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思考
——基于我国政府审计的政治属性分析

2011-08-15 00:53刘梦馨朱贤磊
关键词:主体责任政府

刘梦馨,朱贤磊,闵 婕

(1.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重庆 400050;2.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上海 200241)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思考
——基于我国政府审计的政治属性分析

刘梦馨1,朱贤磊1,闵 婕2

(1.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重庆 400050;2.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上海 200241)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是指以维持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由专门的审计机构积极、主动地接受政府、社团和社会个人的委托,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对企业所履行的各种社会责任进行有效审计,审查和监督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阳秋林,2004)。自社会责任审计建立以来,国内学者在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理论基础,审计范围、、标准、动机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然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在实践中的主体选择及具体应用并没有进行详细地论述。有鉴于此,下文将从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现状出发,并结合我国政府审计的政治属性,指出现阶段应以政府审计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审计主体,并就其在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进行阐述。

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现状

我国社会责任审计通常被认为从1992年的退休金、养老基金和行业保险基金审计开始,而正式倡导与推动则要后推至2004年。由于起步较晚,虽然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概念、理论基础、范围、标准、程序、方法和报告等理论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且近年来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许多的上市公司也向社会公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但企业社会责任审计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下列问题与不足:

1.法律不完善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企业责任社会责任审计法律法规,虽然出台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法》等法律,但是不成系统,用于指导社会责任会计审计几乎没有实际意义。

2.标准不健全

就全国范围来看,尚未建立一套健全的社会责任标准,使得审计及会计的实际操作有据可依;就全球范围来看,我国建立的社会责任标准与国际标准不统一,不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3.审计人员素质不合格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与传统审计相比,在审计内容、指标评价、审计方法、责任界定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不仅要求审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审计方法和技术,还要求他们具有相关的社会责任标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技能。然而对于所有审计主体的审计人员来说,在这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

1.我国政府审计的政治属性

基于历史发展、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民族文化传统的不同,世界上形成了司法型、立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四种政府审计模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地方审计机关处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下,使得其除了具有与社会审计相同的一些社会属性外,还具有相应的政治属性。在行政型审计模式下,我国政府审计机构从属于政府行政部门,使得其能充分运用行政职权来对政府的经济活动和有关社会责任进行审计,即其在审计过程中具有强制性。同时政府审计机构还可以在政府的领导下,与其他的经济、法律和环保等行政部门合作,寻求人员、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与合作,推动政府审计更好地开展。

2.政府审计运用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独立性。从审计机构的经费来源看,内部审计机构的经费来源于其所在的企业,社会审计机构的经费来源于其受雇的企业,由此可见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企业社会责任的经费都来源于其所审计的企业,使得他们在审计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独立性。同时,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受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这进一步影响了其审计的独立性。政府审计则不同,它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当局政府的双重领导,并且经费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与地方的企业没有任何的经济关联,所以政府审计应用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有利于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2)有利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权威性。目前,由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相关法律不完善,使得其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法律依据,社会机构无权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审计。然而政府审计机构作为行政机关,可以强制对其进行审计,同时它还能利用自己的行政职权,向环保、社保和法律部门寻求技术支持与合作,解决人员素质不合格的问题。

(3)有利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的统一性。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还存在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社会审计机构在进行社会责任审计是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导致审计的混乱。虽然政府审计处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但其业务上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也就是说政府审计业务在审计署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有利于提高在审计过程中运用审计标准的统一性。

三、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政府审计

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主体的选择不但要考虑理论层面和世界上的先进经验,还要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研究的起步比较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与不足。面对这些问题与不足,可以通过利用政府审计的政治属性,把政府审计运用到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中来,政府审计是确保社会经济秩序得以维护和受托责任得以履行的一种有力措施。企业具有社会性质,在享有社会所赋予利益的同时,相应地就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因此,企业社会责任属于审计制度安排下控制与协调的内容,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的缺乏和观念的弱化使得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予以监督与评价显得尤为迫切,而目前审计队伍的政治属性以及审计的职能来看,只有把政府审计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审计主体,在现阶段才能很好的执行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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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兰,彭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的程序与方法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8).

[4]姜虹.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研究述评与启示[J].审计研究,2009(3).

[5]陆勇.企业社会责任审计产权效应研究[J].财会通讯,2009(6).

[6]方堃.关于社会责任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2009 (3).

2010-11-17

刘梦馨(1989—),女,重庆人,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实践。

(责任编辑 范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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