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月锋
(安徽农业大学,安徽 合肥 230601)
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理解阈限和内涵界说*
武月锋
(安徽农业大学,安徽 合肥 230601)
文章列举了学术界关于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几种典型性定义,梳理了在参与客体、性质、本质三个方面的争议,提出厘清大学生政治参与概念,必须坚持生存空间和价值区间相结合、共时态和历时态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三个原则,在此基础之上,科学界定了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概念。
大学生政治参与 阈限 内涵
政治参与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率先提出的一个学术话语,被用来分析和衡量各国政治文明进程、民主政治发展态势的一个重要变量,政治参与的效用、规模、程度也成为人们判断一种政体是否民主的重要依据和观测点。大量事实表明,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对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行为的选择都有相当直接的影响。大学生作为现实政治生活中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是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政治素养的青年公民。目前学术界已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研究,这些研究成果成为我们观测和思考当下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理论基础,也成为我们调查和研究大学生政治参与状况的重要源泉。要科学把握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历史镜像、当下境遇和发展态势,就需要首先剖析一些基本范畴和概念体系,而最基本的就是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理解阈限问题,这是一个“在什么意义上来理解和把握政治参与”的逻辑起点问题,离开这个阈限人们对“大学生政治参与”内涵与外延、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等的界定就会有争议,就不可能使用共同语言,在公认的知识背景上对话,对于同一现象,不同的学者也就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价值判断,陷入研究边界模糊不清的窘境。
赵雪芬[1]、周宪与邱晓毅[2]、关兴[3]:大学生在对国家的政治、社会生活状况认识、了解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政治参与意愿,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实际政治行为。它包括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参与行为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吕洛乐、杨晓东[4]:政治参与是政治文明进程中的一个变量,它指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定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所谓大学生政治参与,顾名思义就大学生群体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
吴太胜[5]:大学生政治参与是大学生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和方式参与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运行方式、政策制定过程的行为,它反映大学生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和行为选择。
唐湘宁[6]: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是指在校大学生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意识与行为,包括责任、权利和义务。
宋争辉[7]: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以达到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影响某一政策的制定或者改变政治决策、监督决策而实施的政治运行过程。
尽管这些界定表述各异,但是基本上是着眼于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主体与客体、性质与本质、手段与目的等要素,从一个或者几个方面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整体或者局部作出概括,代表了国内学者对大学生政治参与这一概念蕴含的内容和范围的理解。
认真分析以上概念,我们发现学术界主要是在以下三个问题上存在分歧:
1、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客体:政治参与的客体是指政治参与活动所作用的对象。学术界关于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客体有“公共政策”、“政治生活”、“政治决定”、“政府活动”等几种表述方法。这些概念所内涵的大学生政治参与范围是不同的,实际上并不是一切“政治决定”、“政府活动”等都能成为大学生政治参与的范围,这必须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大学生关心国内外大事,学习政治运作程序、响应政党政府号召参与志愿者活动等是否属于政治参与。大学生政治参与是实现自身政治权利的重要方式,参与范围反映着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所以研究大学生政治参与首先要弄清参与范围。
2、大学生政治参与性质的争议。对于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性质,不同的定义之间理解差异较大,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学生政治参与是否一定是合法的制度化的参与,亦即非法、非制度化和非理性化的参与是否属于政治参与;二是大学生政治参与是否一定是主动性的实质参与,亦即被动的礼仪性的动员参与是否属于政治参与。性质问题涉及到我们对大学生政治参与行为的判定和对参与价值的评估。
3、大学生政治参与本质即,行为亦或行为与意识的争论。从前述所有的定义中我们看到,所有学者都承认政治参与本质上是一种政治行动、政治行为。而争议主要在于政治意识、政治意愿、政治不作为是否也属于政治参与。部分学者认为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是参与行为的内在制约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参与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坚持大学生政治参与应包括政治参与意识和政治参与行为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但认真分析学者们的研究我们又发现,绝大多数学者在论及大学生政治参与形式时都只是对选举与投票、政治结社、政治表达、政治接触等实际行为的论述,并未触及纯粹的政治意识等心理活动。
1、坚持生存空间和价值区间相结合的原则。
政治参与概念的界定和政治参与行为的评价必须充分考虑各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尤其是政治文化传统。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孕育了不同的政治文化类型,不同的政治文化类型又孕育了不同的政治参与方式。学术界普遍认为以整体主义或者群体主义为主导的政治文化,往往自主性参与少,动员性参与多。相反,以个体主义和自由主义为主导的政治文化,往往自主性参与多,动员性参与少。这意味着在不同的国家、民族、群体间我们不能使用同一个标准去衡量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价值意义。坚持生存空间和价值区间相结合,是厘清大学生政治参与概念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坚持共时态和历时态相结合的原则。大学生政治参与既是一个规范的范畴,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概念总是随着人的实践和认识的发展,处于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恩格斯指出:“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像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之中。”[8](P244)要从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历史镜像出发,把握政治参与的主客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度、性质的变迁轨迹,当下大学生政治参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价值与形式已被拓展,我们需着眼于静止的共时态和动态的历时态两个层面,力求在动态的历史变迁中把握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本质,如果基于某一时段内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理解来概括整个大学生政治参与的概念,必然得出抽象的,也是不科学的结论。
3、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现实中的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政治参与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政治现象。所以我们在界定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内涵时可借鉴政治学研究成果的基本原理,但又不能陷入“唯原理论”,而必须考虑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个性。而具体到某一次政治参与行为它既可能是体制内、也可能是体制外,既可能是合法、也可能是非法,既可能是建设性、也可能是破坏性。而且合理的可能是非法的,非法的也可能是合理的;一种时空观下的合理合法,在另一种时空观下就有可能是非法不合理的。所以我们在界定大学生政治参与概念时必须综合考察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个性和一定时空下的共性因素,不能犯形而上的错误。
从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上来看,大学生政治参与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必须具有确定性,不能任意改变或混淆不清。但在实际研究中我们发现由于对政治参与的具体范围界定不一致或内涵界说模糊不清,而产生对当下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不同判断。目前学术界使用大学生政治参与概念内涵时或者“定义过宽”,把学生社团自身的组织活动甚至是属于心理层面的参与意识都包括进来,或者“定义过窄”,仅限于对投票与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等传统参与方式的研究。故对于参与意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等模糊领域是否属于大学生政治参与的范畴,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利于学科发展。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给大学生政治参与做如下界定:大学生在对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状况认识、了解的基础上试图直接参与或间接影响包括学校公共事务管理在内的各项公共事务管理的行为。
作为政治参与的种概念,大学生政治参与具有政治参与的一般内涵和特征,也具有其特殊性内涵,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特殊性内涵具体体现在:
第一,大学生政治参与的主体是高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群体。大学生是我国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因受自身社会角色的影响,他们尚未完全完成社会化,政治参与行为受政治信念、价值取向等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较大,而受特定角色利益驱动较少。
第二,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客体是包括学校公共事务管理在内的各项公共事务管理。所谓公共事务管理,即围绕公共利益的界定、取得和分配而展开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项事务。公共事务管理存在于不同的性质、范围和层次之内,它既包括投票、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政治接触等行为,也包括大学生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过程中开展的涉及自身利益、群体利益的各项民主评议,民意调查,行政申诉和言论关注,小范围、低烈度的大学生群体事件等等。前者属于国家层面的政治参与,后者属于学校(社区)层面的政治参与,这体现了大学生政治参与客体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第三,从参与途径和方式上来看,大学生在国家层面政治参与以间接影响为主,在学校(社区)层面的政治参与以直接参与为主;在所有层面上大学生的政治参与均以合法性参与、体制内参与、制度化参与为主,体制外参与、非制度化参与、非理性参与是少数。
在参与途径和方式上的争议主要是如何看待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科技服务、大学生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公共活动等这些似乎“远离政治”的参与问题。笔者认为,尽管这些活动的主题大多与政治议题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这些活动都是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而开展的,在参与行动中所体现的公民意识和公共意识却在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政治影响,它与在中国社会日渐广泛的政治参与发展潮流相衔接是必然的历史趋势,它是民众参与的“潜动力”,我们把它视为“低度参与”或者“准参与”而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另一个争议问题是参与是否只是一种外在行为,大学生收听收看时政要闻、学习政治管理知识、了解政治运作程序这种内在行为能否纳入我们的研究视线。笔者认为这些行为有利于政治参与能力的提升,尤其对青年人的政治社会化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同样应把它视为“低度参与”或者“准参与”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
第四,从参与的本质来看,大学生政治参与是一种行为实践,政治参与意识不属于政治参与。在前述赵雪芬、周宪与邱晓毅、关兴等几位学者的定义中大学生政治参与包括参与意识和参与行为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笔者认为政治参与是参与主体的一种外在活动,并不包括他们的政治信仰、政治态度、价值取向等观念形态的的内容。否则,政治参与将因概念外延的无限扩大而失去存在的边界。坚持政治参与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行为,具有唯物论的理论根据,认识只有转化为行动,才能发挥改造世界的属性,政治意识也只有转化为实际行动才是政治参与,纯粹的心理活动而没有付诸实践,不能理解为政治参与,否则,将犯概念无限扩大的错误。
[1]赵雪芬.网络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积极影响——基于成本收益分析[J].中国农业教育,2007,(6).
[2]周宪,邱晓毅.建国以来中国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嬗变[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5).
[3]关兴.转型期我国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探析[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4).
[4]吕洛乐,杨晓东.当代大学生政治参与问题浅析[J].江右论坛,2007,(4).
[5]吴太胜.我国大学生政治参与比较研究综述[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0,(1).
[6]唐湘宁.互联网对大学生政治参与的影响[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2).
[7]宋争辉.论网络时代大学生的政治参与[J].河南社会科学,2007,(6).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D621
A
1671-2803(2011)01-0069-04
2010-10-21
武月锋(1982—),男,河南夏邑人,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助教,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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