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2011-08-15 00:53严兵
重庆行政 2011年5期
关键词:区县服务体系服务

□严兵

加强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严兵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与方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2011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更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高度强调:“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要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庆市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本着“抓文化就是抓方向、抓未来,抓民生”的理念,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五个重庆”、“缩差共富”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为贯彻落实好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五次、九次全委会精神,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本文拟在梳理成效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一、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重庆市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大胆探索“亦城亦乡、先急后缓、建管结合、持续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路子。自2005年以来,先后召开9次会议研究文化建设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特别是2009年召开的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专题研究文化工作,对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目标,作出了新部署;2011年7月,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把“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共富12条”中。总的来说,经过这些年来的努力,重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

(一)大型设施建设提速。5年来,主城投入67.48亿元建成重庆大剧院、重庆图书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川剧艺术中心等17个市级重大文化设施,市级大型文化设施建筑总面积达到71.58万平方米,是直辖前的10倍以上。近3年,市财政每年为31个远郊区县各支持3000万元,用于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四大件”建设,区县大型文化设施达到119个,总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

(二)惠民工程覆盖城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实现区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809个(乡镇合并后数量,剩余将在2011年底建成)、街道文化中心100个;全市8967个行政村均已配套文化活动室,建成标准农家书屋9000多个、书刊外借点16150个;强力实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攻坚行动,实现让社社响起广播、户户看上电视的目标,走在西部前列;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实现行政村“1村1月1场”和“农村中小学生每学年观看6场电影”的目标;积极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和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开放。

(三)内容提供日益丰富。紧紧围绕看电视、看电影、看书报、看演出、听广播、搞活动、公共文化鉴赏等基本文化权益,坚持专业和业余相结合、重点和常态相结合,创新文化活动,充实文化产品,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涌现出一批荣获国家级大奖的优秀文艺作品;《重庆日报》创办农村版,重庆电视台开办农村频道,出版发行了一大批适合农村基层阅读的图书;广泛开展“唱读讲传”活动,编辑出版每月一辑的《读点经典》以及《经典歌曲》、《讲故事》等书刊,创作了一批优秀歌曲和节目。市和区县在重大节日都开展了丰富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创立了中国重庆文化艺术节、重庆读书月、重庆农民工日、重庆演出季等一批文化活动品牌,大力开展“渝州大舞台”城乡文化互动工程、“六送”(送戏剧、送展览、送电影、送图书、送故事、送春联进基层)等经常性文化活动。

(四)保障措施逐步完善。加强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出台 《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8〕17号),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广电局等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建立了重点任务年度量化考核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十一五”期间,共投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2.6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入6.71亿元,市级财政投入23.5亿元,区县财政投入2.45亿元;特别是创造性地执行从主城区征收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按照每平方米4元的标准提取用于街道文化中心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委办(2010)53号)。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局等职能部门对全市各级宣传文化干部进行大轮训。

二、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从重视程度看,“头重脚轻”。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极为重视,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强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但是,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覆盖区域的区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表现出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还不高。有的基层领导同志仍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文化建设的观念,导致有的区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农村电影放映配套资金不到位,重大工程建设进展缓慢。有的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就是组织唱歌、跳舞、搞活动,存在着完成任务的思想,没有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高度去认识,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少长远的规划。

(二)从总体进展看,“走路跛脚”。就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一方面,区域发展失衡。由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受区域经济发展影响明显,“一圈”要明显好于“两翼”,区域中心城市要好于同区域其他区县,区明显好于县。例如,19个区的文化馆建筑面积达到8.6万平方米,而21个县的文化馆建筑面积只有4.9万平方米;19个区的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达到11.3万平方米,21个县的图书馆建筑面积只有5.3万平方米。另一方面,“两圈”构建失衡。由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受服务范围影响明显,城镇居民比较集中,建设“城镇15分钟文化服务圈”相对容易;而农村居民非常分散,构建 “农村半小时文化服务圈”十分困难。

(三)从效用发挥看,“软硬失调”。就是文化设施等硬件建设相对到位,但产品供给和管理使用服务等软件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效用尚未充分发挥。集中表现为,公共文化产品的新形式、新内容不多,服务设施、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较为单一,缺乏广大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比如,不少区县图书馆藏书种类偏少、数量不大、借阅不多;不少区县文化馆由于文化活动不多,且缺少组织,群众参与不积极;不少乡镇综合文化站除广场外,其他设施如图书室、练功房,因图书量少、设施不全、缺乏活动组织者或经费等原因,少有群众使用;由于农村青壮年大多数外出务工,留守的基本上以儿童、老人为主,农家书屋使用者少,而且借阅者主要是村社干部和农村学习的老师、学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和村级基层服务点使用率还不高。

(四)从保障机制看,“供血不足”。第一,从制度保障看,没有形成系统、稳定、长效的财政投入、运行、社会参、人员培训、服务管理等制度安排,更没有从法制层面进行保障。第二,从财政保障看,文化事业费占市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0.3%~0.4%之间徘徊,加之绝大部分用于重大文化工程,用于保障日常运行的经费少。除市级文化单位有较好保障外,区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基本没有设备维护费、经常性活动经费及内容建设经费。第三,从人才保障看,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数量不足,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偏低,尤其缺乏文艺创作、策划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难以适应新时期基层文化工作的需要。而且,乡镇文化干部身兼多职,普遍被借用,专干不专职、不专业、不专心现象较为突出。

三、加强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上述问题,实际上是建设与管理使用不协调的问题,应该统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使用,以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按照巩固完善、延伸拓展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在不同阶段,建设重点不同。今后五年,一方面,巩固完善公共文化阵地。既要提升主城区文化功能,加快建设红岩教育基地等“十二五”十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又要加快区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档升级,特别是文化馆、图书馆应全面达到国家等级标准,多数区县有博物馆、特色文化街区和文化广场,区县、乡镇都要建成影剧院。另一方面,延伸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重点向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延伸,特别要实施农村文化中心户建设工程,加快街道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文化公园建设,为远郊区县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物流配送体系,实施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

(二)按照丰富内容、强化供给的要求,大力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实效。一是丰富充实文化阵地的内容。抓紧为村和社区文化室配备“七个一”:一套“唱读讲传”影像资料、一套红色经典影视剧光碟、一套《读点经典》小册子、一套模范典型人物宣传画、一尊模范典型人物塑像、一套文化宣传橱窗、一套室外音响设备。为农村文化中心户配备“四个一”:一个阅报栏、一副乒乓球台、一个篮球架和一批书报刊。同时,抓紧实施城乡阅报栏建设工程。二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坚持保障基本文化权益与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有机结合,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比如,开展面向基层群众、农村留守的老人儿童、进城农民工的文化关怀活动;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坚持政府主导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有机结合,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建立对高雅艺术演出活动的票价补贴机制,推动高雅艺术的欣赏和普及;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扶持政策支持由“养人”向“养项目”转变;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开展市民文化艺术普及和再教育活动,等等。三是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特别是要发挥好“唱读讲传”等已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优势,紧紧围绕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重大事件开展主题文化活动;继续组织开展重庆文化艺术节、重庆演出季活动等大型文化节庆活动;支持区县举办特色文化活动,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切实引导和鼓励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三)按照数质并举、专兼结合的要求,大力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要千方百计确保有人干事、愿意干事、专业干事。一是抓紧培育领军人才。实施 “文化名人”工程,深入推进 “五个一批”人才和“巴渝新秀”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和储备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组织和演出骨干人才。扶持培养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人才。二是突出培养专业人才。继续实施“百名青年骨干挂职锻炼工程”;重点培养高素质的文化管理人才,文化活动专业人才,大力发展社会文化骨干。三是努力壮大基层队伍。在择优选调和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文化专干,组织大学生“村官”参与基层文化工作;壮大“编外”宣传文化队伍,招募文化义工。四是建全培训激励机制。建立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系统各单位、区县党委宣传部分级实施,各类干部和专业培训机构分工合作的培训工作体系。建立更能吸引紧缺人才的薪酬分配办法,推动人才表彰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每年开展十佳基层宣传文化工作者、区县优秀宣传文化干部评选表彰。

(四)按照科学规范、稳定长效的要求,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安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有系统、科学、有效的制度性保障。应立足于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考核“导向”,创新评价制度。在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以“利用率、参与率、满意率”为导向改进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同时要提高宣传文化工作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考核总分中的比重。二是立法“保底”,完善法规制度。我国目前的文化法律法规很不健全,但重庆应该勇于“吃螃蟹”,推动文化立法工作,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制性。当前应抓紧研究制定《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文化法规,从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及投入保障等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硬性约束三是投入“刚性”,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确保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以上。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建立宣传文化专项资金和基金,保障重大公共文化项目、活动及各级公共文化设施运行、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资金。区县财政应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元左右标准,编列公共文化服务运行和活动经费。

作者: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责任编辑:新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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