新增教师首先都是到农村学校去任教。现有教师流动就成为补充城区学校教师队伍的唯一选择。如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中有这样的记录,“教师聘用应坚持按学科需求分配的原则和向义务教育学段和边远、山区学校倾斜的原则。农村中小学教师试用期满后,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中小学。”[5]在学校布局调整的过程中,乡镇小学和县城学校所缺师资,主要是通过现有教师流动的方式解决,这大大增加了教师流动的数量。
而现有的县域教师选调招考制度是甘肃省河西两市在教师流动方面的主要政策依据,这一政策的主要价值取向就是通过考试、听课等方式,将农村中小学中的优秀教师选拔进入县城学校。这一政策的合理之处在于其公平性,教师流动是通过考评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才能调动,而不是凭关系和人情。但其不合理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农村学校的骨干教师都被选拔进了县城学校,如何保障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农村学校受到自然、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本来就处于“弱势”,在目前的形势和条件下,将会出现“弱者更弱”的局面。
目前的县级教师分配和流动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是农村学校的优秀教师流动到城市学校,另一方面,通过招考新入职的教师绝大多数又被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是造成目前教师流动单一、逆向的关键因素,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将在一段时间内呈现年轻化、不稳定的特点,这里的不稳定主要指教师的频繁流动所造成的不稳定,并非指教师离开教师职业领域。这对农村学校在师资培养方面造成了很大的压力,而且新入职的这部分教师虽然学历较高,但缺乏成熟的教育教学技能,正需要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以促进其专业发展,进而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而农村学校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不尽如人意,对这些教师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也产生不利影响。
从提升农村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视角来看,这种教师分配和流动制度,缺乏从教育均衡发展的全局视角,合理配置新入职教师以及规划现有教师的流动,既不利于新教师的尽快成长,也不利于农村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对那些地域偏远、规模较小而数量众多的农村中小学而言,势必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这对农村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农村学校教师的发展、我国整体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都是极为不利的。
2.稳定、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的相关政策缺失
在当前学校布局调整的大背景下,政策制定者不仅需要考虑如何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问题,而且更应该首先保障农村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孩子在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基础上初步达到教育均衡发展,否则,仅仅考虑城市学校的发展,而忽视甚至漠视农村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将进一步加剧教育不公平现象。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教师招考和选调制度,但是却没有看到相关的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如适当提高农村教师的经济待遇,设置农村学校教师津贴;设置一定的比例,对农村学校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进行限定;或者以制度化的方式加大城乡教师交流的范围和时间等。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缺乏政策支持。
农村学校教师整体待遇偏低,各种晋级、评奖、培训机会较少。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已经略高于或等同于相应级别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并且都能够及时、足额发放。但教师的工作非常辛苦,工作量远高于公务员。另外,农村学校一般都只能给教师提供一间住宿加办公的宿舍,有些还是两人甚至三人一间,住宿条件比较简陋,在一些偏远山区小学,甚至不能给教师提供任何住房,除了家在本村的教师外,外来教师很难安心在这些学校任教。而且农村学校教师受地域的限制,与城市学校教师相比,在医疗和养老保障方面,可利用资源都比较缺乏,其自身的发展以及家庭成员的发展也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孩子的受教育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农村教师的经济待遇和各种福利待遇就显得偏低。
另外,调研数据也显示,在职称评定、评奖、外出参加培训等方面,农村教师明显缺少机会。以中学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为例,92.19%为城市教师,农村教师的比例非常低,城乡差异大。有些农村小学教师到快退休时也没有评上小学高级甚至是中级职称,原因是名额太少。
“原来我到这个学校的时候没有高级教师,来的第二年才评上高级教师的。他们才发现高级职称能评,原来都不知道能评高级职称。反正地域对人的思维限制很大。”(农村中学校长访谈)
通过上述原因分析,我们看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处境不利,又得不到相应的政策支持,是造成目前农村教师单一、逆向流动的主要原因。只有通过政策倾斜、全盘布局等方式,才能保证农村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各种晋级、评奖、培训的名额应向农村教师倾斜,并应加大倾斜力度。
在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现有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每月增加其原有工资的20%~30%作为边远山区补贴。另外,农村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奖、参加培训等方面,应给予优先考虑、适当放宽的政策,名额分配方面应有所倾斜。如农村学校教师在晋升职称方面,首先应增加高一级职称的名额数量,而且评审条件中应重点突出农村学校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工作年限,在论文发表方面的要求应适当降低。农村学校教师晋升到高一级职称后,应规定其在农村学校服务一定的年限 (3~5年的时间)。
创造条件,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如在乡镇所在地或条件相对便利的地方为农村学校教师建一些周转房,免费供其租用,改善其基本住房条件。与此同时,为教师提供便捷的互联网接入条件,以方便其查阅更多的信息并丰富其生活。当然,也应进一步明确农村教师的责权利,以保障其在基础教育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教师流动不仅是依附于教师身上的人力资源的移动,而且通过人力资源的互动,也就是教师间的相互学习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6]建立合理的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市学校进修,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机制,并将其作为对教育行政人员工作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主要包括加强城乡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建设和加强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的制度化建设。如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 (职称)时,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积极鼓励城市学校优秀教师或校长到农村学校任职,并将其任职经历作为晋升高一级职务(职称)的重要参考条件,给予优先考虑。学区范围内,原则上45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一定比例,如8%~10%左右;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也要进行交流。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城乡教师交流的领导力度。
目前新入职教师绝大多数被分配至边远农村学校任教,而县域教师选调政策又是层层抽调农村学校骨干教师的现状,非常不利于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不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因此,应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合理安排,全盘考虑教师队伍建设,尤其需要重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新入职教师的分配需要采取整体规划、制度保障、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避免“一刀切”式的都分配到农村学校,可以制定一个四年到六年的整体规划,划分一定的比例,如40%~50%的教师分配至城区或乡镇学校,其余教师分配至村级学校,经过3~4年的培养,再有计划地进行交流,偏远农村学校的教师流动到城区、乡镇学校,城区、乡镇学校的教师交流到偏远农村学校。这样既有利于年轻教师的专业成长,也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注 释]
① 本研究对农村中小学的界定为学校所在地在乡镇及其以 下的学校为农村学校,县城及其以上学校为城市学校。
[1]王嘉毅,王利.西部地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J].西北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7,(2):78-79.
[2]靳希斌.教育经济学 [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3]摘自某县教育局文件,民教人发[2008]76号。
[4]韩淑萍.我国教育均衡背景下教师流动问题的研究述评[J].教育导刊,2009,(1):10.
[5]摘自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6]赵明仁.在提高教师素质中推进教育公平——中国教师发展论坛 (2007)综述[J].中国教育学刊,2007,(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