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秀竹
(黑龙江省招考办,哈尔滨150001)
浅谈素质教育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石秀竹
(黑龙江省招考办,哈尔滨15000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改革的基础,缓解了集所有功能于高考一身而引发的尖锐矛盾问题,同时也回避了考试技术上不可实现的不同学科或不同知识范围的等值问题,并且围绕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个核心,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不断改革与完善。以重视基础,加强能力培养为出发点,建立科学评价措施和管理体系;以保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为重点,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素质教育;应试教育;个性发展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按照我国的教育方针,着眼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并注重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胡锦涛同志对教育的五项要求指出:“(1)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积极推动建设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3)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4)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5)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
素质教育是教育的本质。素质教育是以人为本,把人作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素质教育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而不是让学生在应试教育的竞争中逐渐地被淘汰的筛选式教育。我国的教育最终要达到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目的。在基础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公正性原则将保证全体学生不至于以失败者的身份离开学校,应该能够充分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使之顺利地完成高中阶段的学业,并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选择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用他们的知识和力量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素质教育强调全面发展的教育,就是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全面发展的教育就是要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基础教育阶段要求学生要有较全面的知识基础,以适应再提高的需要,基础知识的短缺将对人的一生发展造成极大影响,可见素质教育强调学生全面发展是十分必要的。高中阶段学生应掌握的多种知识,确保学生在文化知识上的全面性、实验技能上的可操作性。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8号)精神,为保证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黑教基[2007]162号),管理和监控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确保高中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服务,我省决定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年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面向全体学生、衡量学生是否达到高中毕业标准的水平考试。它担负起客观、科学、权威地评价教学和学生学业水平的任务。它改变了原来的教学格局,在新的课程目标的要求下,学校将采用分层次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因材施教。因此,也能激发不同层次学生的成功感和心理优势,使他们对逐步实现自己的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充满信心。在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上,活动课、实验课和综合实践课都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选修课也使学生能按照自己的爱好兴趣去钻研和探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合作能力。奠定了今后从事社会主义建设所必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也为人才培养的多层次提供了保证。
素质教育强调发展个性的特殊教育,而不是把教育变成一种模具化批量生产的教育。学生的个性差异是普遍存在的,它在学生的发展过程中起着主导和支配作用。展现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训练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发展他们的个性特长,这是素质教育注重的原则。高中阶段在人的培养上展现多规格、多侧面、多层次成为可能。特别是对于有特长的学生,为他们的个性发展和主体人格的塑造,提供了保证,使他们能在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勾画自己理想的蓝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更要适应当前形势,特别是适应了加强素质教育的需要。普通高中既有向高校输送人才的任务,又有为当地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的任务,而这两项都需具有一定基本素质的人才。从这个意义上看,抓学业水平考试,促高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高中阶段在新形势下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过程中,我国确定了科教兴国的战略,因此,如何为21世纪的文明、民主、富强、和谐的中国培养跨世纪的人才,已成为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素质教育也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建立作为素质教育的配套工程已全面推行与展开,从而推进了基础教育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素质包含思想品德素质、文化教育素质、劳动技术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的提出,是我国教育界的一个伟大进步,它充分肯定和明确了教育的本体功能和本体任务,表明了只有发挥了教育的本体功能,才能发挥其社会功能;只有发展了人的素质,才可能培养出各种优秀人才。改革开发以后,教育在国家经济发展建设中基础性地位的社会功能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肯定,但仍然没有达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教育的本体功能与本体任务的境界。这样在注重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时候,又过多地突出了教育的经济功能,而忽视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忽视了教育只有通过培养出高素质的各类人才,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素质教育这一课题的提出以及这些年的探讨与实践,标志着我国的教育实践与教育理论也走出了片面突出政治和重视为经济服务而离开受教育者素质的发展而造就人才的误区,为基础教育的教育方法和教育制度的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素质教育的提出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现代化作为一种后发型的现代化,其相对优势在于可以避免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走过的弯路,并直接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与经验。而这种优势要成为现实,就必须大力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素质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在世界经济与技术的竞争中,吸收各国先进经验与技术的同时,跟踪和超越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以期真正发挥教育在社会现代化中的巨大作用。同时,素质教育的提出,对于进一步认清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和全面性,克服基础教育中的种种弊端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围绕着强化素质教育,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进行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制度的改革,已成为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进一步深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改革,要从全面素质教育出发,在观念和制度上真正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
转变观念,坚持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全面性。按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性教育,而不是少数学生的选拔性教育;重视基础教育的育人功能,由此实现其一系列社会功能,强调基础教育在提高整个民族素质以及社会长远发展所具有的真正效益,而不仅仅过多地把这种效益与升学率或考试分数简单等同起来。
从各种制度建设和完善上保证素质教育的落实,包括整个基础教育制度、学校本身的制度等等。例如,改革当前基础教育中的考试和升学机制,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强化学业水平考试的双重功能,使之真正成为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手段,而不仅仅是目的。
改革和完善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与方式,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中教育中与高考并列的评价标准,正确发挥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功能和全面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建立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改变片面追求升学率及合格率的现象,不再将升学率作为评估教师与学校的标准,逐步形成比较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发挥考试评价与管理功能。促使教学方式、教学内容、管理体制以及教师的行为模式的改变。调动各级教育机关全面抓好重点与非重点高中的积极性,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以认知科学而不仅仅是行为主义的理论作为教学的基础,把单纯的训练的模式改变为一种开发的模式,并切实提高教师本身的素质。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考改革的基础,缓解了集所有功能于高考一身而引发尖锐矛盾的问题,同时也回避了考试技术上不可实现的不同学科或不同知识范围的等值问题,并且围绕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这个核心,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不断改革与完善。以重视基础,加强能力培养为出发点,建立科学评价措施和管理体系,以保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G631
A
1001-7836(2011)03-0039-02
10.3969/j.issn.1001 -7836.2011.03.016
2010-08-20
石秀竹(1956-),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副研究员,从事教育管理研究。
(责任编辑:朱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