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误区及解析*

2011-08-15 00:46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监督工作

高 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误区及解析*

高 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个方面,结合近期检察机关工作的实践,探析部分检查机关在这三项工作中的误区,并提出解决的路径。

检察机关 社会矛盾化解 社会管理创新 公正廉洁执法 误区 解析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指出,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当前政法工作的期望。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政法机关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对刑事案件侦查、审判活动、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刑罚执行、监管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活动(即职务犯罪侦查)进行监督的职责,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不仅责无旁贷,且大有可为。笔者将结合近期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探析部分检察机关在此工作中的误区,并提出解决的路径。

一、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当前,有些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有就案办案的思想,认为办好自己的案件,消解了案件所涉及的社会矛盾,同时不引起新的社会矛盾就是做好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显然,这种思想是狭隘的。实际上,办案工作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切入点。在这方面,检察机关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在履行对刑事案件侦查、审判活动法律监督职责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要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犯的轻微犯罪从轻处理,通过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风险评估、案件答疑说理等工作,及时发现并化解由刑事案件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如犯罪人李武某、李万某抢劫、故意把浙江商人应某骗上车,持刀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将其残忍杀害,案件发生后,当地外商人心惶惶,对投资环境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检察机关受理此案审查法院起诉后,组织精兵强将办理,仅用10天就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处李武某、李万某死刑,有力维护当地投资环境的安全稳定。又如金某、许某等18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3亿元案,截止案发,数千名群众集资款4.7亿元无法归还,面对这些群众不断上访的压力,检察机关受案后不厌其烦地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答疑解惑,并帮助受害群众提高防骗意识,避免了一起可能引发激烈冲突的群体性事件。

(二)在履行对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职责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要树立“大稳定观”,充分发挥民事和行政检察调节民事法律关系的作用。要协助党和政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体系,对法院和行政机关在企业破产、征地拆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上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检调有效对接,及时化解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2010年4月,某县村民冷某到该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反映其丈夫被赵某打成轻伤,法院判赔2085元,赵某已向该县法院上缴了2000元赔偿费,可赔偿费一直没给被害人,为此长期上访未能解决。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叶某与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卢某共同参与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最后,法院将收缴的赔偿费连同孳息2340元交给了冷某,冷某为此非常感激检察机关,送上了“执法为民”的锦旗。

(三)在履行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职责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不断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体罚被监管人员等问题开展同步监督和法律监督调查工作,避免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和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现象的发生,防范由此引起的新的社会矛盾。如苏某在1995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经减刑后刑期至2010年5月9日。服刑期间,苏某因生活琐事对同监号服刑人员江某怀恨在心,并于2010年3月12日趁江某在监舍风场散步不备之机,用拳头猛击对方脸部和头部,造成苏某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某检察机关驻监检察室干警在第一时间达到现场,询问多名在场服刑人员,调查了解案情。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苏某虽经教育仍不知悔改,寻衅滋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经与有关法院、监狱协商后,决定在该监狱内公开审理此案,并组织60余名服刑人员旁听。经公开审理,法庭当庭宣判,苏某犯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连同前罪未执行的刑期,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个月,即自2010年3月12日起至2010年10月11日止。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服刑人员破坏监狱监管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再犯罪人员及其他服刑人员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

二、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问题

当前,有些检察机关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与己无关的思想,认为社会管理创新是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事,检察机关介入社会管理创新是多管闲事。显然,这种思想是错误的。司法机关作为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已成为各种社会管理问题的“收纳器”,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之一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责无旁贷。在这方面,检察机关主要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在履行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活动法律监督职责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当前,党和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大了对基础设施、民生领域等各个方面的投入,与之伴随新增了提高医疗保障、扩大就业等大量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同时增加的还有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的现象,检察机关应发挥法律监督权在我国权力架构中的调节、分权制衡、救济等功能,除依法查处职务犯罪之外,通过向党和政府提出对策意见、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通过建立健全检查机关与行政执法、执纪衔接机制,促进社会管理的廉洁、高效。如某市检察院在查办市民政部门周某贪污挪用农村低保户、“五保户”补贴资金一案时发现这些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敢怒不敢言,准备等待时机上街游行,当即采取了广泛宣传法律政策来发动群众举报周某的罪行,得到了积极响应,很快查清周某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同时还挖出另外2名同案犯,有效化解了这一涉及民生领域案件中隐藏的社会矛盾,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又如某县检察院在查办某财政所李某等人贪污、滥用职权案时,发现李某伙同他人贪污国家家电下乡补助7.8万元,同时接受家电经销商吃请、贿赂,擅自决定致使国家家电下乡补助被骗27万元。此案严重影响了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有损党和政府形象,暴露出该县家电下乡补助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为此,检察机关向该县财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三条整改建议:组织一次专项清理活动;堵塞漏洞,建立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该建议得到该县县委书记的高度赞扬,该县财政局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函告检察机关。

(二)在履行对刑事案件侦查、审判活动和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职责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是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办案方式。如某市检察机关对一些犯罪情节轻微、有帮教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规定在1至6个月考察期间,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作不起诉处理。在考察期,检察人员要确定该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在社区或所在学校负责人为帮教人员,考察对象定期向帮教人员汇报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检察人员在考察期满后根据帮教情况,写出综合报告报检察长决定是否起诉。通过这种方法,使一些失足未成年人回归了社会,有的考上大学、有的学有一技之长。二是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充分保护的同时,坚决打击“两新组织”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活动。三是对利用网络、手机实施的窃取国家秘密、诈骗等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协助有关机关对“虚拟社会”实现有效的“现实管理”。如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青少年团伙强奸、抢劫、盗窃案件中,发现本地部分网吧存在通宵营业,容留未成年人浏览黄色网站,及时向该县公安局和文化体育局发出加强网吧管理的检察建议,该县公安局和文化体育局闻过则改,联合对本市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一批违规网吧吊销执照或责令停业整顿,对违法、违规人员予以治安处罚,规范了当地网吧经营秩序。

(三)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检察机关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依靠党委要主动、情势判断要清晰、情报信息要快捷、处理焦点要细致、把握中心要紧扣、适用法律要准确、综合措施要到位、把握刑事政策要严格、上下协作要紧密”的要求,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如曹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改判无罪),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曹某婆婆蔡某到检察机关喝下农药被送往医院急救。该事件发生时正值北京奥运会开幕前昔,曹某家属借机上网歪曲事实予以炒作,并调集亲朋好友准备上街游行闹事。面对这一突发事件,检察机关果断采取措施:一是迅速向省委汇报,省委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为应对该事件指明方向;二是组织专班对蔡某进行救治和保护,确保不出意外;三是针对蔡某自杀原因展开调查取证,及时澄清事实;四是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积极应对社会舆情,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针对蔡某之孙在网上发布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不实帖子,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找其本人进行训诫,并及时封堵不良信息;五是经过情报信息收集,发现蔡某的亲属多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迅即通过有关单位领导做好这些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挑头闹事者严肃批评并采取制止措施;六是规范办案人员行为,做到文明接待和依法答复媒体采访,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释法,检察人员不得擅自接受采访或在网络、媒体上发表与案件有关的言论,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炒作。通过上述工作,该案没有演变成一起群体性事件,蔡某也健康出院,曹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依法得到处理。

三、关于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问题

当前,有些检察机关对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有难有作为的思想,认为目前执法不公不廉的现象层出不穷,查处的阻力大、风险大。显然,这种思想是错误的。目前腐败现象严重,正说明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检察机关肩负着查处腐败的职责是大有作为的。在这方面,检察机关主要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检察机关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己不正焉能正人”,要把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反贪、公诉等办案重点部门和政工、计财等管人、管钱实权部门加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决不护短。如某基层检察院坚持“五个强化”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强化质量管理,及时修订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办案过程实行严密过程控制;二是强化执法评查,部门自查、专班排查、开门评查和专访调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内部制约,把廉政监督和办案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和人员的监督;四是强化阳光检务,定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展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监督的新途径;五是强化素质能力,在干警中倡导文明规范的执法和“100-1=0”、“责任出品质、细节见水平”等执法质量要求,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该院获得省级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

(二)围绕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执法日益增长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以罚代刑、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玩忽职守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督促法院纠正涉及民生、影响稳定的错误裁判,督促相关机关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错误决定和作法,对执法活动背后的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如某基层检察院针对本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领域拖欠土地出让金日益突出的问题,深入调查取证,形成全区土地出让金欠缴情况的专题报告上报区委,区委给予了高度评价。针对三家公司资金充裕仍恶意拖欠的情况,向该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同时,组织召开该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通报各企业土地出让金上缴和欠缴情况,指出欠缴对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危害,通过这些工作,已追回土地出让金1亿多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又如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中发现,被告人罗某因山林地界权属不清才伤害他人的,案件虽然起诉了,但类似问题仍然存在且没有解决,可能引发新的血案。为从根本上消除犯罪隐患,该检察院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由政府的矛盾调处机构会同林业、土地管理等部门就有争议的山林地界调查查勘后重新颁发林权证。当地政府收到建议后,及时进行了处理。

(三)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减少执法不公不廉的现象发生

要注意发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的苗头,通过专题讲座、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及时防微杜渐,要加大对行贿犯罪查办力度,建立行贿档案查询数据库,让有行贿劣迹的单位和个人无处遁形,帮助有关机关在政府采购、工程发包等工作中筑起“防火墙”,从而遏制行贿受贿高发态势。如某基层检察院在办理某报业集团广告业务经理朱某受贿30余万的案件时发现,该广告业务部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办案人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一份预防受贿犯罪加强业务管理的检察建议,提出将该集团公司下属的广告业务分开经营的意见,该集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内部整合,调整经营策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使该广告业务部一举扭亏增盈。又如宜昌至万州铁路建设以来,某市检察院会同该市纪委、中铁十二局汉宜铁路项目经理部等相关部门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责任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12项制度,有效堵塞了可能产生腐败的漏洞。

D92

A

1671-2803(2011)01-0082-04

2010-12-05

高进(1964—),男,湖北鄂州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法学硕士。

责任编辑:胡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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