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国家矛盾中的工作伦理探析
——以“奥菲悖论”为视角

2011-08-15 00:50
长春大学学报 2011年7期
关键词:商品化职责福利

侯 帅

(中国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昌平 102249)

1 从工作伦理到福利国家矛盾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普遍意义上的工作关系逐渐超越家庭关系、宗教关系,更广泛而深刻地联系着当今社会。工作伦理被理解为对这种普遍意义的工作关系的规范以及对其行为理由的探究,其规范性表现在对于个人以及社会的形成的责任、职责。清华大学万俊人教授指出:“工作的责任或职责实际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内生的职责,它来源于劳动的本性,即劳动的目的性和劳动的有用性;另一种是外在的职责,它来源于劳动的社会分工与合作、劳动的社会组织化以及劳动关系的社会化。”[1]那么,一旦工作伦理规范性失效,个人逃避工作就会被赋予可能性与正当性,逃避行为的扩展也会威胁社会效率,这一点在近代凯恩斯主义福利国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福利国家机制虽在社会层面实现了公平、正义,但它的运行却切断了个体与作为谋生手段的工作之间的自然联系,打破了工作职责对于人工作行为的规范性,削弱了人们去工作的职责压力,使人们形成了对福利的依赖。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剧,“高工资、高消费、高福利”为代表的福利国家逐渐陷入到“尽管资本主义不能与福利国家共存,然而资本主义又不能没有福利国家”[2]7的“奥菲悖论”之中。

在奥菲的分析中,福利国家危机管理手段本身的非商品化排斥商品交换关系,会导致经济系统对于政治——行政系统与规范(合法性)系统的“消极从属”关系,从而,劳动力脱离市场也能生存,资本投资依赖国家政策动力受阻。可见,在福利国家矛盾中,福利制度为逃避工作提供了可能性与正当性,抑制了人们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工作伦理问题凸显;同时,病态的工作伦理进而作用于福利制度的各个环节,加剧了福利国家矛盾,最终形成了工作伦理与福利国家困境的恶性循环。

2 工作伦理问题的福利国家制度分析

工作伦理的良性维持,内生职责与外在职责两个要素不可或缺,而福利国家制度弱化了这两种职责最终导致工作伦理问题。

2.1 内生职责

2.1.1 实用性

(1)从劳动者角度,工作的有用性表现在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需要工作满足,但是福利国家的持续保障使得劳动者为了维持生计而劳动的绝对性弱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雇佣工人通过出卖劳动力获得基本生活资料维持劳动力,劳动者要对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状况承担后果。然而,在福利国家中,为了克服经济子系统中商品交换形式的“自我瘫痪”趋势,形成了非商品化的支撑框架,旨在维护商品交换关系,控制经济危机。其中,难以在商品关系中生存的人被允许以市场压力受害者的身份继续生活,并且广泛覆盖的社会保障使得劳动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不合意工作的选择,而失业保险也缓解了工人对于失业的恐惧,破坏了社会的劳动后备军机制。米什拉在对于福利国家的分析中,将充分就业、普遍的社会公益服务和最低生活标准作为福利国家的内涵,那么这种对于剩余劳动领域的保障,出于福利国家定义的内涵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

与此同时,这种福利国家对于剩余劳动领域基本生活以及工资标准的保障呈现了不可逆的趋势。一方面,这种不可逆的趋势来源于福利国家对其合法性的维持。规范子系统需要对政治——行政子系统提供大众的支持,那么政府的政策和措施就需要乐于为公民所接受。纯粹的市场环境之下,劳动者如果可以持续自主地参与市场,政治的合法性便相对较为稳固,而面对经济子系统的“自我瘫痪”,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性,政府就需要通过设计自身形象,扮演福利、健康、教育等角色。另一方面,即便福利国家政策调整过程中发现国家能力不能满足国家责任的要求,进而企图削减国家责任,这种对于生活的保障也是不可逆的。这是因为,政府为了维持商品交换关系的过程当中,赋予劳动者和工会以保障自身物质利益的合法权力以及集体力量的地位,政策的制定源于双方或者三方的“共同决策”、“共同投资方案”,这种条件之下,结果对于双方而言都是可预测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保障政策的不可逆性。

(2)从资本拥有者角度,福利国家难以维持商品交换关系,反而又采取了非商品化的措施,使得弱化了投资的逐利性,资本拥有者的逐利需求难以满足,工作吸引力降低。

在经济层面,一方面福利国家的政府干预政策强加于资本以税收和管理负担。在行政性再商品化过程中,福利国家采取调节和金融刺激、公共基础建设投资以及共同决策共同投资计划等政策,建设“支撑性框架”,而这些政策的执行需要建立在对资本征税的基础之上,给予资本投资者以税收重负。资本投资仅在预期收益有可能得到满足情况下投资才有动力,然而繁重的税收使得企业的利润相当大的部分为政府所吞噬,投资热情降低。另一方面,政策之下政府以及其他非市场部门占用了劳动力市场上大量的社会劳动力,同时通过对于最低工资的限制以及对于公会权力的赋予,使得逐利资本对应的劳动力数量减少。在政治层面,政府干预政策之下,投资领域愈发非商品化。国家为刺激私人投资,开展诸多基础建设并在国防、航天等领域制定投资政策。这种非商品化的手段使得私人投资的领域和程度愈来愈依赖政府政策,而非市场理性,逐利程度降低进而投资的主动性降低。在意识形态层面,由于政策的影响,市场交换的量取决于行政干预的量,那么他们投资获得利润成功的因素更多的决定于税收、科研发展方向、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国家政策,而非冒险精神、胆识和创造力等市场因素。与此同时,由于凯恩斯主义福利国家中商品交换关系退化,出现了“搭便车”的现象,少数剥削多数,效率降低,进而阻碍了逐利以及投资。

另外,当政府政策因为税收出现财政收入困境,政府无法维系支撑性框架,使得经济子系统丧失发展活力,反过来进一步阻碍了投资者的投资,进而加剧财政危机状况,形成恶性循环,投资逐利环境恶化,投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

(3)从工作导向角度,凯恩斯主义福利国家机制偏离了经济理性以及行政理性,导致效率低下、计划受限,最终难以实现对于劳动者以及资本投资者的正确工作导向。

福利国家通过非商品化的行政政策维持商品交换关系,导致经济子系统和规范子系统的日益非商品化,最终使得干预政策效率低下,偏离了经济理性。同时,由于行政政策的执行极大程度上受制于垄断集团提供的财政以及劳动力状况,政治——行政子系统便无法摆脱垄断集团制约,理性客观地决策。另外,系统内子系统间冲突并存,导致“冲突内在化”,政府的灵活性降低;加之信息滞后以及预见性缺乏等限制,使得行政计划偏离理性方向。当政策偏离经济理性以及行政理性之后,其旨在维持商品交换关系以及维护社会公正的目标愈发难以实现,进而导致市场以及社会问题频发,甚至由于商品交换关系难以维持、政策结果难以为民众接受,导致合法性受到冲击。这种工作导向,难以实现社会理性的目标,社会趋于混乱,逃避工作被赋予了可能性与正当性。

2.1.2 目的性

福利国家机制使得工作对于劳动者的有用性减弱,进而这种工作导向对于社会的理性造成了冲击,不工作有了可能性与一定的正当性,而这种正当性更为主要的是通过打破工作目的性内生职责而确立起来的。

目的性首先反映在劳动既是生活的需要,同时成为个人存在的确证,实现着自身的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言“我的劳动是自由的生命表现,因此是生活的乐趣。”[3]然而,由于经济子系统本身存在“自我瘫痪”趋势,会生产出经济危机等一系列威胁其自身的副产品,而每一次经济危机都会使越来越多的资本和劳动力退出交换领域,进入剩余劳动领域。这部分劳动者的存在依赖官方福利资源保障,自我实现降低为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这种意义上的目的性无法实现。那么那部分获得工作的劳动者是不是就可以顺利地自我实现了呢?由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特定形式的分工难以与特定形式的商品分配相分离,那么工人难以组织生产劳动过程,更不能按照自己兴趣组织生产。“从劳动者组织的立场来看,‘被剥夺'这一事实意味着个体被剥夺了物质来源,也被剥夺了满足自我形象所必须依赖的资源和象征。”[2]104可见,即便是参与工作的劳动者也无法实现劳动对于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

工作的目的性内生职责还表现在工作的神圣性之上,与西方的宗教传统密不可分。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韦伯指出“在职业的天职中无休止地工作被推荐为是获得关于个人属于选民之列的自信的最佳可能手段。工作,而且只有工作才能消除宗教疑虑,并赋予个人以置身于获救之列的确信。”[4]而这种对于工作认识的原因来源于加尔文宗带有强烈预定论的教义,韦伯发现这种预定论教义与全能的、易怒的并且是不可认知的上帝相结合的时候,教众便会产生深刻的宿命感、孤独和焦虑。福利国家的制度下,一方面由于部分人被抛出交换领域,进入剩余劳动领域无法通过工作消除这种宿命感以及道德无助感。另一方面,由于广泛的保障打破了工作与财富之间的关系,工作不必然带来相对应的财富,尤其是不工作的人可以获得一定保障。清教徒把富足视为救赎确证的一个意外后果,财富只能通过上帝的恩宠获得,但是福利国家“救世主”的角色使得工作与财富失去了必然联系,进一步对工作的神圣性造成了冲击。

2.2 外在职责

工作的外在职责来源于社会分工以及社会化程度的加深。社会公共化以及组织制度的中介化使得工作的环节增多,责任分散。福利国家的触角伸向了社会的各个方面,人为的干预政策使得政府在经济与社会活动中扮演着组织者的角色。国家的介入承担了原本由家庭和个人承担的责任,如抚育、赡养、教育、失业等。公民出生之后,免疫会被告知定期进行,教育会由政府免费提供;一旦失业,政府还会提供培训帮助再就业,即便如此种种广泛的社会保障也会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这样就使得个人责任减轻,是否工作决定于职业训练政策和经济发展程度,产生对于福利制度的依赖,削弱了必须工作的压力与责任。

这种社会化带来的外在职责还表现在社会商品化对于劳动者的要求。近现代的工作呈现明显的社会商品化特征,只有在市场上顺利地出卖掉劳动力才能获得经济与社会层面的自我实现。然而,为了克服经济子系统带来的经济危机等副产品,避免将更多的劳动者抛出交换领域,福利国家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性再商品化措施,推行各种经济和社会政策来刺激经济子系统并维护规范子系统。这些政策到最后使得劳动者、政府本身以及投资领域愈发非商品化,导致国家计划以非商品化的形式建立市场,产生交换关系,导向资本投资,安排公民生活。政府取代市场关系,剥夺了其适应环境的能力;强制性的保障也剥夺了适应环境的必要性,由此,外在职责退化。

3 结论

凯恩斯主义福利国家的机制破坏了民众对于工作的有用性和目的性的推崇,使得内生职责规范性受损;同时,福利国家参与工作社会化过程也打破了外在职责对于工作的约束性。这样,逃避工作有了可能性与正当性,人们不愿意工作且人们可以逃避工作的时候,便产生了福利国家的病态工作伦理。

为了缓解福利国家矛盾,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针对工作伦理的福利制度改革的浪潮。在政策层面,将福利发放与福利对象的求职努力相联系,通过制度的平等保护减少了弱势群体对于过度承担风险的压力,同时利用平等下的竞争机制减少过度补偿带来的消极依赖,从而形成起点平等下的良性循环;尝试促成可博弈的“三方”决策力量的形成,走向新合作主义。在伦理层面,采用“文化福利”形式,恢复工作伦理。一方面,通过“强制性”原则保障福利与工作义务相联系,如布莱尔政府的“青年人新政”,从而减少逃避劳动的搭便车行为。另一方面,通过“目标定位”原则对福利受益者进行选择,从而促使有限的福利资源利用的最大化。这些改革都是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的机制的尝试和重建维持机制运作理性的一种探索,也是对奥菲本人的一个回应。

[1]万俊人.义利之间——现代经济伦理十一讲[M].北京:团结出版社,2003:183.

[2]克劳斯·奥菲.福利国家的矛盾[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8.

[4]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70

猜你喜欢
商品化职责福利
论虚拟角色名称商品化权益的独立性
LNG安全监管职责的探讨
满腔热血尽职责 直面疫情写忠诚
徐钲淇:“引进来”“走出去”,都是我们的职责
明清时期陕西果树商品化趋势及殖民采掠初探
日本商品化权的历史演变与理论探析
那时候福利好,别看挣几十块钱,也没觉得紧巴巴的
SZEGÖ KERNEL FOR HARDY SPACE OF MATRIX FUNCTIONS∗
各级老促会的新职责
过度商品化引发的生态问题研究