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新研究

2011-08-15 00:53罗德刚
重庆行政 2011年5期
关键词: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 罗德刚

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新研究

□ 罗德刚

为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为国家制定一部反映新的时代特征的普适性的完整系统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有必要对这一课题进行新研究。研究这一课题,应关注公务员范围的变化和抓住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突出特征,提交一部可供国家参考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新研究的必要性

中国共产党历来倡导“从政道德”,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议》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2011年4月17日,温家宝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要求注重对社会转型期道德文化建设的研究,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讲,文化是制度之母。一种社会制度的形成、巩固和发展,需要有相应的文化为其提供指导和奠定基础。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推进,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举例来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是:到目前为止,尚无可供遵循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建设 “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道德建设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缺少有效的推进措施,道德未纳入考核指标,法律性、制度性约束偏少。由此导致一些公务员公仆意识淡漠,不能摆正自己和群众的关系;一些公务员理想信念动摇,专注于名、权、利;一些公务员工作不努力,懒、散、慢,缺少精气神;一些公务员官僚习气重,脱离实际;一些公务员甚至违法乱纪,腐败堕落。

恩格斯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1]公务员职业道德是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有人类就有管理,有管理就有公职,有公职就有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公职人员特别是政府官员职业道德历史上早已存在。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历史上国家公职人员职业道德的继承和发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是表达公务员职业责任、体现公务员职业特征、调控公务员职业行为、具有善恶评价意义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有机统一。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社会生活中公共管理领域所特有的产物。公共管理需要用公务员职业道德来调整公务员之间、公务员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公共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以维护政府的以及社会的秩序和纪律,维系和促进政府的以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无不反映出公职人员职业道德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中国历史上,国家都非常重视官员道德规范的制定和道德教育。当代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制化,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公务员职业道德不仅具有调节、教育、认识、沟通、激励的一般职能,而且具有更深层次的特殊社会职能,即能够促使产生它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和巩固,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对巩固国家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有十多亿人口,有数百万公务员。要把数百万公务员组织好,只靠法律是不够的,还必须运用道德的力量加以约束,运用道德的力量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的重要精神支柱,也是社会的表率和旗帜,对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起着促进作用。值得一提的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反映新的时代特征的普适性的完整系统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从这个意义出发,笔者提出公务员职业道德新规范,也是为专家学者提供研究,为国家和各地出台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提供参考。

在我国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糸,坚定理想信仰;有利于发挥公务员的道德力量,完成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各项任务,实现“十二五”的宏伟目标;有利于发挥公务员职业道德在公共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反腐倡廉,加强公共管理机关的廉政建设;有利于端正党风和政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向着更高层次发展。

二、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新研究的基本点

(一)关注公务员含义、范围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公布,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实际上,公务员是公共管理的从业人员。按组织类型分,公务员包括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的公务员,还包括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的参公人员。从工作性质分,公务员分为公共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公务员已不仅仅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上述组织和类型的公务员都适用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源于公共管理这一特殊的职业。[2]

(二)关注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时代特征

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必然产物。任何社会都需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社会公职人员,来从事对社会的领导和管理。在国家产生以前,原始部落和部落联盟的生产、军事、宗教等社会活动,由氏族首领负责组织和管理。在国家产生以后,一部分人在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中任职,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从而产生了公职人员的职业活动。无论古今中外,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国家,尽管其公职人员的名称和性质各不相同,但他们都具有相似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作用,从而形成了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的一种职业和职业活动。这种职业和职业活动具有鲜明的政治性、重大的责任性和相当的权力性。我国现时代公务员职业和职业活动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具有以下突出特征:

1.有政治性但要突出公共性。过去讲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3]现在我们在坚持政治性与公共性结合的同时突出公共性。我们一方面要求公务员在其职业活动中,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更要强调忠于国家,服务人民,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则要突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有继承性但要突出时代性。过去只讲时代性与继承性的统一,[4]没有侧重面。公务员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我国具有优秀文化传统,古代一批有作为的官员勤政廉洁、奉公守法的优良官德,值得今天继承和发扬。现在我们在坚持继承性与时代性统一的同时更要突出时代性,要反映当今时代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对公务员的新要求,这些反映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3.有共性但要突出中国特色。各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具有共性。这种共性是由公务员职业的公共性决定的,所以我们也研究外国文化和外国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吸收其有益的成分。但是我们在坚持共性与个性统一[5]的同时更强调中国特色。这是因为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和环境条件以及民族传统、民族习俗、心理素质与其它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存在差异。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必须反映这种差异性,从而形成中国特色。

三、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新内容

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规范和“正直善良、刻苦勤奋、自强自立、克己奉公、见义勇为”的个人品德规范为基础,依据公务员的特殊身份和社会地位制定的。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研究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历史沿革和建设现状,吸收世界各国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文化成果,结合我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笔者认为,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由政治品质、行政品质和人格品质三方面的道德规范构成。主要内容是: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作风优良,行为规范。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是公务员政治品质的主要内容。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是公务员行政品质的主要内容。作风优良、行为规范是公务员人格品质的主要内容。三个方面的道德规范相互渗透,共同组成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其核心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履行公职,勤政廉政,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一)忠于国家,服务人民

忠于国家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服务人民是公务员的本质要求。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公务员政治品德的核心。基本要求是: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对理想信念动摇。

坚持党的领导。热爱并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党的声誉和领导权威,为党的事业而勤奋工作。坚持和保证共产党的领导。深入理解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地全面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忠于国家。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搞好本职工作,加速祖国的发展和繁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在礼仪活动和外事往来中,不辱中华民族的人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格。坚决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背叛祖国。拥护并忠实于政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政府的声誉,树立完善的政府形象,不得有任何反对政府的言论和行动。也不得支持任何反对政府的言论和行动。服从组织和领导,不允许有任何破坏政令统一的派别活动和分裂活动。

服务人民。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困难。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为人民办好事、实事。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保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甘当人民群众的小学生。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企业、社会和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作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高度重视民生,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和谐社会。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意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反对特权思想,反对以权谋私,反对以权乱法、滥用职权,反对权力高于真理,反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在危急关头,见义勇为,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牺牲一切。反对服务意识淡薄,脱离群众、不负责任。采用民主的领导方式。尊重人,关心人;遇事同群众商量,采纳合理化建议;采取现代激励方法调动人的积极性,承认并尊重人的劳动成果,为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反对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

依法行政。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允许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行为发生,不贪赃枉法。严格执法。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办文、办会,做到公平、公正,不滥用职权,不越权、不越位,自觉接受监督。审理案情,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不枉不纵,一丝不苟,有错必纠。贯彻“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不畏权势,不怕打击报复,不允许有任何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存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实行听证制、论证制、专家咨询制、重大决策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收集各方信息,兼听各方意见,进行反复论证。

(二)恪尽职守,清正廉洁

恪尽职守就是勤于政务,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清正就是从政清正严明。清就是清白,不贪、不占、不奢;正就是公道正派,不徇私情;严就是严肃法纪,执法如山;明就是头脑清醒,分辨美丑,明察秋毫,赏罚分明。勤政廉政是公务员行政品德的核心。基本要求是:

勤于学习和思考。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市场经济、公共管理、现代科技知识,了解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状况,精通本岗位业务。反对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勤于思考,不做糊涂官。

勤于政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谨细致,勇于承担责任,甘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本职工作,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反对马马虎虎、粗枝大叶、敷衍塞责、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切实杜绝不作为行为。在决策方面,认真权衡,慎重斟酌,出以公心,敢担风险。在执行方面,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全面掌握政策法规,务实操作,反对推诿扯皮,该办不办,故意刁难,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监督方面,坚持原则,铁面无私,不徇私情。对社会主义的蛀虫,要依法惩处;对一般性质的缺点、错误,既要治病,又要救人。增强向人民负责的责任意识,推进责任政府建设。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反对文过饰非、推卸责任、失职渎职。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增强素质和能力,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摒弃衙门作风和形式主义,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务实创新。富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造热情,解放思想,敢于走出新路子,开创新局面。不迷信权威,不墨守陈规,不惧怕习惯势力。真抓实干,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不断取得实效。少开会、少发文、少应酬、多调研、讲真话。反对形式主义,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创新思维,创新理论,创新管理。反对因循守旧,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清正廉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惩治腐败的政策和法律,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长城。反对权钱交易、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如实申报财产等个人事项。不经商办企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所获得个人私利。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按规定标准住房、用车,不用公款吃喝玩乐和旅游,因公接待一律从简,下基层轻车简从。勤俭行政。反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

公道正派。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要坚持公正平等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也不损害和压制、打击任何一方。对于任何人,无论亲疏远近,都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不拉帮结派,反对另立山头,搞小团体,反对搞歪门邪道和各种不正之风。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原则性错误,不姑息迁就;对有危及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要及时防范;对于歪风邪气,要展开批评。明察秋毫,赏罚分明。

(三)作风优良,行为规范

公务员的特殊身分和地位决定了它必须具有特殊的人格。公务员的人格品德就是回答作为公务员应该怎样做人。作风优良是指公务员应具备的良好的工作作风。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的行为应有法定的标准或约定俗成的规矩,应成为社会的典范。作风优良,行为规范是公务员人格的核心内容之一。

实事求是。熟悉和掌握基本国情。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既不攀比,又不保守,注重调查研究,按照事物的本来面貌如实地反映情况,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顾全大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团结,坚持党性,坚持沟通协商,反对激化矛盾,不搞自由主义。同事之间讲友谊,讲谅解,讲风格,不计个人得失。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合作共事,反对互不关心,互相拆台,背后议论。地区之间加强经济协作,部门之间、公务员之间维护团结,相互支持工作。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反对推诿扯皮。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活动,不越权,不侵权,不揽权。有广阔的胸襟,能容话、容事、容人,听得进批评意见,能忍辱负重,能团结自己的竞争对手或有不同意见甚至反对自己被实践证明是反对错了的人一道工作。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有牺牲个人利益,保全整体利益的自觉性。摒弃小团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谦虚守信。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防止夜郎自大,盛气凌人,动辄训人。随时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防微杜渐,使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趋于完美。防止沾沾自喜,骄傲自满。扎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反对摆老资格,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工作随便,学习松懈,防止华而不实的浮躁作风。保持自己的人格和尊严,保持自己的节操、志气、骨气。在金钱、荣誉和权威面前,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诚实守信,忠诚老实,取信于人。不讲假话、空话、大话,不虚报浮夸,不隐瞒成绩。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反对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行为规范。在执行公务或工作期间,言谈举止文明、礼貌、热情,着装得体,整洁大方,讲普通话。具备端庄的仪表和良好的举止。拜访事先约定,遵守时间。迎送来访者。坐态文雅,亲切握手。衣着质朴、大方、得体并注意场合。按习惯有礼貌地介绍、招呼、告别。进餐文明,不酗酒。遵守公共场所的各种道德要求。在人际交往中,不卑不亢,不溜须拍马,不卑躬屈膝,不欺上瞒下。

情趣健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心理健康。面对心理压力,控制情绪,缓解焦虑,增强自信。面对工作,克服职业倦怠,提高对挫折的承受力。面对荣誉、地位,要有平常心态。物质生活合理适度,精神生活健康向上。慎重交友。反对无节制的享乐和消遣,反对庸俗、廉价的低级趣味。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严肃对待爱情生活。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4)[M].人民出版社,1995

[2]罗德刚.我国公共管理主体的探讨[J].中国行政管理,2002,(6).

[3][4][5]罗德刚.行政道德论纲[M].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作者:重庆市人民政府参事,重庆行政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宋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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