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娟娟
试析汉语存现构式及其多义性
王娟娟
按照Goldberg的构式语法理论,认为汉语的存现句就是构式的一个实例。其中,存在句由“有”字句、“是”字句、“V+着”字句和“V+了”字句几个子类构成,表示“某处有某人或某物存在”;隐现句包括表示“某处出现或消失了某人或某物”的句子。
构式语法;汉语;存在句;隐现句;存现构式
构式是形式与意义的对应体或配对(form-meaning correspondence/pairing)。 Goldberg指出,英语基本句型即传统语法中的简单句就是构式,它们本身具有意义。每一个基本的句子层面的构式或论元结构构式,都可以看作是一个与人类经验相关的情景。她提出了情景编码假设:“与基本句子类型对应的的构式把人类经验中最基本的事件类型编码为它们的中心意义”[1]39。 也就是说,一种语言中的基本小句类型,是用来表达如“某人对某人做了某事,某人致使某物改变状态,某物移动,某人经历某事,某人领有某物等”[2]64普遍事件类型的。
一个构式通常有几个不同但却紧密联系的意义,形成一个家族或范畴(a family/category of distinct but closely related senses),也就是一个形式对应于几个不同但相互关联的意义。在这一家族或范畴中,这些意义并不享有同等的地位,其中有一个意义是基本的,其余的可以看作是该意义的扩展。Goldberg指出,英语双及物构式就是构式多义的一个实例 (an instance of constructional polysemy),在该构式的几个意义中,“实际的成功的转移”是其基本或中心意义,因为它表示具体的转移(由bring,take,give,pass,throw,kick等动词实现)。“具体的意义无论是在共时上还是历时上都被证实是更基本的;其次,大多数隐喻扩展都以该意义为基础。”[2]32
下面,探讨汉语存现构式的存在及其多义性。
汉语存现句,是存在句和隐现句的统称,“表示处所的词语+动词+表示存现者或存现物的词语”为其结构形式。其中,表处所的部分通常称为前段或A段,动词部分称为中段或B段,表存现物的部分称为后段或C段。有关研究曾将存现句(存在句)划分为主谓句(处所词作主语的主谓句)、句首为状语的动宾句等,但这些归类都未能完全解释存现句的特征。如:动词不是其语义中心,动词在句中所实现的不是具体的动作义,而是存现主体存现的方式和状态,整个句式主要表示存现状态的的语义功能,等。有学者用将存现句与其它表存在的句式,如有存在义的主谓句、同样带有存现义的叙事句,进行句式转换的方法来研究存现句,发现存现句有区别于这两类句式的语义、语用特点。王勇、徐杰指出,汉语中的“是”本意不表存在,而表判断,表示某人或某物的身份或属性,但当它出现在存在句中时可以表示存在意义,他们还举了其它本无存在义的动词在进入存在句后获得存在义的例子[3]。这就证明了该构式可以提供与词项无关的语义,即该构式本身有意义。如果某个构式的句法或语义的某些方面,不能完全从语法中存在的其它构式的知识中预测出来,那么该构式在语法中独立存在[1]4。因此,笔者认为,汉语存现句是构式的一个实例。
田臻指出,事实上朱德熙、宋玉柱对存在句的研究,就已经体现了构式语法的思想[4]。近年来,许多学者都分析了存在句的构式地位,如王勇、徐杰和田臻[5]、王葆华[6]。 任鹰认为,表“出现”和“消失”的隐现句也应当被纳入其中,和存在句一起构成存现构式,以“某处存在,出现或消失了某人或某物”为其构式义[7]26。
构式语法认为,由于构式被看作是与语素相同的基本数据类型,因此构式自然像语素一样具有多个意义[2]31,它们参照不同的动词类型,共同构成一个家族。笔者认为,汉语存现构式就是构式多义的一个例子,它有一个中心意义,还有其它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的意义。
20世纪80年代是存在句的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巨大进展的时期[8],学者们对存在句的特点有了进一步的、较为一致的认识,意识到存在句型有多个子类,其意义相连但也有差别。按照动词类型划分,存在句可分为“有”字句、“是”字句、“V+着”字句、“V+了”字句;根据动词静态、动态的情况划分,存在句可分为“静态存在句”和“动态存在句”两大类,然后还可根据谓语特点和标志词继续分出下位类型[9]。
笔者认为,按照动词类型的分类更能反映存在构式的发展,也就是说,这种分类更能反映存在构式得以扩展、构式义得以逐渐丰富的过程。文献[10]的研究表明,宋代以前,“有”字句和“是”字句都已出现,“V+着”字句和“V+了”字句在宋代及以后才开始出现。任鹰指出,“有”字句应是原型存在句,其它存在句子类和隐现句都是该原型的扩展。因为“有”所固有的词汇意义同存在句的句式义是完全一致的,而出现在其它存在句子类及隐现句中的动词大都会发生词义的偏移[11]。也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有”字句表示的“某处有某人或某物存在”是存现构式的中心意义,其余意义则需要参照相关的动词类型,如动词 “是”、“V+着”、“V+了”表出现义的动词和表消失义的动词。
动词“有”主要显示事物的存在性或存在关系,即显示在A段所指称的位置上存在着C段所指称的事物[10],表示单纯的存在义。如:“古堡的左边有一条小路”;“屋里有轻微的咳嗽声”。
动词“是”在存现构式中除表存在外,也有表判断的意义,强调存在物相对于其存在处所的单一性或同类性,即“空间与存在物的一一对应关系”[12]。 如:“操场的左边是图书馆”;“桌上都是书、纸和笔呀什么的”。“是”字存在句的这一特点,是其表判断的动词义与构式的存在义整合的结果。刘俊莉指出,据“是”字句中修饰成分的不同,“是”字句或“凸显存在物对空间的周遍分布”,或“凸显空间内的焦点存在物”。
“V+着”字句,表人或物以其常规的方式存在于某处,强调存在状态的持续。如:“床上躺着一个人”;“水里游着一群鸭”;“墙上贴着几幅年画”;“锅里煮着一锅粥”。出现在这些例句中B段的动词词汇意义并无存在在,在进入存现构式后获得该意义,表示C段指称事物的存在方式,并且是其常规存在方式。
任鹰指出,正因为存现构式表“存现”状态的缘故,不表示存现主体常规存现方式的动词是不能单独进入该构式的。如当存现主体是人时,“坐”“躺”“走”“跑”等是常用中段动词,而“蹦”“跳”“游”等就通常不能单独使用,因为“这类动词并非人的常规动作,难以作为人的正常存现方式”[7]35。
“V+了”字句也表示事物以其常规方式存在于某处,强调存在的现实性。如:“外面停了一辆车”;“桌上放了几本书”。和“着”字句一样,进入该子类的动词,也表示事物的常规动作或状态,在构式中体现事物的常规存现方式。不同的是,标记“了”强调动作的完成。戴耀晶分析了“着”字句和“了”字句的差异,指出后者表达“完整的动态的现实事件,其完整性体现在对事件的观察着眼于外部,对事件不做分解;动态性体现在指出了进入某一静态的起始变化;现实性体现在相对于参照时间而言,反映了一个已然事件”[6]。
含有出现义的动词进入存现构式后,表示某处出现了某人或某物。如:“家里来了几个客人”;“眼前出现了一幅奇异的景象”。
含有消失义的动词进入存现构式后,表示某处消失了某人或某物。如:“班里走了一个学生”;“村里死了一个老人”。
按照Goldberg构式语法理论,汉语存现句是构式。关于存现构式,还有很多值得讨论的问题,如进入该构式的动词的语义角色是如何与构式的论元角色熔合的,这些动词和存现构式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将使我们对汉语存现构式的认识更加深入。
[1]Goldberg A E.Constructions:A Construction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M].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5.
[2]Goldberg A E.构式: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M].吴海波,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王勇,徐杰.汉语存在句的构式语法研究[J].语言研究,2010(3).
[4]田臻.汉语静态存在句中动词语义偏离现象研究评述[J].外语研究,2009(6).
[5]田臻.汉语静态存在构式对动作动词的语义选择条件[J].外国语,2009(4).
[6]王葆华.存在构式“着”“了”互换现象的认知解释[J].外语研究,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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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刘俊莉.“是”字存在句的表义模式及量类型研究[D].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H146.3
A
1673-1999(2011)03-0125-02
王娟娟(1985-),女,甘肃天水人,西南大学(重庆400715)外国语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认知语言学。
20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